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及其届满之日起叁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