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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4-5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德豪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季庆滨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 14层
电话0756-3390188
电子信箱dehaorunda@electech.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4,852,209.35381,352,698.05-1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229,192.58-133,358,772.096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46,409,502.17-134,472,395.1965.4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1,748,610.40-67,750,850.02-79.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1-0.076169.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1-0.076169.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6%-12.93%1.8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689,552,711.291,834,280,947.71-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45,938,596.72381,248,589.98-9.2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28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06%421,617,439不适用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3%82,872,928冻结27,624,309
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5%74,434,947质押74,434,94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3.23%56,664,870不适用
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3%46,101,364不适用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2%35,316,407不适用
王晟境内自然人1.96%34,406,400不适用
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9%26,120,858不适用
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6%20,363,832不适用
李云慧境内自然人0.73%12,819,000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股东王晟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张波涛为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蚌埠市仲裁委未判决。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 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元,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开庭。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上市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其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日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拟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与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各1亿股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8,该协议尚需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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