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