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9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何鸿云、朱金陵、王玉松以现场方式表决,徐总茂、顾诚、黄庆、吉利以通讯方式表决。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鸿云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