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迪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661,818.1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浙江新能 | 指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 | 指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能发展 | 指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浙能资本 | 指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浙能电力 | 指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指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公司 | 指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青海青发公司 | 指 | 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
韩城瑞皇公司 | 指 | 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酒泉新能源公司 | 指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可再生能源 | 指 | 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
上网电量 | 指 | 在一段特定期间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
上网电价 | 指 | 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
瓦(W )、千瓦 KW )、兆瓦( MW )、吉瓦 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指发电机组在额定情况下单位时间内能发出来的电量,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千瓦时(KWh) | 指 |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 1 度 =1千瓦时 |
可再生能源补贴 | 指 |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指 |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
地面光伏电站 | 指 | 光伏发电系统架设在地面的光伏电站形式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江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坚群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张利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电话 | 0571-86664353 |
传真 | 0571-87901229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公司网址 | 无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新能 | 600032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95,051,683.22 | 2,235,946,206.16 | 1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6,301,881.66 | 297,686,715.49 | 49.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9,513,219.03 | 279,762,098.27 | 46.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406,208.96 | 890,826,478.13 | 3.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397,053,307.35 | 12,097,215,533.52 | 2.48 |
总资产 | 55,290,350,508.55 | 52,931,409,055.50 | 4.4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56 | 0.1360 | 36.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00 | 0.1278 | 33.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2 | 3.05 | 增加0.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2.87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华东地区水电项目本期来水量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导致发电量亦大幅增加,从而提高了相应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使得本期各项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8,990.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46,148.7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900,230.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052,834.32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828,213.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71,887.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93,514.8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5,22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57,930.57 | |
合计 | 36,788,662.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4年2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中提到:
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制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打造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级奖补资金和用电峰谷时段优化、价格浮动政策,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0,000根以上。建立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奖补机制,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办法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导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新增新型储能150万千瓦。2024年2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从3月1日起实施。该机制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加强政策协同配套,规范辅助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机制。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双碳目标”达成,《报告》中提到:2024年,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为能源行业参与者指明行动方向。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通知》主旨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开发利用规模、项目和布局,“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通过“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实现“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态优先、融合发展”。
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的市场化进程,规范市场运行,确保电力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及提升电力系统的效率和可持续性,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的发布是对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以下简称“第10号令”)的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电力市场发展的新的情况和需要。《规则》的发布不仅反映了政府对于电力市场发展的重视,也为未来的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营设定了标准,促进电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披露,我国电力产业持续增长,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快速发展。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了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为7.1亿千瓦,同比增长显著,达到51.6%;风电装机容量也表现强劲,约为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
在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方面,2024年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666小时,较去年同期减少了71小时。投资方面,2024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在电源工程上完成投资3,4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电网工程完成投资2,540亿元,同比增长23.7%,显示了国家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重视和投入。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 2024年6月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583.20万千瓦,其中水电 113.28万千瓦、光伏 266.60万千瓦、风电
203.32万千瓦,当期新增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57.82 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2023年5月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国企改革“双百企业”。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规模效益优势
公司充分把握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和高质量发展新特征,以重点区域聚焦发展、以重大项目带动发展、以重要合作伙伴协同发展,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资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谋划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一盘棋”思维、“一直抓”定力和“一根筋”干劲地量质并举开发新能源。
(二)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的新能源之路从浙江走向全国的能源富集省份,从“中国水电第一市”浙江丽水,到阳光充足的甘肃、宁夏,到风能资源丰富的新疆、青海和沿海地区,项目遍布全国18个省份。目前公司下属水电、海上风电主要位于浙江省和江苏省,该区域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电力需求旺盛且消纳能力较好,海上风电项目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公司下属光伏电站、陆上风电主要位于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和宁夏等省区,是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光伏和陆上风电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三)多业协同优势
当前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已正式形成,业务布局完整,水电业务覆盖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风电业务覆盖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光伏业务覆盖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从季节要素来看,风能资源与水能资源的季节分布恰好互补;从地域要素来看,光能资源的区域性与水能资源互补;公司水电站所处流域枯水季是公司风电多发的季节;在雨季,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减少,水电则是发电高峰期。三大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管控体系优势
公司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5+1”管控优化改革。海上风电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打造海上风电专业运维团队;成立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运营总部+区域公司+场站”管理架构,提升全国范围陆上风光电运营项目全寿命周期生产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重点提升适应以省为单位的电力市场的能力;水电运营按“一企一策”归口管理,在规范管理中稳步发展壮大;板块管理项目建设加大自主开发建设比例,逐步建立专业化队伍,沉淀基建管理经验。同时,建立专业化电力市场营销团队,高度重视保障性外电力交易、绿电、绿证等交易,做到保量竞价。
(五)人才建设储备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坚定走专业化道路,汇聚了大批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和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构建了公司独特的人才梯队。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通过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锻炼、岗位轮换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新能源行业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保障各项目的高效建设与安全运营。同时,公司不断创新招才引才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多措并举吸纳优质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入,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聚焦精细管理,提升企业效益
公司坚持效益导向,持续挖潜增效,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的指导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偏差;统筹资金安排,探索多渠道筹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紧抓电力市场营销重点工作,全力争取省间外送等电力交易机会;充分挖掘绿色权益价值,拓展绿证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发电量合计53.65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25.9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0亿元。
(二)聚焦发展目标,凝聚发展合力
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新项目落地。项目开发方面,聚焦重点区域和重要合作伙伴,创新市场化合作模式,积极参与省内海风竞配,取得三个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项目建设方面,选优配强建设专业队伍力量,做好项目建设“四大控制”, 基建工程有条不紊、有序建设,确保按期投产发电。上半年,公司新增控股并网装机57.82万千瓦。
(三)聚焦改革创新,激发企业活力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活力。“5+1”管控优化方案有序推进,以管控架构与机制的优化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增强企业管理效率。运营管理公司全面承接陆上风光电运营管理,重点加强电力市场交易、运维等专业人才培养,提升营销、运维团队专业化水平和集约管理效能。建管中心配强团队力量,厘清权责界面,加快培养基建专业技术人才。试行《基建人员激励实施细则》,完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做好业绩行业对标、薪酬市场化对标,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积极性。
(四)聚焦安全生产,守牢安全底线
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全面做好电力保供工作。持续做好各类场站日常运维检修工作,全方位提升设备安全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远程可视化监控和安全预警;抓好防汛防台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预案和事故响应机制,全力保障能源供给。全面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立查立改。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95,051,683.22 | 2,235,946,206.16 | 16.06 |
营业成本 | 1,256,520,569.66 | 1,057,876,994.63 | 18.78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6,207,759.08 | 92,575,379.21 | 14.73 |
财务费用 | 486,130,540.85 | 517,538,154.59 | -6.07 |
研发费用 | 288,167.22 | 942,284.62 | -6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406,208.96 | 890,826,478.13 | 3.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522,057.48 | -2,394,180,815.5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33,450.37 | 2,443,221,079.85 | -105.85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幅较大,但变动金额不大,主要是本期开展研发活动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99,775.16万元,导致上年同期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大。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44,943,223.69 | 4.42 | 2,423,121,269.78 | 4.58 | 0.90 | |
应收票据 | 428,544.64 | 0.00 | 5,415,795.57 | 0.01 | -92.09 | 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减少 |
应收款项 | 8,664,923,014.70 | 15.67 | 7,502,362,869.31 | 14.17 | 15.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6,300,000.00 | 0.01 | -100.00 | 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减少 | |
预付账款 | 20,209,769.46 | 0.04 | 17,210,877.96 | 0.03 | 17.42 | |
其他应收款 | 69,252,694.36 | 0.13 | 86,502,186.57 | 0.16 | -19.94 | |
存货 | 10,199,451.26 | 0.02 | 8,525,208.53 | 0.02 | 19.64 | |
合同资产 | 3,800,000.00 | 0.01 | 3,854,625.00 | 0.01 | -1.42 | |
投资性房地产 | 640,299.78 | 0.00 | 677,598.80 | 0.00 | -5.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64,193,249.96 | 6.27 | 3,233,937,523.99 | 6.11 | 7.12 | |
固定资产 | 35,160,414,457.16 | 63.59 | 32,702,013,464.58 | 61.78 | 7.52 | |
在建工程 | 2,065,101,910.84 | 3.74 | 3,439,875,121.26 | 6.50 | -39.97 | 本期公司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转固,在建工程余额减少 |
使用权资产 | 295,386,293.74 | 0.53 | 285,835,373.92 | 0.54 | 3.34 | |
无形资产 | 381,138,301.25 | 0.69 | 383,605,249.16 | 0.72 | -0.64 | |
开发支出 | 4,931,815.00 | 0.01 | 4,198,521.52 | 0.01 | 17.47 | |
短期借款 | 1,403,141,923.84 | 2.54 | 1,444,526,533.34 | 2.73 | -2.86 | |
长期借款 | 24,642,477,333.28 | 44.57 | 23,053,184,754.13 | 43.55 | 6.89 | |
应交税费 | 289,354,312.21 | 0.52 | 191,544,367.56 | 0.36 | 51.06 | 水电项目发电量大幅增加从而提高了相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相应增加 |
租赁负债 | 198,565,557.11 | 0.36 | 194,179,389.08 | 0.37 | 2.26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4,177,511.20元为使用受限的住房资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截至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7,759,090,332.32元用于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截至 2024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4,674,045,137.41元用于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截至 2024年6月30日,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32,175,466.46元用于借款抵押。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740,672,558.15元用于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959,200.00元用于五年定期存款。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主要为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以新能源行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投资主体公司。于 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层面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464,193,249.96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 6.27%,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期公司新增对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的投资,追加对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0%股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6,300,000.00 | -6,300,000.00 | - |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047,995.96 | 77,047,995.96 | ||||||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50,030.72 | 24,850,030.72 | ||||||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676,692.50 | 676,692.50 | ||||||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5,370,000.00 | 145,370,000.00 | ||||||
合计 | 254,244,719.18 | -6,300,000.00 | 247,944,719.1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180,000,000.0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8,189,059.54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0,000,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 主要业务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营业收入 | 本期净利润 |
北海公司 | 水力发电 | 3,701,701,849.54 | 2,134,728,682.05 | 422,160,047.44 | 205,117,227.09 |
华光潭公司 | 水力发电 | 422,913,114.42 | 208,897,144.65 | 63,897,842.05 | 22,891,945.40 |
江苏双创公司 | 风力发电 | 5,124,572,506.21 | 1,338,607,457.96 | 291,091,318.90 | 53,520,613.78 |
清能发展公司 | 光伏发电 | 12,513,681,493.58 | 4,460,593,888.35 | 673,622,961.90 | 63,166,968.04 |
青海青发公司 | 光伏、风力发电 | 2,480,533,989.05 | 801,154,355.93 | 116,579,329.89 | 14,820,797.12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7,026,170,837.47 | 1,718,782,634.82 | 365,072,384.77 | 92,462,585.36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8,416,497,127.79 | 3,065,686,083.33 | 1,016,401,662.48 | 129,538,654.04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2,511,500,000.00 | 1,865,520,000.00 | 309,360,000.00 | 38,600,000.00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水力发电 | 2,197,018,117.32 | 1,985,543,636.28 | 864,181,247.44 | 209,269,277.49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水力发电 | 1,279,088,940.56 | 1,132,318,598.80 | 506,727,755.84 | 72,744,877.64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结构化主体名称 | 出资方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出资人性质 | 控制权方式 | 收益分配方式 | 结构化主体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情况 |
克拉玛依绿能产业 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50% | 普通合伙人 | 修改合伙协议、决定合 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组织形式的变更、决定合伙企业提前解散、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决定将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 人、决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免除或减轻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决定合伙企业非现金财产分配等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议,其他事项须经由实缴出资额达到实缴出资总额五分之四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 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进行利润分配或投资项目退出等产生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支付合伙费用并根据本协议预留足够支付合伙费用、承担合伙企业相关债务和义务的金额后的余额(“ 可分配收入”),由基金管理人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收入六十(60) 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的收益分配方案,按照各合伙人截至各分配时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 不存在结构化主体向浙江新能提供融资、商品或劳务等情况 |
克拉玛依金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50% | 普通合伙人 |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79,000,000.00 | 89.50% | 有限合伙人 | ||||
克拉玛依城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9.50% | 有限合伙人 |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风险
“双碳”目标之下,新能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多变,行业政策不断更新,行业竞争愈渐激烈,对公司快速提升装机规模和占比,实现“十四五”规划装机目标带来压力。同时新能源行业已进入平价及竞价时代,过热的行业竞争以及产业链上游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项目投资收益率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2、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纷纷制定并推出各自的电力交易规则,绿电绿证、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日趋完善,发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的比例将持续提升。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电力交易中的活跃度不断提高,以及市场规则的持续演进,将考验企业电力交易能力,进而对公司的售电量、交易电价等经营指标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电力消纳风险
公司目前运营的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兼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大量新增风光电项目的投产,局部区域出现消纳和送出能力不足导致的限电比率上升,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及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另外,目前公司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仍然较大,若补贴电费回收持续滞后,将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生产安全风险
随着公司新建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毁、火灾、交通运输事故(包括车辆与船舶)等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力生产过程中,部分技改、检修等作业也存在着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参建单位多,工作面多且广,部分项目工序复杂,可能导致公司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如期达产,对公司投资和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6、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条件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可能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5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林咸志 | 董事 | 离任 |
林咸志 | 总经理 | 离任 |
陆林海 | 董事 | 选举 |
陆林海 | 总经理 | 聘任 |
刘柏辉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选举 |
周慎学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余功贤 | 监事 | 选举 |
孙永浩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8日收到林咸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林咸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林咸志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4月1日分别收到林咸志先生、周慎学先生和孙永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林咸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周慎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孙永浩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周慎学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首席顾问,林咸志先生和孙永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陆林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柏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余功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选举陆林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本公司拟定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0.56元(含税)进行分配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滩坑水库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放流工作,共放流香鱼2万尾,大鲵100尾,瓯江鼋产下48枚卵,47枚为受精卵。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其中海蜇:13,857万只;三疣梭子蟹686.47万只;大黄鱼211.6万尾;青蟹
45.2362万只。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其中海蜇:3,787.28万只;三疣梭子蟹171.67万只;大黄鱼73.6万尾。
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其中曼氏无针乌贼(受精卵)890 万粒;三疣梭子蟹1,289.94 万只;大黄鱼1,127.47 万尾;黑鲷250 万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水电和风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公司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53.65亿千瓦时,按火力发电标煤消耗量计算,相当于节约标煤1,622,37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4,283,072.64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优化帮扶联系机制的通知》《关于坚持和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公司继续结对松阳县新兴镇内孟村,对新兴镇内孟村实施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内孟村被松阳县委县政府授予“十大经济强村”称号。
(一)基层治理,帮扶工作持续深入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对内孟村党建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根据要求第一时间选派了年轻干部担任结对村第一书记到点任职,并且指导挂职干部找准定位,主动融入村班子,发挥好粘合剂作用,充分调动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村集体的战斗力,有效提升内孟村特色文化。
此外,公司一直坚持每月走访一对一联系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及时掌握他们的实时动态,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项目帮扶,乡村振兴持续造血
由公司全额投资的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去年11月全部并网发电以来,已累计发电65万度电,已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了约3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
公司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积极联系运维单位,加强对已投入光伏设备的运维、清扫等工作,确保高效发电。同时,协助镇强村公司摸排企业屋顶,寻求光伏合作机会。
(三)多业发展,共同助力强村富民
公司积极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所属松阳谢村源水电、安民水电、松阳环亚光伏等营运企业生活物资均在当地采购。截至2024年6月底,各单位已累计采购约40万元。
根据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的通知》文件内容,内孟村作为试点村。公司积极动员“两委”干部,调研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多方争取政策支持,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分析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性。目前,在山上搭建了养殖场所,以集中养殖的方式开展养殖工作,所得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助低收入农户。
(四)县域一体,助力松阳绿色发展
公司所属谢村源水电公司、安民水电公司等水电公司积极助力松阳县错峰泄洪,加强水利设施调度,在“暴力梅”重大汛情中加强防汛,守护流域安全。谢村源公司负责运维的黄南水库和安民水库防汛工作得到央视点赞,提升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形象。浙江新能与县强村公司合资投建的光伏小康项目给了县强村公司股本保底收益,也有效地促进了松阳消薄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一 | 注一 | 注一 | 否 | 注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二 | 注二 | 注二 | 否 | 注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三 | 注三 | 注三 | 是 | 注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注四 | 注四 | 注四 | 是 | 注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否 | 注五、注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七 | 注七 | 注七 | 否 | 注七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八 | 注八 | 注八 | 否 | 注八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九 | 注九 | 注九 | 是 | 注九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 | 注十 | 注十 | 否 | 注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十一 | 注十一 | 注十一 | 否 | 注十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二 | 注十二 | 注十二 | 否 | 注十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三 | 注十三 | 注十三 | 否 | 注十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 | 其他 | 注十四 | 注十四 | 注十四 | 否 | 注十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十五 | 注十五 | 注十五 | 否 | 注十五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十六 | 注十六 | 注十六 | 是 | 注十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对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其中承诺相关的内容如下:
1、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就特定光伏资产,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下属企业以公允价格向浙江新能转让其所持有的集中式光伏资产:(1)如该集中式光伏资产系在原规划火力发电项目用地上实施,项目用地永久性的不再用于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2)如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由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建造,运营主体原列入电力发展规划中的火力发电储备项目永久性消失;(3)资产转让不会导致现有或将来可预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①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补贴项目清单,转让后不会导致补贴被取消;②该集中式光伏发电资产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到期或国家政策取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权部门书面确认,变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不会导致该项目无法享受或无法按照原有标准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2、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关于本公司下属企业浙能资本持有的三峡新能源4.99%股权,本公司承诺:①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未对三峡新能源委派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也未参与三峡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②在三峡新能源上市(含中国境外上市)及限售期届满后,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促使浙能资本择机减持三峡新能源的股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承诺。(1)本公司确定浙江新能作为本公司控制的经营中国境内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发电业务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整合的唯一平台。(2)除本声明与承诺中“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所述内容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支持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或因其他公司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了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促使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5)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竞争性新业务投资机会,在浙江新能部分或全部放弃投资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作为财务投资者参与投资,该投资行为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同时,本公司承诺:①上述投资均为财务投资,本公司不对竞争性新业务的经营实体构成重大影响或控制;②在浙江新能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30%,且促使相关投资主体在最终经营实体内部决策机构决策过程中与浙江新能采取一致行动;③在浙江新能不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5%。(6)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的业务相关权益之情形,
本公司承诺给予浙江新能选择权,即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浙江新能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有的竞争性业务中相关权益,或由浙江新能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的,本公司将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
4、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的承诺。本公司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维护浙江新能独立性,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切实保障浙江新能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其他。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
注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浙江新能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新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浙江新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新能及浙江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浙江新能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浙江新能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保证不损害浙江新能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损失。
注三:股份锁定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承诺:
1、自浙江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浙江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浙江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相应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浙江新能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浙江新能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浙江新能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浙江新能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浙江新能,则浙江新能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浙江新能所有。
注四:股份限售的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在相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浙江新能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新能,并由浙江新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浙江新能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浙江新能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注五: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
1、本公司将尽力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
2、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权证期间持续、稳定的使用上述土地及附着建筑物;
3、若因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房屋或土地瑕疵而导致浙江新能产生损失,本公司将及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磋商,在最大程度上支持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六: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
1、本公司将尽力推动和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租赁的房产、屋顶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决策、授权、批准等文件,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继续使用相关房产、屋顶;
2、本公司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导致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收购力度。在丰富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在有效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增收降本提效,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2、浙能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浙江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浙江新能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浙江新能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浙江新能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议案中所述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八: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如果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上市日期间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或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而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按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向浙江新能进行补偿,使浙江新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九: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起,公司和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应依照本预案采取相应的行为,并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具体方案(如有),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3)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4)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5)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8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公司回购股票:如控股股东明确告知公司其无增持计划或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的,则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关于股票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份相关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相关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1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5)其他: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4、终止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5、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且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施;(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注十: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上市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因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浙能集团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承诺如下: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本公司确认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购回已转让股份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浙江新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浙江新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保证在浙江新能股东大会上对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将依法督促浙江新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十一: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如本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作为持有浙江新能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本公司若未能履行对外作出的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未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1)通过浙江新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浙江新能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将暂不领取在浙江新能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十二: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如下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十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十四: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就确保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十五:控股股东关于接收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及新增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就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至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导致的与公司将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无偿划转后,水电实业委托浙江新能管理经营水电实业旗下水电或其他与浙江新能具有竞争性、替代性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包括新昌水力、遂昌水利的小水电业务)直至水电实业被浙江新能收购或其资产以其他形式注入浙江新能。水电实业资产注入浙江新能前,由浙能资产通过改制和规范使得水电实业达到国有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要求。
2、在浙能资产持有水电实业股权、对水电实业进行改制和规范期间,除因法律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本公司保证水电实业不新增且本公司不促使水电实业新增与浙江新能的业务构成竞争、替代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新增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能发电之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等。
3、本公司将在水电实业本次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促使相关主体以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将水电实业的小水电或其他与浙江新能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替代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全部注入浙江新能。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及此前出具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的内容,如有任何违反前述声明或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注十五:控股股东关于接收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及新增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注十六:控股股东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自愿承诺:
自2024年5月27日起的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当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 | 当年1-6月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500.00 | 2,685.33 |
其他关联方 | 500 | 0 | |
小计 | 11,000.00 | 2,685.33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00.00 | 2,258.73 |
其他关联方 | 4,000.00 | 1,811.46 |
小计 | 5,000.00 | 4,070.19 | |
采购资产(EPC总包和大型项目、设备等)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5,000.00 | 0 |
其他关联方 | |||
小计 | 5,000.00 | 0 | |
经营租赁(含租入资产费用和租出资产收益加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0 | 0 |
其他关联方 | |||
小计 | 100 | 0 | |
融资租赁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600,000.00 | 145,563.10 |
其他关联方 | |||
小计 | 600,000.00 | 145,563.10 | |
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800,000.00 | 155,232.50 |
其他关联方 | |||
小计 | 800,000.00 | 155,232.50 | |
其他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 | |
其他关联方 | 2,000.00 | 324.95 | |
小计 | 2,000.00 | 324.95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31,192,419.05 | -31,192,419.05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178,677,658.02 | -4,798,699.12 | 173,878,958.90 | |||
合计 | 209,870,077.07 | -35,991,118.17 | 173,878,958.9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正常经营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往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本期发生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5)关联方资金拆借”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8,000,000,000.00 | 0.2%-1.8% | 1,816,391,394.22 | 7,754,379,233.39 | 7,535,123,914.03 | 2,035,646,713.58 |
合计 | / | / | / | 1,816,391,394.22 | 7,754,379,233.39 | 7,535,123,914.03 | 2,035,646,713.5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12,719,957,800.00 | 2.6%-3.76% | 4,231,390,000.00 | 1,899,500,000.00 | 158,670,000.00 | 5,972,220,000.00 |
合计 | / | 12,719,957,800.00 | / | 4,231,390,000.00 | 1,899,500,000.00 | 158,670,000.00 | 5,972,22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贷款 | 12,719,957,800.00 | 5,972,220,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1/9/29 | 2021 年 9 月起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注1 | 是 | 参股股东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6,267,230.39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6,267,230.3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集团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集团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 |
注 1: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浙江新能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7日 | 300,000.00 | 299,775.16 | 300,000.00 | 不适用 | 272,635.69 | 90.95 | 3,677.98 | 1.23 | |||
合计 | / | 300,000.00 | 299,775.16 | 300,000.00 | 不适用 | 272,635.69 | 90.95 | / | 3,677.98 | 1.2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0,000.00 | 3,677.98 | 182,783.69 | 87.04% | 2023年12月 | 否 | 是 | 11,908.74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90,000.00 | 89,852.00 | 99.8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0,000.00 | 3,677.98 | 272,635.69 | / | / | / | / | / | 11,908.74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7日 | 33,000.00 | 2024年4月7日 | 2025年4月6日 | 30,706.97 | 否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临海风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对 2024 年 1-6月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57,821,796.0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24 年 1-6 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 ||
项目 | 金额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应收账款 | -158,661,987.23 | -158,661,987.23 |
其他应收款 | 837,316.19 | 837,316.19 |
合同资产 | 2,875.00 | 2,875.00 |
合计 | -157,821,796.04 | -157,821,796.04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57,821,796.04元,导致公司 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减少 157,821,796.0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性。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2,000,000 | 77.85 | -1,872,000,000 | -1,872,00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40,000,000 | 59.88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2,000,000 | 17.97 | -432,000,000 | -432,000,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32,000,000 | 17.97 | -432,000,000 | -432,000,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32,675,324 | 22.15 | 1,872,000,000 | 1,872,000,000 | 2,404,675,324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32,675,324 | 22.15 | 1,872,000,000 | 1,872,000,000 | 2,404,675,324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04,675,324 | 100 | 2,404,675,32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27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7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872,000,000股,总股本保持不变。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5月27日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432,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5月27日 |
合计 | 1,872,000,000 | 1,872,000,000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05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1,440,000,000 | 59.8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2,000,000 | 17.9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2,813,852 | 4.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0,822,510 | 0.4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822,510 | 0.45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发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新起点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822,510 | 10,822,510 | 0.45 | 0 | 无 | 0 | 其他 |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0 | 9,740,259 | 0.4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740,259 | 0.4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740,259 | 0.41 | 0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0 | 9,740,259 | 0.4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0,000,000 |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2,000,000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2,813,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13,852 | |||||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822,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2,510 | |||||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22,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2,510 |
广发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新起点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822,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2,510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9,740,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0,259 |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40,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0,259 |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40,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0,259 |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9,740,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0,25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 | 21CFZR0856 | 2021/7/13 | 2021/7/13 | 2024/7/13 | 300,000,000.00 | 3.5 | 单利按季计息,不计复利,每季付息一次,到期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不涉及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四)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39 | 1.30 | 6.92 | |
速动比率 | 1.32 | 1.20 | 10.00 | |
资产负债率(%) | 65.96 | 65.46 | 0.76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09,513,219.03 | 279,762,098.27 | 46.38 | 公司水力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净利润上升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2 | 0.17 | -29.41 | |
利息保障倍数 | 2.41 | 1.90 | 26.84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96 | 1.99 | -1.51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35 | 3.40 | 27.94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44,943,223.69 | 2,423,121,269.7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8,544.64 | 5,415,795.57 | |
应收账款 | 8,664,923,014.70 | 7,502,362,869.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20,209,769.46 | 17,210,877.9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9,252,694.36 | 86,502,186.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1,742,025.10 | 50,462,025.1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199,451.26 | 8,525,208.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800,000.00 | 3,854,625.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2,820,978.79 | 835,671,402.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806,577,676.90 | 10,888,964,235.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64,193,249.96 | 3,233,937,523.9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44,798,266.04 | 444,798,266.04 | |
投资性房地产 | 640,299.78 | 677,598.80 | |
固定资产 | 35,160,414,457.16 | 32,702,013,464.58 | |
在建工程 | 2,065,101,910.84 | 3,439,875,121.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5,386,293.74 | 285,835,373.92 | |
无形资产 | 381,138,301.25 | 383,605,249.1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4,931,815.00 | 4,198,521.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47,804,538.48 | 47,804,538.4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124,462.17 | 16,663,740.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606,082.88 | 161,147,767.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7,633,154.35 | 1,321,887,654.7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83,772,831.65 | 42,042,444,820.44 | |
资产总计 | 55,290,350,508.55 | 52,931,409,055.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3,141,923.84 | 1,444,526,533.3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39,713,947.99 | 1,718,206,810.62 | |
预收款项 | 42,448,297.89 | 42,423,833.06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015,750.33 | 50,904,514.91 | |
应交税费 | 289,354,312.21 | 191,544,367.56 | |
其他应付款 | 1,053,732,717.60 | 1,052,597,999.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4,644,271.60 | 312,652,883.5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16,362,845.56 | 3,880,088,420.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86,769,795.42 | 8,380,292,479.0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4,642,477,333.28 | 23,053,184,754.1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8,565,557.11 | 194,179,389.08 | |
长期应付款 | 2,840,131,029.03 | 2,747,912,908.9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6,065,126.52 | 36,966,676.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7,521,154.91 | 234,619,047.1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984,760,200.85 | 26,266,862,775.78 | |
负债合计 | 36,471,529,996.27 | 34,647,155,254.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4,675,324.00 | 2,404,675,3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873,962,095.76 | 6,874,010,735.1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0,371.75 | 80,371.75 | |
专项储备 | 33,802,298.84 | 11,890,494.59 | |
盈余公积 | 196,440,664.84 | 196,440,664.8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88,092,552.16 | 2,610,117,943.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397,053,307.35 | 12,097,215,533.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6,421,767,204.93 | 6,187,038,267.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18,820,512.28 | 18,284,253,800.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290,350,508.55 | 52,931,409,055.50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2,802,883.92 | 593,232,833.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9,713,979.52 | 44,169,289.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6,755.57 | 397,000.75 | |
其他应收款 | 234,420,202.84 | 215,910,804.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9,257,753.24 | 209,977,753.24 | |
存货 | 806,010.42 | 633,295.6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1,525,000.00 | 243,185,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483,593,581.76 | 1,442,128,121.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3,048,414.03 | 2,539,656,345.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93,280,000.00 | 1,937,54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838,139,455.38 | 11,997,406,715.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230,022.30 | 244,230,022.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3,236,105.73 | 56,131,535.54 | |
在建工程 | 523,240.56 | 128,669.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6,247.52 | 131,746.93 | |
无形资产 | 6,754,537.16 | 6,925,404.1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5,195.56 | 637,908.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3,007,743.63 | 332,095,175.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179,882,547.84 | 14,575,232,178.54 | |
资产总计 | 16,692,930,961.87 | 17,114,888,524.4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01,034,166.67 | 1,101,229,4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48,665.08 | 2,332,196.0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056,799.40 | 25,914,801.04 | |
应交税费 | 813,678.15 | 9,361,387.64 | |
其他应付款 | 190,917,357.43 | 35,922,103.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8,327,272.68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4,931,373.09 | 1,101,681,803.1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40,002,039.82 | 2,276,441,763.2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65,015,000.00 | 4,009,583,665.0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2,623.43 | 50,455.6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65,067,623.43 | 4,009,634,120.69 | |
负债合计 | 5,905,069,663.25 | 6,286,075,883.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4,675,324.00 | 2,404,675,3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821,602,809.34 | 6,821,602,809.3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0,371.75 | 80,371.75 | |
专项储备 | 84,911.44 | 5,683.44 | |
盈余公积 | 187,300,560.55 | 187,300,560.55 | |
未分配利润 | 1,374,117,321.54 | 1,415,147,891.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87,861,298.62 | 10,828,812,640.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692,930,961.87 | 17,114,888,524.40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95,051,683.22 | 2,235,946,206.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95,051,683.22 | 2,235,946,206.1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4,847,217.24 | 1,694,565,675.7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256,520,569.66 | 1,057,876,994.6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700,180.43 | 25,632,862.68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6,207,759.08 | 92,575,379.21 |
研发费用 | 288,167.22 | 942,284.62 | |
财务费用 | 486,130,540.85 | 517,538,154.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12,876,271.63 | 526,865,553.67 | |
利息收入 | 12,514,268.41 | 9,766,763.12 | |
加:其他收益 | 1,568,726.47 | 4,511,618.6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453,210.90 | 139,159,346.4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5,491,581.66 | 139,061,959.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7,824,671.04 | -134,060,415.0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75.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990.55 | 1,374,221.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4,653,597.86 | 552,365,301.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53,155.06 | 88,655.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959.32 | 159,988.6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8,845,793.60 | 552,293,968.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2,290,922.40 | 68,262,025.0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554,871.20 | 484,031,942.9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554,871.20 | 484,031,942.9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6,301,881.66 | 297,686,715.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252,989.54 | 186,345,227.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16,554,871.20 | 484,031,942.9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6,301,881.66 | 297,686,715.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0,252,989.54 | 186,345,227.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56 | 0.136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515,923.19 | 24,532,955.82 | |
减:营业成本 | 2,811,929.05 | 9,716,419.29 | |
税金及附加 | 747,834.32 | 496,689.6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7,855,205.15 | 29,603,907.2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3,366,443.97 | 105,014,359.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249,088.54 | 139,670,660.10 | |
利息收入 | 37,929,130.41 | 34,658,085.47 | |
加:其他收益 | 194,462.00 | 323,563.8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3,390,212.36 | 357,617,524.0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4,602,340.14 | 121,499,501.2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13.82 | -153,206.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806.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322,798.88 | 237,564,267.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96.00 | 26,096.6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7,296,702.88 | 237,538,171.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296,702.88 | 237,538,171.0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296,702.88 | 237,538,171.0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7,296,702.88 | 237,538,171.0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20,912,574.12 | 1,405,468,658.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921,111.28 | 8,713,673.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795,115.93 | 25,147,791.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1,628,801.33 | 1,439,330,123.1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0,922,859.82 | 146,142,852.1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209,218.23 | 113,031,358.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5,195,541.80 | 227,858,939.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894,972.52 | 61,470,495.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222,592.37 | 548,503,645.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406,208.96 | 890,826,478.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12,415.03 | 23,395,411.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65,703.14 | 1,872,018.5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9,825.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78,118.17 | 26,337,255.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5,337,889.65 | 1,684,038,955.7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865,000.00 | 605,351,2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5,119,361.00 | 48,3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977,925.00 | 82,827,915.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8,300,175.65 | 2,420,518,071.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522,057.48 | -2,394,180,815.5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50,000.00 | 3,270,599,873.7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50,000.00 | 271,211,88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53,238,743.00 | 5,581,129,556.5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 | 21,586,821.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1,988,743.00 | 8,873,316,251.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66,081,984.08 | 4,373,467,912.1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6,469,626.65 | 529,850,239.5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8,927,028.99 | 48,718,715.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470,582.64 | 1,526,777,019.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5,022,193.37 | 6,430,095,171.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33,450.37 | 2,443,221,079.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850,701.11 | 939,866,742.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8,915,011.38 | 2,398,372,761.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0,765,712.49 | 3,338,239,503.63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672,976.62 | 39,585,001.6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8,184.20 | 220,191.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66,688.79 | 4,888,350.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27,849.61 | 44,693,543.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5,028.99 | 1,442,121.7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364,783.36 | 37,106,632.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04,020.40 | 1,795,559.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78,263.09 | 9,904,069.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592,095.84 | 50,248,382.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64,246.23 | -5,554,839.1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191,145.53 | 80,459,616.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7,289.1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1,047,952.95 | 1,043,105,865.9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5,239,098.48 | 1,123,642,771.9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7,125.28 | 1,818,302.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0,138,556.91 | 1,018,247,92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9,586,725.00 | 776,195,515.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0,582,407.19 | 1,796,261,738.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656,691.29 | -672,618,966.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99,387,993.7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42,000,000.00 | 2,282,75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2,000,000.00 | 5,282,137,993.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1,675,000.00 | 3,422,5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086,321.37 | 140,039,046.2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4,812,321.37 | 3,562,629,046.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812,321.37 | 1,719,508,947.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419,876.31 | 1,041,335,142.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9,952,908.37 | 703,789,199.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533,032.06 | 1,745,124,341.93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74,010,735.16 | 80,371.75 | 11,890,494.59 | 196,440,664.84 | 2,610,117,943.18 | 12,097,215,533.52 | 6,187,038,267.18 | 18,284,253,800.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4,675,324.00 | 6,874,010,735.16 | 80,371.75 | 11,890,494.59 | 196,440,664.84 | 2,610,117,943.18 | 12,097,215,533.52 | 6,187,038,267.18 | 18,284,253,800.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639.40 | 21,911,804.25 | 277,974,608.98 | 299,837,773.83 | 234,728,937.75 | 534,566,711.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6,301,881.66 | 446,301,881.66 | 170,252,989.54 | 616,554,871.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258,408.17 | 82,258,408.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258,408.17 | 82,258,408.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327,272.68 | -168,327,272.68 | -31,500,000.00 | -199,827,272.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327,272.68 | -168,327,272.68 | -31,500,000.00 | -199,827,272.6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911,804.25 | 21,911,804.25 | 13,764,272.01 | 35,676,076.26 | |||||||||||
1.本期提取 | 22,985,551.89 | 22,985,551.89 | 13,764,272.01 | 36,749,823.90 | |||||||||||
2.本期使用 | -1,073,747.64 | -1,073,747.64 | -1,073,747.64 | ||||||||||||
(六)其他 | -48,639.40 | -48,639.40 | -46,731.97 | -95,371.3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73,962,095.76 | 80,371.75 | 33,802,298.84 | 196,440,664.84 | 2,888,092,552.16 | 12,397,053,307.35 | 6,421,767,204.93 | 18,818,820,512.2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871,203.56 | 69,067.92 | 994,807.34 | 139,446,089.91 | 2,206,086,031.06 | 8,626,467,199.79 | 5,669,131,527.98 | 14,295,598,727.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871,203.56 | 69,067.92 | 994,807.34 | 139,446,089.91 | 2,206,086,031.06 | 8,626,467,199.79 | 5,669,131,527.98 | 14,295,598,727.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4,675,324.00 | 2,677,087,498.62 | 21,447,258.55 | 131,283,183.07 | 3,154,493,264.24 | 378,577,598.68 | 3,533,070,862.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7,686,715.49 | 297,686,715.49 | 186,345,227.50 | 484,031,942.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4,675,324.00 | 2,673,076,294.14 | 2,997,751,618.14 | 271,211,880.00 | 3,268,963,498.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324,675, | 2,673,076,294.14 | 2,997,751,618.14 | 271,211,880.00 | 3,268,963,498.14 |
通股 | 32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6,403,532.42 | -166,403,532.42 | -91,660,363.99 | -258,063,896.4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03,532.42 | -166,403,532.42 | -91,660,363.99 | -258,063,896.4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447,258.55 | 21,447,258.55 | 12,680,855.17 | 34,128,113.72 | |||||||||||
1.本期提取 | 21,713,366.33 | 21,713,366.33 | 12,731,980.29 | 34,445,346.62 | |||||||||||
2.本期使用 | -266,107.78 | -266,107.78 | -51,125.12 | -317,232.90 | |||||||||||
(六)其他 | 4,011,204.48 | 4,011,204.48 | 4,011,204.4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76,958,702.18 | 69,067.92 | 22,442,065.89 | 139,446,089.91 | 2,337,369,214.13 | 11,780,960,464.03 | 6,047,709,126.66 | 17,828,669,590.69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21,602,809.34 | 80,371.75 | 5,683.44 | 187,300,560.55 | 1,415,147,891.34 | 10,828,812,640.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4,675,324.00 | 6,821,602,809.34 | 80,371.75 | 5,683.44 | 187,300,560.55 | 1,415,147,891.34 | 10,828,812,640.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228.00 | -41,030,569.80 | -40,951,341.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296,702.88 | 127,296,702.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327,272.68 | -168,327,272.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327,272.68 | -168,327,272.6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9,228.00 | 79,228.00 | |||||||||
1.本期提取 | 97,936.74 | 97,936.74 | |||||||||
2.本期使用 | -18,708.74 | -18,708.7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21,602,809.34 | 80,371.75 | 84,911.44 | 187,300,560.55 | 1,374,117,321.54 | 10,787,861,298.6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463,277.74 | 69,067.92 | 130,305,985.62 | 1,068,600,249.37 | 7,426,438,580.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463,277.74 | 69,067.92 | 130,305,985.62 | 1,068,600,249.37 | 7,426,438,580.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4,675,324.00 | 2,677,087,498.62 | 115,690.47 | 71,134,638.58 | 3,073,013,15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538,171.00 | 237,538,171.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4,675,324.00 | 2,673,076,294.14 | 2,997,751,618.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4,675,324.00 | 2,673,076,294.14 | 2,997,751,618.1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6,403,532.42 | -166,403,532.4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03,532.42 | -166,403,532.4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5,690.47 | 115,690.47 | |||||||||
1.本期提取 | 128,504.21 | 128,504.21 | |||||||||
2.本期使用 | -12,813.74 | -12,813.74 | |||||||||
(六)其他 | 4,011,204.48 | 4,011,204.4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4,675,324.00 | 6,824,550,776.36 | 69,067.92 | 115,690.47 | 130,305,985.62 | 1,139,734,887.95 | 10,499,451,732.32 |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 6 月 16 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8 月1日,经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 号) 批准,由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起设立,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7,200.00 万元,股本总数 187,200.00 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 187,200.00 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2021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 20,8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25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1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浙江新能”,证券代码为“600032”。
2023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324,675,32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248,375.6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7,751,618.1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673,076,294.14 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24,675,32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404,675,324.00 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4 月18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77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综合办公室、计划发展部、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等部门,拥有 118家子公司,名称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1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2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3 |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景宁大洋公司 |
4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5 | 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6 | 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安民公司 |
7 | 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川公司 |
8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9 | 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环亚松阳公司 |
10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衢州力诺公司 |
11 | 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永修浙源公司 |
12 | 杭州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浙源公司 |
13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嘉兴风电公司 |
14 | 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松阳浙源公司 |
15 | 宁波江北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公司 |
16 | 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能松阳公司 |
17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卫正泰公司 |
18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卫清银公司 |
19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金昌帷盛公司 |
20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民勤正泰公司 |
21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永昌正泰公司 |
22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高台正泰公司 |
23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24 | 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敦煌天润公司 |
25 | 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敦煌正泰公司 |
26 | 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瓜州光源公司 |
27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金昌清能公司 |
28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9 | 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舟山浙源公司 |
30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31 | 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东台双创公司 |
32 | 如东锦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锦康新能源公司 |
33 |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企管公司 |
34 | 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35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36 | 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37 | 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浙能公司 |
38 | 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柴旦公司 |
39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公司 |
40 | 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 氢能技术公司 |
41 | 宁波聚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聚和新能源 |
42 | 宁海聚合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聚合光伏公司 |
43 | 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 | 瑞旭投资公司 |
44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爱康公司 |
45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昱辉公司 |
46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柯坪嘉盛公司 |
47 | 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苏州慧康公司 |
48 | 湖南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中康公司 |
49 | 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无锡中康公司 |
50 | 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丹阳中康公司 |
51 |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52 | 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53 | 徐州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54 | 泰州中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55 | 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56 | 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57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58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59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伊阳能源公司 |
60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阳能源公司 |
61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62 | 中机国能龙游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63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64 | 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光煦公司 |
65 |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帷瑞公司 |
66 | 乾安浙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67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沙湾公司 |
68 | 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长柏公司 |
69 | 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70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71 |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72 | 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
73 | 新疆浙能国综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国综公司 |
74 | 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75 | 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青发公司 |
76 | 青海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拓公司 |
77 | 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恒公司 |
78 | 青海华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益公司 |
79 | 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 | 亚洲新能公司 |
80 | 克拉玛依浙能城投能源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81 | 双鸭山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82 | 塔什库尔干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83 | 莎车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84 | 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远景绥滨公司 |
85 | 秦皇岛抚宁区浙新能源有限公司 |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
86 | 博乐市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乐浙能公司 |
87 | 建德市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德浙光公司 |
88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89 | 浙能绿能(磐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90 | 常山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
91 | 常山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
92 | 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浙能富阳公司 |
93 | 镇江领翌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
94 | 丹阳市领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95 | 丹阳市领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96 | 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格尔木港青公司 |
97 | 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浙江高峰公司 |
98 | 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克拉玛依绿能基金 |
99 | 常山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常山绿能光伏公司 |
100 | 浙江浙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浙能吉电公司 |
101 | 浙能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能景泰公司 |
102 | 甘肃浙能陇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 |
103 | 琼海耀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琼海耀辰公司 |
104 | 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浙江浙能浦江公司 |
105 | 浙能(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能那曲公司 |
106 | 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 |
107 | 杭州新太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新太公司 |
108 | 浙江广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广胜公司 |
109 | 五家渠海天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
110 | 杭州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杭州浙新能公司 |
111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酒泉浙新能公司 |
112 | 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韩城瑞皇公司 |
113 | 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浙奉公司 |
114 | 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碳银公司 |
115 | 浙能金好(东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能金好东营公司 |
116 | 桂林市永福县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桂林永福浙新能公司 |
117 | 余姚市浙联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余姚浙联新能公司 |
118 | 蓝田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蓝田浙新能公司 |
注:序号 17 至序号 27 共 11 家公司,以下统称甘宁光伏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头风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洞头分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业务性质: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风力发电项目、氢能设备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21见本节、26和见本节、3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中期(本报告期)是指 2024年 1-6 月。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收股利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金额超过1千万元以上 |
重要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1千万元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余额大于1亿元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合并总收入5%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收入金额占公司合并总收入5%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个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0.5%以上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购买子公司情 况认定为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 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 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 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 当期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 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 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 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水力发电电费及其他发电基础电费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 3:应收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 4:应收其他发电电费和其他款项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质量保证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资金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 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0-3% | 5.00%-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5% | 20.00%-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 | 16.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0 | -- | 25.00%-10.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 算确定折旧率。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27。
(4).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 与原先估
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水电站 | 水力发电机组通过 72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
风电站 | 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
光伏电站 | 光伏发电机组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25-50 年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 | |
海域使用权 | 28 年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5 年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其他 | 5 年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 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
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 1 )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电力销售在客户取得上网电量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向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根据经电力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确认电费收入;B、向用户的电力销售:根据公司、用户签订的协议,根据各方确认的月度实际用电量按合同电价确认收入。本公司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A、设备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B、安装调试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后获取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
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 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号”),明确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采用解释第17 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卫正泰公司 | 15 |
中卫清银公司 | 15 |
金昌帷盛公司 | 15 |
民勤正泰公司 | 15 |
永昌正泰公司 | 15 |
高台正泰公司 | 15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15 |
敦煌天润公司 | 15 |
敦煌正泰公司 | 15 |
瓜州光源公司 | 15 |
金昌清能公司 | 15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15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15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15 |
大柴旦公司 | 15 |
新疆爱康公司 | 15 |
青海昱辉公司 | 15 |
柯坪嘉盛公司 | 15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15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15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15 |
伊阳能源公司 | 15 |
聚阳能源公司 | 15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15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15 |
四川沙湾公司 | 15 |
四川长柏公司 | 15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15 |
青海华拓公司 | 15 |
青海华恒公司 | 15 |
青海华益公司 | 15 |
亚洲新能公司 | 15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博乐浙能公司 | 15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浙能景泰公司 | 15 |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 | 15 |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 15 |
格尔木港青公司 | 15 |
浙能那曲公司 | 15 |
酒泉新能源公司 | 15 |
韩城瑞皇公司 | 15 |
景宁大洋公司 | 20 |
杭州浙源公司 | 20 |
新能企管公司 | 20 |
苏州慧康公司 | 20 |
湖南中康公司 | 20 |
无锡中康公司 | 20 |
丹阳中康公司 | 20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20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20 |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 | 20 |
杭州新太公司 | 20 |
聚和新能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报告期内,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 1 )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 2020 年第 23号)规定,自2021 年 1月1日至 2030 年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规定, 自 2019 年 1 月 1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12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以上基础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13 号),自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 2022年第 28号),本公司在 2022年 10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1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
八十八、八十九 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26 号),以下子公司从事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项目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三年免税期 | 三免三减半期 |
嘉兴风电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金昌帷盛公司二期项目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嘉峪关正泰公司二期项目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舟山浙源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东台双创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大柴旦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聚和新能源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聚合光伏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丹阳帷瑞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青海华益公司三期项目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亚洲新能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远景绥滨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博乐浙能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建德浙光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格尔木港青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浙能那曲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杭州新太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 2023.1.1-2025.12.31 | 2026.1.1-2028.12.31 |
酒泉浙新能公司 | 2024.1.1-2026.12.31 | 2027.1.1-2029.12.31 |
韩城瑞皇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2)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见面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更新,自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02,704,747.90 | 602,523,617.11 |
其他货币资金 | 6,591,762.21 | 4,206,258.4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035,646,713.58 | 1,816,391,394.22 |
合计 | 2,444,943,223.69 | 2,423,121,269.78 |
其他说明存放财务公司款项指本公司存放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8,544.64 | 5,415,795.5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28,544.64 | 5,415,795.5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8,544.64 | ||
合计 | 428,544.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8,544.64 | 100.00 | 428,544.64 | 5,415,795.57 | 100.00 | 5,415,795.5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8,544.64 | 100.00 | 428,544.64 | 5,415,795.57 | 100.00 | 5,415,795.57 | ||||
合计 | 428,544.64 | / | / | 428,544.64 | 5,415,795.57 | / | / | 5,415,795.5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分项明细 | 3,067,387,602.17 | 2,622,153,285.91 |
1年以内小计 | 3,067,387,602.17 | 2,622,153,285.91 |
1至2年 | 1,762,969,460.48 | 1,820,487,518.76 |
2至3年 | 1,698,547,782.63 | 1,789,506,186.51 |
3至4年 | 1,512,416,124.48 | 1,359,638,126.59 |
4至5年 | 1,210,543,023.89 | 683,758,868.51 |
5年以上 | 400,722,442.70 | 55,764,994.66 |
合计 | 9,652,586,436.35 | 8,331,308,980.94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52,586,436.35 | 100.00 | 987,663,421.65 | 10.23 | 8,664,923,014.70 | 8,331,308,980.94 | 100.00 | 828,946,111.63 | 9.95 | 7,502,362,869.31 |
其中: | ||||||||||
组合1 | 499,526,840.28 | 5.18 | 2,496,551.08 | 0.50 | 497,030,289.20 | 259,441,531.37 | 3.12 | 1,297,286.19 | 0.50 | 258,144,245.18 |
组合2 | 7,664,325,881.16 | 79.40 | 810,450,699.22 | 10.57 | 6,853,875,181.94 | 6,800,644,261.45 | 81.63 | 690,517,046.16 | 10.15 | 6,110,127,215.29 |
组合3 | 1,433,140,996.18 | 14.85 | 174,439,732.11 | 12.17 | 1,258,701,264.07 | 1,192,525,388.39 | 14.31 | 136,738,368.81 | 11.47 | 1,055,787,019.58 |
组合4 | 55,592,718.73 | 0.58 | 276,439.24 | 0.50 | 55,316,279.49 | 78,697,799.73 | 0.94 | 393,410.47 | 0.50 | 78,304,389.26 |
合计 | 9,652,586,436.35 | / | 987,663,421.65 | / | 8,664,923,014.70 | 8,331,308,980.94 | / | 828,946,111.63 | / | 7,502,362,869.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组合2,组合3,组合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499,526,840.28 | 2,496,551.08 | 0.50 |
组合2 | 7,664,325,881.16 | 810,450,699.22 | 10.57 |
组合3 | 1,433,140,996.18 | 174,439,732.11 | 12.17 |
组合4 | 55,592,718.73 | 276,439.24 | 0.50 |
合计 | 9,652,586,436.35 | 987,663,421.65 | 10.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28,946,111.63 | 158,661,987.23 | 55,322.79 | 987,663,421.65 | ||
合计 | 828,946,111.63 | 158,661,987.23 | 55,322.79 | 987,663,421.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2,994,055,900.26 | 2,994,055,900.26 | 31.02 | 311,707,289.71 |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1,906,914,382.38 | 1,906,914,382.38 | 19.76 | 211,112,778.24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574,786,281.77 | 1,574,786,281.77 | 16.31 | 115,403,351.25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88,516,246.54 | 1,188,516,246.54 | 12.31 | 139,052,738.31 |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1,068,755,585.78 | 1,068,755,585.78 | 11.07 | 121,901,675.29 | |
合计 | 8,733,028,396.73 | 8,733,028,396.73 | 90.47 | 899,177,832.8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4,000,000.00 | 200,000.00 | 3,800,000.00 | 4,057,500.00 | 202,875.00 | 3,854,625.00 |
合计 | 4,000,000.00 | 200,000.00 | 3,800,000.00 | 4,057,500.00 | 202,875.00 | 3,854,625.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5.00 | 3,800,000.00 | 4,057,500.00 | 100.00 | 202,875.00 | 5.00 | 3,854,625.00 |
其中: |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4,0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5.00 | 3,800,000.00 | 4,057,500.00 | 100.00 | 202,875.00 | 5.00 | 3,854,625.00 |
合计 | 4,000,000.00 | / | 200,000.00 | / | 3,800,000.00 | 4,057,500.00 | / | 202,875.00 | / | 3,854,625.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2,875.00 | 202,875.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75.00 | -2,875.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00,000.00 | 200,00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于合同资产,以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三阶段作为区分,分别确认为信用损失。
1、第一阶段
适用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在这个阶段,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这通常是指风险较低的金融资产,如保证金等,公司按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第二阶段
适用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在这个阶段,公司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目前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合同资产的情况。
3、第三阶段
适用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这通常与原准则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类似,如客户破产或发生诉讼等情况。在这一阶段,公司同样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目前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合同资产的情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2,875.00 | |||
合计 | -2,875.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300,000.00 | |
合计 | 6,3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575,017.47 | 86.97 | 15,130,638.91 | 87.91 |
1至2年 | 1,842,863.38 | 9.12 | 1,837,398.07 | 10.68 |
2至3年 | 569,533.98 | 2.82 | 53,312.31 | 0.31 |
3年以上 | 222,354.63 | 1.09 | 189,528.67 | 1.10 |
合计 | 20,209,769.46 | 100.00 | 17,210,877.9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11,863,960.3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8.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1,742,025.10 | 50,462,025.10 |
其他应收款 | 27,510,669.26 | 36,040,161.47 |
合计 | 69,252,694.36 | 86,502,186.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473,827.03 | 4,473,827.03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022,100.70 | 34,402,100.7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
合计 | 41,742,025.10 | 50,462,025.1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022,100.7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29,022,100.70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分项明细 | 12,144,813.94 | 9,047,528.37 |
1年以内小计 | 12,144,813.94 | 9,047,528.37 |
1至2年 | 6,964,816.59 | 5,610,820.80 |
2至3年 | 61,553.64 | 14,459,181.55 |
3至4年 | 639,432.15 | 874,118.03 |
4至5年 | 849,522.57 | 7,336,514.54 |
5年以上 | 7,936,442.40 | 608,726.40 |
合计 | 28,596,581.29 | 37,936,889.69 |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12,151,046.97 | 24,984,982.22 |
保证金和押金 | 11,045,834.35 | 11,910,388.66 |
备用金和其他 | 5,399,699.97 | 1,041,518.81 |
合计 | 28,596,581.29 | 37,936,889.69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96,728.22 | - | - | 1,896,728.22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37,316.19 | - | - | 837,316.19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6,500.00 | 26,500.00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085,912.03 | - | - | 1,085,912.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于其他应收款,以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三阶段作为区分,分别确认为信用损失。
1、第一阶段
适用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在这个阶段,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这通常是指风险较低的金融资产,如保证金等,公司按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第二阶段
适用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在这个阶段,公司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目前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合同资产的情况。
3、第三阶段
适用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这通常与原准则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类似,如客户破产或发生诉讼等情况。在这一阶段,公司同样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896,728.22 | 837,316.19 | 26,500.00 | 1,085,912.03 | ||
合计 | 1,896,728.22 | 837,316.19 | 26,500.00 | 1,085,91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300,000.00 | 25.53 | 保证金和押金 | 5年以上 | 365,000.00 |
浙江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98,208.49 | 20.28 | 资金往来款 | 1-2年 | 289,910.42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临海市供电公司 | 1,191,386.92 | 4.17 | 其他 | 1年以内 | 59,569.36 |
特克斯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 712,325.84 | 2.49 | 保证金和押金 | 4-5年 | 35,616.29 |
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1.75 | 保证金和押金 | 5年以上 | 25,000.00 |
合计 | 15,501,921.25 | 54.22 | / | / | 775,096.07 |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861,428.77 | 9,861,428.77 | 8,306,211.87 | 8,306,211.8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338,022.49 | 338,022.49 | 218,996.66 | 218,996.6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 10,199,451.26 | 10,199,451.26 | 8,525,208.53 | 8,525,208.5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70,222,349.49 | 590,766,890.1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198,037.10 | 4,904,512.18 |
待摊费用 | 390,417.20 | |
预付股权款 | 240,000,000.00 | |
履约保证金 | 119,972,225.00 | |
其他 | 37,950.00 | |
合计 | 592,820,978.79 | 835,671,402.3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780,939,489.26 | 38,916,849.80 | 819,856,339.06 | ||||||||
小计 | 780,939,489.26 | 38,916,849.80 | 819,856,339.06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61,538,500.00 | 161,538,500.00 | |||||||||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 | 120,605,208.80 | 8,357,649.19 | 128,962,857.99 | ||||||||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83,395,275.53 | 2,531,592.33 | 85,926,867.86 |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698,369.48 | 58,948.81 | 29,757,318.29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5,912,249.83 | 6,031,684.80 | 1,775,000.00 | 40,168,934.63 | |||||||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11,464,624.53 | 358,740.93 | 11,823,365.46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196,449,196.35 | 25,646,541.54 | 222,095,737.89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2,499,486.53 | 14,334,597.05 | 256,834,083.58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9,220,944.80 | -9,305.54 | 9,211,639.26 |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880,000.00 | 8,880,000.00 | 445,855.69 | -445,855.69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49,145,316.96 | 5,994,532.08 | 55,139,849.04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90,355,049.30 | 13,726,954.20 | 704,082,003.50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035,774.14 | 139,869.65 | 1,175,643.79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6,347,490.30 | 7,610,161.39 | 173,957,651.69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1,011,091.84 | 4,635,699.34 | 65,646,791.18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51,625.07 | 116,521.48 | 1,268,146.55 |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9,358,431.65 | 2,285,146.55 | 21,643,578.20 |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20,764,518.36 | 7,617,763.37 | 28,382,281.73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3,266,445.65 | 1,169,646.64 | 14,436,092.29 |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85,470,000.00 | 11,365,000.00 | 96,835,000.00 | ||||||||
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79,797,703.73 | 5,928,960.00 | 285,726,663.73 | ||||||||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 31,555,481.88 | 42,000,000.00 | 236,917.79 | 73,792,399.67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44,075,250.00 | 44,075,250.00 | |||||||||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2,500,000.00 | 2,852.15 | 112,502,852.15 | |||||||
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46,597.58 | 19,353,402.42 | ||||||||
小计 | 2,452,998,034.73 | 95,865,000.00 | 8,880,000.00 | 106,574,731.86 | 1,775,000.00 | -445,855.69 | 2,644,336,910.90 | ||||
合计 | 3,233,937,523.99 | 95,865,000.00 | 8,880,000.00 | 145,491,581.66 | 1,775,000.00 | -445,855.69 | 3,464,193,249.9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196,853,546.86 | 196,853,546.86 |
权益工具投资 | 247,944,719.18 | 247,944,719.18 |
合计 | 444,798,266.04 | 444,798,266.04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07,652.00 | 2,307,65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07,652.00 | 2,307,652.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30,053.20 | 1,630,053.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99.02 | 37,299.02 | ||
(1)计提或摊销 | 37,299.02 | 37,299.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67,352.22 | 1,667,352.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0,299.78 | 640,299.7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7,598.80 | 677,598.8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5,160,328,141.47 | 32,701,927,052.43 |
固定资产清理 | 86,315.69 | 86,412.15 |
合计 | 35,160,414,457.16 | 32,702,013,464.5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075,852,349.34 | 27,076,364,323.55 | 55,401,868.76 | 287,966,045.34 | 41,495,584,586.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348,346.24 | 3,675,309,998.58 | 3,375,692.46 | 1,841,019.78 | 4,056,875,057.06 |
(1)购置 | 2,670,007.57 | 2,261,881.52 | 1,381,191.77 | 6,313,080.8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3,532,632.52 | 1,706,945,581.92 | 129,199.33 | 1,990,607,413.7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435,078,028.41 | 1,106,249.00 | 330,628.68 | 1,436,514,906.09 | |
(4)重分类调整 | 92,815,713.72 | 530,616,380.68 | 7,561.94 | 623,439,656.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009,516.99 | 611,763,479.01 | 2,396,917.86 | 2,358,576.55 | 631,528,490.41 |
(1)处置或报废 | 3,293,134.61 | 2,396,917.86 | 2,351,014.61 | 8,041,067.08 | |
(2)重分类调整 | 14,961,750.00 | 608,470,344.40 | 7,561.94 | 623,439,656.34 | |
(3)其他 | 47,766.99 | 47,766.99 | |||
4.期末余额 | 14,437,191,178.59 | 30,139,910,843.12 | 56,380,643.36 | 287,448,488.57 | 44,920,931,153.64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3,516,299,243.41 | 5,096,896,283.66 | 43,199,827.49 | 113,657,774.74 | 8,770,053,12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130,504.75 | 787,785,189.46 | 1,838,010.52 | 14,178,385.18 | 1,039,932,089.91 |
(1)计提 | 226,402,860.51 | 721,422,292.29 | 1,802,828.36 | 14,165,629.52 | 963,793,610.68 |
(2)重分类调整 | 9,727,644.24 | 55,912,083.29 | 65,639,727.53 | ||
(3)企业合并 | 10,450,813.88 | 35,182.16 | 12,755.66 | 10,498,751.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42,849.04 | 60,596,104.99 | 2,396,643.66 | 2,351,014.61 | 72,986,612.30 |
(1)处置或报废 | 2,599,226.50 | 2,396,643.66 | 2,351,014.61 | 7,346,884.77 | |
(2)重分类调整 | 7,642,849.04 | 57,996,878.49 | 65,639,727.53 | ||
4.期末余额 | 3,744,786,899.12 | 5,824,085,368.13 | 42,641,194.35 | 125,485,145.31 | 9,736,998,606.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88,541,679.47 | 24,296,142,986.54 | 13,683,806.63 | 161,959,668.83 | 35,160,328,141.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55,690,505.93 | 21,959,785,551.44 | 12,146,398.89 | 174,304,596.17 | 32,701,927,052.43 |
注:固定资产合并增加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韩城瑞皇公司以及酒泉新能源公司所致。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金昌清能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2,390,562.65 | 产权办理中 |
洞头分公司生活综合楼 | 1,173,713.48 | 产权办理中 |
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楼 | 7,310,468.60 | 产权办理中 |
青海华恒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8,786,578.19 | 产权办理中 |
青海华益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7,952,342.69 | 产权办理中 |
长兴新能源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4,116,179.06 | 产权办理中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综合楼 | 14,433,793.13 | 产权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通用设备 | 86,315.69 | 86,412.15 |
合计 | 86,315.69 | 86,412.15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65,101,910.84 | 3,439,875,121.26 |
合计 | 2,065,101,910.84 | 3,439,875,121.2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740,672,558.15 | 740,672,558.15 | 669,038,930.34 | 669,038,930.34 | ||
浙能城投乌尔禾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503,484,518.67 | 503,484,518.67 | 398,611,812.08 | 398,611,812.08 | ||
丹阳市陵口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209,115,456.38 | 209,115,456.38 | 206,760,906.81 | 206,760,906.81 | ||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 | 188,061,005.25 | 188,061,005.25 | 191,376,511.63 | 191,376,511.63 | ||
常山“农业+新能源”100MW 光伏项目 | 113,912,663.95 | 113,912,663.95 | 295,298,274.75 | 295,298,274.75 | ||
浙江浦江抽水蓄能电站 | 88,461,747.96 | 88,461,747.96 | 0 | |||
浙能景泰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 74,612,122.26 | 74,612,122.26 | 0 | |||
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 57,810,237.99 | 57,810,237.99 | 0 | |||
磐安仁川 25.5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33,080,098.73 | 33,080,098.73 | 0 | |||
托浪岗49MW、二牧场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526,478,088.48 | 526,478,088.48 | ||||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454,413,951.66 | 454,413,951.66 | ||||
浙能国综塔什库尔干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221,245,720.48 | 221,245,720.48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50M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133,287,382.47 | 133,287,382.47 |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14,464,405.00 | 14,464,405.00 | ||||
浙能博乐50MW风电项目 | 138,798,199.06 | 138,798,199.06 | ||||
其他零星项目 | 55,891,501.50 | 55,891,501.50 | 190,100,938.50 | 190,100,938.50 | ||
合计 | 2,065,101,910.84 | 2,065,101,910.84 | 3,439,875,121.26 | 3,439,875,121.2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82,043.95 | 669,038,930.34 | 71,633,627.81 | 740,672,558.15 | 90.28 | 89.00 | 20,022,606.85 | 9,390,113.43 | 3.20 | 自有+筹资 | ||
托浪岗49MW、二牧场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56,234.46 | 526,478,088.48 | 10,750,591.77 | 537,228,680.25 | 95.53 | 100.00 | 39,512,120.56 | 5,674,092.98 | 3.15 | 自有+筹资 | ||
浙能城投乌尔禾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50,080.33 | 398,611,812.08 | 104,872,706.59 | 503,484,518.67 | 100.54 | 85.00 | 10,089,123.27 | 4,924,406.66 | 3.00 | 自有+筹资 | ||
丹阳陵口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23,004.37 | 206,760,906.81 | 2,354,549.57 | 209,115,456.38 | 90.90 | 95.00 | 8,477,429.29 | 3,157,880.23 | 3.30 | 自有+筹资 | ||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 | 28,225.64 | 191,376,511.63 | -3,315,506.38 | 188,061,005.25 | 66.63 | 90.00 | 2,002,000.00 | 1,486,222.23 | 自有+筹资 | |||
常山“农业+新能源”100MW 光伏项目 | 42,230.00 | 295,298,274.75 | 75,106,966.29 | 256,492,577.09 | 113,912,663.95 | 87.71 | 60.00 | 8,654,929.57 | 1,171,229.57 | 2.20 | 自有+筹资 |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31,200.00 | 14,464,405.00 | 615,000.00 | 15,079,405.00 | 4.83 | 自筹 |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50M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261,400.00 | 133,287,382.47 | 50,754,902.38 | 184,042,284.85 | 7.04 | 60.00 | ||||||
浙能国综塔什库尔干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27,117.00 | 221,245,720.48 | 11,649,285.79 | 232,895,006.27 | 85.89 | 100.00 | 10,475,015.18 | 2,877,562.41 | 3.23 | 自有+筹资 | ||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54,466.00 | 454,413,951.66 | 29,987,695.70 | 484,401,647.36 | 88.94 | 100.00 | 21,808,409.46 | 6,359,904.58 | 3.23 | 自有+筹资 | ||
浙能博乐市50MV风电项目 | 33,229.00 | 138,798,199.06 | 146,877,584.16 | 285,675,783.22 | 85.97 | 100.00 | 6,375,333.56 | 2,391,056.11 | 2.75 | 自有+筹资 | ||
合计 | 689,230.75 | 3,249,774,182.76 | 501,287,403.68 | 1,980,735,979.04 | - | 1,770,325,607.40 | / | / | 127,416,967.74 | 37,432,468.2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434,289.68 | 10,170,927.08 | 329,449.69 | 250,358,684.01 | 329,293,350.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48,024.00 | 13,626,010.94 | 48,574,034.94 | ||
新增租赁合同 | 10,088,968.55 | 3,765,717.46 | 13,854,686.01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243,317.31 | 7,243,317.31 | |||
其他 | 24,859,055.45 | 2,616,976.17 | 27,476,031.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16,976.17 | 24,859,055.45 | 27,476,031.62 | ||
其他 | 2,616,976.17 | 24,859,055.45 | 27,476,031.62 | ||
4.期末余额 | 100,765,337.51 | 10,170,927.08 | 329,449.69 | 239,125,639.50 | 350,391,353.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844,843.51 | 1,811,664.65 | 140,321.16 | 25,661,147.22 | 43,457,976.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07,393.59 | 1,656,783.51 | 36,605.52 | 6,717,341.47 | 13,618,124.09 |
计提 | 3,289,009.94 | 1,656,783.51 | 36,605.52 | 6,385,766.93 | 11,368,165.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78,917.60 | 178,917.60 | |||
其他 | 1,918,383.65 | 152,656.94 | 2,071,040.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656.94 | 1,918,383.65 | 2,071,040.59 | ||
处置 | |||||
其他 | 152,656.94 | 1,918,383.65 | 2,071,040.59 | ||
4.期末余额 | 20,899,580.16 | 3,468,448.16 | 176,926.68 | 30,460,105.04 | 55,005,060.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865,757.35 | 6,702,478.92 | 152,523.01 | 208,665,534.46 | 295,386,293.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589,446.17 | 8,359,262.43 | 189,128.53 | 224,697,536.79 | 285,835,373.92 |
注:使用权资产合并增加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韩城瑞皇公司所致。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0,930,916.65 | 256,894,533.67 | 32,649,456.28 | 5,004,439.88 | 485,479,346.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2,684.22 | 3,108,291.22 | 5,950,975.44 | ||
(1)购置 | 2,464,276.11 | 3,108,291.22 | 5,572,567.3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78,408.11 | 378,408.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8,166.86 | 278,166.86 | |||
(1)处置 | 238,595.82 | 238,595.82 | |||
其他 | 39,571.04 | 39,571.04 |
4.期末余额 | 193,773,600.87 | 256,894,533.67 | 35,479,580.64 | 5,004,439.88 | 491,152,155.0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751,746.43 | 36,267,385.35 | 28,093,944.05 | 1,761,021.49 | 101,874,097.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8,472.79 | 4,749,802.53 | 1,059,567.09 | 260,080.94 | 8,417,923.35 |
(1)计提 | 2,344,503.47 | 4,749,802.53 | 1,059,567.09 | 260,080.94 | 8,413,954.03 |
企业合并增加 | 3,969.32 | 3,969.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8,166.86 | 278,166.86 | |||
(1)处置 | 238,595.82 | 238,595.82 | |||
其他 | 39,571.04 | 39,571.04 | |||
4.期末余额 | 38,100,219.22 | 41,017,187.88 | 28,875,344.28 | 2,021,102.43 | 110,013,853.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5,673,381.65 | 215,877,345.79 | 6,604,236.36 | 2,983,337.45 | 381,138,301.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5,179,170.22 | 220,627,148.32 | 4,555,512.23 | 3,243,418.39 | 383,605,249.16 |
注:无形资产合并增加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韩城瑞皇公司所致。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洞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 | 759,034.82 | 产权办理中 |
宿州新能源公司土地使用权 | 428,901.28 | 产权办理中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2,712,714.54 |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9,604,637.67 | 9,604,637.67 | ||
松阳安民公司 | 11,272,476.24 | 11,272,476.24 | ||
金昌帷盛公司 | 6,083,870.27 | 6,083,870.27 | ||
民勤正泰公司 | 4,990,118.12 | 4,990,118.12 | ||
敦煌正泰公司 | 53,365,249.32 | 53,365,249.32 | ||
瓜州光源公司 | 4,936,130.66 | 4,936,130.66 | ||
江苏双创公司 | 43,146.60 | 43,146.60 | ||
合计 | 93,008,343.42 | 93,008,343.4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2,712,714.54 | ||
敦煌正泰公司 | 31,471,089.47 | 31,471,089.47 | ||
金昌帷盛公司 | 6,083,870.27 | 6,083,870.27 | ||
瓜州光源公司 | 4,936,130.66 | 4,936,130.66 | ||
合计 | 45,203,804.94 | 45,203,804.94 |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景宁大洋公司和民勤正泰公司输电线路建造和改造 | 2,358,894.74 | 74,158.33 | 2,284,736.41 | ||
民勤正泰公司红沙输变电工程 | 1,395,882.87 | 76,865.83 | 1,319,017.04 | ||
中卫清银公司草原植被恢复费 | 1,226,664.29 | 29,918.64 | 1,196,745.65 | ||
嘉兴风电公司办公室装修费 | 7,086,714.74 | 988,843.92 | 6,097,870.82 | ||
嘉兴风电公司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 1,093,765.88 | 136,720.74 | 957,045.14 | ||
远景绥滨公司土地补偿款 | 1,619,869.60 | 161,986.96 | 1,457,882.64 | ||
浙江广胜公司青苗补偿款 | 976,834.65 | 26,858.96 | 949,975.69 | ||
省属改制退休费用 | 637,908.84 | 32,713.28 | 605,195.56 | ||
新疆爱康公司治沙工程治沙费用 | 267,204.60 | 11,211.38 | 255,993.22 | ||
合计 | 16,663,740.21 | 1,539,278.04 | 15,124,462.17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 资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30,000.00 | 8,200,000.00 | 128,276,288.24 | 787,358,396.5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5,918,053.31 | 38,134,808.88 | 4,736,248.23 | 31,366,109.01 |
信用减值准备 | 150,831,066.87 | 988,082,301.16 | ||
租赁负债 | 20,788,482.08 | 89,954,450.45 | 19,191,544.30 | 85,420,934.60 |
递延收益 | 553,781.51 | 2,215,126.04 | 504,158.70 | 2,016,634.8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8,068,776.49 | 53,104,328.34 | 8,439,528.25 | 54,894,799.88 |
合计 | 187,390,160.26 | 1,179,691,014.87 | 161,147,767.72 | 961,056,874.8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48,028,520.08 | 1,241,898,564.99 | 215,654,193.43 | 1,028,758,328.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101,900.22 | 2,038,004.38 | 101,900.22 | 2,038,004.38 |
使用权资产 | 20,174,811.99 | 87,608,948.69 | 18,862,953.49 | 86,037,263.55 |
合计 | 268,305,232.29 | 1,331,545,518.06 | 234,619,047.14 | 1,116,833,596.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4,077.38 | 186,606,082.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4,077.38 | 267,521,154.9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723,033.04 | 12,057,720.73 |
可抵扣亏损 | 467,470,310.28 | 385,296,607.70 |
合计 | 480,193,343.32 | 397,354,328.4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50,310,752.27 | 457,338.86 | |
2025年 | 105,614,178.29 | 53,792,946.20 | |
2026年 | 4,253,514.89 | 105,226,276.86 | |
2027年 | 206,817,644.23 | 21,007,166.14 | |
2028年 | 98,012,377.84 | 204,812,879.64 | |
2029年 | 2,461,842.76 | ||
合计 | 467,470,310.28 | 385,296,607.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206,105,161.61 | 206,105,161.61 | 275,078,453.54 | 275,078,453.54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056,714,382.12 | 1,056,714,382.12 | 892,816,178.23 | 892,816,178.23 | ||
项目前期费 | 153,854,410.62 | 153,854,410.62 | 153,033,822.99 | 153,033,822.99 | ||
其他 | 959,200.00 | 959,200.00 | 959,200.00 | 959,200.00 | ||
合计 | 1,417,633,154.35 | 1,417,633,154.35 | 1,321,887,654.76 | 1,321,887,654.76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177,511.20 | 4,177,511.20 | 冻结 | 住房资金和土地复垦保证 金 | 4,206,258.40 | 4,206,258.40 | 冻结+抵押 | 住房资金和土地复垦保证 金 |
固定资产 | 6,825,564,010.60 | 4,674,045,137.41 | 抵押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 借款抵押 | 12,102,942,404.50 | 9,590,192,266.37 | 抵押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2,522,597.79 | 32,175,466.4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52,512,697.79 | 33,577,164.91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8,622,344,021.82 | 7,759,090,332.32 | 质押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 借款质押 | 7,558,373,500.04 | 6,803,151,368.45 | 质押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 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740,672,558.15 | 740,672,558.15 | 抵押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1,784,225,620.33 | 1,784,225,620.33 | 抵押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200.00 | 959,200.00 | 冻结 | 五年期定期存款 | 959,200.00 | 959,200.00 | 冻结 | 五年期定期存款 |
合计 | 16,246,239,899.56 | 13,211,120,205.54 | / | / | 21,503,219,681.06 | 18,216,311,878.4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332,000,000.00 | 1,443,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141,923.84 | 1,526,533.34 |
合计 | 1,403,141,923.84 | 1,444,526,533.3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1,737,224,642.76 | 1,474,084,925.50 |
土地成本 | 396,931.58 | 57,707,293.00 |
货款 | 21,461,621.22 | 25,261,309.01 |
设备款 | 215,486,138.90 | 41,622,828.96 |
委托运行维护费 | 40,744,885.86 | 34,462,058.86 |
修理费 | 4,450,088.51 | 21,309,611.63 |
劳务费 | 1,835,264.48 | |
服务费 | 12,161,369.95 | |
租赁费 | 342,833.19 | |
其他 | 105,610,171.54 | 63,758,783.66 |
合计 | 2,139,713,947.99 | 1,718,206,810.6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 109,500,266.33 | 未结算 |
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2,928,606.96 | 未结算 |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 22,088,296.39 | 未结算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31,500,000.00 | 未结算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1,301,410.00 | 未结算 |
景宁国土局 | 57,707,293.00 | 未结算 |
湖北省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83,468,876.46 | 未结算 |
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 | 31,717,231.15 | 未结算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056,054.92 | 未结算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15,780,243.86 | 未结算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632,232.57 | 未结算 |
合计 | 438,680,511.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42,448,297.89 | 42,423,833.06 |
合计 | 42,448,297.89 | 42,423,833.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9,890,266.07 | 未结算 |
合计 | 39,890,266.07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209,308.20 | 97,599,460.03 | 104,938,084.98 | 40,870,683.2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695,206.71 | 18,759,404.48 | 20,314,962.80 | 1,139,648.39 |
三、其他 | 110,205.95 | 104,787.26 | 5,418.69 | |
合计 | 50,904,514.91 | 116,469,070.46 | 125,357,835.04 | 42,015,750.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368,924.08 | 69,196,375.41 | 68,147,217.43 | 25,418,082.06 |
二、职工福利费 | 23,552.09 | 5,476,099.24 | 5,499,651.33 | |
三、社会保险费 | 8,175,230.63 | 9,707,366.71 | 16,317,157.29 | 1,565,440.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95,233.31 | 8,502,561.56 | 8,723,714.00 | 1,474,080.87 |
工伤保险费 | 82,589.52 | 537,697.00 | 571,734.53 | 48,551.99 |
生育保险费 | 14,429.50 | 14,429.50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6,397,407.80 | 652,678.65 | 7,007,279.26 | 42,807.19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4,264.34 | 10,134,728.50 | 11,699,192.84 | -260,20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623,753.91 | 3,052,257.33 | 2,528,650.10 | 14,147,361.1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713,583.15 | 32,632.84 | 746,215.99 | |
合计 | 48,209,308.20 | 97,599,460.03 | 104,938,084.98 | 40,870,683.2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70,612.55 | 13,415,178.19 | 14,839,124.49 | 946,666.25 |
2、失业保险费 | 82,642.07 | 411,974.25 | 462,736.75 | 31,879.57 |
3、企业年金缴费 | 241,952.09 | 4,932,252.04 | 5,013,101.56 | 161,102.57 |
合计 | 2,695,206.71 | 18,759,404.48 | 20,314,962.80 | 1,139,648.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1,007,432.75 | 86,075,361.19 |
企业所得税 | 121,150,913.45 | 53,249,284.72 |
个人所得税 | 218,041.04 | 7,873,711.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38,918.49 | 919,207.73 |
房产税 | 1,243,750.98 | 3,149,710.81 |
土地使用税 | 8,923,300.34 | 11,110,082.66 |
教育费附加 | 1,587,236.86 | 648,987.21 |
地方教育附加 | 826,125.36 | 409,963.87 |
印花税 | 894,965.35 | 2,600,401.65 |
环保税 | 4,045.32 | 2,100.00 |
水资源费和库区基金 | 25,282,484.98 | 18,429,400.52 |
耕地占用税 | 7,072,020.20 | 7,072,020.20 |
其他 | 5,077.09 | 4,135.80 |
合计 | 289,354,312.21 | 191,544,367.5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4,644,271.60 | 312,652,883.58 |
其他应付款 | 579,088,446.00 | 739,945,115.51 |
合计 | 1,053,732,717.60 | 1,052,597,999.09 |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74,644,271.60 | 312,652,883.58 |
合计 | 474,644,271.60 | 312,652,883.5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200,590,121.39 | 217,611,344.59 |
质保金和保证金 | 301,201,516.82 | 474,988,524.04 |
代扣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 2,375,287.22 | 4,094,176.68 |
住房资金 | 3,269,851.86 | 3,279,925.38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26,849,245.24 | 29,026,982.15 |
其他 | 44,802,423.47 | 10,944,162.67 |
合计 | 579,088,446.00 | 739,945,115.5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2,576,000.00 | 未结算 |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829,958.12 | 未结算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7,683,124.01 | 未结算 |
四川富港水电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未达付款条件 |
合计 | 99,789,082.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40,400,542.30 | 2,373,255,547.2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0,291,666.67 | 300,674,184.2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31,888,410.95 | 1,184,290,447.7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390,814.32 | 17,217,470.3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9,391,411.32 | 4,650,770.86 |
合计 | 3,516,362,845.56 | 3,880,088,420.4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724,998,008.44 | 17,196,882,961.27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669,182,334.67 | 5,603,273,965.35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45,971,202.38 | 148,825,717.37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400,000.00 | |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 96,091,602.32 | 80,160,304.05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234,185.47 | 23,641,806.09 |
合计 | 24,642,477,333.28 | 23,053,184,754.1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22,956,371.43 | 211,396,859.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390,814.32 | 17,217,470.33 |
合计 | 198,565,557.11 | 194,179,389.0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840,131,029.03 | 2,747,912,908.9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840,131,029.03 | 2,747,912,908.92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3,622,587,341.06 | 3,857,196,975.06 |
海域使用权 | 49,432,098.92 | 43,813,962.55 |
往来款 | 31,192,419.05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831,888,410.95 | 1,184,290,447.74 |
合计 | 2,840,131,029.03 | 2,747,912,908.92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6,966,676.51 | 901,549.99 | 36,065,126.52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36,966,676.51 | 901,549.99 | 36,065,126.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0,467.53 | 240,467.53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718,506,470.84 | 6,718,506,470.8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5,504,264.32 | 48,639.40 | 155,455,624.92 | |
合计 | 6,874,010,735.16 | 48,639.40 | 6,873,962,095.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48,639.40元系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广胜公司调整资本公积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371.75 | 80,371.7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371.75 | 80,371.75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0,371.75 | 80,371.7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890,494.59 | 22,985,551.89 | 1,073,747.64 | 33,802,298.84 |
合计 | 11,890,494.59 | 22,985,551.89 | 1,073,747.64 | 33,802,298.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制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6,440,664.84 | 196,440,664.84 | ||
合计 | 196,440,664.84 | 196,440,664.8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10,117,943.18 | 2,206,361,503.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10,117,943.18 | 2,206,361,503.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301,881.66 | 627,154,547.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6,994,574.9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8,327,272.68 | 166,403,532.4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88,092,552.16 | 2,610,117,943.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69,948,549.02 | 1,240,343,321.22 | 2,202,967,591.43 | 1,038,557,817.99 |
其他业务 | 25,103,134.20 | 16,177,248.44 | 32,978,614.73 | 19,319,176.64 |
合计 | 2,595,051,683.22 | 1,256,520,569.66 | 2,235,946,206.16 | 1,057,876,994.6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水电业务 | 686,319,744.91 | 224,296,874.42 | 686,319,744.91 | 224,296,874.42 |
光伏业务 | 887,271,366.90 | 475,611,461.61 | 887,271,366.90 | 475,611,461.61 |
风力业务 | 905,528,949.40 | 540,434,985.18 | 905,528,949.40 | 540,434,985.18 |
绿证交易业务 | 90,828,487.81 | 90,828,487.81 | ||
其他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1,460,350,397.41 | 626,699,666.21 | 1,460,350,397.41 | 626,699,666.21 |
西北地区 | 924,906,751.46 | 491,739,358.37 | 924,906,751.46 | 491,739,358.37 |
华北地区 | 18,346,404.43 | 10,239,055.55 | 18,346,404.43 | 10,239,055.55 |
西南地区 | 111,008,751.08 | 68,516,397.70 | 111,008,751.08 | 68,516,397.70 |
华中地区 | 459,327.29 | 273,540.00 | 459,327.29 | 273,540.00 |
东北地区 | 54,876,917.35 | 42,875,303.39 | 54,876,917.35 | 42,875,303.39 |
合计 | 2,569,948,549.02 | 1,240,343,321.22 | 2,569,948,549.02 | 1,240,343,321.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10,378,875.83 | 10,124,822.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53,731.55 | 4,919,894.66 |
教育费附加 | 7,480,537.50 | 6,377,441.47 |
房产税 | 1,903,762.96 | 1,069,875.63 |
印花税 | 1,104,322.42 | |
资源税 | 2,034,430.40 | |
车船使用税 | 52,280.66 | |
其他 | 26,669.51 | 1,106,398.46 |
合计 | 25,700,180.43 | 25,632,862.6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480,336.97 | 63,423,982.58 |
折旧摊销费 | 7,335,951.68 | 8,109,963.71 |
中介费 | 5,838,496.88 | 2,496,345.15 |
差旅费 | 4,713,853.53 | 4,198,165.19 |
物业管理费 | 4,451,768.96 | 4,854,295.12 |
办公费 | 2,278,148.36 | 2,272,511.22 |
交通费 | 2,226,632.69 | 2,335,193.29 |
技术支持服务费 | 2,191,439.18 | 527,298.06 |
业务招待费 | 1,037,901.65 | 1,215,609.40 |
其他 | 4,653,229.18 | 3,142,015.49 |
合计 | 106,207,759.08 | 92,575,379.2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0,437.03 | 699,468.19 |
其他 | 117,730.19 | 242,816.43 |
合计 | 288,167.22 | 942,284.6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12,876,271.63 | 568,037,122.04 |
减:资本化利息 | 14,512,528.46 | 41,171,568.37 |
减:利息收入 | 12,514,268.41 | 9,766,763.12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281,066.09 | 439,364.04 |
合计 | 486,130,540.85 | 517,538,154.59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存货和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2.95%(上期:3.57%)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点项目建设突出贡献政府补助奖励 | 300,000.00 |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555,555.54 | 555,555.54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4 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227,000.00 | 227,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3,232.82 | 220,191.4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9,715.73 | 118,922.17 |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55,480.00 | 88,2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1 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50,277.78 | 50,277.78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2 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31,666.67 | 31,666.67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27,000.00 |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 | 7,050.00 | 38,784.00 |
稳增长奖励补贴 | 7,152.00 | |
稳岗补贴 | 3,885.41 | 30,527.68 |
2022 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项目奖励 | 1,000,000.00 | |
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补助 | 936,000.00 | |
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 | 900,000.00 | |
盐源经信局 2022 年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升规入统) | 150,000.00 | |
2022 年规上企业稳增长贡献突出奖励资金 | 80,000.00 | |
2019 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30,000.00 | |
其他 | 50,710.52 | 54,493.35 |
合计 | 1,568,726.47 | 4,511,618.6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491,581.66 | 139,061,959.96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0,500.00 | 97,386.46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新准则适用) | 2,196,145.53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4,692,149.39 | |
债务重组利得 | 8,052,834.32 | |
合计 | 170,453,210.90 | 139,159,346.4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8,661,987.23 | -133,806,076.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37,316.19 | -254,338.20 |
合计 | -157,824,671.04 | -134,060,415.0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875.00 | |
合计 | 2,875.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248,990.55 | 1,374,221.14 |
合计 | 248,990.55 | 1,374,221.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 | 120,181.48 | 120,181.48 | |
保险赔款收入 | 440,920.95 | 440,920.95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2,208,081.34 | 2,208,081.34 | |
罚没及违约赔偿收入 | 1,630,249.20 | 1,630,249.20 | |
其他利得 | 253,722.09 | 88,655.11 | 253,722.09 |
合计 | 4,653,155.06 | 88,655.11 | 4,653,15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74.20 | 132.50 | 274.20 |
对外捐赠 | 190,170.55 | 15,990.00 | 190,170.55 |
税收滞纳金 | 10.50 | 10.50 | |
其他 | 270,504.07 | 143,866.16 | 270,504.07 |
合计 | 460,959.32 | 159,988.66 | 460,959.3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4,243,750.87 | 91,868,956.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1,952,828.47 | -23,606,930.95 |
合计 | 122,290,922.40 | 68,262,025.0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8,845,793.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4,711,448.4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631,212.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28,936.2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3,183,711.5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58,947.9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52,668.2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438,026.08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8,220,971.67 |
所得税费用 | 122,290,922.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73,933.72 | 3,400,362.68 |
利息收入 | 23,175,882.31 | 8,853,617.28 |
租赁收入 | 40,000.00 |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2,779,411.21 | 939,336.00 |
收到其他往来款和代垫款项 | 24,361,713.86 | 9,667,364.70 |
收回备用金 | 662.50 | 31,064.42 |
其他 | 963,512.33 | 2,256,046.89 |
合计 | 51,795,115.93 | 25,147,791.9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2,503,726.86 | 56,933,873.55 |
捐赠支出 | 215,361.19 | 7,500.00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73,770,158.58 | 789,446.96 |
支付其他往来款和代垫款项 | 14,373,847.60 | |
支付备用金 | 1,819,490.75 | 970,000.00 |
其他 | 9,212,387.54 | 2,769,674.73 |
合计 | 131,894,972.52 | 61,470,495.2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前期费 | 650,000.00 | |
收回定期存款及利息 | 48,154.48 | |
资金往来款 | 371,671.31 | |
合计 | 1,069,825.7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保证金 | 119,972,225.00 | 1,300,000.00 |
项目前期费 | 2,004,500.00 | 60,694,840.00 |
其他 | 1,200.00 | 333,075.32 |
存入定期存款 | 20,500,000.00 | |
合计 | 121,977,925.00 | 82,827,915.3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押担保款 | 7,586,821.10 | |
收到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2,500,000.00 | 14,0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 | 21,586,821.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往来款 | 38,166,673.81 | 4,594,248.08 |
融资租赁租金及使用权租金 | 381,905,354.61 | 1,522,182,771.72 |
其他 | 12,398,554.22 | |
合计 | 432,470,582.64 | 1,526,777,019.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444,526,533.34 | 1,007,000,000.00 | 23,195,104.38 | 1,071,579,713.88 | 1,403,141,923.84 | |
长期借款 | 25,431,091,072.24 | 2,446,238,743.00 | 1,027,184,205.72 | 1,902,244,734.06 | 27,002,269,286.90 | |
应付债券 | 300,674,184.27 | 4,954,982.40 | 5,337,500.00 | 300,291,666.67 | ||
租赁负债 | 211,396,859.41 | 25,285,546.26 | 13,726,034.24 | 222,956,371.43 | ||
长期应付款 | 3,932,203,356.65 | 2,500,000.00 | 185,959,855.96 | 448,643,772.63 | 3,672,019,439.98 | |
合计 | 31,319,892,005.91 | 3,455,738,743.00 | 1,266,579,694.72 | 3,441,531,754.81 | 32,600,678,688.8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16,554,871.20 | 484,031,942.9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75.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7,824,671.04 | 134,060,415.0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73,857,414.07 | 836,191,618.2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708,255.78 | 5,555,002.30 |
无形资产摊销 | 8,282,912.43 | 7,849,413.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39,278.04 | 1,270,240.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8,990.55 | -1,374,221.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4.20 | 132.5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98,363,743.17 | 526,863,882.4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0,453,210.90 | -139,159,346.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458,315.16 | -21,368,476.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94,513.31 | -6,061,797.0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74,242.73 | -1,445,510.3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9,730,017.83 | -984,670,266.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94,573.64 | 16,327,100.30 |
其他 | 37,142,380.87 | 32,756,347.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406,208.96 | 890,826,478.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40,765,712.49 | 3,338,239,503.6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18,915,011.38 | 2,398,372,761.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850,701.11 | 939,866,742.46 |
(1)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8,289,903.23 |
其中: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1,810,526.32 |
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650,820.00 |
浙江广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828,556.91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170,542.23 |
其中: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8,162,853.73 |
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7,688.50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5,119,361.00 |
其他说明:
无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40,765,712.49 | 2,418,915,011.3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38,351,461.48 | 2,418,915,011.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414,251.01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0,765,712.49 | 2,418,915,011.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6月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的租赁费用2,098,876.74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036,046.3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0,437.03 | 699,468.19 |
其他 | 117,730.19 | 242,816.43 |
合计 | 288,167.22 | 942,284.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8,167.22 | 942,284.6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韩城瑞皇公司 | 2,024.1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4.1 | 股权交割 | 4,201,157.36 | -1,255,932.65 | 9,037,250.95 | |
酒泉新能源公司 | 2024.4 | 381,810,526.32 | 85.00 | 现金收购 | 2024.4 | 股权交割 | 11,590,365.28 | -1,991,986.08 | 16,052,687.37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酒泉新能源 |
--现金 | 381,810,526.32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24,018,005.08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405,828,531.4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08,036,612.74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208,081.34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韩城瑞皇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20,183,166.65 | 120,183,166.65 |
货币资金 | 5,007,688.50 | 5,007,688.50 |
应收款项 | 1,397,776.05 | 1,397,776.05 |
预付款项 | 132,808.00 | 132,808.00 |
存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05,673.88 | 1,305,673.88 |
固定资产 | 94,075,130.20 | 94,075,130.20 |
使用权资产 | 7,243,317.31 | 7,243,317.31 |
无形资产 | 378,408.11 | 378,408.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42,364.60 | 10,642,364.60 |
负债: | 121,099,984.20 | 121,099,984.20 |
借款 | 106,110,114.89 | 106,110,114.89 |
应付款项 | 8,169,562.42 | 8,169,562.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租赁负债 | 6,820,306.89 | 6,820,306.89 |
净资产 | -916,817.55 | -916,817.5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916,817.55 | -916,817.55 |
酒泉新能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529,637,302.93 | 1,196,389,898.91 |
货币资金 | 68,162,853.73 | 68,162,853.73 |
应收款项 | 10,114,958.78 | 10,114,958.78 |
预付账款 | 321,760.62 | 321,760.62 |
存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256,637.17 | 17,256,637.17 |
固定资产 | 1,342,439,775.89 | 1,009,192,371.87 |
无形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1,341,316.74 | 91,341,316.74 |
负债: | 1,006,200,580.18 | 1,006,200,580.18 |
借款 | 724,174,753.18 | 724,174,753.18 |
应付款项 | 282,025,827.00 | 282,025,827.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523,436,722.75 | 190,189,318.7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23,436,722.75 | 190,189,318.7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时点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成本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方式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酒泉新能源公司 | 5% | 8,880,000.00 | 现金投资 | 9,325,855.69 | 24,018,005.08 | 14,692,149.39 | 评估收益法 |
其他说明:
无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 | 设立时间 | 纳入原因 |
浙能金好东营公司
浙能金好东营公司 | 2024/03/18 | 新设立 |
桂林永福浙新能公司
桂林永福浙新能公司 | 2024/04/10 | 新设立 |
余姚浙联新能公司
余姚浙联新能公司 | 2024/04/03 | 新设立 |
蓝田浙新能公司
蓝田浙新能公司 | 2024/04/19 | 新设立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海公司 | 浙江丽水 | 170,200 | 水力发电 | 65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华光潭公司 | 浙江杭州 | 16,170 | 水力发电 | 9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景宁大洋公司 | 浙江丽水 | 3,500 | 水力发电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浙江丽水 | 4,000 | 水力发电 | 68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3,000 | 水力发电 | 66.3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安民公司 | 浙江丽水 | 4,000 | 水力发电 | 63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川公司 | 浙江丽水 | 8,000 | 水力发电 | 51 | -- | 投资设立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浙江湖州 | 12,0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投资设立 |
环亚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5,100 | 光伏发电 | -- | 32.1 | 投资设立 |
衢州力诺公司 | 浙江衢州 | 3,0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修浙源公司 | 江西九江 | 2,2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投资设立 |
杭州浙源公司 | 浙江杭州 | 260 | 光伏发电 | -- | 32.1 | 投资设立 |
嘉兴风电公司 | 浙江嘉兴 | 170,000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松阳浙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4,810 | 光伏发电 | 51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江北公司 | 浙江宁波 | 4,000 | 光伏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卫正泰公司 | 宁夏中卫 | 4,124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卫清银公司 | 宁夏中卫 | 4,800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昌帷盛公司 | 甘肃金昌 | 9,865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民勤正泰公司 | 甘肃武威 | 10,685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昌正泰公司 | 甘肃金昌 | 36,658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高台正泰公司 | 甘肃张掖 | 22,704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甘肃嘉峪关 | 13,399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天润公司 | 甘肃敦煌 | 4,800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正泰公司 | 甘肃敦煌 | 29,153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瓜州光源公司 | 甘肃酒泉 | 3,750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 |
下企业合并 | ||||||
金昌清能公司 | 甘肃金昌 | 36,100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 |
浙能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200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浙江宁波 | 1,030 | 光伏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舟山浙源公司 | 浙江舟山 | 2,340 | 光伏发电 | 51 | -- | 投资设立 |
江苏双创公司 | 江苏南通 | 96,000 | 项目投资 | 51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锦康新能源公司 | 江苏南通 | 500 | 光伏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东台双创公司 | 江苏东台 | 96,000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能企管公司 | 浙江杭州 | 1,000 | 投资管理 | 100 | -- | 投资设立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宁夏中卫 | 28,000 | 风力发电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17,410 |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清能发展公司 | 浙江杭州 | 258,039 | 投资管理 | 53.5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旭投资公司 | 浙江杭州 | 15,000 | 投资管理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爱康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33,712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昱辉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16,533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柯坪嘉盛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6,944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苏州慧康公司 | 江苏苏州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南中康公司 | 湖南长沙 | 2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锡中康公司 | 江苏无锡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丹阳中康公司 | 江苏丹阳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安徽宿州 | 16,0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5,4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徐州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泰州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江西赣州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山东济南 | 1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6,3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21,941 | 光伏发电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伊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7,000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 | 21,137 | 光伏发电 | -- | 5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17,000 | 光伏发电 | 37.4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浙江衢州 | 5,000 | 光伏发电 | -- | 48.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和新能源 | 浙江宁波 | 1,800 | 控股公司、实业投资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合光伏公司 | 浙江宁波 | 1,800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氢能技术公司 | 浙江杭州 | 1,95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 | -- | 投资设立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4,000 | 光伏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丹阳光煦公司 | 江苏丹阳 | 6,690 |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丹阳帷瑞公司 | 江苏丹阳 | 6,690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四川沙湾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105,000 | 水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四川长柏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15,000 | 水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吉林乾安 | 1,000 | 光伏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河北衡水 | 3,000 | 光伏发电 | 9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浙江杭州 | 100,000 | 投资管理 | 51 | -- | 投资设立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宁夏银川 | 18200 | 光伏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能富阳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130000 | 水力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 | 2389 | 光伏发电 | -- | 40.8 | 投资设立 |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9571 | 光伏发电 |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常山浙能光伏 | 浙江省衢州 | 9571 | 光伏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
并 | ||||||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21010 | 光伏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4601 | 光伏发电 |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16409 | 光伏发电 | 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浙江高峰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150000 | 水力发电 | -- | 35.7 | 投资设立 |
克拉玛依绿能基金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20000 | 投资 | -- | 45.65 | 投资设立 |
常山绿能光伏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50 | 光伏发电 | -- | 51 | 投资设立 |
浙江浙能吉电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80000 | 投资 | -- | 28.05 | 投资设立 |
浙能景泰公司 | 甘肃省白银市 | 11000 | 光伏发电 | -- | 40.8 | 投资设立 |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 | 甘肃省武威市 | 10,000 | 风力发电 | -- | 51 | 投资设立 |
琼海耀辰公司 | 海南省琼海市 | 50 | 光伏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江浙能浦江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 | 160,000 | 水力发电 | -- | 33.15 | 投资设立 |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 浙江舟山 | 40,000 | 风力发电 | 51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国综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27,600 | 风力发电 | 51 | -- | 投资设立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喀什 | 5,423 | 发电业务 | -- | 51 | 投资设立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喀什 | 10,893 | 发电业务 | -- | 51 | 投资设立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浙江台州 | 84,800 | 风力发电 | 55 | -- | 投资设立 |
青海青发公司 | 青海西宁青海省海西 | 59,560 | 风力发电 | 51 | 投资设立 | |
青海浙能公司 |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 7,500 | 投资管理 | -- | 45.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柴旦公司 |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 | 7,500 | 风力发电 | -- | 45.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4,538 | 光伏发电 | -- | 43.61 | 投资设立 |
青海华拓公司 | 青海尖扎 | 2,000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华恒公司 | 青海格尔木 | 5,000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华益公司 | 青海大柴旦 | 30,000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洲新能公司 | 甘肃瓜州 | 13,442 | 风力发电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 | 50,800 | 投资管理 | 66 | -- | 投资设立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 | 9,100 | 光伏发电 | -- | 66 | 投资设立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黑龙江双鸭山 | 5,000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博乐浙能公司 | 新疆博州博乐市 | 4,320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 | 1,800 | 投资管理 | 100 | -- | 投资设立 |
远景绥滨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25,000 | 风力发电 | 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建德浙光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 1,212 | 光伏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格尔木港青公司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4,230. | 光伏发电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酒泉浙新能公司 | 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 30,000 | 风力发电 | 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韩城瑞皇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 2,110 | 光伏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浙奉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 15,821 | 投资管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碳银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 15,821 | 光伏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能金好东营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 100 | 光伏发电 | 51 | 投资设立 | |
桂林永福浙新能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50 | 光伏发电 | 51 | 投资设立 | |
余姚浙联新能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50 | 风力发电 | 51 | 投资设立 | |
蓝田浙新能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 50 | 光伏发电 | 51 | 投资设立 | |
浙能那曲公司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 | 5,305 | 光伏发电 | 60 | 投资设立 | |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2,000 | 投资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新太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922 | 光伏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广胜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 10,158 | 光伏发电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1,330 | 风力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浙新能公 | 浙江省杭州 | 100 | 风力发电 | 60 | 投资设立 |
司 | 市钱塘区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上述持股比例为认缴比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海公司 | 35.00 | 71,791,029.48 | 31,500,000.00 | 747,155,038.71 |
华光潭公司 | 10.00 | 2,289,194.54 | 20,889,714.47 | |
江苏双创公司 | 49.00 | 25,375,039.30 | 655,063,532.10 | |
清能发展公司 | 46.50 | 44,398,745.71 | 2,742,621,291.64 | |
青海青发公司 | 49.00 | 7,058,967.44 | 407,177,284.8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海水电 | 389,603,910.00 | 3,312,097,939.54 | 3,701,701,849.54 | 582,179,586.98 | 984,793,580.51 | 1,566,973,167.49 | 107,107,802.75 | 3,393,341,819.05 | 3,500,449,621.80 | 451,690,525.17 | 1,031,622,425.37 | 1,483,312,950.54 |
华光潭水电 | 50,894,202.50 | 372,018,911.92 | 422,913,114.42 | 28,882,358.65 | 185,133,611.12 | 214,015,969.77 | 28,094,150.19 | 380,788,940.88 | 408,883,091.07 | 102,321,896.34 | 121,112,587.60 | 223,434,483.94 |
江苏双创 | 1,022,234,759.19 | 4,102,337,747.02 | 5,124,572,506.21 | 431,933,576.95 | 3,354,031,471.30 | 3,785,965,048.25 | 877,399,088.68 | 4,239,750,940.42 | 5,117,150,029.10 | 425,501,087.05 | 3,411,511,080.09 | 3,837,012,167.14 |
清能发展 | 5,704,378,307.76 | 6,809,303,185.82 | 12,513,681,493.58 | 1,889,565,700.19 | 6,163,521,905.04 | 8,053,087,605.23 | 5,596,107,734.43 | 7,090,008,826.83 | 12,686,116,561.26 | 1,993,216,783.79 | 6,309,037,420.39 | 8,302,254,204.18 |
青海青发 | 870,057,654.42 | 1,610,476,334.63 | 2,480,533,989.05 | 251,059,727.50 | 1,428,319,905.62 | 1,679,379,633.12 | 822,671,577.57 | 1,672,446,444.29 | 2,495,118,021.86 | 568,675,369.23 | 1,142,277,513.33 | 1,710,952,882.5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海水电 | 422,160,047.44 | 205,117,227.09 | 205,117,227.09 | 199,209,992.69 | 193,236,272.32 | 38,503,424.56 | 38,503,424.56 | 156,371,080.42 |
华光谭公司 | 63,897,842.05 | 22,891,945.40 | 22,891,945.40 | 30,325,840.77 | 35,828,762.28 | 3,868,759.13 | 3,868,759.13 | 16,086,591.08 |
江苏双创 | 291,091,318.90 | 53,520,613.78 | 53,520,613.78 | 108,908,656.00 | 285,415,452.21 | 53,429,562.41 | 53,429,562.41 | 115,295,968.89 |
清能发展 | 673,622,961.90 | 63,166,968.04 | 63,166,968.04 | -121,121,182.36 | 843,645,819.73 | 174,997,339.78 | 174,997,339.78 | 62,204,184.09 |
青海青发 | 116,579,329.89 | 14,820,797.12 | 14,820,797.12 | 54,164,871.97 | 120,442,905.36 | 18,187,186.34 | 18,187,186.34 | 46,121,039.63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风力发电 | 50.00 | 权益法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 19.45 | 权益法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原水供应、水力发电 | 15.36 | 权益法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湖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11.11 | 权益法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23.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持有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主要系在被投资单位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派有两名董事;2018 年之前对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派有两名董事,2018 年起派有一名董事,且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 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025,750,096.60 | 535,959,046.2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7,483,524.47 | 154,647,902.35 |
非流动资产 | 6,000,420,740.87 | 6,208,240,798.55 |
资产合计 | 7,026,170,837.47 | 6,744,199,844.78 |
流动负债 | 615,565,966.20 | 274,845,288.50 |
非流动负债 | 4,691,822,236.45 | 4,864,668,639.44 |
负债合计 | 5,307,388,202.65 | 5,139,513,927.9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18,782,634.82 | 1,604,685,916.8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59,391,317.41 | 802,342,958.4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403,469.17 | -21,403,469.16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37,987,848.24 | 780,939,489.2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65,072,384.77 | 354,834,217.30 |
财务费用 | 85,334,488.11 | 174,168,592.18 |
所得税费用 | 14,435,711.55 | |
净利润 | 92,462,585.36 | 78,869,290.5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2,462,585.36 | 78,869,290.5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84,984,392.95 | 281,730,000.00 | 1,600,383,499.46 | 199,015,473.30 |
非流动资产 | 6,131,512,734.84 | 2,229,770,000.00 | 6,051,407,991.22 | 2,265,005,990.62 |
资产合计 | 8,416,497,127.79 | 2,511,500,000.00 | 7,651,791,490.68 | 2,464,021,463.92 |
流动负债 | 3,295,209,489.06 | 91,510,000.00 | 2,726,267,290.51 | 385,227,653.42 |
非流动负债 | 2,055,601,555.40 | 554,470,000.00 | 1,892,378,570.37 | 254,252,872.94 |
负债合计 | 5,350,811,044.46 | 645,980,000.00 | 4,618,645,860.88 | 639,480,526.36 |
少数股东权益 | 697,985,017.37 | 3,340,000.00 | 678,369,851.82 | 2,941,303.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367,701,065.96 | 1,862,180,000.00 | 2,354,775,777.98 | 1,821,599,633.6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04,082,003.50 | 286,030,848.00 | 690,355,049.30 | 279,797,703.7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04,082,003.50 | 286,030,848.00 | 690,355,049.30 | 279,797,703.7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16,401,662.48 | 309,360,000.00 | 912,471,735.56 | 234,116,503.24 |
净利润 | 129,538,654.04 | 38,600,000.00 | 134,758,382.23 | 23,420,566.0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935.75 | 231,278.93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9,570,589.79 | 38,600,000.00 | 134,989,661.16 | 23,420,566.0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 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 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43,225,874.87 | 543,189,758.19 | 927,416,759.85 | 390,392,654.12 |
非流动资产 | 953,792,242.45 | 735,899,182.37 | 987,375,068.13 | 793,533,537.58 |
资产合计 | 2,197,018,117.32 | 1,279,088,940.56 | 1,914,791,827.98 | 1,183,926,191.70 |
流动负债 | 182,924,205.04 | 78,995,175.01 | 118,021,962.87 | 61,805,431.35 |
非流动负债 | 28,550,276.00 | 67,775,166.75 | 28,550,276.00 | 67,775,166.75 |
负债合计 | 211,474,481.04 | 146,770,341.76 | 146,572,238.87 | 129,580,598.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0,593,897.99 | 260,433,277.72 | 196,449,196.35 | 242,499,486.5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0,593,897.99 | 260,433,277.72 | 196,449,196.35 | 242,499,486.5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64,181,247.44 | 506,727,755.84 | 857,169,392.11 | 534,084,540.50 |
净利润 | 209,269,277.49 | 72,744,877.64 | 200,035,629.42 | 99,440,558.5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9,269,277.49 | 72,744,877.64 | 200,035,629.42 | 99,440,558.5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75,598,422.20 | 1,043,896,598.8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5,602,581.86 | 62,387,781.5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5,602,581.86 | 62,387,781.55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7,386,296.09 | 921,762.12 | 36,464,533.97 | 资产相关 | |||
合计 | 37,386,296.09 | 921,762.12 | 36,464,533.9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绿能重点项目建设突出贡献政府补助奖励 | 300,000.00 |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555,555.54 | 555,555.54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4 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227,000.00 | 227,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9,715.73 | 118,922.1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3,232.82 | 220,191.43 |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55,480.00 | 88,2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1 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50,277.78 | 50,277.78 |
松阳谢村源公司 2012 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31,666.67 | 31,666.67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27,000.00 |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 | 7,050.00 | 38,784.00 |
稳增长奖励补贴 | 7,152.00 | |
稳岗补贴 | 3,885.41 | 30,527.68 |
2022 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项目奖励 | 1,000,000.00 | |
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补助 | 936,000.00 | |
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 | 900,000.00 | |
盐源经信局 2022 年工业发展资金 | 150,000.00 | |
2022 年规上企业稳增长贡献突出奖励资金 | 80,000.00 | |
2019 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30,000.00 | |
其他 | 50,710.52 | 54,493.35 |
合计 | 1,568,726.47 | 4,511,618.6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0.47%(2023年:90.8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4.22%(2023年:86.54%)。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3,324,760.86万元(上年年末:3,157,832.63万元)。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3,354.06 | 143,354.06 | ||
应付账款 | 213,971.39 | 213,971.39 | ||
其他应付款 | 105,373.27 | 105,373.2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3,555.34 | 363,555.34 | ||
长期借款 | 85,620.35 | 880,646.82 | 2,345,867.79 | 3,312,134.96 |
租赁负债 | 6,048.02 | 24,091.89 | 30,139.91 | |
长期应付款 | 141,242.05 | 178,865.51 | 320,107.56 | |
金融负债合计 | 911,874.41 | 1,027,936.89 | 2,548,825.19 | 4,488,636.49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44,452.65 | 144,452.65 | ||
应付账款 | 171,820.68 | 171,820.68 | ||
其他应付款 | 105,259.80 | 105,259.8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8,008.84 | 388,008.84 | ||
长期借款 | 1,422,489.27 | 882,829.21 | 2,305,318.48 | |
租赁负债 | 4,454.96 | 14,962.98 | 19,417.94 | |
长期应付款 | 189,641.66 | 85,149.63 | 274,791.29 | |
金融负债合计 | 809,541.97 | 1,616,585.89 | 982,941.82 | 3,409,069.68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 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期末,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9,163.37万元(上年年末:11,836.94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2 、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5.96%(上年年末:65.46%)。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44,798,266.04 | 444,798,266.0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96,853,546.86 | 196,853,546.8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47,944,719.18 | 247,944,719.18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 ||||
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44,798,266.04 | 444,798,266.04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能源行业 | 1,000,000.00 | 59.88 | 59.8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台州浙能绿城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黄岩热电厂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杭州市临安区润丰水电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4,578.23 | / | / | 1,176,534.40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88,207.55 | / | / | 181,415.93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15,886.88 | / | / | 370,717.76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5,138.93 | / | / | 74,761.06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 | 35,396.61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6,982.30 | / | / |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1,378.03 | / | / | 4,575,405.30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9,433.96 | / | / | 259,433.96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接受劳务 | 988,171.58 | / | / | 426,601.56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160,699.93 | / | / | 18,755,695.29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56,680.42 | / | / |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06,632.08 | / | / | 326,698.11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783.01 | / | / | 283,763.17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616,208.89 | / | / | 664,551.21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78.05 | / | / | 29,817.70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116,598.01 | / | / | 8,053,822.63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2,594.58 | / | / |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364,281.67 | / | / | 13,635,198.00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189,339.62 | / | / | 7,900,566.03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19,880.89 | / | / | 914,646.90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21,216.74 | / | / |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191,509.44 | |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9,800.00 | / | / | 139,800.00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127,358.50 |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265,912.84 | |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09.73 | / | / |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35,398.23 |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15,920.20 | |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512.34 |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271.70 |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9,433.96 |
台州浙能绿城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2,886.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20,834.84 | 416,310.29 |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71,698.11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51,451.47 | |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11,099.53 | 622,178.40 |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6,037.74 | 566,037.74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284,570.10 | 18,984,638.16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10,972.68 | |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396.23 |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招待所收入 | 320.75 |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98.11 | |
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849.06 | |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4,339.62 |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415.1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9,924.52 | 1,924.52 |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03.77 |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264.16 | 2,886.79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 | 招待所收入 | 6,509.43 |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377.35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962.26 |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2,820.74 | 7,056.56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1,283.02 |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03.77 |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943.39 | |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037.74 | 4,490.56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20.75 |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735.85 | 18,490.56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377.35 | |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6,509.43 | 1,283.02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1,283.02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377.35 | |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1,283.02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641.51 |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4,071.23 |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28,246.98 |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33,427.82 |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36,367.92 |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43,683.77 |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16,000.0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EPC 工程款 | 690,992,068.55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00,000.00 | 100,000.00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 | 机器设备 | 2,561,959.8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运输工具 | 90,265.49 | 94,500.00 | 3,697.84 |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264.15 | - | 2,400.00 | - |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221.87 | 16,352.7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46,267,230.39 | 2021.9.29 | 注 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2,注4 | 2020.1.3 | 注2,注4 | 否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2 | 2018.1.9 | 注2 | 否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18.12.28 | 2027.10.28 | 否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8.12.27 | 2025.10.28 | 否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9.3.21 | 2025.10.28 | 否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8.12.24 | 2032.10.21 | 否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2018.1.22 | 2033.10.26 | 否 |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 | 2018.12.19 | 2027.3.18 | 否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注3 | 130,000,000.00 | 2019.3.12 | 2027.3.11 | 否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邹承慧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4 | 2020.8.4 | 注4 | 否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4 | 2020.8.4 | 注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对联营企业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公司提供以本公司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
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公司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注2: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转让方)为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同时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完成之日/完成之日起1年/完成之日3年/完成之日20年。2020年1月3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进行了工商登记,质权人由本公司变更为清能发展公司。2020年8月4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扩大担保范围,扩大内容详见注4。注3:此项担保为股权质押,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办理股权登记,此处披露的起始日为收到首笔租赁款之日;合同规定的租赁本金为1.46亿元,并以最终实际支付的为准,实际支付为1.3亿元。注4: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九州博乐公司30%及金昌清能49%股权设立质押担保(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以及2020年1月3日进行工商登记)。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承诺书》和《关于提前支付往来款的补充协议》等)项下对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的义务,包括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债务重组事项下的所有债权等。该担保事项至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均履行完其全部义务或已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此外,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同一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往来借款: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8,695,000.00 | 2018-6-26 | 2024-2-5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2,515,000.00 | 2019-10-25 | 2024-2-5 | 资金周转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3,200,000.00 | —— | —— | 资金周转 |
委托借款: |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4-7 | 2024-4-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60,500,000.00 | 2021-4-7 | 2024-4-1 | 资金周转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1-4-7 | 2024-4-1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8 | 2024-3-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3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3 | 2024-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3-3-23 | 2024-3-22 | 资金周转 |
黄岩热电厂 | 7,000,000.00 | 2023-3-23 | 2024-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1-10-28 | 2024-6-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1-4-7 | 2024-4-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22 | 2024-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2021-1-22 | 2024-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3-3-27 | 2024-3-2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4-3-27 | 2025-3-24 | 资金周转 |
一般借款: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11 | 2024-1-1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12 | 2024-3-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1-3-16 | 2024-3-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2-2-14 | 2025-2-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9 | 2026-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15 | 2026-3-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5-23 | 2026-5-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6-8 | 2026-6-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3-8-10 | 2026-8-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3-8-14 | 2026-8-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 | 2023-12-18 | 2026-12-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0.00 | 2024-1-4 | 2026-12-3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4-2-2 | 2027-2-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4-2-19 | 2027-2-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2024-2-26 | 2027-2-2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000,000.00 | 2024-4-12 | 2027-4-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4,000,000.00 | 2024-4-12 | 2027-4-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00.00 | 2024-5-16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 | 2024-6-17 | 2027-6-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4-1-11 | 2027-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2024-6-24 | 2027-6-2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4-3-15 | 2025-3-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4-6-19 | 2026-6-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23-12-15 | 2026-12-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24-3-15 | 2027-3-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 | 2023-12-18 | 2026-12-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5-15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5-15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4-6-17 | 2027-6-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3,000,000.00 | 2024-1-17 | 2027-1-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4-6-17 | 2027-6-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100,000.00 | 2022-5-25 | 2038-4-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00,000.00 | 2022-6-15 | 2038-4-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00,000.00 | 2022-12-20 | 2038-4-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8,000,000.00 | 2023-9-14 | 2038-4-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4-1-18 | 2027-1-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4-3-18 | 2027-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4-4-12 | 2027-4-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4-5-16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5-16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4-12 | 2027-4-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5-16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2022-10-21 | 2025-10-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2-11-10 | 2025-1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2-24 | 2026-2-2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00 | 2023-12-21 | 2026-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 | 2023-6-9 | 2027-5-2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4-5-15 | 2027-5-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2-18 | 2026-12-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9,000,000.00 | 2018-6-25 | 2033-6-2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18-6-25 | 2024-6-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100,000.00 | 2019-1-18 | 2033-12-1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19-1-18 | 2024-6-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8-23 | 2024-8-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4-6-14 | 2027-6-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9,040,000.00 | 2022-6-23 | 2037-6-1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55,620,000.00 | 2018-12-24 | 2034-12-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1-13 | 2024-1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6,190,000.00 | 2018-12-26 | 2033-12-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480,000.00 | 2022-5-27 | 2037-11-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2023-12-4 | 2026-12-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3-9-14 | 2026-9-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0-16 | 2026-10-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3-5-9 | 2026-5-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1-14 | 2026-1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0-16 | 2026-10-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9,500,000.00 | 2023-4-21 | 2026-4-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7-12 | 2026-7-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3-9-14 | 2026-9-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1,250,000.00 | 2023-4-21 | 2026-4-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7-12 | 2026-7-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15 | 2026-3-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5-9 | 2026-5-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6-8 | 2026-6-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10-16 | 2026-10-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4-18 | 2026-4-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10-16 | 2026-10-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5-9 | 2026-5-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6-8 | 2026-6-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2023-3-8 | 2026-3-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2023-5-9 | 2026-5-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3-9-14 | 2026-9-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2023-5-9 | 2026-5-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3-11-14 | 2026-1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3-6-8 | 2026-6-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3-3-15 | 2026-3-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 | 2023-11-14 | 2026-1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23-10-16 | 2026-10-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3-15 | 2026-3-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6-13 | 2026-6-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9-14 | 2026-9-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1 | 2026-3-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4-6-26 | 2040-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900,000.00 | 2022-11-30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900,000.00 | 2022-12-22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4,000,000.00 | 2023-1-16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 | 2023-3-22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 | 2023-5-26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 | 2023-9-25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700,000.00 | 2023-11-23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00,000.00 | 2023-11-24 | 2038-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2-11-30 | 2024-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2-12-22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3-1-16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2023-3-22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2023-5-26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2023-9-25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 | 2023-11-23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3-11-24 | 2024-6-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2024-5-23 | 2038-6-3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00 | 2024-5-23 | 2038-6-3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4-6-17 | 2038-4-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0-7-15 | 2035-4-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20-6-12 | 2035-4-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2020-5-20 | 2035-4-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250,000.00 | 2021-1-28 | 2035-4-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4-4-17 | 2027-4-16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7,870,000.00 | 2020-2-27 | 2033-10-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3,720,000.00 | 2020-9-28 | 2036-4-1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640,000.00 | 2020-2-27 | 2024-4-24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8,600,000.00 | 2020-12-15 | 2035-10-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00,000.00 | 2020-12-15 | 2024-4-24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600,000.00 | 2019-4-26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3-20 | 2026-3-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2023-3-20 | 2026-3-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200,000.00 | 2019-11-27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0 | 2020-1-31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200,000.00 | 2020-7-28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00 | 2020-12-18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4,000,000.00 | 2020-12-29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4,000,000.00 | 2021-1-8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2024-5-22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2024-6-17 | 2035-12-2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400,000.00 | 2019-4-26 | 2024-6-21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00 | 2018-12-26 | 2024-6-6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2-5-27 | 2024-5-20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2-6-23 | 2024-6-14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180,000.00 | 2018-12-24 | 2024-6-11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0-5-20 | 2024-4-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 | 2024-1-25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1,000,000.00 | 2024-3-15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9,000,000.00 | 2024-3-15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0 | 2024-4-22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5-24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4,900,000.00 | 2022-4-6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16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4,000,000.00 | 2023-4-21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2023-12-18 | 2040-4-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2022-4-6 | 2024-3-19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22-7-26 | 2024-4-22 | 项目建设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利得 | 6,670,739.25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86,712.28 | 3,934,221.7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利息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 年 1-6 月 | 2023 年 1-6 月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21,920.23 | 5,360,265.10 |
关联方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 年 1-6 月 | 2023 年 1-6 月 |
往来借款利息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368,938.45 | 4,595,331.02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95,582.67 | 772,528.50 |
委托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8,718,544.44 | 36,050,033.34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1,924.31 | 2,458,984.75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868,000.00 | 2,104,125.00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256,187.51 | 397,445.83 |
黄岩热电厂 | 60,637.50 | 48,333.34 |
一般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8,907,360.94 | 55,930,059.37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5,931,821.30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732,221.78 | |
合计 | 188,341,218.90 | 102,356,841.15 |
关联手续费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1-6 月 | 2023 年 1-6 月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1,072.78 | 507,626.67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35,646,713.58 | 1,816,391,394.22 | ||
应收账款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15,973.91 | 5,079.87 | 704,227.32 | 3,521.14 |
应收账款 |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 |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 4,370,271.93 | 21,851.36 | 5,395,813.63 | 26,979.07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38,124.96 | 2,690.62 | 538,124.96 | 2,690.62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45,000.00 | 19,925,499.65 | 99,627.50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122,500.00 | 24,500,000.00 | 122,500.00 |
应收账款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340,247.51 | 21,701.24 | ||
预付账款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6,886.00 | 6,886.00 | ||
预付账款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113,400.00 | |||
预付账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193,981.14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2,560.00 | 56,280.00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 | 98,686.82 | 80,026.82 |
源销售有限公司 | |||||
预付账款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2,287.76 | |||
预付账款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167.00 | |||
预付账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773.58 | |||
应收股利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022,100.70 | 34,402,100.70 |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300,000.00 | 365,000.00 | 7,300,000.00 | 36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18,924.72 | 15,946.24 | 18,359,792.66 | 917,989.63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8,796.67 | 3,939.83 | 45,720.00 | 2,286.00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 | ||
合同资产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0 | 500,000.00 | 25,000.00 |
合同资产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175,000.00 | 3,500,000.00 | 175,000.00 |
合同资产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57,500.00 | 2,875.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48.737.667.30 | 48,737,667.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79,245.28 | 6,179,245.2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958,333.33 | 1,001,176,388.89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58,333.33 | 1,176,388.89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0,151,666.67 | 210,192,5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1,666.67 | 192,500.00 |
短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5,040,684.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40,684.71 | |
短期借款 | 黄岩热电厂 | 7,008,234.72 |
其中:应付利息 | 黄岩热电厂 | 8,234.72 | |
短期借款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6,007,058.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7,058.33 | |
应付账款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2,834,410.00 | 12,834,410.00 |
应付账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38,083.45 | 3,588,448.80 |
应付账款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2,041,261.87 | 993,8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056,054.92 | |
应付账款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188,676.00 | 188,676.01 |
应付账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7,454,469.69 | 12,260,901.42 |
应付账款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750.72 | 174,571.00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31,160,956.75 | 108,218,320.69 |
应付账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0,528.83 | 878,792.73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326,332.55 | 43,3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995,802.51 | 10,424,722.51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3,325,471.69 | 3,207,547.16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033,000.00 | 4,330,175.47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957,884.62 | 3,469,864.88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304,860.00 | 1,112,748.87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210,274.63 | 570,917.21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0 | |
应付账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35,883.68 | 6,429,444.19 |
应付账款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5,068,063.16 | 10,177,591.13 |
应付账款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919,880.89 | 1,123,705.98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573,140.39 | |
应付账款 |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81,801.04 | |
应付账款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 | 15,000.00 |
任公司 | |||
应付账款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4,668.00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3,548.68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52,255.66 | |
预收账款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9,890,266.07 | 39,890,266.07 |
应付股利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52,906,458.26 | 252,906,458.26 |
应付股利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
应付股利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5,390,000.00 | 5,390,000.00 |
应付股利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0,240,000.00 | |
应付股利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应付股利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1,970,131.39 | 31,402,016.05 |
应付股利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5,261,797.98 | 5,261,797.98 |
应付股利 | 杭州市临安区润丰水电有限公司 | 430,208.90 | 1,430,208.90 |
应付股利 |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680,000.00 | 680,000.00 |
应付股利 |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6,622,402.39 | 6,622,402.39 |
其他应付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61,683.00 | 399,122.40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91,059,144.11 | 213,738,326.66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5,596,876.19 | 5,750,401.49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245.53 | 44,469.8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254,000.00 | 2,254,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52,360.00 | 9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3,878,958.90 | 179,028,355.69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44,585.75 | |
其他应付款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864.00 | 3,016.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8,695,034.38 | 256,577,649.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60,585,960.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24,154.1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8,540,493.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5,990,000.00 |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38,515,544.48 | 3,773,361,723.89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5,544.48 | 7,681,723.89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15,400.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400.00 |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29,541,914.58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41,914.58 | |
长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4,577,435.42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77,435.42 |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813,320,811.33 | 3,005,010,838.25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97,807,500.21 | 625,717,840.97 |
长期应付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09,266,529.73 | 852,186,136.82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34,080,910.74 | 552,582,606.76 |
长期应付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25,202,419.05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商标授权使用
2019年 9月 23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5730638、5731188的商标无偿许可给本公司使用,并授权本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本公司下属企业依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有效期:
2009.11.28-2029.11.27);若许可商标续展注册的,则自动延至续展注册后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2)共同投资
①2020年1月2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上饶市创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1,025.00万元,占比4.5556%;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4444%。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和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②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6,850万元,占比4.928%;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072%。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7,189,059.54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 100万元。
③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立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太原环投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④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00万元,占比5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00.00万元,占比49%,注册资本金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47,376.00万元。
⑤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20,400.00万元,占比51%;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60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⑥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100%股权,其中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浙能电力受让7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作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认为人民币8,013.20万元,故绿能电力受让价格为2,003.30万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实缴1,00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完成后,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亿元,由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绿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3,750.00万元,浙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11,250.00万
元。2022年4月13日,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4.68亿元,其中绿能电力认缴1.17亿元,浙能电力认缴3.51亿元,后续具体实缴出资按张北综合能源项目资金需求结合增资情况分批到位。截至2024年6月30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9,939.82万元。
⑦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绿能电力认缴出资7,650.00万元,占比51%;浙能电力认缴出资7,35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4年6月30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9,276.75万元。
⑧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和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临海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46,640.00万元,占比55%;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200.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41,000.00万元。
⑨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山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亿元,占股51%。截至2024年6月30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⑩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环保”)、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1亿元,占股10.5%。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7,350.00万元。?2023年1月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能服”)、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电”)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4亿元,占股55%。截至2024年6月30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3年2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琼海耀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绿能电力认缴出资人民币为25.50万元,占股51%。截至2024年6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3年6月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共同设立舟山浙能明
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绿能电力认缴出资人民币为15.00万元,占股30%。截至2024年6月30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3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为2,000.00万元,占股20%。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2,000.00万元。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4.6.30 | 2023.12.31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246,612,227.57 | 2,327,837,292.01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担保余额 | 期限 |
高台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0,000,000.00 | 2023.10.29-2025.10.28 |
瓜州光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2,500,000.00 | 2016.02.03-2030.10.21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分项明细 | 25,223,290.94 | 37,141,138.82 |
1年以内小计 | 25,223,290.94 | 37,141,138.82 |
1至2年 | 3,836,417.36 | 7,256,891.79 |
2至3年 | 890,000.0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949,708.30 | 44,398,030.61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949,708.30 | 100.00 | 235,728.78 | 0.79 | 29,713,979.52 | 44,398,030.61 | 100.00 | 228,740.74 | 0.52 | 44,169,289.87 |
其中: | ||||||||||
组合1 | 554,206.11 | 1.85 | 2,771.03 | 0.50 | 551,435.08 | 512,681.45 | 1.15 | 2,563.41 | 0.50 | 510,118.04 |
组合2 | 3,772,933.73 | 12.60 | 212,741.12 | 5.64 | 3,560,192.61 | 2,981,259.76 | 6.71 | 153,606.61 | 5.15 | 2,827,653.15 |
组合4 | 4,043,954.49 | 13.50 | 20,216.63 | 0.50 | 4,023,737.86 | 14,514,144.27 | 32.69 | 72,570.72 | 0.50 | 14,441,573.55 |
组合5 | 21,578,613.97 | 72.05 | 21,578,613.97 | 26,389,945.13 | 59.44 | - | - | 26,389,945.13 | ||
合计 | 29,949,708.30 | / | 235,728.78 | / | 29,713,979.52 | 44,398,030.61 | / | 228,740.74 | / | 44,169,289.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554,206.11 | 2,771.03 | 0.50 |
组合2 | 3,772,933.73 | 212,741.12 | 5.64 |
组合4 | 4,043,954.49 | 20,216.63 | 0.50 |
组合5 | 21,578,613.97 |
合计 | 29,949,708.30 | 235,728.78 | 0.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28,740.74 | 6,988.04 | 235,728.78 | |||
合计 | 228,740.74 | 6,988.04 | 235,728.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671,731.93 | 4,671,731.93 | 15.60 | 0.00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 | 3,772,933.73 | 3,772,933.73 | 12.60 | 212,741.12 |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3,600,000.00 | 12.02 | 0.00 | |
丹阳市领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94,600.87 | 2,094,600.87 | 6.99 | 0.00 |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972,573.56 | 1,972,573.56 | 6.59 | 0.00 | |
合计 | 16,111,840.09 | 16,111,840.09 | 53.80 | 212,741.1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9,257,753.24 | 209,977,753.24 |
其他应收款 | 5,162,449.60 | 5,933,051.48 |
合计 | 234,420,202.84 | 215,910,804.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022,100.70 | 34,402,100.70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910,000.00 | 20,910,000.00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13,821,000.00 | 13,821,000.00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1,181,320.69 | 11,181,320.69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455,000.00 | 10,455,000.0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 7,650,000.00 | 7,650,000.00 |
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6,332,500.00 | 6,332,500.00 |
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610,000.00 | 5,610,000.00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5,600,000.00 |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473,827.03 | 4,473,827.03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1,880.15 | 12,871,880.15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21,000.00 | 3,621,000.00 |
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 3,570,027.30 | 3,570,027.30 |
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805,000.00 | 2,805,000.00 |
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2,520,000.00 | 2,520,000.00 |
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918,000.00 | 918,000.00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
合计 | 229,257,753.24 | 209,977,753.24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022,100.7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910,000.0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13,821,000.0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455,000.00 | 4-5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117,208,100.70 | / | / | / |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2,035,709.02 | 3,911,958.38 | |
1年以内小计 | 2,035,709.02 | 3,911,958.38 |
1至2年 | 3,253,510.19 | 2,158,464.57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289,219.21 | 6,070,422.95 |
(1).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500,000.00 | 2,605,930.00 |
新能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2,753,827.27 | 3,322,993.49 |
备用金和其他 | 2,035,391.94 | 141,499.46 |
合计 | 5,289,219.21 | 6,070,422.9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7,371.47 | 137,371.4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601.86 | -10,601.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26,769.61 | 126,769.6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37,371.47 | -10,601.86 | 126,769.61 | |||
合计 | 137,371.47 | -10,601.86 | 126,769.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莎车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58,464.57 | 21.90 | 资金往来款 | 1-2年 | |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 | 9.45 | 保证金和押金 | 1-2年 | 25,000.00 |
柴剑鸿 | 150,000.00 | 2.84 | 备用金和其他 | 1年以内 | 7,500.00 |
杜凌轩 | 150,000.00 | 2.84 | 备用金和其他 | 1年以内 | 7,500.00 |
陈月平 | 100,000.00 | 1.89 | 备用金和其他 | 1年以内 | 5,000.00 |
合计 | 2,058,464.57 | 38.92 | / | / | 45,000.00 |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731,331,426.40 | 9,731,331,426.40 | 9,109,965,170.71 | 9,109,965,170.7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106,808,028.98 | 3,106,808,028.98 | 2,887,441,544.53 | 2,887,441,544.53 | ||
合计 | 12,838,139,455.38 | 12,838,139,455.38 | 11,997,406,715.24 | 11,997,406,715.2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龙川公司 | 40,800,000.00 | 40,800,000.00 |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70,146,238.19 | 70,146,238.19 | ||||
华光潭公司 | 171,381,898.71 | 171,381,898.71 | ||||
北海公司 | 1,184,400,065.87 | 1,184,400,065.87 | ||||
松阳安民公司 | 22,519,224.86 | 22,519,224.86 | ||||
景宁大洋公司 | 44,168,189.49 | 44,168,189.49 |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65,110,800.00 | 65,110,800.00 | ||||
嘉兴风电公司 | 1,518,000,000.00 | 1,518,000,000.00 | ||||
松阳浙源公司 | 24,531,000.00 | 24,531,000.00 | ||||
宁波江北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舟山浙源公司 | 11,934,000.00 | 11,934,000.00 |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10,300,000.00 | 10,300,000.00 | ||||
江苏双创公司 | 489,583,380.20 | 489,583,380.20 | ||||
新能企管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174,100,000.00 | 174,100,000.00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253,000,000.00 | 253,000,000.00 | ||||
聚和新能源 | 17,270,000.00 | 17,270,000.00 | ||||
氢能技术公司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清能发展公司 | 1,259,081,304.95 | 1,259,081,304.95 | ||||
丹阳光煦公司 | 66,830,000.00 | 66,830,000.00 |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473,760,008.00 | 473,760,008.00 | ||||
四川沙湾公司 | 1,05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四川长柏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青海青发公司 | 387,906,324.84 | 387,906,324.84 |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410,000,000.00 | 410,000,000.00 | ||||
亚洲新能公司 | 105,869,279.83 | 22,420,000.00 | 128,289,279.83 | |||
远景绥滨公司 | 579,748,109.58 | 579,748,109.58 | ||||
建德浙光公司 | 12,120,000.00 | 12,120,000.00 | ||||
格尔木港青公司 | 42,300,000.00 | 42,300,000.00 | ||||
博乐浙能公司 | 43,200,000.00 | 43,200,000.00 | ||||
新疆国综公司 | 83,364,600.00 | 57,395,400.00 | 140,760,000.00 |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60,060,000.00 | 60,060,000.00 | ||||
浙江广胜公司 | 99,360,746.19 | 99,360,746.19 | ||||
浙能那曲公司 | 31,200,000.00 | 31,200,000.00 | ||||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杭州新太公司 | 9,220,000.00 | 9,220,000.00 | ||||
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97,340,000.00 | 97,340,000.00 | ||||
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1,100,000.00 | 21,100,000.00 |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23,110,855.69 | 423,110,855.69 | ||||
合计 | 9,109,965,170.71 | 621,366,255.69 | 9,731,331,426.4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02,342,958.43 | 38,916,849.80 | 841,259,808.23 | ||||||||
小计 | 802,342,958.43 | 38,916,849.80 | 841,259,808.23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5,912,249.83 | 6,031,684.80 | 1,775,000.00 | 40,168,934.63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9,220,944.80 | -9,305.54 | 9,211,639.26 | ||||||||
泰顺仙居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 19,358,431.65 | 2,285,146.55 | 21,643,578.20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49,145,316.96 | 5,994,532.08 | 55,139,849.04 |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20,764,518.36 | 7,617,763.37 | 28,382,281.73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2,499,486.53 | 16,731,321.86 | 259,230,808.39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90,355,049.30 | 13,726,954.20 | 704,082,003.50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3,266,445.65 | 1,169,646.64 | 14,436,092.29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035,774.14 | 139,869.65 | 1,175,643.79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79,797,703.73 | 5,928,960.00 | 285,726,663.73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51,625.07 | 116,521.48 | 1,268,146.55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196,449,196.35 | 23,249,816.73 | 219,699,013.08 | ||||||||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29,698,369.48 | 58,948.81 | 29,757,318.29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85,470,000.00 | 11,365,000.00 | 96,835,000.00 | ||||||||
杭州武强水电事业有限公司 | 9,104,160.23 | 358,740.93 | 9,462,901.16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1,011,091.84 | 4,635,699.34 | 65,646,791.18 |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6,347,490.30 | 7,610,161.39 | 173,957,651.69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44,075,250.00 | 44,075,250.00 | |||||||||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2,500,000.00 | 2,852.15 | 112,502,852.15 | |||||||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 31,555,481.88 | 42,000,000.00 | 236,917.79 | 73,792,399.67 | |||||||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880,000.00 | 8,880,000.00 | 445,855.69 | -445,855.69 | |||||||
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46,597.58 | 19,353,402.42 | ||||||||
小计 | 2,085,098,586.10 | 95,865,000.00 | 8,880,000.00 | 95,685,490.34 | 1,775,000.00 | -445,855.69 | 2,265,548,220.75 | ||||
合计 | 2,887,441,544.53 | 95,865,000.00 | 8,880,000.00 | 134,602,340.14 | 1,775,000.00 | -445,855.69 | 3,106,808,028.98 |
(1).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24,695.41 | 2,707,964.14 | 2,889,821.90 | 2,253,254.77 |
其他业务 | 5,691,227.78 | 103,964.91 | 21,643,133.92 | 7,463,164.52 |
合计 | 8,515,923.19 | 2,811,929.05 | 24,532,955.82 | 9,716,419.2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风电业务 | 2,824,695.41 | 2,707,964.14 | 2,824,695.41 | 2,707,964.1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2,824,695.41 | 2,707,964.14 | 2,824,695.41 | 2,707,964.14 |
合计 | 2,824,695.41 | 2,707,964.14 | 2,824,695.41 | 2,707,96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500,000.00 | 213,855,858.0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4,602,340.14 | 121,499,501.2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7,091,726.69 | 22,209,101.80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新准则适用) | 2,196,145.53 | |
其他 | 53,062.93 | |
合计 | 223,390,212.36 | 357,617,524.0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8,990.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46,148.7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900,230.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052,834.32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828,213.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71,887.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93,514.8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5,22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57,930.57 | |
合计 | 36,788,662.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中10,225,354.88元系被投资企业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对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968,159.94元系洞头分公司 2016 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对该期的影响;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2 | 0.18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2 | 0.170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坚群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