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