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已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修订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为确保该项目更好地实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董事会经过谨慎研究,同意将“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达使用日期分别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