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承保人:授权公司管理层择优选择
(四)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
合同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