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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5,630,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建平刘采奕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429-23241210429-2324121
电子信箱hld_xygf@163.comhld_xygf@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192,870,089.378,537,829,369.35-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472,912.9429,749,393.21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411,450.5119,807,193.59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9,860,927.01537,781,026.98-3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50.0211-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50.0211-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0.99%-0.1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691,136,824.888,847,737,249.53-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611,852,321.883,580,379,408.940.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6,00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59%332,602,0260不适用0
葫芦岛宏跃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74%205,761,316205,761,316不适用0
李照先境内自然人0.67%10,901,8000不适用0
刘彦境内自然人0.43%6,982,9000不适用0
狄文境内自然人0.31%5,000,0600不适用0
徐忠阳境内自然人0.29%4,608,6020不适用0
李炎境内自然人0.27%4,400,0000不适用0
刘瑞境内自然人0.25%4,081,6000不适用0
郑通韩境内自然人0.22%3,493,4140不适用0
赵子忠境内自然人0.17%2,808,1000不适用0
#易小余境内自然人0.16%2,658,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易小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868,600 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90,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658,900 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跃北铜”)根据其《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决定,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167,687,732.14元为基础,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100,612,639.28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宏跃北铜现金分红款100,612,639.28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将增加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董事长:于恩沅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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