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