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星昊医药
430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Sunho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殷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伟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温茜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电话 010-67881088传真 010-67877439董秘邮箱 wenqian@sunho.com.cn公司网址 http://www.sunho.com.cn/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邮政编码 100176公司邮箱 wenqian@sunho.com.cn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端药物制剂研发产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专注于特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GMP条件下的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CMC/CMO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方消化酶胶囊、吡拉西坦(小水针和粉针)、醋酸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甲钴胺片、注射用硫普罗宁等;同时,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机遇,对外开展CMC/CMO服务,为药品研发机构、初创的医药企业、大型医药企业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入主要
是药品的销售收入和CMC/CMO服务收入。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用服务型销售理念开拓市场。公司的客户类型无变化,主要客户是医药流通企业;公司提供CMC/CMO的服务时,采用受托技术服务合同模式。
(一)药品销售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及经销模式,其中以经销模式为主。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推广、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店等终端客户。
2、经销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采用行业内通行的经销模式,即公司向具有药品经营许可的医药配送公司实行买断式销售,再由医药配送公司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
(二)CMC/CMO业务模式
公司与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签订受托产品技术服务合同,客户作为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公司进行药物研发阶段各批次样品的生产或该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并成功上市后商业产品的生产,公司配合客户开展并完成药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在协议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前,公司按批次向客户收取加工费、试验费等费用,在获得生产批件后,公司将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并供货,按订单收取加工费。
公司CMC/CMO业务模式流程图
公司采取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PMC)管理模式,建立了物料供应商审计制度,每年由质量部门牵头进行质量审计,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由生产管理总部采购组统一向国内厂商和经销商采购原材料,每年末对关键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公司下年度采购单价,
对公司用量大且品种稳定的物料签订全年采购协议。每月底生产部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确定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拟订采购品种、数量,统一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分解落实后的采购计划,在已确定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公司根据自身实际产销能力确定每种原材料及辅料的最低库存预警线,该预警库存可保证公司一定时间内的正常生产。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1,889,058,644.50
1,799,788,137.78
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10,183,561.06
1,480,163,430.66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2.32
12.08
1.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76%
13.53%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01%
17.6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321,401,139.92
331,059,461.91
-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28,636.94
53,402,300.97
1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1,154,374.99
41,193,225.54
2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124,323.71
72,212,141.09
23.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4.00%
4.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3.39%
3.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5
-10.91%
利息保障倍数 587.24
771.90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78,644,874
64.16%
78,644,874
64.1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0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0.00%
0.00%
核心员工
0.00%
179,587
179,587
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43,932,326
35.84%
43,932,326
35.8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2,684,326
34.82%
42,684,326
34.82%
董事、监事、高管60,000
0.05%
60,000
0.05%
核心员工1,188,000
0.97%
1,188,000
0.97%
总股本 122,577,200
- 0
122,577,2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51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
称
股东性
质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
量
1 北京康
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42,684,326
42,684,326
34.8224%
42,684,326
2 北京双
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13,036
7,913,036
6.4556%
7,913,036
3 北京嘉
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04,598
2,804,598
2.288%
2,804,598
4 朱涛 境内
自然人
1,189,706
414,880
1,604,586
1.309%
1,604,586
5 北京众
和臻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0,000
1,500,000
1.2237%
1,500,000
6 上海虎
铂康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0,000
-117,039
1,382,961
1.1282%
1,382,961
7 开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3,948
740,942
1,364,890
1.1135%
1,364,890
8 朱旻 境内
自然
人
1,320,000
-30,000
1,290,000
1.0524%
1,290,000
9 宜昌东境内1,235,772
1,235,772
1.0082%
1,235,772
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
人
10 北京中
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4,596
1,214,596
0.9909%
1,214,596
合计 61,985,982
1,008,783
62,994,765
51.3919%
42,684,326
20,310,439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温茜董事持有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5.71%的股权,温茜女士配偶的母亲侯藤为股东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未发现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无。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银行存款 货币 冻结4,000,000
0.21%
作为被告,诉讼保全。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 质押3,814,425.00
0.20%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保证金定期存单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质押22,000,000.00
1.16%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存单大额存单 其他非流动资产 质押30,000,000.00
1.59%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大额存单总计 - -59,814,425.00
3.17%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期末总资产、净资产、2023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2%、
0.27%、4.31%;占公司未经审计的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2024年1-6月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1%、0.26%、6.74%,占比较小,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资金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公司生产经营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对,以便尽快解除上述银行账户中货币资金的冻结状态,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大额存单进行质押以便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占公司总资产比较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