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和通讯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拟聘任刘廷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刘廷建先生的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刘廷建先生简历刘廷建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职于山东建龙塑胶有限公司、黄三角(济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廷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