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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次双方签署的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合同履行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周期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发生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若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阿尔特”)与HDI TRADING CO.,LIMITED(以下简称“HDI”)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了《Contract By and BetweenSichuan IAT New Energy Automobile Co., Ltd. And HDI TRADI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合同》”)。HDI拟向四川阿尔特采购专用混合动力变速器产品(DHT),合同总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45,100万元(不含税),产品以CBU(Complete Built Unit 总成件)和CKD(Completely Knocked Down 全散件)方式交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合同预计总金额已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0%,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并聘请境内外律师

就本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DI TRADING CO., LIMITED商业登记号码:74238946公司类别:私人有限责任公司(Private com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成立时间:2022年 7月14日股本:HKD 10,000.00(普通股)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6楼(6/F., Manulife Place, 348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HDI不存在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HDI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DHT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具有订立DHT采购合同并履行其于DHT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公司权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HDI希望从四川阿尔特购买专用混合动力变速器(DHT),用于其运营并供应给其OEM客户。四川阿尔特具备相关研发、生产能力,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HDI供应DHT产品。双方订立本合同,约定四川阿尔特向HDI供应产品的条款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HDI TRADING CO., LIMITED乙方(卖方):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二)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8月26日

(三)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及付款条件

1、合同标的:混合动力变速器(DHT)产品。

2、合同总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45,100万元(不含税),包括产品开发费及采购金额。

3、付款条件

(1)买方将向卖方分两期支付前期开发费,用于DHT产品及相关工装、模具、夹具等开发。合同签订后,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付款比例向卖方支付首期开发费;买方收到第一批DHT样件后,向卖方支付剩余开发费。

(2)DHT产品采购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以CBU方式交付的 DHT产品,买方应在订单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付款比例支付首笔款项,剩余款项应在卖方完成订单后,由买方在装运前支付给卖方。

剩余CBU DHT产品和CKD DHT产品,买方应在订单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付款比例支付首笔款项,剩余款项应由买方基于卖方提供的箱单副本支付给卖方。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完全生效。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5年,自生效日期起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可至少提前30天协商续约事宜。

(六)其他约定

合同内容就产品标准、交付、验收、付款条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保密责任等方面作了约定。

四、本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以整车及整车平台全流程研发、新能源智能化平台开发、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为主业的前瞻技术驱动型科技创新企业,具有多年整车研发和核心零部件研发经验,已掌握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的关键技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主要从事电磁式DHT、电磁离合器模块、减速器、增程器、多合一动力总成等汽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整车层面为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解决方案。为积极把握海外需求扩张的市场机遇,公司已将“技术+供应链”出海作为重要发展战略,推动整车研发设计和核心零部件业务协同出海。

本次四川阿尔特与HDI签订《合同》,向四川阿尔特采购混合动力变速器(DHT)产品,体现了国际客户对公司汽车研发设计能力及核心零部件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标志着公司“技术+供应链”出海战略再度取得重大突破,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公司将借助本次《合同》签署及实施的契机,在国内业务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全球客户提供整车开发和零部件配套全产业链解决方案。

本次与HDI的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对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双方签署的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合同履行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虽然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合同中已对付款条件、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周期、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董事会对合同必要性、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一)子公司的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阿尔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1111%的股权。四川阿尔特具有多年整车研发和核心零部件研发经验,已掌握DHT总成系统、动力系统总成等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的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汽车核心零部件包括电磁式DHT、电磁离合器模块、减速器、增程器、多合一动力总成等。四川阿尔特从整车层面为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解决方案,能够快速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实现整车性能最优化。四川阿尔特目前具有年产30万件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合同需求,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HDI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对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HDI及四川阿尔特均具有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合同的进展情况。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HDI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已真实、有效签署,《合同》内容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备查文件

(一)四川阿尔特与HDI签署的《Contract By and Between Sichuan IAT NewEnergy Automobile Co., Ltd. And HDI TRADING CO., LIMITED》;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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