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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8月2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特种纸”)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更好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账期结算问题,提高整体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松炀特种纸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人,保证在松炀特种纸(被担保人/债务人)未向相关供应商(债权人)偿还或足额偿还到期货款时,为松炀特种纸各主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金及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松炀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在担保期

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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