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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国泰君安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指引第2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254万张,共计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5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号)。可转债于2020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原计划投资于“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9,424.979,424.97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8,365.266,560.90久吾高科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7,620.007,620.00久吾高科
合计25,410.2323,605.86-

2023年,由于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部分工艺优化升级以及项目投资概算与最终决算存在差异,原先投资金额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同时,因项目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展缓慢,公司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子项目“南钛钛石膏资源化项目”推进不及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调整后各项目拟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13,255.3012,924.97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8,365.263,262.59久吾高科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7,620.007,620.00久吾高科
合计29,240.5623,807.56-

2、2021年度小额快速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1,212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97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号)。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1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小额快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12,303.786,500.00久吾高科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8,036.503,470.19江苏久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20,340.279,970.19-

由于项目市场推广进度不及预期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截至2023年8月8日小额快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3,470.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久吾环保变更为母公司久吾高科,调整后各项目拟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实施主体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12,303.786,500.00久吾高科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8,036.5034.53江苏久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470.95久吾高科
合计20,340.2710,005.48-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引第2号》《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8月13日,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及小额快速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累计投入为30,923.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5.2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8月9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3,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期日为2024年8月18日,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付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根据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5%测算,预计12个月内可为公司节约潜在财务费用约167.50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邓 超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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