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汇宇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