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现行《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二○二四年四月 | 二○二四年八月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574,90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657,654元。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4,574,90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4,574,906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657,65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1,657,654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 |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