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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

(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418,215.7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8,710,923.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49,528,039.8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2,579,132.2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42,579,132.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的前提下,现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84,845,7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29,690股后的股本984,316,0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43,16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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