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2 公司简称:麦加芯彩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明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19,000股后,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6,18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61,360元(含税)。如在此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行业、经营等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麦加芯彩 | 指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麦加 | 指 |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
珠海麦加 | 指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香港麦加 | 指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招股说明书 | 指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并于 2014 年经最新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 |
树脂 | 指 | 树脂属于成膜物质,是涂料中的最主要成分和基础,也称基 料,它是决定涂膜性质的主要因素。它的功能是将颜料、填 料结合在一起,并在底材上形成均匀致密的涂膜,经固化后 形成涂层 |
固化剂 | 指 | 固化剂又名硬化剂、熟化剂或变定剂,是一类增进或控制固 化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 |
固化剂用树脂 | 指 | 固化剂用树脂是生产固化剂的主要树脂原材料 |
溶剂 | 指 | 溶剂是一种可以溶化固体,液体或气体溶质的液体,继而成 为溶液 |
VOCs | 指 |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环保意义上 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 类挥发性有机物 |
VOCs 含量 | 指 | 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 量 |
油性涂料/溶剂型涂料 | 指 | 以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涂料 |
水性涂料 | 指 | 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的涂料 |
无溶剂涂料 | 指 | 指溶剂最终成为涂膜组分,在固化成膜过程中不向大气中排 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涂料 |
粉末涂料 | 指 | 粉末涂料是以固体树脂和颜料、填料及助剂等组成的固体粉 末状,并以空气作为分散介质的合成树脂材料。 |
中材科技 | 指 |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连众 | 指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双瑞风电 | 指 | 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
明阳智能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时代新材 | 指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 | 指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重通成飞 | 指 | 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 |
泰胜风能 | 指 |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集集团 | 指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远海运/COSCO | 指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新华昌集团 | 指 | 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
胜狮货柜 | 指 | 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 |
富华机械 | 指 | 广东富华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现代集装箱 | 指 | 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 |
金风科技 | 指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 | 指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NORDEX | 指 | Nordex SE |
中国海装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电气 | 指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电风能 | 指 |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 |
运达股份 | 指 |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车 | 指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三一重能 | 指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
国电联合动力 | 指 |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Maersk | 指 | A.P. Moller - Maersk A/S (A. P. 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 |
CMA CGM | 指 | CMA-CGM(达飞海运集团) |
OOCL | 指 | 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td.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公司) |
Hapag-Lloyd | 指 | Hapag-Lloyd A.G.(赫伯罗特船舶公司) |
Evergreen | 指 | Evergreen Marine Corp (Taiwan) Ltd(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 |
ONE | 指 | Ocean Network Express Pte Ltd(海洋网联船务有限公司) |
HMM | 指 | HMM Co., Ltd. (韩新海运有限公司) |
Yang Ming | 指 | Yang Ming Marine Transport Corporation(阳明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 |
ZIM | 指 | ZIM Integrated Shipping Services Ltd (以星综合航运服务公司) |
Wan Hai | 指 | Wan Hai Line Ltd(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PIL | 指 | 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PTE) Ltd(太平船务有限公司) |
TIL | 指 | Triton International Limited(Triton 国际有限公司) |
Textainer | 指 | Textainer Equipment Management Ltd(美国天泰货柜租赁有限公司) |
Seaco | 指 | Seaco Global Limited(海洋环球有限公司) |
CAI | 指 | Container Applications Limited, LLC(集装箱应用国际公司) |
SeaCube | 指 | Seacube Containers LLC (海立方集装箱公司) |
BlueSky | 指 | Blue Sky Intermodal (UK) Ltd (蓝天英特摩德(英国)有限公司) |
GCI | 指 | Global Container International LLC(全球集装箱国际公司) |
Touax | 指 | Touax Global Container Solutions(Touax 租箱公司) |
宣伟 | 指 | The Sherwin-Williams Co.(宣伟公司) |
PPG | 指 | PPG Industries, Inc.(庞贝捷工业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 | 指 | Akzo Nobel N.V(阿克苏诺贝尔公司) |
立邦涂料 | 指 | Nippon Paint(立邦涂料公司) |
立帕麦 | 指 | RPM International, Inc.(立帕麦国际公司) |
佐敦涂料 | 指 | Jotun A/S(佐敦涂料公司) |
巴斯夫 | 指 | BASF SE(巴斯夫股份公司) |
艾仕得 | 指 | Axalta Coating Systems (艾仕得涂料系统) |
亚洲涂料 | 指 | Asian Paints(印度亚洲涂料) |
TEU | 指 |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 ,是以长度为 20 英尺的集装箱为 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 |
RTO | 指 | 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 ,蓄热式氧化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麦加芯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EGA P&C ADVANCED MATERIALS (SHANGHAI)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EGA 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WONG YIN YEE(黄雁夷)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崔健民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
电话 | 021-3990 7772 |
传真 | 021-5915 0001 |
电子信箱 | ir@megacoatings.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801 |
公司网址 | https://www.megacoatings.com |
电子信箱 | ir@megacoating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 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麦加芯彩 | 603062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58,171,135.56 | 543,156,188.64 | 3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967,677.48 | 113,253,121.41 | -3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808,878.72 | 100,141,143.12 | -3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907,954.95 | -99,863,349.8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17,084,679.68 | 2,119,898,658.79 | -4.85 |
总资产 | 2,738,846,680.29 | 2,734,669,526.45 | 0.1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1.40 | -50.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1.40 | -5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1.24 | -54.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7 | 16.15 | 减少12.6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6 | 14.28 | 减少11.4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源自集装箱涂料收入大幅增加。集装箱涂料增长原因系集运行业在经历2023年的低谷之后,于2023年末、2024年初开始回暖。集运行业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公司销量增加,进而收入大幅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系:1、本期集装箱涂料收入增加,但是毛利率尚处于自低向高的恢复阶段,而2023年集装箱涂料由于行业原因则是自高向低,上半年较高、下半年降低,两年价格趋势不同;2、本期风电涂料产品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在于2024年上半年终端产品价格下降,公司涂料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负数收窄,主要系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集装箱行业回暖,收入增加,进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1,公司去年同期股本为8,100万股,本年股本增加至1.08亿股;2,由于前述原因导致的本期利润降低。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5,971.58 | 第十节、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30,462.15 | 第十节、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375,934.22 | 第十节、七、68、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4,382.84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7,243.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13,158,798.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多品类涂料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二十多年来不断的积累和探索,已成为国内风电叶片、集装箱领域领先的涂料供应商。同时,公司的涂料产品也应用于桥梁、钢结构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在涂料行业属于“C制造业”大类下“(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辖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的涂料制造(C2641)行业”。以下就涂料行业及公司涂料目前主要的应用领域-风电及集装箱行业作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涂料行业
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涂料市场规模为2,065.6亿美元。据其预测,到2032年,全球涂料市场规模预计将增长到3,039.7亿美元,复合年增率(CAGR)为4.5%。
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根据涂料行业专业财经媒体《涂界》数据,2023财年全球涂料前100强企业累计销售收入占全球涂料总收入的比例为62.83%,较前一年增长3.18个百分点,前10强企业占全球总收入44.10%,较前一年增加约2.57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全球排名居于前列的企业分别为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立邦涂料、立帕麦等国际巨头。
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1-6月全国涂料总产量1,755.6万吨,同比增长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906.3亿元,同比增长0.4%,利润总额112.3亿元,同比增长7.6%。
从中国涂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2023年中国涂料前100强企业占全国涂料总收入比例的38.71%,较往年增长4.8个百分点,前10强企业占全国涂料总收入21.58%,较前一年增加约3.48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目前国际涂料企业在中国本土占据了相对较大的市场份额,中国涂料市场前10强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据7席,本土企业3席。
在工业涂料领域,市场格局较为分散,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从品牌来看,全国工业涂料市占率前十的企业中,国际品牌占据主流。而国内企业的突破只能选择在某些领域逐步突破外资垄断的格局。得益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创新能力、服务水平,公司在风电领域和集装箱领域均处于市场领先水平。
(二)公司涂料主要应用领域的行业状况
1、集装箱行业
2021年,公共卫生事件导致集装箱急剧短缺,大幅推高集装箱需求量,以至于全年集装箱产量达到史无前例的684.7万TEU。后随着集装箱周转效率提升、大量空箱回流,集装箱制造行业于2022年进入调整阶段,全年集装箱产量回落至362万TEU。至2023年,全球集装箱保有量仍处于高位,加上欧洲能源价格高企和持续通胀,导致全球贸易量萎缩,集装箱的使用者航运公司和集装箱租赁公司因此对资本支出较为谨慎,集装箱淘汰更换需求及新增需求进一步下降,2023年集装箱产量滑落至约220万TEU,显著低于常规年份产量。(注:以上均为中国的集装箱制造产量,依据2021年中国涂料工业年鉴,中国产量占全球产量的97%。)
自2023年第四季,由于红海事件延长航运时间、需求回暖等因素,集装箱制造行业开始呈现缓慢复苏。展望今年,根据WTO最新一期《全球贸易展望与统计》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贸易有望实现反弹,贸易量重回增长,预计增长率为2.6%。依据航运咨询机构Drewry德路里预测,2024年集装箱全球全行业产销量将超过450万TEU,2025也年将继续稳健增长。
2、风电行业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全球风能报告2024》,2023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117 GW,较2022年增长50%。其中,超过9成为陆上风电,约106 GW,中国、美国、巴西、德国和印度陆上风电装机增速位列全球前五,占到2023年全球陆上装机量总量的82%。2023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为10.8 GW,同比增幅高达24%,中国以6.3GW海上风电装机领跑全球。根据该报告预测,到2028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有望维持每年25%的增速;到2030年前后,这一增速或维持在15%左右。
我国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风电装机容量为75.9 GW,2024年1-6月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25.84 GW,较去年同期增加2.85 GW。按往年情况,下半年装机量通常高于上半年:2023年1-6月新增风电装机量为22.99 GW,约占2023年全年三成;2022年1-6月新增风电装机量为12.94GW,约占2022年全年的34%。
近年来,我国海陆风电机组呈现大型化趋势。陆上风电机组在2020年平均单机容量不到3兆瓦,在2023年,单机最大容量已经突破 10 兆瓦,后续成为中标主流,而在2024年上半年,陆上风电机组更进一步突破15兆瓦,而海上风电机组中 16 兆瓦设备已在2023年实现批量生产。风电行业正在加速进入大型化时代。
(三)涂料行业趋势
1、涂料环保性能要求提高
全球涂料产业政策都对涂料环保性能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涂料行业通过消除过剩的产能、优化工业结构、提高效率和创新能力等方式,争取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碳达峰”。随着环保政策法规日益趋严,一系列降低VOCs的环保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涂料将由传统的油性涂料逐步向高固体分、水性涂料和粉末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转变。
2、涂料功能性要求提高
随着涂料市场和新型材料的发展,下游客户对涂料的功能化要求越来越高,涂料企业必须立足于下游客户的细分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涂料产品。
对于风电行业,主机的大型化和低成本趋势将驱使叶片全面转型为大型化和轻量化产品。风电叶片大型化使得其叶片前缘线速度不断提升,更容易受到雨滴、冰雹、盐雾、沙石等粒子的侵蚀,破坏叶片的气动特性,从而影响叶片的性能和机组出力。为维持风机的发电效率,减少停工和维修,延长叶片的使用寿命,下游行业对风电叶片防护材料提出了更高的防护等级要求。此外,由于海上风电可以避免占用土地资源等的问题,对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海上风电是其大力发展的新能源种类。由于海上风电面临风力大、湿度高、盐度高等问题,且检测、维修成本远高于陆上,因此海上风电对涂料强度和防腐性能的要求较陆上风电更高。为满足海上风电对技术提出的新要求,海上风电防护材料会向着高强度、高防腐、高运行期的技术路径迈进。
对于集装箱涂料行业,目前普通干货箱用水性涂料的性能与油性产品接近,但是特种箱使用的水性涂料在防腐和施工性能上还有待提高。在环保性要求提高的背景下,如何在满足环保性能的前
提下,进一步提升特种箱水性涂料的应用属性,以及提高水性涂料的施工性能,对集装箱涂料的功能性应用提出新要求。
3、涂料行业中心逐渐向亚太地区转移
根据Orr&Boss咨询公司的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涂料市场亚洲占据46%,是全球最大的涂料生产地区,且在销售总量与各细分市场上均占据最大市场份额。未来,随着亚太地区人均涂料消费量逐渐接近欧美,涂料行业中心将进一步向亚太地区转移。
(四)行业发展机遇
1、政策支持
随着国家在涂料行业政策方面的引导与支持,涂料行业整体发展迅速,特别是涉及功能性涂料与环保型涂料的产品发展得到政策倾斜。同时,高性能涂料、无溶剂涂料、水性工业涂料等均被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围绕环保与高性能两个主题,具有相关属性的涂料将被政策重点推广,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支持将为涂料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风电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4年7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其中针对“涂料”提出,逐步削减高VOCs溶剂型涂料的生产和使用,大力发展水性、粉末、辐射固化、高固体分、无溶剂等无/低VOCs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信息、家居家电、通用机械等领域。推动企业通过使用新技术(一体化涂装集成/复合技术、多种辐射固化技术、分子结构设计、无机有机复合改性、纳米技术等)、新材料(新型光固化材料、环保溶剂、新型颜填料、高性能特种树脂等)等,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开发定制产品,打造专业的涂装队伍,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稳定性。
2、环保涂料面临发展机遇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全面推进环保型涂料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国内水性漆等环保涂料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在涂料整体行业规模内的占比将继续提升。“双碳”目标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涂料作为“工业的外衣”,是国民经济和国防工业重要的配套工程材料。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加快发展水性涂料等环保产品成为重要行业趋势。
3、部分细分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涂料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与碳中和政策的推进,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市场迎来迅速发展。2021年开始,陆上风电开始进入平价时代,海上风电的国家补贴也在2021年底退出,取而代之的是“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框架下的指引政策。同时,中国已经成为船舶制造大国,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已经成为一大经济亮点,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国内涂料企业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4、进军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新机遇
目前,国内工业涂料产能处于高位,部分细分领域竞争不断加剧,而国内企业经过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巨头的同台竞技,技术实力不断增强,未来有机会、有实力参与国际舞台竞争,在海外市场取得一席之地。
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市场地位
公司生产的涂料按照分散介质划分,主要分为水性涂料及辅料、油性涂料及辅料和无溶剂涂料及辅料;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可以分为风电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其他工业涂料。风电设备、集装箱、桥梁、钢结构等物体长期暴露在大气中,受到水分、氧气、盐雾等环境作用,易于发生腐蚀和破坏,尤其是风电叶片处于高速旋转,叶片尖端速度可达每秒百米以上,而集装箱长期处于海上运输的恶劣环境,更容易受到侵蚀和破坏,因此在物体表面涂抹涂料形成保护膜,可以有效减少腐蚀及破坏情况的发生,增加物体的使用寿命。
公司对于风电叶片防护及塔筒保护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行了持续投入。公司风力发电设备防护涂层系列产品可以应用到风电叶片涂层防护及塔筒保护领域,实现风力发电设备长期稳定运转,使得叶片具备优良的耐雨蚀、耐磨、耐老化等性能。公司从2009年起进入风电行业,至今已具备长达十多年的项目经验,开发了水性双组分及油性双组分聚氨酯高性能配套漆,产品具有高柔韧性、高耐磨性、高拉伸性、高强度、优异的耐雨蚀性、低VOCs、良好的延展性及疏水性等特点,符合相应环保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集装箱涂料方面,公司开发了水性系列和油性系列产品。公司集装箱涂料产品系列涵盖集装箱的底漆、中间漆、箱内面漆与箱外面漆,可应用于干货箱、冷藏箱与其他特种集装箱,具有优良的耐磨性、抗冲击性、抗老化性及防腐蚀性,以及耐盐雾、耐湿热、耐紫外老化等技术特点,起到集装箱防腐、美化的功能。其中水性集装箱涂料拥有低VOCs的特性,环保优势突出,目前公司水性系列产品已经占据主导地位。
在其他工业涂料方面,公司开发了一系列桥梁、钢结构用的防护涂料,产品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优异的耐化学品性能,硬度高、耐磨性好、可以低表面施工,VOCs较低,满足国家最新的环保标准。
凭借在涂料领域的多年深耕,公司已经建立了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为主的优质的客户群。风电叶片涂料直接客户涵盖国内前9大风电叶片独立制造厂商,集装箱涂料直接客户涵盖占有全球集装箱产量九成的6大集装箱制造厂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若就终端客户而言,公司已进入全部国内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制造厂商、7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制造厂商、9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集装箱航运公司,以及8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集装箱租赁公司的认可供应商名录,被指定为相关风电叶片或集装箱制造商的涂料供应商。
根据《涂界》2022及2023中国涂料工业单项冠军企业榜单,公司在风电防护涂料及风电叶片涂料连续两年获得单项冠军称号;此外,根据公司统计,公司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的集装箱涂料供应商。基于在技术及客户方面多年积累形成的优势,公司正在向船舶、海工、光伏、储能设备涂料等相关工业涂料领域进行开拓,积极打造“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工业涂料平台”。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设置了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研发部等不同部门,各个部门配合协作。公司经营模式成熟,在报告期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材料采购供应工作,公司生产涂料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树脂、颜填料、助剂、固化剂用树脂、包装物、溶剂等品类。采购部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生产计划,
组织实施具体采购行为。公司采取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研发技术中心负责选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范围,采购部负责编制及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由管理层审批。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实行安全库存管理。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订单后,会汇总在手订单情况并向运作管理部提供订单总结表,运作管理部根据订单总结制定相应的发货计划并下发各个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相关的发货计划制定详细的投料及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向客户销售涂料产品,同时亦有少量产品通过经销模式实现销售。在直销模式下,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分为买断和寄售两种结算方式。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自2012年起连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荣誉,并于2022年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并建立了上海市专家工作站。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2024上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品牌价值榜的“百佳企业”称号。
(二)差异化竞争优势
涂料行业的下游应用于众多领域,每个应用领域的市场空间、增长速度、波动性、竞争态势、周期性不同,因此不同应用领域的涂料企业需求驱动力和业绩表现也迥然不同。在工业防腐涂料领域中,由于风电叶片涂料以及集装箱涂料相比于普通工业重防腐涂料而言,面对风沙、雨蚀、海雾等更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因此对涂料的防护及技术要求也相对更高。公司选择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风电叶片涂料与集装箱涂料作为重点发展的涂料领域,可以更好地与众多其他涂料企业进行差异化竞争。上述领域对技术和涂料供应质量稳定性的要求较高,因此行业认可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细分领域内竞争对手相对集中。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防腐涂料目前主要应用于风电叶片与船运集装箱市场,公司与众多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直接或间接的客户关系,该等客户市场地位稳固、业务规模大、市场信用高,覆盖了下游风电或集装箱较高市场份额,为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打下基础,也为公司针对该等客户进一步扩展其他业务打下基础。
公司与中材科技(含中复连众)、双瑞风电、明阳智能、时代新材、艾郎科技、重通成飞等风电设备制造商以及中集集团、胜狮货柜、新华昌集团、中远海运、富华机械、广东现代集装箱等船运集装箱制造商等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在风电叶片、集装箱制造行业,进入终端客户的供应商名录是产品进入相关制造商的前置条件,公司在风电、集装箱领域已获得了主流终端客户群体的认可,亦构建了公司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进入了包括金风科技、远景能源、NORDEX、中国海装、上海电气、哈
电风能、运达股份、明阳智能、中国中车、三一重能、东方电气、国电联合动力等风电整机厂,以及Maersk、CMA CGM、COSCO、OOCL、Hapag-Lloyd、ONE、Evergreen、HMM、Yang Ming、ZIM、Wan Hai、PIL 等全球头部集装箱航运公司,TIL、Textainer、Seaco、CAI、SeaCube、BlueSky、GCI、Touax 等全球头部集装箱租赁公司的认可供应商名录,得以被指定为相关制造商的涂料供应商。
(四)产品优势
公司自2010年即开始大力研究开发环保涂料,在环保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公司已开发出多项水性涂料产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控制系统及辅助系统来保证生产效率及生产质量。在生产环节控制方面,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PLC控制系统进行生产,生产工艺的主要环节均由PLC控制,确保产品品质并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基于质量优势,公司产品屡屡应用于高难度项目。2023年,公司风电叶片涂料产品成功应用到了双瑞风电搭配中国海装18兆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126米风电叶片,公司产品也成功应用到了华能集团世界首台2.7兆瓦双风轮风电机组整机。报告期内,公司涂料成功应用于明阳智能搭配MySE18.X-20MW机组、长143米的海上风电叶片(截至目前全球最长海上风电叶片)及三一重能搭配15兆瓦机组、长达131米的陆上风电叶片(截至目前全球最长陆上风电叶片)。以上高难度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公司于风电领域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深耕,也成为公司未来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第二季度整体收入和净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经营改善明显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7.58亿元,净利润 7,396.77万元。分季度来看,呈现明显的环比增长趋势,显示公司经营已经从过去两个季度的低迷中复苏。其中营业收入由第一季度的3.02亿元提升至第二季度的4.56亿元,环比增长51.08%;第二季度的净利润4,569.78万元,环比一季度增幅达到61.65%。
(二)集装箱涂料业务突飞猛进,销量及收入超过或基本相当于2023年全年水平
集装箱行业的回暖带动了大量的集装箱涂料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集装箱涂料销量3.84万吨,已超过2023年全年3.56万吨的销量水平;集装箱涂料收入5.82亿元,已经基本相当于2023年全年
5.84亿元的水平。与此同时,集装箱涂料毛利率也在持续提升过程中。
(三)优秀的产品创新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使风电叶片涂料毛利率处于理想水平
风电市场属于国内典型内卷市场之一,但是产业链不同环节盈利能力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在面临行业竞争的压力下,得益于市场竞争结构相对集中,以及公司优秀的产品创新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公司风电涂料业务毛利率依旧维持在接近40%的理想水平。
在政治局会议提出“反内卷”的大背景之下,风电行业作为典型的内卷行业之一,有望恢复理性竞争,不合理的价格导致的产业链部分环节可能出现的鱼龙混杂、以次充好、重价轻质的问题有望得以缓解或改善。如是,则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风电涂料环节竞争更加有序,有着产品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可能因此受益。
(四)客户认证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进入下列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成为被指定的集装箱涂料或风电叶片涂料供应商之一。
(1)日本第一大、全球第六大班轮公司ONE(Ocean Network Express);
(2)全球第一大集装箱租赁公司TIL(Trit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3)全球排名前十的德国风电整机制造商NORDEX(恩德)。
至此,集装箱涂料方面,公司已进入9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集装箱航运公司、8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集装箱租赁公司的认可供应商名录;风电叶片涂料方面,公司已进入7家全球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制造厂的认可供应商名录。;此外,远景能源除了是公司风电叶片涂料的终端客户,也将直接采购公司涂料用于其自行生产制造的叶片。
(五)海外市场开拓已有成效
公司自2023年年末开始进军海外市场,目前已取得部分成效。公司于报告期内产生了1,184.09万元的境外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集装箱涂料于东南亚地区的销售。
风电叶片涂料方面,除了已向中材科技巴西工厂供应风电叶片涂料之外,公司已成为全球知名的德国风电整机厂NORDEX的合格供应商,成为其指定的风电叶片涂料供应商之一。
(六)新品研发不断推进
1、船舶涂料
(1)已进入中国、挪威、美国三家船级社的产品测试验证阶段:
公司已送交测试验证的产品涵盖船用车间底漆、船舶压载舱漆、船体防锈涂料、船用水线下连接漆等,测试验证周期视个别产品而订,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2)已挂船在实体海域进行测试:
防污漆是船舶涂料较难攻克的技术难点之一,也是外资品牌与国产品牌差距最大之处。公司开发的防污漆,在实海静态测试中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已将防污漆实际挂船,测试其在动态实体海域运行的防污效果。前述两种测试均在持续进行跟踪中。
2、光伏涂料
(1)公司开发的水性聚氨酯面漆、水性氟碳面漆及水性氟碳清漆等产品,已在复合材料光伏边框制造厂进行测试。
(2)公司光伏边框涂料产品正在进行TUV测试认证工作,目前已送检产品,已进入TUV认证测试阶段。
除上述光伏边框涂料之外,公司于2024年8月7日与科思创(荷兰)有限公司(Covestro(Netherlands) B.V.)签署协议,收购其太阳能玻璃涂层相关技术。截至目前,协议正在履行之中,相关专利技术已在交割中,人员培训、产线落地都在进行之中,有望实现快速落地。
3、海上风电塔筒及海工涂料
(1)已开始海上塔筒涂料在海上风电平台的工艺挂机实验。
(2)海工涂料的第一批产品已送交权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用以取得NORSOK M501认证。
(七)持续投入研发创新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超过2,500万元,推进中的研发项目共27个,涵盖船舶、光伏、海工、塔筒、储能等不同领域。如新型吸微波涂料、储能箱用环保型防腐配套的研发、重防腐粉末涂料的研发、风电叶片自清洁涂料及配套体系的研发与应用、风电储能设备防火绝缘涂料的研发与应用、船舶防污树酯的研究及应用、光伏涂料的研发与应用、沙戈荒地区涂层体系的研发船用涂料产品的研发等。
(八)公司在主要领域的品牌声誉及地位不断提升
1、集装箱涂料标准制定:公司参与了集装箱行业协会ISO标准集装箱用水性涂料团体标准T/CCIASD 10012—2024的制定,是起草单位之一。该标准自2024年8月1日期开始实施。
2、风电叶片涂料标志性项目
(1)超长海上风电叶片:公司风电叶片涂料应用于明阳智能制造并已成功挂机、长达143米的海上风电叶片。(截至目前海上最长风电叶片)
(2)超长陆上风电叶片:公司风电叶片涂料已在长达131米的三一重能陆上风电叶片上批量应用。(截至目前陆上最长风电叶片)
(3)超高海拔项目:公司风电叶片涂料产品在超过海拔5,000米的装机项目进行批量应用,公司产品在抗紫外线、耐老化性能方面获得肯定。
(4)公司叶片涂料聚氨酯荧光漆已进行了交付,其成功应用为客户带来效益,并体现公司的技术创新及快速解决客户特殊需求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8,171,135.56 | 543,156,188.64 | 39.59 |
营业成本 | 609,406,355.94 | 344,859,797.93 | 76.71 |
销售费用 | 23,602,363.72 | 23,931,116.36 | -1.37 |
管理费用 | 20,806,106.92 | 19,037,925.89 | 9.29 |
财务费用 | -3,359,004.34 | 47,195.5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6.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907,954.95 | -99,863,349.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023,893.08 | -11,005,594.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40,972.01 | -35,218,090.1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源自集装箱涂料收入大幅增加。集装箱涂料增长
原因系集运行业在经历2023年的低谷之后,于2023年末、2024年初开
始回暖。集运行业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公司销量增加,进而收入大幅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向增加。成本增加幅度高于收入增加幅
度,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本期收入结构中集装箱涂料占比显著高于上期,而风电涂料占比显著低于上期,而集装箱毛利率低于风电涂料毛利率,因此成本增加幅度较大。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专业服务费(审计费用、法律顾问费及专项咨询费)增加所
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协定存款及通知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船舶涂料等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及部分研发项目原料耗用增加
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集装箱行业回暖,收
入增加,进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因此现金流量负数有所收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2023年底购入的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本金及利息收回。上年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入长期资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分配股利及回购
股份。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3,919,260.98 | 10.73 | 419,937,203.77 | 15.36 | -30.01 | 主要系股利分配及股份回购等资金流出所致 |
交易性 金融资产 | 872,754,112.56 | 31.87 | 1,016,817,105.02 | 37.18 | -14.17 | |
应收票据 | 154,942,174.31 | 5.66 | 188,151,450.88 | 6.88 | -17.65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75,324,627.12 | 2.75 | 15,983,407.00 | 0.58 | 371.27 | 主要系集装箱涂料收入增加,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854,063,043.00 | 31.18 | 710,870,016.00 | 25.99 | 20.14 | 主要系集装箱涂料收入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064,630.20 | 0.11 | 3,291,467.14 | 0.12 | -6.89 | |
其他应收款 | 2,277,207.10 | 0.08 | 2,564,871.46 | 0.09 | -11.22 | |
存货 | 210,937,537.56 | 7.70 | 148,653,346.73 | 5.44 | 41.90 | 主要系集装箱涂料业务回暖,库存增加,尤其是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11,341.81 | 0.57 | 16,324,596.88 | 0.60 | -4.37 | |
使用权 资产 | 2,462,038.24 | 0.09 | 2,858,244.18 | 0.10 | -13.86 | |
固定资产 | 93,958,527.84 | 3.43 | 93,143,239.60 | 3.41 | 0.88 | |
在建工程 | 53,655,607.92 | 1.96 | 9,942,720.25 | 0.36 | 439.65 | 主要系珠海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40,056,216.05 | 1.46 | 40,565,839.66 | 1.48 | -1.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6,346.22 | 0.23 | 6,336,689.13 | 0.23 | 0.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69,376.75 | 0.62 | 15,885,861.63 | 0.58 | 6.1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564,632.63 | 1.55 | 43,343,467.12 | 1.58 | -1.80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0.37 | 21,112,953.13 | 0.77 | -52.64 | 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及票据贴现到期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付票据 | 360,308,653.15 | 13.16 | 251,991,875.28 | 9.21 | 42.98 | 主要系集装箱涂料业务回暖,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263,897,941.18 | 9.64 | 236,695,610.78 | 8.66 | 11.49 | |
合同负债 | 180,604.49 | 0.01 | 406,415.05 | 0.01 | -55.56 | 主要系上年末部分客户的合同负债在本年度结算实现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68,901.04 | 0.48 | 27,690,229.00 | 1.01 | -52.08 | 主要系本期发放2023年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9,626,784.14 | 0.35 | 10,897,913.03 | 0.40 | -11.66 | |
其他应付款 | 57,005,893.53 | 2.08 | 57,731,942.20 | 2.11 | -1.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99,431.61 | 0.20 | 5,858,599.35 | 0.21 | -6.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478.58 | - | 52,833.96 | - | -55.56 | 主要系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1,950,312.89 | 0.07 | 2,332,495.88 | 0.09 | -16.39 | |
实收资本/股本 | 108,000,000.00 | 3.94 | 108,000,000.00 | 3.95 | - | |
资本公积 | 1,521,395,731.39 | 55.55 | 1,521,395,731.39 | 55.63 | - | |
减:库存股 | -37,761,657.69 | -1.38 | - | - | 不适用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5,477.64 | -0.01 | -363,644.58 | -0.01 | -18.75 | |
专项储备 | 8,525,387.75 | 0.31 | 7,213,553.59 | 0.26 | 18.19 | |
盈余公积 | 54,000,000.00 | 1.97 | 54,000,000.00 | 1.97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未分配利润 | 363,220,695.87 | 13.26 | 429,653,018.39 | 15.71 | -15.46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9,842,864.6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 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6,817,105.02 | 6,571,240.81 | - | - | 998,700,000.00 | 1,149,334,233.27 | - | 872,754,112.56 |
应收款项融资 | 15,983,407.00 | 59,341,220.12 | 75,324,627.12 | |||||
合计 | 1,032,800,512.02 | 6,571,240.81 | - | - | 998,700,000.00 | 1,149,334,233.27 | 59,341,220.12 | 948,078,739.6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标*者为美元,单位:万美元)
公司 名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主要 经营活动 |
南通 麦加 | 制造业 | 20,572.76 | 78,314.09 | 26,974.68 | 58,867.92 | 1,409.90 | 1,057.49 | 生产及销售各类防腐 涂料产品 |
珠海 麦加 | 制造业 | 20,000.00 | 40,511.50 | 20,072.39 | - | 203.66 | 193.54 | 生产及销售各类防腐 涂料产品 |
香港 麦加 | 贸易 | 136.64* | 1,984.29 | 934.35 | 1,184.09 | 74.01 | 67.90 | 境外营销推广客户服务 |
其他说明:
1.南通麦加、珠海麦加及香港麦加均为麦加芯彩全资子公司。
2.珠海麦加至报告期截止日尚处于建设中,未实际开展业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风电叶片、集装箱领域。由于涂料无法作为单独的产品终端使用,因此涂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的景气程度将会影响涂料行业的市场空间与细分市场结构。风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实现路径之一,受到国家的支持。风电行业长期发展趋势良好,但仍存在短期波动,若未来风电发展速度不及预期或相关风电支持政策出现不利变化甚至暂停,都会导致风电涂料行业景气度下降,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集装箱涂料的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下游集装箱新造量及存量集装箱的维护更新需求,而以上需求与全球贸易量的增减、主要海运路线的通畅及海运市场的景气息息相关,以上因素均会影响公司相关收入。集装箱行业自2023年第四季开始复苏,报告期内,集装箱涂料销量上升较快,但仍存在风险。若全球经济景气减缓、贸易量增长幅度不如预期或海运市场呈现下滑使得集装箱终端客户对于资本支持转为精神保守,均会对公司集装箱涂料有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情形,公司一方面需继续扩大原有业务的市场份额,同时更需要开拓新的产品、新的市场,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以分散风险。
2、 技术开发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对涂料环保及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涂料产品质量、稳定性及环保性已经成为除价格外下游客户更为重视的因素,因此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环保、高效的新型水性涂料等品种相较于传统油性涂料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风电涂料、
集装箱涂料以及其他工业涂料三大业务领域,并研发出了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风电前缘保护涂料等多种环保型、高性能产品。但是,如果未来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判断出现失误,或者持续研发能力不足,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市场推广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公司的竞争力将受到削弱。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管理团队需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更多前瞻性研究,同时对研发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加强与外部研发机构的合作。
3、 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竞争对手相对较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竞争对手的增加,或者下游需求出现低迷,可能会因导致价格竞争,进而拉低公司毛利率。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需要不断推出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更重要的是不断进入新的领域,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4、 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新领域的进入、境外业务的推进,对于公司文化、管理跨度、市场开拓、人才引进、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等均带来新的挑战。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强化制度建设、优化人才机制、加强团队建设等措施,在业务扩张的同时强化管理、防控风险。
5、 行业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风电叶片制造、集装箱制造两个领域,两个领域的客户行业集中度均较高。公司下游的风电叶片制造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是因为经过自2010年以来的行业整合,中国风力发电机叶片行业参与者数量由高峰期的近100家降低到30家以内。相比风电叶片制造行业,公司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更高,中集集团、中远海运、新华昌集团、富华机械、胜狮货柜五家头部集装箱制造厂商市场占有率达到90%左右。因此,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出现激烈竞争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6、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颜填料、固化剂用树脂、助剂和溶剂等,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在90%左右。其中,树脂、固化剂用树脂、助剂、溶剂等属于石油化工产业链下游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相关性,同时每种原材料受其供求关系、竞争结构等影响,价格曲线有所不同。对于集装箱涂料,公司每月会跟踪新造集装箱价格的波动情况、原材料价格,综合考虑市场上同类产品报价、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等因素对集装箱涂料定价区间进行动态调整,与主要客户协商谈判确定销售价格;对于风电涂料,公司主要根据产品结构、竞争格局、供需情况初步确定销售价格区间,通过招投标或商业谈判方式与主要风电涂料客户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产品售价通常保持不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小,但是如果将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控制原材料成本,公司将会面临成本上升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维持产品价格议价能力以消化成本的增加,将面临毛利率下降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7、 新业务开拓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从工业涂料领域的行业发展规律来看,每个细分领域的技术难点、产品配方、性能指标、生产制造、销售方式、业务风险、客户群体都有较大不同,在新领域的开拓中可能会面临业务迟迟无法推进、投入无法收回、或者重大质量风险等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
8、 寄售模式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寄售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寄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的仓库,客户会根据其生产计划领用项目现场的寄售涂料,在涂装环节完成后,按照实际使用量与公司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客户对于寄售仓内的货物承担保管职责,但若双方对保管责任的界定不一致或者遇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公司寄售模式下的存货面临灭失或减值风险。
9、 应收账款相关风险
公司不同业务客户性质不同、股东背景不同、合作历史不同、信用水平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虽然公司客户总体信用水平较高,但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依旧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且占用公司大量资金。
10、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风险目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建设中,可能面临施工风险、项目无法正常投产等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预计将增加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尽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推广能力和服务能力,最终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增长。但是,在项目达产及预期效益实现前,长期资产投资将为公司带来大额的资本支出以及折旧摊销费用,降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率。
11、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部分涂料产品属于危险品范畴,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保管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由于管理、操作等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此外,如果公司员工安全作业培训、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因工伤等引发劳动争议或诉讼,进而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稳定。公司生产环节中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处理或处置。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作,仍存在污染物外泄、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同时,随着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国家环保力度不断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环保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公司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12、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大多应用于专业细分市场,在下游各类应用领域中起到较为重要的防护功能,但总体而言在客户的产品单位成本中占比较小,因而多数客户尤其是大型客户,如大型风电叶片制造厂、集装箱制造厂等,更在意涂料产品的防护性能以及质量的稳定性。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执行,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但如果公司在采购、制造及检验等某一环节中控制不当,将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因此,如果公司产品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者发生质量问题,或在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检查时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受到处罚,或与客户发生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纠纷、诉讼,或受到媒体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曝光,不仅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形象,而且会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造成客户流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9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06) | 2024年1月20日 | 全部议案 审议通过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3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26) | 2024年5月14日 | 全部议案 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967,677.4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7,254,262.07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未来业绩趋势、公司投资需求、未来资金安排及股东回报持续性稳定性等因素,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19,000股后,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6,18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61,360元(含税)。如在此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于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污染物类别包括废水和废气两类。其中: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等,执行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公司配备了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化工园区专用管道排入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二甲苯+甲苯、苯系物、VOCs,执行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公司配备了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配套污水处理站 1 座,采用“破乳压滤+混凝沉淀+综合调节池+IC高效厌氧塔+A/O+沉淀池”处理方法,达标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建设有滤筒除尘装置、沸石转筒(变速浓缩)+RTO炉,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水安装 COD、氨氮、pH 在线监测仪、流量计,与环保部门联网,随时监控污水排放情况。废气安装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仪,与环保部门联网,随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装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12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完成。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2月06日至2027年12月05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健全南通麦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修订《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320609-2022-55-M。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与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定自行监测计划,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定期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开展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检测信息定期上传至“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自行监测模块”。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编制、修订并备案“一企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企一策”公示牌公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按照当地生态环境局要求,定期在政府门户管理平台或公司门户网站、厂区门口公示屏公开污染物实时监测浓度、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产生情况;依照规定在当地政府门户管理平台、厂区门口公示屏上公开企业的其他环境管理相关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位于上海的生产基地,仅生产水性涂料和水性固化剂。报告期内,公司未纳入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目前公司所涉及的污染物,具体如下: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公司污染物类别包括废水和废气两类。其中: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PH 值、总磷、氨氮、悬浮物、总氮、总有机碳、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执行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公司配备了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大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道;废气(有组织、无组织)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丙烯酸、挥发性有机物、钛及其化合物、臭气、颗粒物,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881-2015)、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公司配备了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公司现有1)废气处理设施:滤筒式除尘+二级活性炭过滤+15米高空排放装置一套。采用前道滤筒除尘,后道活性炭过滤VOCs,安装了压差表,用于判定活性炭更换时间。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空管进行排放。2)废水处理设施一套:采用破乳+混凝+沉淀+压滤处理工艺,安装了PH值测定仪,同步判定PH值是否达标,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大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上两套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目前运行良好,配置齐全,符合防治处理要求。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定期监测,所有指标均达标,未发现有超标或漏测情况。
(3)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相应的环保验收手续齐全,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水性漆(水性涂料)增产项目。2024年5月,根据公司排污因子变化及国家要求,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7385256042001Q,有效期限:自2024年05月25日至2029年05月24日。
(4)公司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加大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对公司的能耗进行严格监管,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对公司及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监控。为规范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确保“快速、有序、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024年05月重新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由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02-310114-2024-147-L。 1)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2) 应急组织机构;3) 事件预防与预警;4) 应急响应;5) 信息公开;6) 后期处置;7) 应急保障;8) 应急预案管理。
(5)公司每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对我公司环保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历年及报告期检
测数据合格。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每年都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对公司环保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历年检测数据合格。公司每月收集汇总各项能源消耗数据,及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系统梳理了现有的危险废物种类、存量、储存条件等,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对我公司的废水、噪声、大气污染等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相关要求。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加大对环保型产品开发力度,除了对水性涂料、低VOC 涂料的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外,积极探索新产品和新工艺。
2、公司关注节能环保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从办公垃圾、现场照明、污水处理、绿化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营建绿色环保的办公环境。1)如:车间部分岗位的照明,改用了节能型LED灯等措施。2)采用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尾水,进行公司绿化用水、车间卫生间冲厕用水。3)各办公室、实验室内的空调,夏季室温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温不高于20℃。中央空调由行政部门统一开放,有效控制用电量。4)生产现场及各实验室现场,推行5S和可视化管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对设备和设施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污染物排放。5)行政部门制定了绿色办公理念,通过完善企业微信功能,推行部分内容实行无纸化办公;倡导纸张回收利用、双面打印、节约用水等一系列管理;制定公司用车和用油管理,尽量安排拼车出行,减少用车次数和用油量,也就减少了车辆尾气排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1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详见 附注2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详见 附注3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刘正伟、张华勇 | 详见 附注4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崔健民 | 详见 附注5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仇大波、张士学 | 详见 附注6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7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详见 附注8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刘正伟、张华勇、崔健民 | 详见 附注9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10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11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 详见 附注12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 | 详见 附注13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14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15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详见 附注16 | 2023年11月2日 | 是 | 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17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18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雁雄、黄雁杰 | 详见 附注19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 方仙丽、吴怀民 | 详见 附注20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21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22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23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详见 附注24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龚霞 | 详见 附注25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26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详见 附注27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28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 附注29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 | 详见 附注30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仇大波、张士学 | 详见 附注31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龚霞 | 详见 附注32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 附注33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 龚霞 | 详见 附注34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 详见 附注35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 详见 附注36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 详见 附注37 | 2023年11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 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五、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2: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在本人持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六、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3:公司股东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三、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4: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正伟、董事张华勇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在本人持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六、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崔健民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在本人持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六、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6: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仇大波、张士学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三、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7: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本公司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本公司在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四、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减持前本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时,本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司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循上述承诺。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附注8: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一、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本人在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四、本人减持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减持前本人与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时,本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人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循上述承诺。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附注9: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正伟、董事张华勇、高级管理人员崔健民承诺:
“一、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三、本人在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四、本人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人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循上述承诺。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附注10:本公司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当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在公司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的相关内容,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履行回购公司股票义务。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会在法定披露媒体及证监会或交易所指定媒体刊登书面道歉,并就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提供赔偿。”附注11: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当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发行人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的相关内容,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义务。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将对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公司履行增持义务。”附注12:实际控制人黄雁夷、罗永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当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发行人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的相关内容,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义务。如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将对本人直接和间接从发行人取得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附注13: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崔健民、崔园园、
方仙丽、吴怀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当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发行人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预案》的相关内容,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义务。如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将对本人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和直接和间接从发行人取得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附注14:本公司承诺:
“1、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撤销发行注册决定的,对于已发行但尚未上市交易的新股,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责令回购股份的,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价格及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附注15: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撤销发行注册决定的,对于已发行但尚未上市交易的新股,本企业承诺将促使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
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本企业将就前述退款义务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责令买回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价格及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附注16: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1、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撤销发行注册决定的,对于已发行但尚未上市交易的新股,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本人将就前述退款义务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进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构成欺诈发行并责令买回股份的,本人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价格及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附注17:本公司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实现项目效益,增厚公司业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保证股东利益,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提请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理性投资。附注18:公司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本公司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公司承诺不动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公司履行股东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公司承诺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承诺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附注19: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雁夷、罗永键出具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雁雄、黄雁杰出具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附注20: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
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为履行本人职责所必须的花费,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5、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附注21:本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一、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二、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若因公司未执行该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注22: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前述情形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附注23:公司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上述材料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附注24: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上述资料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附注25: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
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龚霞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对上述材料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违反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附注26: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者联营)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业务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亦不生产、使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产品或技术。
2、如果发行人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从事了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发行人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权。
4、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权益),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向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本公司承诺,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止。
7、本公司以上事项如有变化,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和发行人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本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公司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8、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而作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附注27: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者联营)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亦不生产、使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产品或技术。
2、如果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从事了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本人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3、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发行人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权。
4、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权益),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向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且对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本人承诺,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止。
7、本人以上事项如有变化,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和发行人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本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8、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而作出。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附注28:本公司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29: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公司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30: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承诺如下: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本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31:公司股东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仇大波、张士学承诺如下: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
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企业/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
(4)本企业/本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32: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WONG NGAN HIONG(黄雁雄)、WONG Ngan Ket(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
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龚霞承诺:
“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
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适用);同意公司根据情节轻重调减或暂不向本人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
关承诺事项;
(4)本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的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33:本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附注34:公司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雁雄与黄雁杰、刘正伟、张华勇、梁达文、孙大建、
徐永前、崔健民、崔园园、方仙丽、吴怀民、刘宝营、汪萍、龚霞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诺方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含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下同)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发行人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承诺方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组织或机构保证不利用承诺方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发
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四、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方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函自承诺方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承诺方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
方期间内有效。附注35: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就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如下:
“如公司及子公司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事宜而遭受任何罚款等行政处罚或损失,
本人/本企业将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支付该部分需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相关罚款等行政处罚,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附注36: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就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瑕疵事项特出具承诺函如下:
“如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屋租赁瑕疵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受任何损失,本人/本企业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子
公司因此发生的任何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附注37:实际控制人黄雁夷与罗永键就公司及其子公司超产能及超种类事项特出具承诺函如下:
“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报告期内超产能或超种类生产事项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本人将承担该等损失或赔偿责任或给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等的经济补偿,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3,6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8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2,8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3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1月 2日 | 156,816 | 143,376.82 | 87,257.60 | 56,119.22 | 47,352.40 | 16,800.00 | 33.03 | 29.94 | 21,391.40 | 14.92 | 不适用 |
合计 | / | 156,816 | 143,376.82 | 87,257.60 | 56,119.22 | 47,352.40 | 16,800.00 | / | / | 21,391.40 | /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37,498.62 | 4,545.17 | 5,239.28 | 13.97 | 2025/ 6/30 | 否 | 是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000.00 | 0 | 243.25 | 1.62 | 2025/ 8/2 | 否 | 是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5,553.47 | 0 | 0 | 0 | 2025/ 11/7 | 否 | 是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运营 管理 | 是 | 否 | 4,205.51 | 44.42 | 44.42 | 1.06 | 2025/ 11/7 | 否 | 是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还贷 | 是 | 否 | 25,000.00 | 1.81 | 25,025.45 | 100.1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56,119.22 | 16,800.00 | 16,800.00 | 29.9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43,376.82 | 21,391.40 | 47,352.40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56,119.22 | 16,800.00 | 29.94 | / |
合计 | / | 56,119.22 | 16,800.00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1月6日 | 98,000.00 | 2023年12月5日 | 2024年12月4日 | 87,87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542,274 | 75.50 | -542,274 | -542,274 | 81,000,000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342 | 0.00 | -3,342 | -3,342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5,662,618 | 14.51 | -536,218 | -536,218 | 15,126,400 | 14.0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66,055 | 3.49 | -526,055 | -526,055 | 3,240,000 | 3.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896,563 | 11.02 | -10,163 | -10,163 | 11,886,400 | 11.01 | |||
4、外资持股 | 65,876,314 | 61.00 | -2,714 | -2,714 | 65,873,600 | 60.99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5,876,314 | 61.00 | -2,714 | -2,714 | 65,873,600 | 60.9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457,726 | 24.50 | +542,274 | +542,274 | 27,000,0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457,726 | 24.50 | +542,274 | +542,274 | 27,000,0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8,000,000 | 100.00 | 108,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限售股(包含包销限售部分),解除限售股份合计542,27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50%。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 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壹信實業有限公司 | 65,873,600 | - | - | 65,873,6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7年 5月6日 |
仇大波 | 3,888,000 | - | - | 3,888,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4年 11月6日 |
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40,000 | - | - | 3,24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6年 11月6日 |
张华勇 | 2,332,800 | - | - | 2,332,8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5年 5月6日 |
刘正伟 | 2,332,800 | - | - | 2,332,8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5年 5月6日 |
张士学 | 2,332,800 | - | - | 2,332,8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4年 11月6日 |
崔健民 | 1,000,000 | - | - | 1,00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027年 5月6日 |
网下发行中比例限售股份(包含包销限售部分) | 542,274 | 542,274 | - | - | / | 2024年 5月6日 |
合计 | 81,542,274 | 542,274 | - | 81,000,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48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 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壹信實業有限公司 | 0 | 65,873,600 | 60.99 | 65,873,6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仇大波 | 47,026 | 3,941,926 | 3.65 | 3,888,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240,000 | 3.00 | 3,240,000 | 无 | 0 | 其他 |
张华勇 | 50,000 | 2,382,800 | 2.21 | 2,33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正伟 | 0 | 2,332,800 | 2.16 | 2,33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士学 | 0 | 2,332,800 | 2.16 | 2,33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崔健民 | 0 | 1,000,000 | 0.93 | 1,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2,814 | 592,009 | 0.55 | 0 | 无 | 0 | 其他 |
居金银 | 175,600 | 373,972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辉佳投资有限公司-辉佳享泰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5,936 | 345,936 | 0.32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2,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009 |
居金银 | 373,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972 |
深圳市辉佳投资有限公司-辉佳享泰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5,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936 |
孙毅 | 337,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285 |
胡强 | 32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800 |
贾铁平 | 262,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802 |
深圳前海鹰眼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照1号鹰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8,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28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445 |
郑军 | 22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900 |
沈薇薇 | 220,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79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081,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正伟透过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7年5月6日。 张华勇透过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7年5月6日。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 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壹信實業有限公司 | 65,873,600 | 2027年 5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2 | 仇大波 | 3,888,000 | 2024年 11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3 | 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40,000 | 2026年 11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4 | 张华勇 | 2,332,800 | 2025年 5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5 | 刘正伟 | 2,332,800 | 2025年 5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6 | 张士学 | 2,332,800 | 2024年 11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7 | 崔健民 | 1,000,000 | 2027年 5月6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期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正伟透过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7年5月6日。 张华勇透过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7年5月6日。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华勇 | 董事 | 2,332,800 | 2,382,800 | 50,000 | 主动增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3,919,260.98 | 419,937,203.7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2,754,112.56 | 1,016,817,105.0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4,942,174.31 | 188,151,450.88 | |
应收账款 | 854,063,043.00 | 710,870,016.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75,324,627.12 | 15,983,407.00 | |
预付款项 | 3,064,630.20 | 3,291,467.1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77,207.10 | 2,564,871.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0,937,537.56 | 148,653,346.7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11,341.81 | 16,324,596.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2,893,934.64 | 2,522,593,464.8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958,527.84 | 93,143,239.60 | |
在建工程 | 53,655,607.92 | 9,942,720.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62,038.24 | 2,858,244.18 | |
无形资产 | 40,056,216.05 | 40,565,839.6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6,346.22 | 6,336,689.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69,376.75 | 15,885,861.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564,632.63 | 43,343,467.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5,952,745.65 | 212,076,061.57 | |
资产总计 | 2,738,846,680.29 | 2,734,669,526.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21,112,953.1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0,308,653.15 | 251,991,875.28 | |
应付账款 | 263,897,941.18 | 236,695,610.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0,604.49 | 406,415.0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68,901.04 | 27,690,229.00 | |
应交税费 | 9,626,784.14 | 10,897,913.03 | |
其他应付款 | 57,005,893.53 | 57,731,942.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99,431.61 | 5,858,599.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478.58 | 52,833.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9,811,687.72 | 612,438,371.7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50,312.89 | 2,332,495.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0,312.89 | 2,332,495.88 | |
负债合计 | 721,762,000.61 | 614,770,867.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21,395,731.39 | 1,521,395,731.39 | |
减:库存股 | 37,761,657.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5,477.64 | -363,644.58 | |
专项储备 | 8,525,387.75 | 7,213,553.59 | |
盈余公积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3,220,695.87 | 429,653,018.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17,084,679.68 | 2,119,898,658.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17,084,679.68 | 2,119,898,658.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38,846,680.29 | 2,734,669,526.45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6,072,361.57 | 211,098,273.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7,398,156.10 | 740,053,502.7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8,232,246.27 | 184,762,775.93 | |
应收账款 | 784,836,693.87 | 666,403,528.37 | |
应收款项融资 | 72,796,581.34 | 8,787,124.12 | |
预付款项 | 2,974,388.80 | 3,229,171.72 | |
其他应收款 | 286,220,872.27 | 281,088,043.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4,175,121.88 | 67,751,744.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11,214.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02,706,422.10 | 2,166,885,378.6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225,757.86 | 13,149,097.24 | |
在建工程 | 4,145,483.56 | 4,001,798.2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62,038.24 | 2,858,244.18 | |
无形资产 | 3,951,989.33 | 4,027,045.1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6,346.22 | 6,336,689.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95,655.56 | 10,594,312.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4,610.00 | 1,130,61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3,860,554.66 | 459,376,470.48 | |
资产总计 | 2,566,566,976.76 | 2,626,261,849.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9,874.1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7,209,569.23 | 205,804,562.87 | |
应付账款 | 244,937,157.63 | 261,895,054.6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0,604.49 | 406,415.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93,151.34 | 22,881,286.31 | |
应交税费 | 6,394,659.72 | 8,132,353.09 | |
其他应付款 | 42,457,718.90 | 43,348,980.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99,431.61 | 5,599,914.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478.58 | 52,833.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6,495,771.50 | 548,491,274.7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50,312.89 | 2,332,495.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0,312.89 | 2,332,495.88 | |
负债合计 | 608,446,084.39 | 550,823,770.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24,075,434.96 | 1,524,075,434.96 | |
减:库存股 | 37,761,657.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552,853.03 | 2,239,980.01 | |
盈余公积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307,254,262.07 | 387,122,663.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8,120,892.37 | 2,075,438,078.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66,566,976.76 | 2,626,261,849.17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8,171,135.56 | 543,156,188.64 | |
其中:营业收入 | 758,171,135.56 | 543,156,188.6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0,011,151.25 | 416,290,601.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609,406,355.94 | 344,859,797.9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861,796.23 | 4,175,617.59 | |
销售费用 | 23,602,363.72 | 23,931,116.36 | |
管理费用 | 20,806,106.92 | 19,037,925.89 | |
研发费用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
财务费用 | -3,359,004.34 | 47,195.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731,910.42 | 1,166,857.22 | |
利息收入 | 4,688,367.99 | 1,765,680.77 | |
加:其他收益 | 4,330,462.15 | 15,624,064.9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04,693.4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71,240.8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81,225.55 | -6,950,226.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78,133.74 | -1,707,127.4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971.5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031,049.81 | 133,832,298.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0,476.04 | 31,310.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44,858.88 | 225,222.0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846,666.97 | 133,638,387.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9,878,989.49 | 20,385,265.8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967,677.48 | 113,253,121.4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967,677.48 | 113,253,121.4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967,677.48 | 113,253,121.4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8,166.94 | -316,967.5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8,166.94 | -316,967.5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8,166.94 | -316,967.5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8,166.94 | ||
(7)其他 | -316,967.5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4,035,844.42 | 112,936,153.9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035,844.42 | 112,936,153.9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1.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45,485,471.53 | 492,012,169.61 | |
减:营业成本 | 521,569,609.42 | 324,959,812.19 | |
税金及附加 | 884,488.49 | 2,689,838.49 | |
销售费用 | 23,564,894.80 | 23,931,116.36 | |
管理费用 | 15,193,401.16 | 14,337,651.48 | |
研发费用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
财务费用 | -1,531,033.26 | -123,762.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4,147.23 | 976,377.69 | |
利息收入 | 2,377,837.70 | 1,204,093.66 | |
加:其他收益 | 4,265,949.94 | 15,483,630.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29,054.4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71,128.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31,765.61 | -7,297,346.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1,753.59 | -791,430.7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109.4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865,081.96 | 109,373,418.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0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5,350.07 | 9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679,731.90 | 109,283,418.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48,133.36 | 14,193,187.2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531,598.54 | 95,090,230.7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531,598.54 | 95,090,230.7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3,849.7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3,849.7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273,849.73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531,598.54 | 94,816,381.0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8,236,071.48 | 256,856,053.9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6,126.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5,860.15 | 17,420,520.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3,978,058.40 | 274,276,574.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4,830,319.47 | 220,913,829.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619,226.02 | 56,595,855.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305,854.11 | 39,020,036.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130,613.75 | 57,610,203.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1,886,013.35 | 374,139,924.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907,954.95 | -99,863,349.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3,765,876.5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411,709.3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3,647.2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671,233.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664,962.33 | 11,005,594.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34,982,377.7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5,647,340.05 | 11,005,594.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023,893.08 | -11,005,594.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25,369,874.1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243,946.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243,946.83 | 25,369,874.1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00,000.00 | 40,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059,261.15 | 1,345,440.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25,657.69 | 19,142,524.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384,918.84 | 60,587,964.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40,972.01 | -35,218,090.1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3.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025,033.88 | -146,088,568.1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3,478,690.35 | 202,870,760.2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453,656.47 | 56,782,192.08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8,488,057.00 | 233,016,136.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0,259.64 | 16,687,723.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1,468,316.64 | 249,703,860.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6,470,412.16 | 233,053,940.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477,024.38 | 51,688,285.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65,040.38 | 29,467,084.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32,831.08 | 45,059,88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545,308.00 | 359,269,200.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076,991.36 | -109,565,339.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38,7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05,529.12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9,882.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5,015,411.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03,181.03 | 3,061,715.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84,000,000.00 | 5,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303,181.03 | 8,961,715.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12,230.69 | -8,961,715.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69,874.1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10,771.91 | 5,365,774.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10,771.91 | 30,735,649.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 | 40,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0,604,313.14 | 1,154,960.6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964,157.69 | 2,510,742.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668,470.83 | 43,765,703.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857,698.92 | -13,030,054.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3.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96,222,459.59 | -131,558,642.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276,540.97 | 175,307,466.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054,081.38 | 43,748,823.36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000,000.00 | 1,521,395,731.39 | -363,644.58 | 7,213,553.59 | 54,000,000.00 | 429,653,018.39 | 2,119,898,658.79 | 2,119,898,65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000,000.00 | 1,521,395,731.39 | -363,644.58 | 7,213,553.59 | 54,000,000.00 | 429,653,018.39 | 2,119,898,658.79 | 2,119,898,658.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761,657.69 | 68,166.94 | 1,311,834.16 | -66,432,322.52 | -102,813,979.11 | -102,813,979.1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66.94 | 73,967,677.48 | 74,035,844.42 | 74,035,844.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11,834.16 | 1,311,834.16 | 1,311,834.16 | ||||||||||||
1.本期提取 | 4,088,333.73 | 4,088,333.73 | 4,088,333.73 |
2.本期使用 | -2,776,499.57 | -2,776,499.57 | -2,776,499.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000,000.00 | 1,521,395,731.39 | 37,761,657.69 | -295,477.64 | 8,525,387.75 | 54,000,000.00 | 363,220,695.87 | 2,017,084,679.68 | 2,017,084,679.6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000,000.00 | 109,545,793.94 | -160,000.00 | 5,625,861.36 | 40,500,000.00 | 405,796,616.42 | 642,308,271.72 | 642,308,271.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000,000.00 | 109,545,793.94 | -160,000.00 | 5,625,861.36 | 40,500,000.00 | 405,796,616.42 | 642,308,271.72 | 642,308,271.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3,811,311.04 | -316,967.51 | 1,352,347.76 | 113,253,121.41 | 118,099,812.70 | 118,099,812.70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6,967.51 | 113,253,121.41 | 112,936,153.90 | 112,936,153.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11,311.04 | 3,811,311.04 | 3,811,311.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11,311.04 | 3,811,311.04 | 3,811,311.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52,347.76 | 1,352,347.76 | 1,352,347.76 | ||||||||||||
1.本期提取 | 5,798,433.90 | 5,798,433.90 | 5,798,433.90 | ||||||||||||
2.本期使用 | -4,446,086.14 | -4,446,086.14 | -4,446,086.14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000,000.00 | 113,357,104.98 | -476,967.51 | 6,978,209.12 | 40,500,000.00 | 519,049,737.83 | 760,408,084.42 | 760,408,084.42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000,000.00 | 1,524,075,434.96 | 2,239,980.01 | 54,000,000.00 | 387,122,663.53 | 2,075,438,078.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000,000.00 | 1,524,075,434.96 | 2,239,980.01 | 54,000,000.00 | 387,122,663.53 | 2,075,438,078.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761,657.69 | 312,873.02 | -79,868,401.46 | -117,317,186.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531,598.54 | 60,531,598.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400,000.00 | -140,4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2,873.02 | 312,873.02 | |||||||||
1.本期提取 | 1,074,167.52 | 1,074,167.52 | |||||||||
2.本期使用 | -761,294.50 | -761,294.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000,000.00 | 1,524,075,434.96 | 37,761,657.69 | 2,552,853.03 | 54,000,000.00 | 307,254,262.07 | 1,958,120,892.3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000,000.00 | 112,225,497.51 | -150,000.00 | 1,318,721.97 | 40,500,000.00 | 384,714,166.30 | 619,608,385.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000,000.00 | 112,225,497.51 | -150,000.00 | 1,318,721.97 | 40,500,000.00 | 384,714,166.30 | 619,608,385.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11,311.04 | -273,849.73 | 496,330.73 | 95,090,230.76 | 99,124,022.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3,849.73 | 95,090,230.76 | 94,816,381.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11,311.04 | 3,811,311.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11,311.04 | 3,811,311.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96,330.73 | 496,330.73 | |||||||||
1.本期提取 | 1,237,695.28 | 1,237,695.28 | |||||||||
2.本期使用 | -741,364.55 | -741,364.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000,000.00 | 116,036,808.55 | -423,849.73 | 1,815,052.70 | 40,500,000.00 | 479,804,397.06 | 718,732,408.58 |
公司负责人: 黄雁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健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明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于 2002 年 5 月 23 日成立的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 ”,“公司 ”或“本公司 ”), 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8525604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0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7,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股本合计达到人民币 108,000,000.00 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8,100万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人民币2,7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 1515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85256042,法定代表人为黄雁夷。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麦加芯彩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麦加集团”)主要从事多品类防腐涂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黄雁夷和罗永键母子二人。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表示。本集团下属子公司,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余额超过集团总资产千分之五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超过集团总资产千分之五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 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等)。 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 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 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 ”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 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 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 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 以账龄组合为基础, 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供应链金融票据及供应链金融票 据之外的应收账款两类组合,按照不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 1 于期末未终止确认的供应链金融票据应收账款组合 2 除以上供应链金融票据之外的应收账款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第十节之十二、 1。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 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 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0%-10% | 4.5%-5.0% |
机器设备 | 5-10年 | 0%-10% | 9.0%-20.0% |
运输设备 | 5年 | 0%-10% | 18.0%-20.0% |
办公设备 | 3-5年 | 0%-10% | 18.0%-33.3% |
装修 | 5-10年 | 0%-10% | 9.0%-20.0%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年 | 0%-10% | 4.5%-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年 | 0%-10% | 9%-2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年 | 0%-10% | 18%-2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年 | 0%-10% | 18%-33.3% |
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10 年 | 0%-10% | 9%-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长期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房屋及建筑物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办公室装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机器设备 完成安装调试其他设备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土地使用权 50年 土地使用权期限软件 3-5年 软件预计可使用寿命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 摊销期如下: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3-5年研发用具 3年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 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参照市场法或收益法确定,参见第十节之十五。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销售商品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涂料商品及其他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 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该时点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商品交付时点: 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具体销售确认原则如下:
根据客户实际耗用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本集团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寄存于客户仓库,在相关产品耗用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本集团承担;待相关产品被客户领用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客户签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本集团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 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集团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当期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 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涂料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 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第十节、五、 31进行会计处理。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通过向集团内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等服务履行履约义务, 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产出法, 根据评估已实现的结果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 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 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 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 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作为承租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 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第十节、 五、34 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按照附第十节、五、 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使用时区分 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 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 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涉及销售折扣的可变对价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确定会计处理。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 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 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 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 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13% |
消费税 |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 420 克/ 升(含)的涂料销售额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15%、25%、16.5%、8.25% |
教育费用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用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 污染当量 | 4.8/1.2 元/污染当量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 7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5/3/1 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通麦加 | 25% |
珠海麦加 | 25% |
香港麦加 | 8.25%、16.5% |
麦加芯彩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 2021 年度接获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1 年 12 月 23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5664),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 本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新证书正在办理之中。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的有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于 2024年度继续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香港麦加:企业所得税按照累进税率缴纳,应纳税所得额200万港币(含200万港币) 以下部分,按照8.25%税率, 200万港币以上部分按照16.5%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196.98 | 11,680.38 |
银行存款 | 230,198,723.04 | 363,444,332.67 |
其他货币资金 | 63,714,340.96 | 56,481,190.7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93,919,260.98 | 419,937,203.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946,724.42 | 8,596,317.94 |
其他说明使用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第十节、七、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72,754,112.56 | 1,016,817,105.02 | / |
其中: |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872,754,112.56 | 1,016,817,105.02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872,754,112.56 | 1,016,817,105.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437,263.63 | 64,615,652.77 |
商业承兑票据 | 78,313,963.23 | 126,456,953.74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809,052.55 | 2,921,155.63 |
合计 | 154,942,174.31 | 188,151,450.8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446,129.6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7,446,129.6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票据组合 1 | 78,437,263.63 | ||
应收票据组合 2 | 78,313,963.23 | 1,809,052.55 | 2.31 |
合计 | 156,751,226.86 | 1,809,052.55 | 1.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2、“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2,921,155.63 | 1,112,103.08 | 1,809,052.55 | |||
合计 | 2,921,155.63 | 1,112,103.08 | 1,809,052.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5,301,090.74 | 701,728,552.72 |
1年以内小计 | 885,301,090.74 | 701,728,552.72 |
1至2年 | 19,438,847.11 | 50,366,913.67 |
2至3年 | 247,496.25 | 183,558.05 |
3年以上 | 249,527.12 | 383,816.82 |
合计 | 905,236,961.22 | 752,662,841.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5,236,961.22 | 100.00 | 51,173,918.22 | 5.65 | 854,063,043.00 | 752,662,841.26 | 100.00 | 41,792,825.26 | 5.55 | 710,870,016.0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05,236,961.22 | 100.00 | 51,173,918.22 | 5.65 | 854,063,043.00 | 752,662,841.26 | 100.00 | 41,792,825.26 | 5.55 | 710,870,016.00 |
合计 | 905,236,961.22 | / | 51,173,918.22 | / | 854,063,043.00 | 752,662,841.26 | / | 41,792,825.26 | / | 710,870,016.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 1 | 68,551,744.74 | 3,530,414.85 | 5.15 |
应收账款组合 2 | 836,685,216.48 | 47,643,503.37 | 5.69 |
合计 | 905,236,961.22 | 51,173,918.22 | 5.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转回 | 变动 |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41,792,825.26 | 9,393,328.63 | 12,235.67 | 51,173,918.22 | ||
合计 | 41,792,825.26 | 9,393,328.63 | 12,235.67 | 51,173,918.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235.6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793,575.86 | 67,793,575.86 | 7.49 | 3,491,369.16 | |
上海中集洋山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 66,312,477.11 | 66,312,477.11 | 7.33 | 3,415,092.57 | |
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54,010,644.63 | 54,010,644.63 | 5.97 | 2,781,548.20 | |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 36,945,939.50 | 36,945,939.50 | 4.08 | 1,902,715.88 | |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 30,991,709.21 | 30,991,709.21 | 3.42 | 1,596,073.02 | |
合计 | 256,054,346.31 | 256,054,346.31 | 28.29 | 13,186,798.8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受限制的应收账款详见第十节、七、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5,324,627.12 | 15,983,407.00 |
合计 | 75,324,627.12 | 15,983,407.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151,840.83 | |
合计 | 66,151,840.8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83,407.00 | 163,950,228.55 | 104,609,008.43 | 75,324,627.12 |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受限制的应收款项融资详见第十节、七、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64,630.20 | 100 | 3,291,467.14 | 1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064,630.20 | 100 | 3,291,467.14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 959,182.00 | 31.30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309,655.00 | 10.10 |
上海精荟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225,000.00 | 7.34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79,400.00 | 5.85 |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58,174.12 | 5.16 |
合计 | 1,831,411.12 | 59.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77,207.10 | 2,564,871.46 |
合计 | 2,277,207.10 | 2,564,871.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 年以内 | 2,040,104.10 | 2,177,768.46 |
1年以内小计 | 2,040,104.10 | 2,177,768.46 |
1至2年 | 25,000.00 | 25,000.00 |
2至3年 | 4,000.00 | 54,000.00 |
3年以上 | 208,103.00 | 308,103.00 |
合计 | 2,277,207.10 | 2,564,871.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69,065.40 | 1,106,763.00 |
员工备用金 | 75,122.29 | 34,885.50 |
应收采购返利 | 872,035.41 | 1,343,515.67 |
其他 | 260,984.00 | 79,707.29 |
合计 | 2,277,207.10 | 2,564,871.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科思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872,035.41 | 38.29 | 应收采购返利 | 一年以内 |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1.96 | 押金及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
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140,352.00 | 6.16 | 其他 | 一年以内 | |
南通南大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8,240.00 | 5.19 | 其他 | 一年以内 |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39 | 押金及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
合计 | 1,730,627.41 | 75.99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6,072,723.65 | 7,899,416.24 | 78,173,307.41 | 74,237,062.09 | 7,852,812.94 | 66,384,249.15 |
库存商品 | 42,434,198.24 | 7,500,257.14 | 34,933,941.10 | 43,097,162.62 | 7,167,537.52 | 35,929,625.10 |
周转材料 | 1,447,775.73 | 1,447,775.73 | 1,105,174.52 | 1,105,174.52 | ||
发出商品 | 96,382,513.32 | 96,382,513.32 | 45,234,297.96 | 45,234,297.96 | ||
合计 | 226,337,210.94 | 15,399,673.38 | 210,937,537.56 | 163,673,697.19 | 15,020,350.46 | 148,653,346.7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852,812.94 | 957,042.75 | 910,439.45 | 7,899,416.24 | ||
库存商品 | 7,167,537.52 | 1,121,090.99 | 788,371.37 | 7,500,257.14 | ||
合计 | 15,020,350.46 | 2,078,133.74 | 1,698,810.82 | 15,399,673.3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15,426,230.70 | 11,603,390.56 |
待抵扣及认证进项税额 | 3,869,682.14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07,873.98 | |
其他 | 185,111.11 | 43,650.20 |
合计 | 15,611,341.81 | 16,324,596.8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958,527.84 | 93,143,239.6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3,958,527.84 | 93,143,239.60 |
其他说明:
于 2024年 6 月 30 日, 本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及重大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2023 年 12月 31 日:
无) 。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详见第十节、七、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549,351.56 | 68,588,658.91 | 11,066,711.49 | 1,873,758.35 | 2,870,262.72 | 157,948,743.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83,778.92 | 63,206.41 | 8,346,985.33 | |||
(1)购置 | 2,133,187.56 | 63,206.41 | 2,196,393.9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150,591.36 | 6,150,591.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2,735.88 | 516,278.00 | 4,489,013.88 | |||
(1)处置或报废 | 3,972,735.88 | 516,278.00 | 4,489,013.88 | |||
4.期末余 | 73,549,351.56 | 72,899,701.95 | 10,550,433.49 | 1,936,964.76 | 2,870,262.72 | 161,806,714.48 |
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764,844.13 | 31,208,318.30 | 5,979,551.60 | 1,504,600.46 | 1,348,188.94 | 64,805,503.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5,311.38 | 3,456,344.41 | 905,368.65 | 71,934.31 | 112,502.52 | 6,351,461.27 |
(1)计提 | 1,805,311.38 | 3,456,344.41 | 905,368.65 | 71,934.31 | 112,502.52 | 6,351,461.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9,722.87 | 319,055.19 | 3,308,778.06 | |||
(1)处置或报废 | 2,989,722.87 | 319,055.19 | 3,308,778.06 | |||
4.期末余额 | 26,570,155.51 | 31,674,939.84 | 6,565,865.06 | 1,576,534.77 | 1,460,691.46 | 67,848,186.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979,196.05 | 41,224,762.11 | 3,984,568.43 | 360,429.99 | 1,409,571.26 | 93,958,527.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784,507.43 | 37,380,340.61 | 5,087,159.89 | 369,157.89 | 1,522,073.78 | 93,143,239.6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3,655,607.92 | 9,942,720.25 |
合计 | 53,655,607.92 | 9,942,720.2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麦加芯彩嘉定 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 2,606,315.09 | 2,606,315.09 | 2,602,452.83 | 2,602,452.83 | ||
叶片前缘防护 施工全程化监管及损伤预警平台 | 1,230,304.73 | 1,230,304.73 | 1,230,304.73 | 1,230,304.73 | ||
珠海扩产项目 | 49,304,637.63 | 49,304,637.63 | 5,940,921.96 | 5,940,921.96 | ||
其他 | 514,350.47 | 514,350.47 | 169,040.73 | 169,040.73 | ||
合计 | 53,655,607.92 | 53,655,607.92 | 9,942,720.25 | 9,942,720.2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13,740.44 | 4,413,740.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413,740.44 | 4,413,740.4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55,496.26 | 1,555,496.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6,205.94 | 396,205.94 |
(1)计提 | 396,205.94 | 396,205.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51,702.20 | 1,951,702.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62,038.24 | 2,462,038.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58,244.18 | 2,858,244.1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731,404.70 | 3,563,997.13 | 49,295,401.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731,404.70 | 3,563,997.13 | 49,295,401.83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5,584,376.18 | 3,145,185.99 | 8,729,562.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7,445.16 | 52,178.45 | 509,623.61 | ||
(1)计提 | 457,445.16 | 52,178.45 | 509,623.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041,821.34 | 3,197,364.44 | 9,239,185.7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689,583.36 | 366,632.69 | 40,056,216.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147,028.52 | 418,811.14 | 40,565,839.6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6,049,078.50 | 356,310.68 | 757,124.94 | 5,648,264.24 | |
研发用具 | 287,610.63 | 172,566.36 | 115,044.27 | ||
研发检测费 | 692,264.15 | 69,226.44 | 623,037.71 | ||
合计 | 6,336,689.13 | 1,048,574.83 | 998,917.74 | 6,386,346.22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8,382,644.15 | 12,239,776.00 | 59,734,331.35 | 10,543,797.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02,016.57 | 630,302.49 | 4,492,290.07 | 673,843.51 |
可抵扣亏损 | ||||
预提费用 | 28,264,028.29 | 4,398,743.15 | 29,310,666.47 | 4,610,774.64 |
租赁负债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 2,746,160.75 | 411,924.11 | 3,128,343.74 | 469,251.56 |
适用新租赁准则前融资租赁形成 | 1,028,757.86 | 205,164.70 | 1,177,361.69 | 234,802.64 |
合计 | 104,623,607.62 | 17,885,910.45 | 97,842,993.32 | 16,532,469.5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导致的暂时 性差异 | 2,462,038.24 | 369,305.74 | 2,858,244.18 | 428,736.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4,054,112.56 | 647,227.96 | 1,392,886.27 | 217,871.30 |
合计 | 6,516,150.80 | 1,016,533.70 | 4,251,130.45 | 646,607.9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6,533.70 | 16,869,376.75 | 646,607.93 | 15,885,861.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6,533.70 | 0.00 | 646,607.93 | 0.0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235,633.35 | |
合计 | 1,235,633.3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 | - | 175,392.31 | |
2027 | - | 491,187.32 | |
2028 | - | 569,053.72 | |
合计 | - | 1,235,633.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 设备款 | 3,874,602.28 | 3,874,602.28 | 5,263,354.79 | 5,263,354.79 | ||
定期存款 | 38,690,030.35 | 38,690,030.35 | 38,080,112.33 | 38,080,112.33 | ||
合计 | 42,564,632.63 | 42,564,632.63 | 43,343,467.12 | 43,343,467.12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960.75 | 10,960.75 | 其他 | 保证金(注3、8) | 38,420,138.20 | 38,420,138.20 | 其他 | 保证金 (注1- 4、7-8)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 4,235,153.10 | 4,137,321.06 | 质押 | 质押物 (注 7) | ||||
固定资产 | 67,058,454.93 | 45,038,763.40 | 抵押 | 抵押物(注6-7) | 67,058,454.93 | 46,694,945.80 | 抵押 | 抵押物 (注 6、 7) |
无形资产 | 24,224,403.18 | 19,426,140.53 | 抵押 | 抵押物(注6-7) | 24,224,403.18 | 19,901,918.69 | 抵押 | 抵押物 (注 6、 7) |
应收账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物(注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物 (注 5) |
合计 | 101,293,818.86 | 74,475,864.68 | / | / | 143,938,149.41 | 119,154,323.75 | / | / |
其他说明:
注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在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受限货币资金人民币2,861.36元)注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集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质押银行存款人民币 8,381,093.30 元, 期末开具的未到期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 18,380,131.69 元)。注 3: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 本集团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以银行存款质押的方式开具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于2024 年 6 月 30 日,已质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0,960.52元,期末不存在开具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已质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430,377.91 元,年末开具的未到期的应付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 419,530.00 元)。注 4:截至 2024 年 6 月 30日, 本集团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质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3,966.39元)。注 5: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 本集团通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202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向交通银行嘉定支行取得保理融资额度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6 月 30 日, 本集团于该融资额度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最后一笔短期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3 月20 日。
注 6: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91,199.13 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抵押(202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960,003.25 元), 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35,204.50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4,027,104.50元),向交通银行嘉定支行取得最高债权额度人民币35,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于该融资额度下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 元,最后一笔长期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20 日。注 7: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690,936.03元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3,247,564.27元的房产,尚未完成解除抵押手续,所对应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担保事项已于2024年3月29日到期(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874,814.19元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4,734,942.55元的房产进行抵押,获取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资格,并由此获得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质押的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137,321.06 元,已质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29,598,405.54 元,期末开具的未到期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 26,407,977.61 元)。注 8:截至 2024年6月30日, 本集团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 以银行存款质押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于 2024 年6 月 30 日,已质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0.2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3,433.70 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已贴现票据还原 | 11,112,953.13 | |
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21,112,953.1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60,308,653.15 | 251,991,875.28 |
合计 | 360,308,653.15 | 251,991,875.2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63,897,941.18 | 236,695,610.78 |
合计 | 263,897,941.18 | 236,695,610.7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80,604.49 | 406,415.05 |
合计 | 180,604.49 | 406,415.0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264,179.55 | 48,062,928.80 | 62,505,229.26 | 11,821,879.0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26,049.45 | 5,009,505.22 | 4,988,532.72 | 1,447,021.95 |
三、辞退福利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690,229.00 | 53,072,434.02 | 67,493,761.98 | 13,268,901.0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698,754.51 | 41,118,886.72 | 55,659,873.96 | 10,157,767.27 |
二、职工福利费 | 1,338,536.69 | 1,349,636.69 | -11,10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19,754.20 | 2,969,036.88 | 2,997,249.31 | 1,091,541.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69,557.78 | 2,373,147.66 | 2,402,640.42 | 840,065.02 |
工伤保险费 | 148,698.67 | 308,553.60 | 307,972.12 | 149,280.15 |
生育保险费 | 101,497.75 | 287,335.62 | 286,636.77 | 102,196.60 |
四、住房公积金 | 415,506.06 | 1,985,818.00 | 1,880,154.00 | 521,170.0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471.79 | 14,471.79 |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30,164.78 | 636,178.72 | 603,843.51 | 62,499.99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6,264,179.55 | 48,062,928.80 | 62,505,229.26 | 11,821,879.0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70,872.32 | 4,857,699.15 | 4,837,631.44 | 1,390,940.03 |
2、失业保险费 | 55,177.13 | 151,806.07 | 150,901.28 | 56,081.9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426,049.45 | 5,009,505.22 | 4,988,532.72 | 1,447,021.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67,878.66 | 2,235,911.05 |
消费税 | 46,702.99 | 138,241.62 |
企业所得税 | 6,180,966.40 | 5,623,356.69 |
个人所得税 | 147,514.59 | 2,272,825.10 |
印花税 | 437,977.61 | 357,013.93 |
房产税 | 200,840.39 | 200,840.39 |
土地使用税 | 68,595.09 | 68,595.09 |
其他 | 376,308.41 | 1,129.16 |
合计 | 9,626,784.14 | 10,897,913.0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7,005,893.53 | 57,731,942.20 |
合计 | 57,005,893.53 | 57,731,942.20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55,083,752.31 | 56,745,447.15 |
工程设备款及质保金 | 1,292,141.22 | 452,595.23 |
押金保证金 | 630,000.00 | 500,000.00 |
其他 | 33,899.82 | |
合计 | 57,005,893.53 | 57,731,942.2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03,583.75 | 4,804,066.6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8,684.82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95,847.86 | 795,847.86 |
合计 | 5,499,431.61 | 5,858,599.3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3,478.58 | 52,833.96 |
合计 | 23,478.58 | 52,833.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1,950,312.89 | 2,332,495.88 |
合计 | 1,950,312.89 | 2,332,495.8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85,294,945.30 | 1,485,294,945.30 |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4,566,611.82 | 34,566,611.82 | ||
母公司债务豁免 | 1,853,066.04 | 1,853,066.04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18,891.77 | -318,891.77 | ||
合计 | 1,521,395,731.39 | 1,521,395,731.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权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
合计 | 37,761,657.69 | 37,761,657.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7,000 万元(含)。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3,644.58 | 68,166.94 | 68,166.94 | -295,477.6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63,644.58 | 68,166.94 | 68,166.94 | -295,477.6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63,644.58 | 68,166.94 | 68,166.94 | -295,477.6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213,553.59 | 4,088,333.73 | 2,776,499.57 | 8,525,387.75 |
合计 | 7,213,553.59 | 4,088,333.73 | 2,776,499.57 | 8,525,387.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9,653,018.39 | 405,796,616.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9,653,018.39 | 405,796,616.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967,677.48 | 166,956,401.9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500,000.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0,400,000.00 | 129,6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3,220,695.87 | 429,653,018.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57,778,402.78 | 608,805,184.27 | 542,856,804.57 | 344,859,797.93 |
其他业务 | 392,732.78 | 601,171.67 | 299,384.07 | |
合计 | 758,171,135.56 | 609,406,355.94 | 543,156,188.64 | 344,859,797.9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风电涂料 | 163,163,593.72 | 99,661,963.02 |
集装箱涂料 | 582,188,623.86 | 498,849,347.70 |
其他工业涂料 | 12,426,185.20 | 10,293,873.55 |
废料销售 | 392,732.78 | 601,171.6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746,330,222.61 | 600,557,637.57 |
其他国家/地区 | 11,840,912.95 | 8,848,718.3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758,171,135.56 | 609,406,355.9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728,482,507.19 | 589,676,465.26 |
经销 | 29,688,628.37 | 19,729,890.68 |
合计 | 758,171,135.56 | 609,406,35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客户签收或 客户实际耗 用 | 信用期通 常在开票 后 30 至 | 主要为涂 料 | 是 | 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责任均由 |
180 天 | 公司承担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447,889.23 | 302,846.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0,253.87 | 1,489,411.57 |
教育费附加 | 738,686.62 | 1,397,824.43 |
房产税 | 401,680.76 | 401,861.72 |
土地使用税 | 137,190.16 | 137,190.18 |
车船使用税 | 6,222.40 | 6,180.00 |
印花税 | 728,310.71 | 437,850.31 |
环境保护税 | 1,562.48 | 2,452.77 |
合计 | 3,861,796.23 | 4,175,617.59 |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计缴标准参见本报告第十节、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7,242,345.63 | 7,894,932.58 |
市场推广服务费 | 7,574,696.64 | 6,191,059.95 |
业务招待费 | 3,904,047.67 | 3,301,050.30 |
差旅费 | 2,029,176.57 | 2,069,574.90 |
股份支付 | 1,993,791.88 | |
广告费 | 472,078.72 | 1,069,147.80 |
服务费 | 782,293.41 | 447,594.24 |
折旧与摊销 | 370,855.71 | 309,996.0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 | 35,400.00 | 51,000.00 |
其他 | 1,191,469.37 | 602,968.69 |
合计 | 23,602,363.72 | 23,931,116.3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2,091,185.10 | 11,900,154.66 |
专业服务费 | 2,968,483.20 | 1,515,266.10 |
折旧与摊销 | 1,284,486.52 | 1,436,271.71 |
差旅费 | 659,013.62 | 869,235.82 |
安全及环保支出 | 1,104,787.26 | 732,940.64 |
业务招待费 | 946,224.44 | 636,142.87 |
办公费 | 555,795.56 | 608,109.71 |
股份支付 | 0.00 | 526,437.4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 | 215,429.20 | 192,000.00 |
盘亏损失 | 281,603.50 | 148,386.68 |
其它 | 699,098.52 | 472,980.24 |
合计 | 20,806,106.92 | 19,037,925.8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9,419,977.66 | 11,807,743.39 |
耗用的原材料 | 9,242,286.40 | 5,581,480.92 |
装备调试与试验费 | 1,978,898.98 | 1,256,645.37 |
股份支付 | 0.00 | 1,291,081.70 |
差旅费 | 1,285,955.48 | 908,265.41 |
折旧与摊销 | 1,638,336.47 | 1,086,782.34 |
咨询服务费 | 6,037.74 | 8,074.70 |
委外研发费 | 989,320.39 | 155,339.81 |
其他 | 1,132,719.66 | 2,143,534.24 |
合计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31,910.42 | 1,166,857.22 |
减:利息收入 | 4,688,367.99 | 1,765,680.77 |
汇兑损益 | 359,398.79 | 52,694.64 |
其他 | 238,054.44 | 593,324.49 |
合计 | -3,359,004.34 | 47,195.5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330,462.15 | 15,624,064.97 |
合计 | 4,330,462.15 | 15,624,064.9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6,804,693.41 | 0.00 |
合计 | 6,804,693.41 | 0.0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71,240.81 | 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6,571,240.81 | 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12,103.08 | -365,135.2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393,328.63 | -6,585,091.2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8,281,225.55 | -6,950,226.4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78,133.74 | -1,707,127.4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078,133.74 | -1,707,127.4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475,971.58 | 0.00 |
合计 | -475,971.58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60,476.04 | 31,310.74 | 60,476.04 |
合计 | 60,476.04 | 31,310.74 | 60,47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0,617.03 | 129,865.70 | 210,617.0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0,617.03 | 129,865.70 | 210,617.0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33,612.01 | 90,000.00 | 1,033,612.01 |
其他 | 629.84 | 5,356.32 | 629.84 |
合计 | 1,244,858.88 | 225,222.02 | 1,244,858.8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862,504.60 | 19,485,853.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3,515.11 | 899,412.64 |
合计 | 9,878,989.49 | 20,385,265.8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846,666.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577,000.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63,700.6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03.4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7,884.8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854,029.92 |
所得税费用 | 9,878,989.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24,253.58 | 15,624,064.97 |
利息收入 | 4,071,130.53 | 1,765,680.77 |
其他 | 60,476.04 | 30,774.75 |
合计 | 4,755,860.15 | 17,420,520.4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及相关费用 | 38,988,482.49 | 29,825,192.23 |
营业成本 | 14,563,867.53 | 16,815,397.90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13,642,815.56 | 10,166,682.11 |
财务费用 | 238,054.44 | 593,324.49 |
其他 | 1,697,393.73 | 209,606.32 |
合计 | 69,130,613.75 | 57,610,203.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保证金(按净额列示) | 38,243,946.83 | 0.00 |
合计 | 38,243,946.83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票据保证金(按净额列示) | 0.00 | 13,401,536.24 |
偿还租赁负债/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 714,000.00 | 3,162,527.47 |
发行费用支出 | 5,750,000.00 | 2,578,460.38 |
回购股票支出 | 37,761,657.69 | 0.00 |
合计 | 44,225,657.69 | 19,142,524.0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1,112,953.13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1,112,953.13 | 1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长 期借款 | 4,804,066.67 | 73,937.08 | 174,420.00 | 4,703,583.7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以及 长期应付款 | 258,684.82 | 2,815.18 | 261,50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以及租 赁负债 | 3,128,343.74 | 70,317.01 | 452,500.00 | 2,746,160.75 | ||
合计 | 29,304,048.36 | 10,000,000.00 | 147,069.27 | 10,888,420.00 | 11,112,953.13 | 17,449,744.5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支付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应付票据保证金的变 动以净额在筹资活动 其他流入或流出列示 | 快周转,大金额、期 限短的现流项目 | 筹资活动流入或流出 总额减少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人民币:335,896,390.90元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3,967,677.48 | 113,253,121.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78,133.74 | 1,707,127.40 |
信用减值损失 | 8,281,225.55 | 6,950,226.44 |
固定资产折旧 | 6,351,461.27 | 6,342,620.1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6,205.94 | 259,249.38 |
无形资产摊销 | 294,436.61 | 612,188.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98,917.74 | 445,056.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971.58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0,617.03 | 129,865.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71,240.81 | 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4,071.75 | 1,686,532.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04,693.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3,515.12 | 899,412.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663,513.75 | 24,559,624.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0,562,477.42 | -371,298,470.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4,836,932.71 | 109,426,436.32 |
专项储备 | 1,311,834.16 | 1,352,347.76 |
股权支付 | 0.00 | 3,811,31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907,954.95 | -99,863,349.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8,453,656.47 | 56,782,192.0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3,478,690.35 | 202,870,760.2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025,033.88 | -146,088,568.1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8,453,656.47 | 363,478,690.35 |
其中:库存现金 | 6,196.98 | 11,680.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0,198,723.04 | 363,444,332.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248,736.45 | 22,677.3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453,656.47 | 363,478,690.3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资金 | 10,960.75 | 38,420,138.20 | |
定期存款 | 15,447,324.32 | 17,930,823.16 |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7,319.44 | 107,552.06 | |
合计 | 15,465,604.51 | 56,458,513.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3,398,551.66 |
其中:美元 | 3,283,177.82 | 7.1268 | 23,398,551.6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0,823,020.29 |
其中:美元 | 2,921,791.03 | 7.1268 | 20,823,020.29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 - | 10,607,822.17 |
其中:美元 | 1,488,441.12 | 7.1268 | 10,607,822.17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725,778.39 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 本集团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2023年度: 不属于销售)。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82,880.0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9,419,977.66 | 11,807,743.39 |
耗用的原材料 | 9,242,286.40 | 5,581,480.92 |
装备调试与试验费 | 1,978,898.98 | 1,256,645.37 |
股份支付 | 0.00 | 1,291,081.70 |
差旅费 | 1,285,955.48 | 908,265.41 |
折旧与摊销 | 1,638,336.47 | 1,086,782.34 |
咨询服务费 | 6,037.74 | 8,074.70 |
委外研发费 | 989,320.39 | 155,339.81 |
其他 | 1,132,719.66 | 2,143,534.24 |
合计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5,693,532.78 | 24,238,947.8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麦加涂料(南 通)有限公司 | 江苏 | 20,572.76 | 江苏 | 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 海)有限公司 | 珠海 | 20,000 | 珠海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136.64 | 香港 | 贸易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4,330,462.15 | 15,624,064.97 |
合计 | 4,330,462.15 | 15,624,064.9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
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及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由于本集团仅与关联方及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7.49%(2023年 12月31日: 7.63%)和28.29%(2023年12月31日: 29.69%)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于2024年6月30日, 已逾期超过30天的应收账款由于客户历史回款率高且持续经营风险较小,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集团依然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6月30日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应付票据 360,308,653.15 - - - 360,308,653.15应付账款 263,897,941.18 - - - 263,897,941.18其他应付款 57,005,893.53 - - - 57,005,893.5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5,676,675.00 - - - 5,676,675.00租赁负债 - 740,500.00 665,500.00 665,500.00 2,071,500.00合计 696,889,162.86 740,500.00 665,500.00 665,500.00 698,960,662.86
2023年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1,112,953.13 - - - 21,112,953.13应付票据 251,991,875.28 - - - 251,991,875.28应付账款 236,695,610.78 - - - 236,695,610.78其他应付款 57,731,942.20 - - - 57,731,942.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6,113,000.00 - - - 6,113,000.00租赁负债 - 1,193,000.00 665,500.00 665,500.00 2,524,000.00合计 573,645,381.39 1,193,000.00 665,500.00 665,500.00 576,169,381.39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及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27,446,129.64 | 未确认终止 | 保留了其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 |
背书及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66,151,840.83 | 确认终止 | 已经转移了其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 |
合计 | / | 93,597,970.47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及贴现 | 66,151,840.83 | -117,464.06 |
合计 | / | 66,151,840.83 | -117,464.06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及贴现 | 66,151,840.83 | |
合计 | / | 66,151,840.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2,754,112.56 | 872,754,112.5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75,324,627.12 | 75,324,627.1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48,078,739.68 | 948,078,739.6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和年末交易对方提供的权益通知书中记录的权益价值等。对于应收款项融资,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 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 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财务报表期间内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 | 8,600.00 | 60.99 | 60.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壹信实业有限公司(黄雁夷和罗永键是实际控制人)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黄雁夷 | 实际控制人 |
罗永键 | 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黄雁夷 | 80,000,000.00 | 2023-2-15 | 2025-12-31 | 否 |
黄雁夷 | 100,000,000.00 | 2023-9-22 | 2024-2-27 | 是 |
黄雁夷+罗永键 | 250,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15 | 否 |
黄雁夷 | 300,000,000.00 | 2023-7-11 | 2024-7-10 | 否 |
黄雁夷 | 250,000,000.00 | 2023-6-25 | 2024-3-29 | 是 |
罗永键 | 66,000,000.00 | 2021-3-10 | 2027-4-23 | 否 |
黄雁夷(注1) | 73,371,584.00 | 2021-3-10 | 2027-4-23 | 否 |
黄雁夷 | 28,000,000.00 | 2023-9-14 | 2024-8-14 | 否 |
罗永键 | 28,000,000.00 | 2023-9-14 | 2024-8-14 | 否 |
黄雁夷 | 135,000,000.00 | 2023-7-19 | 2026-7-18 | 否 |
黄雁夷 | 70,000,000.00 | 2023-4-13 | 2024-4-11 | 是 |
黄雁夷 | 80,000,000.00 | 2023-5-12 | 2024-5-11 | 是 |
麦加芯彩+黄雁夷+罗永键 | 5,000,000.00 | 2021-2-5 | 2024-2-5 | 是 |
黄雁夷 | 220,000,000.00 | 2021-6-25 | 2024-6-24 | 是 |
罗永键 | 330,000,000.00 | 2022-12-21 | 2025-12-20 | 否 |
黄雁夷 | 27,000,000.00 | 2024-6-25 | 2024-12-25 | 否 |
黄雁夷 | 23,459,997.95 | 2024-6-27 | 2024-12-27 | 否 |
黄雁夷 | 11,000,000.00 | 2024-2-19 | 2027-2-18 | 否 |
罗永键 | 11,000,000.00 | 2024-2-19 | 2027-2-18 | 否 |
黄雁夷 | 80,000,000.00 | 2023-8-14 | 2024-8-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担保金额73,371,584.00(等额人民币 6710 万加美金 88 万, 汇率 7.1268)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32,702.88 | 9,435,239.8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收益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风险利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议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566,611.82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资本承诺:82,584,830.7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9,461,36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9,461,36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销售的产品性质相若,并承受类似风险及类似回报。因此,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仅属于单一 业务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7,201,812.09 | 652,838,595.51 |
1年以内小计 | 807,201,812.09 | 652,838,595.51 |
1至2年 | 19,438,847.11 | 50,366,913.67 |
2至3年 | 247,496.25 | 183,558.05 |
3年以上 | 249,527.12 | 383,816.82 |
合计 | 827,137,682.57 | 703,772,884.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173,610.70 | 13.08 | 0.00 | 0.00 | 108,173,610.70 | 36,929,703.70 | 5.25 | 0.00 | 0.00 | 36,929,703.7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8,964,071.87 | 86.92 | 42,300,988.70 | 5.88 | 676,663,083.17 | 666,843,180.35 | 94.75 | 37,369,355.68 | 5.60 | 629,473,824.67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718,964,071.87 | 86.92 | 42,300,988.70 | 5.88 | 676,663,083.17 | 666,843,180.35 | 94.75 | 37,369,355.68 | 5.60 | 629,473,824.67 | |
合计 | 827,137,682.57 | / | 42,300,988.70 | / | 784,836,693.87 | 703,772,884.05 | / | 37,369,355.68 | / | 666,403,528.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 1 | 68,551,744.74 | 3,530,414.85 | 5.15 |
应收账款组合 2 | 650,412,327.13 | 38,770,573.85 | 5.96 |
合计 | 718,964,071.87 | 42,300,988.70 | 5.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7,369,355.68 | 4,943,868.69 | 12,235.67 | 42,300,988.70 | ||
合计 | 37,369,355.68 | 4,943,868.69 | 12,235.67 | 42,300,988.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235.6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793,575.86 | 67,793,575.86 | 8.20 | 3,491,369.16 | |
上海中集洋山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 66,312,477.11 | 66,312,477.11 | 8.02 | 3,415,092.57 | |
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54,010,644.63 | 54,010,644.63 | 6.53 | 2,781,548.20 | |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 36,945,939.50 | 36,945,939.50 | 4.47 | 1,902,715.88 | |
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 28,304,391.10 | 28,304,391.10 | 3.42 | 1,457,676.14 |
合计 | 253,367,028.20 | 253,367,028.20 | 30.64 | 13,048,401.9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6,220,872.27 | 281,088,043.73 |
合计 | 286,220,872.27 | 281,088,043.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5,983,769.27 | 280,700,940.73 |
1年以内小计 | 285,983,769.27 | 280,700,940.73 |
1至2年 | 25,000.00 | 25,000.00 |
2至3年 | 4,000.00 | 54,000.00 |
3年以上 | 208,103.00 | 308,103.00 |
合计 | 286,220,872.27 | 281,088,043.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6,763.00 | 1,106,763.00 |
员工备用金 | 89,365.00 | 34,885.50 |
集团内关联方 | 284,252,708.86 | 279,126,169.56 |
应收采购返利 | 872,035.41 | 820,225.67 |
合计 | 286,220,872.27 | 281,088,043.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 76,213,565.03 | 26.63 | 集团内关联方(详情见其他说明) | 1 年以内 |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208,039,143.8 | 72.68 | 集团内关联方借款 | 1 年以内 | |
科思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872,035.41 | 0.30 | 应收采购返利 | 1 年以内 |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17 | 押金及保证金 | 1 年以内 |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3 | 押金及保证金 | 1 年以内 | |
合计 | 285,724,744.24 | 99.81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76,213,565.03 元, 其中人民币 56,785,387.72 元为关联方借款及相应应收利息余额,人民币19,428,177.31元为经营性应收款余额。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通麦加 | 208,417,315.89 | 208,417,315.89 | ||||
珠海麦加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香港麦加 | 8,861,358.00 | 8,861,358.00 | ||||
合计 | 417,278,673.89 | 417,278,673.8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8,636,598.81 | 516,961,071.78 | 475,613,052.87 | 324,264,113.68 |
其他业务 | 36,848,872.72 | 4,608,537.64 | 16,399,116.74 | 695,698.51 |
合计 | 645,485,471.53 | 521,569,609.42 | 492,012,169.61 | 324,959,812.1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客户签收或 客户实际耗 用 | 信用期通 常在开票 后 30 至 180 天 | 主要为涂 料 | 是 | 因质量问题导 致的退换货责 任均由公司承 担 |
提供服务 | 在某一时段 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 | 次 月 10 日前结算 上月费用 | 推 广 服 务 、技术 服务等服 务 | 是 | 无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损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829,054.42 | 0.00 |
合计 | 3,829,054.42 | 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5,971.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30,462.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375,934.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4,382.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7,243.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158,798.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7 | 0.69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6 | 0.56 | 0.5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雁夷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