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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18,627.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名称本期发生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622,139.87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896,487.16
合计1,518,627.03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18,627.03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518,627.03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7,573.99元,相应减少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27,573.9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

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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