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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

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办公大

楼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2层会议室。联系人:聂志明 林毅联系电话:0599-6301908传真:0599-6301889电子邮箱:zqb@fjyuanxiang.com邮政编码:354000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资料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00,投票简称:远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股东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大致时间,以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安排。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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