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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琚制药: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丁锡锋2007年2002年2007年2011年2024年签署仙琚制药、司太立、迎丰股份、春晖智控、斯菱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迎丰股份、春晖智控、仙琚制药、司太立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日发精机、春晖智控2021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锡锋2007年2002年2007年2011年2024年签署仙琚制药、司太立、迎丰股份、春晖智控、斯菱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迎丰股份、春晖智控、仙琚制药、司太立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日发精机、春晖智控2021年度审计报告
胡清2016年2017年2017年2017年2024年签署仙琚制药、春晖智控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仙琚制药、春晖智控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司太立、春晖智控2021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盛伟明2003年2001年2001年不适用2024年复核广电运通、万里股份、三峰环境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复核川仪股份、万里股份、三峰环境等2022年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杭汽轮公司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 年上半年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

公司连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根据《选聘办法》关于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确保年审机构的平稳过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审批意见

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提交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请示。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下发的《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且经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级公司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做好仙琚制药年报审计工作的平稳过渡,我中心对仙琚制药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请仙琚制药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轮换衔接工作。”

该议案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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