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仇向东、薛静、曾平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且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方能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通过后,方能杰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方能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耀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