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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岳钧先生、裘福寅先生、蒋源洋先生、邢宾宾女士、马雨阳先生、邢潇琳女士;

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吕圭源先生、单伟光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改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王震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股东,持有和丰投资2.062%股权,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王震先生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虎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虎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祝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祝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震先生、王虎根先生、祝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震先生、王虎根先生、祝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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