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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军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国科军工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国科军工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国科军工经营情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导国科军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国科军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国科军工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国科军工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国科军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国科军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而未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内,国科军工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14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国科军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军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作为重要的军品总装及配套生产单位,主要客户为军方单位和以军工央企为主的其他军工客户、科研机构等。报告期末,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为31,408.37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5.3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军工行业具有下游客户高度集中以及产品终端用户为军方的行业特性。军方单位A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订购部门,为公司弹药装备产品的终端用户。军工集团B是我国专业从事导弹、火箭弹产品服务的军工央企集团,具备行业垄断性。公司军品以总装产品和核心配套产品为主,在军工产业链中配套层级较高,细分产品存在客户依赖情形具有合理性。预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基于行业特性,公司仍将存在大客户依赖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弹药装备的研发生产,生产过程中涉及火工作业,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为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公司还需进行大量涉火科研试验,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但若出现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情况,将会面临安全生产风险。

(三)军品定价模式风险

根据军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对于需要军方最终审价的产品,在军方未审定前按照暂定价格签署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并确认收入,待军方完成严格的军品审价

流程并取得军方对军品销售单价最终审定的批复后,按照最终批复的价格将差额一次性在当期营业收入中调整结算。结合公司历史产品情况,军方最终审定价一般与暂定价差异不大。

(四)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由于公司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对该等涉密信息豁免披露。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与国内军方、军工企业等单位签订的部分销售、采购、研制合同中的对方真实名称、产品具体型号、单价、数量和技术参数等内容。此外,公司还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涉密信息采取了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主要包括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中军方客户的名称及销售比例等。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481,877,042.15399,681,379.302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9,644,581.5443,262,921.6684.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5,997,306.2842,437,347.047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8,303,506.39-126,422,919.64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63,176,790.832,266,966,430.49-4.58
总资产(元)2,834,410,439.523,247,019,305.75-12.71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0.33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0.333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3234.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6.20减少2.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16.08减少2.6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846.42增加2.42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交付的产品总量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所致;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84.09%和79.08%,主要系报告期内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收入较上年同期快速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增加、财务费用下降共同所致;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下降4.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所致;5、总资产较上年末下降12.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净流出增多、进行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共同所致;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增长

39.39%、39.39%和34.38%,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在导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业务领域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高、中、低各种燃速产品,产品已应用于空中格斗、空面(地、舰)与舰舰攻防等多场景下多款现役主战导弹(火箭)装备或新一代型号研制装备,特别是公司高燃速动力模块产品以其优异的性能不仅在列装产品大量应用,而且在新一代产品型号研制和预研阶段亦广泛应用。同时,公司近年来利用积累

的引信类产品相关技术,开发了导弹高可靠、高价值的直列式点火控制系列产品和全电子安保装置系列产品,应用于新一代导弹。新一代高能钝感推进剂、可浇注丁羟衬层等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应用于新一代导弹重点型号。

(二)在弹药装备领域持续深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于小口径、中口径各类型弹药的科研生产,已发展成为以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为特色,多类型中、小口径弹药同步发展的新型弹药企业。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多弹种技术积淀优势,围绕弹药的毁伤能力和精确打击能力,开发出的新一代防空反导弹药产品,获得军方认可,是我军新型防空系统主要弹种。在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领域,从现有订货规模、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来看,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中口径弹药领域,DT033/JK竞标成功,标志着公司在中口径弹药业务拓展方面打开新局面。在引信与智能控制产品领域,公司充分发挥自主研发的高瞬发度技术、抗超高过载缓冲技术等技术,不断拓展产品应用,是某类武器系统弹药引信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围绕弹药智能化方向,开发了某主战装备新型弹药智能引信等产品。

(三)定型产品和型号研制任务优势

获得型号研制任务是承担军品科研生产综合能力的重要表征,亦是军方对公司技术能力、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其成熟度、及在行业中技术与产品比较优势的综合认可。报告期末,公司共有38项型号研制项目,36项定型列装批产产品,公司产品的功能与战术技术性均达到军方要求并获得客户认可,定型产品和型号研制任务持续增加。

(四)客户优势

公司基于自身长期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从材料创新、结构优化和性能提升等角度进行技术突破,研制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我军主战装备主用弹药或其关键部件,能够满足我军最新的作战效能和应用环境需求,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得到了军方单位等终端客户的认可。公司与军工央企集团B、军工集团C、军工集团G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是军工集团F某单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公司与科研机构G、军工单位I、科研机构F开展了多型新领域项目合作,持续扩宽客户范

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研发生产优势

公司已成为除军工央企集团之外唯一具备中、小口径多种型号弹种的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产品覆盖穿甲弹、杀爆弹、多功能弹药等各类弹种,应用于地面打击、防空反导等作战领域。公司具备多弹种总体设计能力技术,相较于一般弹药企业往往只具备单一弹种或少数弹种的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综合优势,行业内仅少数大型央企具备多弹种总体设计技术。公司建立了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一体化的科研生产技术能力体系,形成了公司科研生产速度快,效率高的技术能力体系优势;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其中首创的部分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确立了公司细分领域的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科研试验条件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B区、C区和技改项目B建设,公司已逐步实现设计数字化、制造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随着B区的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弹药产能以及生产效率将得到持续提升。

在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领域公司持续的科研投入取得了一批型号研制任务,公司拟投资8.1亿元用于动力模块能力建设,持续扩大产能,以满足型号研制任务转批产的能力需要,支撑公司规模发展,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综上所述,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2,607,084.6525,669,858.8765.98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2,607,084.6525,669,858.8765.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8.846.42增加2.4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5.98%,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核心产品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在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的科研投入力度,同时加强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引进,研发薪酬随之增加。

(二)研发进展

截止2024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92项,其中工程研制项目56项,关键技术研究36项。公司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39,660.84万元,本期投入4,260.71万元,累计投入29,080.95万元。公司在新一代智能弹药及引信、无人作战平台、高燃速导弹(火箭)先进动力模块与控制产品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赋能公司发展。根据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涉军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及进度豁免披露,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7.8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846.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291.3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601,378,900.00
减:发行费用158,465,531.2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42,913,368.76
减:累计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68,327,210.49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200,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12,583,451.4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687,169,609.7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87,169,609.75,其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7,169,609.75元,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用途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240028826572,891,376.23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360501560150099988888,363,990.19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63982013390,814.60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210029047579,262,194.0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云谱支行2806600103010002053220,203,014.87超募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用途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中山路支行791912085600998204,105,762.75超募资金账户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64086374126,619.88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640837834275,842.41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640829520243,349.97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64083644829,570.63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6408217571,053,935.90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1500292969418,624.23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150029297115,345.67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2400292968189,168.41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17002929720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合计587,169,609.75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9,400,000股股份,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持有公司18,000,000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出现减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
毛勇董事长-288.00
余永安副董事长、总经理-21.60
杜增龙董事--
罗汉董事--
朱星文独立董事--
段卓平独立董事--
易蓉独立董事--
齐敏监事会主席-24.00
吴冷茜监事--
万思超职工监事-6.00
钟鸣晓副总经理-84.00
黄军华副总经理-74.40
张立新副总经理-72.00
邓卫勇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4.4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世超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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