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34号融城优郡A4栋写字楼)1713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范振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范振中先生、监事刘自勇先生现场参会;监事常青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刘自勇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