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珍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