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真实、可靠、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资金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此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张尚文、杨勇、郑中、丁杨惠勤、汪金贵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谷传龙先生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蓝科高新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
议案》。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合规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