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购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8月26日,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相关通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购买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800万元人民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可转债及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切实保护可转债投资人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可转债市场价值,稳定市场预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购买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姓名 | 职务 | 拟购买金额(万元) |
侍光磊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0-500 |
蔡博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00-300 |
合计 | 600-800 |
一、本次购买可转债的情况
1、购买主体: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侍光磊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博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3、购买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
4、价格区间:未设置价格区间,购买主体将基于对公司可转债价格的合理判断及市场整体趋势,在时间区间内择机实施购买可转债计划。
5、购买时间区间:自2024年8月27日之日起3个月内。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侍光磊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博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权益变动及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购买可转债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