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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关于公司拟对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对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资金筹措的需要,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莱宝显示除使用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50,000万元以外,剩余人民币350,000万元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近期,经多次沟通协商,莱宝显示拟向包括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以下统一简称“银团”)合计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根据该等银行对银团贷款的风险控制要求,其中280,000万元前期为信用贷款,待项目购置的机器设备达到抵押条件后落实全部机器设备抵押;其余70,000万元需由莱宝显示的各家股东(或其指定且由银行认可的担保主体)分别按其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为莱宝显示申请该等银团贷款提供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经与银行、莱宝显示之股东协商,莱宝显示各家股东(或其指定且由银团认可的担保主体)拟分别按其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为莱宝显示申请上述银团贷款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目前,莱宝显示未与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莱宝显示提供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按公司对莱宝显示的认缴出资比例54.5455%为莱宝显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以下统一简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的连带责任担保,即本次担保事项对应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181.85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21,396.95万元)的10%,根据《公司

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1/2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54.5455%0.06%0人民币38,181.85万元7.32%

上表中涉及公司向莱宝显示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于2024年8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莱宝显示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莱宝显示的担保余额为38,181.8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向阳西路2366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对莱宝显示的出资比例为54.5455%;湖州南浔光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莱宝显示的出资比例为36.3636%;湖州南浔光屏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对莱宝显示的出资比例为9.0909%。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莱宝显示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9、财务状况:莱宝显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财务数据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532,264.420.00
总负债321.870.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321.87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0.00
净资产531,942.550.00
指标名称财务数据
2024年1-6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2,386.590.00
净利润-1,789.020.00

备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莱宝显示的全体股东投资款尚未到位及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6月30日,莱宝显示累计收到全体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人民币533,740.57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人民币450,000.00万元,以知识产权方式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人民币83,740.57万元。上表中截止2024年6月30日及2024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莱宝显示最新的信用等级:无(莱宝显示因注册设立时间不足1年,暂无信用评级)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莱宝显示的资产负债率为:0.00%;截止2024年6月30日,莱宝显示的资产负债率为:0.06%

莱宝显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莱宝显示尚未与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公司为莱宝显示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莱宝显示的各家股东(或其指定且由银行认可的担保主体)分别按其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为莱宝显示申请前述银团贷款提供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5、反担保条款:无

6、担保范围:公司为莱宝显示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上述各项说明为暂定内容,具体以公司、莱宝显示之股东(或其指定且由银行认可的担保主体)与银团贷款的各家银行共同协商并签署担保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增强莱宝显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更为充分保障莱宝显示MED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莱宝显示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银团贷款提供该等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的连带责任担保。

2、鉴于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其各股东(或其指定且由银行认可的担保主体)均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提供对应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4,227.07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2,169.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21,396.95万元的15.7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45.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21,396.95万元的0.2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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