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16: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含授权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监事秦磊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监事谷中和先生代为参会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处置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