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张子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继续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