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志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