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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5:00—2024年9月1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414欧普泰2024年9月12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将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958号天地科技广场1号楼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振先生、顾晓红女士、汤雨香先生、沈文忠先生、詹科先生、戴剑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道波女士、汪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全体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三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6,673,554股变更为79,748,171股,注册资本由6,667.3554万元变更为7,974.8171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0)。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3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9)。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70)。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7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续;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加资格、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8)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四)(六)(七)(八)(九);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六)(七)

(八)(九);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七)(八)(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电子邮件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12: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958号天地科技广场1号楼16楼会议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顾晓红(2)联系电话:021-52659337(3)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958号天地科技广场1号楼16楼(4)电子邮箱:

investor@optjt.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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