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76 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总经理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正本。 | |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恒兴新材 | 指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衡兴 | 指 | 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厂区 |
宁夏港兴 | 指 |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厂区 |
连云港中港 | 指 |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厂区 |
中港投资 | 指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95%的股权 |
港兴管理 | 指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6%的股权 |
金浦国调基金 | 指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78%的股权 |
三川投资 | 指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3%的股权 |
苏商投资 | 指 | 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3%的股权 |
千叶管理 | 指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3%的股权 |
有机酮 | 指 | 羰基与两个烃基相连的化合物 |
有机酸 | 指 | 一种含有羧基的酸性有机化合物 |
有机酯 | 指 | 醇与羧酸或无机含氧酸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的产物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容诚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半年度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恒兴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不适用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恒秀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叶 | 吴叶 |
联系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电话 | 0510-87865006 | 0510-87865006 |
传真 | 无 | 无 |
电子信箱 | JSHX001@zhgchem.com | JSHX001@zhgchem.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200 |
公司网址 | www.zhgchem.com |
电子信箱 | JSHX001@zhgche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兴新材 | 603276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56,769,612.82 | 312,580,769.16 | 1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2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470,487.03 | 43,528,083.77 | -43.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5,361.26 | 5,729,486.65 | -127.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37,499,779.33 | 1,758,999,535.59 | -1.22 |
总资产 | 1,818,358,645.17 | 1,880,816,443.76 | -3.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8 | -46.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8 | -46.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8 | -57.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5.55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 | 5.46 | 减少4.0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3.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下游农药行业存在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激烈,所属农药行业的主要产品毛利贡献下降,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7.50%,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4年6月末,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6.43%,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因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股本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024年6月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7.14%,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因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股本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58.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6,7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062,112.55 | 系暂时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30.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783.43 | 工会经费返还及个税手续费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3,309.7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361,413.7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精细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属于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以下统称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从事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绿色除草剂、锂电池电解液、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高档环保溶剂、医药中间体等。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世界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发展专用和高档化的产品,多品种和系列化是精细化工的重要标志。精细化工行业的附加值高、需求增速快,是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支撑。根据《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解读,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迅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增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9万亿元,生产产品超过3万种,农药、染料、涂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产量世界第一。
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出原材料工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的具体目标,强调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世界先进,产业体系安全自主可控。
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总体目标。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培育5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20家以上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企业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
在此背景和趋势下,精细化工行业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支持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的优质化工项目落地,将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作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基础。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采购大宗化学品作为原料,围绕有机酮、有机酯和有机酸产业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生产规模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有机酮、酯、酸类生产企业,各类产品的总产能为31.33万吨。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及其他类产品。主要产品在原有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丁酸乙酯、异丁酸和正戊酸的基础上,三丁酸甘油酯、三丁酸甘油酯粉剂、乙二醇二醋酸酯、2-甲基丁酸乙酯、正丁酸、正丁酸酐、2-戊酮、正戊醛等产品的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从应用领域分,公司产品可分为绿色除草剂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医药中间体、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等。
1、绿色除草剂中间体:主要包括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3-戊酮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二甲戊灵,甲基异丙基酮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咪草烟。
2、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包括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丙酸甲酯,属于高纯电子级酯类产品。
3、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丁酸乙酯、三丁酸甘油酯、三丁酸甘油酯粉剂、脂肪酸盐系列、2-甲基丁酸乙酯、醋酸异戊酯等。
4、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主要包括乙二醇二醋酸酯、丙酮缩甘油、2-庚酮等。
5、医药中间体:主要包括正戊酸、2-戊酮、苯丙酮等。
6、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主要包括异丁酸、正丁酸、丙酸酐、正丁酸酐、正戊醛等。
公司的上游主要原料、核心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及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基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技术实力等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异丁醛、正丁醛、醋酸、戊醛、乙二醇、甘油、乙醇、正丙醇等,辅助材料包括催化剂、包装物及各类辅料等。
公司采购部结合生产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通过向主要供应商询价、比价并综合考虑交期等因素后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定具体厂商,在编制采购申请单并经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时,公司与供应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进行备货、检测、送货,公司收到产品后完成检测、验收等程序后完成原材料的入库。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供应商进行采购,采取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相结合的方式,付款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国外采购的原材料的付款形式主要为信用证。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产销结合”为主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产品备货通知单,下发给生产部和仓库。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向采购部出具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领用原料并组织生产,同时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会根据库存能力、原材料波动周期、市场供需情况以及市场销售预期进行适量的备货。生产部对产品生产过程与成品入库的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安环部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全与环保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3、销售模式
(1)公司销售对象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为辅。公司向生产厂商和贸易商销售产品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交付并经验收无误后,公司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生产厂商重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供应的持续性,需求具有集中性、持续性。贸易商客户基本在接到其下游客户的订单或采购意向后向公司进行采购,贸易商能够对分布分散、规模较小、账期较长的国内外客户形成覆盖,起到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市场影响力、缓冲经营风险、降低销售费用的作用。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后自行完成产品的最终销售、货款回收并负责售后维护。
(2)公司的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持续拓展国外市场。内销模式下,销售业务员与意向客户接洽、沟通主要交易要素、起草合同,待合同通过管理层审核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可由客户自行提货或公司委托运输。外销模式下,公司外贸人员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外商访问等方式与客户进行询价报价以及商业合作模式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会签署书面销售合同,约定采购品种、价格、数量、特定质量指标、到货时间、货款结算方式等要素。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积极与高校研究院等开展深入合作。公司持续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基础创新、应用创新。
(四)公司的业务和产品符合产业政策鼓励方向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公司的主要产品用于环境友好型农药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等。公司的业务及产品契合相关产业政策提出的化工行业向绿色制造、高端化、差异化、系列化方向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的鼓励发展方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绿色食品饲料添加剂、高档环保溶剂、医药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类产品的收入实现高速增长,销售收入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30%、50%、50%和40%。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一体化和系列化生产优势
公司是国内目前酸酮酯领域一体化和系列化较为完整的企业。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延续了一体化和系列化发展战略,依托该优势,多项产品实现了快速增长,如有机酸下游产品酸酐类和三丁酸甘油酯等。
(二)技术优势
依托各级研发创新平台和专业高效的研发队伍,使公司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投入,公司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如酸酸法脂肪酮和芳香酮成套技术、醇一步法酯类合成技术、连续化酸类和酯类合成技术和丙酮缩甘油及其醋酸酯合成技术等,未来酮醛连续缩合技术、多碳醛合成技术、基于生物基天然产品的合成技术以及特种二元醇合成技术等也将会陆续实现产业化。
(三)市场与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酯系列、丁酸乙酯、异丁酸等产品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实现相关产品规模化生产的供应商之一。公司凭借出众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服务水平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凭借着与行业中主要参与者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公司较高的品牌形象,公司的酸酐类、甘油酯类、乙二醇二醋酸酯、苯丙酮和丙酮缩甘油等新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成为一家具有规模化高端产品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绿色精细化工企业这一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在有机酮酸酯主业领域持续推进产品系列化、生产一体化、业务绿色化、技术高端化,丰富产品结构,打造特色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产销量稳步提升,新产品实现放量增长
2024年上半年,化工行业仍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的总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仍有稳步提升:在生产方面,宁夏港兴一期工程部分投产,公司总产量实现4.21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
32.70%;在销售方面,报告期内对外销售产品数量达到3.11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7.45%。
公司有机酮类产品的下游农药行业面临行业需求调整、产品价格低迷的持续性影响,同时又受行业新增供给、市场竞争加剧的因素影响,有机酮类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盈利状况在报告期内承压,销售收入及毛利贡献方面不及上年同期。
结合自身的研发技术优势,通过产品系列化、生产一体化,不断开发出更多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差异化的酮、酯、酸类新产品,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是公司近年来始终坚持的发展战略。面对较为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公司持续挖掘新市场、推广新产品,几大新产品的销售市场快速发力,乙二醇二醋酸酯、三丁酸甘油酯、三丁酸甘油酯粉剂、2-甲基丁酸乙酯等有机酯类新产品实现放量增长。在新型酯类产品市场快速拓展、原有主要酯类产品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丁酸乙酯的销售市场稳步提升的趋势下,2024年1-6月公司有机酯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3,85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29%,公司在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领域形成了重要的收入增长点。
(二)扎实稳健推进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环保工作扎实、稳健。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将安全环保视为公司发展的基石,将安全环保工作置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位置,秉持对员工、社会和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安全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事前预防”,管住动态风险,不断巩固与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科学谋划、精心筹备,深入开展主要负责人“五个一”活动,同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会议,解决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通过这些持续有效的活动,确保了安全工作的高效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零重大安全事故的优异成绩。
在环保方面,公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措施,加大环保设备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公司的各项环保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公司的环保绩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创造更大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零环境污染事故,子公司山东衡兴被济宁市评为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工厂。
(三)持续提升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公司将持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思路,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首先,公司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发展公司的自主创新力量,构建更加完善的研发平台。公司以“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围绕现有产品的生产瓶颈问题和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做好工艺技术提升,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实现绿色、高效、安全生产。自去年至今公司累计成功开发了10多项新产品,并在电子化学品、高端溶剂、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成功开拓了新的产品增长点,为公司做精做强、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积极关注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积极与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潜心多学科融合的基础研究,促进绿色合成技术、分离技术、加氢技术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突破,提高相关科研成果的工程转化,助力山东及宁夏厂区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持续优化、规划项目稳步建设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6,769,612.82 | 312,580,769.16 | 14.14 |
营业成本 | 299,343,280.26 | 230,713,988.61 | 29.75 |
销售费用 | 2,566,224.33 | 2,530,171.23 | 1.42 |
管理费用 | 19,368,719.69 | 16,229,853.56 | 19.34 |
财务费用 | -2,551,203.85 | -1,400,049.00 | -82.22 |
研发费用 | 11,062,836.84 | 8,350,653.95 | 32.48 |
其他收益 | 4,929,163.72 | 1,007,390.81 | 389.30 |
投资收益 | 4,431,416.27 | - | 1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630,696.28 | - | 100.00 |
所得税费用 | 5,548,870.24 | 9,769,024.09 | -4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5,361.26 | 5,729,486.65 | -127.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274,030.86 | -31,905,026.75 | -167.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75,346.09 | -2,756,962.79 | -1,854.1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14%,主要系本期有机酯类产品在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下游领域的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9.75%,主要系本期主要原材料正丁醛、异丁醛、混合戊醛等的采购价格上升,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提高,营业成本金额整体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42%,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和业务开拓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34%,主要系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本期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等费用相应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2.22%,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48%,主要系本期在研发领料、委外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增加。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生收益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系本期暂时闲置资金理财计提的收益。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3.2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整体下降,同时子公司山东衡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理财产品投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以及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6,808,009.22 | 9.17 | 310,800,959.09 | 16.52 | -46.33 | 主要系本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增加,发放现金股利及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7,152,820.71 | 32.84 | 556,522,124.43 | 29.59 | 7.30 | |
应收款项 | 59,976,369.61 | 3.30 | 44,301,676.66 | 2.36 | 35.38 | 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销售规模增加且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8,885,082.38 | 4.34 | 76,592,916.44 | 4.07 | 2.99 | |
预付款项 | 26,871,055.24 | 1.48 | 17,875,740.61 | 0.95 | 50.32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0,900,696.74 | 0.60 | 9,424,875.05 | 0.50 | 15.66 | |
存货 | 164,618,813.00 | 9.05 | 148,225,628.63 | 7.88 | 11.0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35,095.83 | 1.21 | 21,202,260.11 | 1.13 | 3.46 | |
固定资产 | 584,690,073.81 | 32.15 | 464,610,311.04 | 24.70 | 25.85 | |
在建工程 | 14,257,836.97 | 0.78 | 147,809,260.44 | 7.86 | -90.35 | 主要系子公司宁夏港兴一期工程的部分在建工程、山东衡兴二期的部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74,880.00 | 0.00 | 93,600.00 | 0.00 | -20.00 | |
无形资产 | 71,524,042.77 | 3.93 | 72,330,585.87 | 3.85 | -1.12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5,911.90 | 0.02 | 368,972.72 | 0.02 | -6.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6,116.52 | 0.28 | 5,704,072.69 | 0.30 | -11.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241,840.47 | 0.84 | 4,953,459.98 | 0.26 | 207.70 | 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18,025,981.81 | 0.99 | 39,912,232.36 | 2.12 | -54.84 | 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的应付票据减少 |
应付账款 | 21,079,571.34 | 1.16 | 29,318,142.23 | 1.56 | -28.10 | |
合同负债 | 4,150,876.79 | 0.23 | 5,080,999.87 | 0.27 | -18.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91,502.05 | 0.18 | 5,183,475.80 | 0.28 | -36.50 |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
应交税费 | 5,927,739.13 | 0.33 | 13,563,972.74 | 0.72 | -56.30 | 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56,999.13 | 0.00 | 56,329.12 | 0.00 | 1.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9,613.98 | 0.03 | 597,550.60 | 0.03 | -9.70 | |
递延收益 | 27,786,581.61 | 1.53 | 28,104,205.45 | 1.49 | -1.13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受限金额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710,779.74 | 保证金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
应收款项融资 | 7,605,453.90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合计 | 19,316,233.6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6,522,124.43 | 3,630,696.28 | 797,000,000.00 | 760,000,000.00 | 597,152,820.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92,916.44 | 2,292,165.94 | 78,885,082.38 | |||||
合计 | 633,115,040.87 | 3,630,696.28 | 797,000,000.00 | 760,000,000.00 | 2,292,165.94 | 676,037,903.0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本期净利润 |
连云港中港 | 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6,000 | 100 | 20,959.98 | 19,969.76 | 11,109.26 | 662.80 |
山东衡兴 | 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5,000 | 100 | 62,470.02 | 48,642.69 | 17,613.16 | 1,125.10 |
宁夏港兴 | 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5,000 | 100 | 20,621.16 | 3,929.38 | 1,064.91 | -613.1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风险。公司产品的生产涉及化学合成过程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存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等不安全因素,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化工行业普遍面临生产过程中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政策管控水平逐级提升的风险。为此公司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主要负责人负责机制。加大安全环保投入,积极落实相关宣传教育培训、责任追究、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检查维修和环保设施等的管理,提升装置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等化工原材料行业,上述化工原材料所处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特殊事件等因素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时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若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化,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能造成公司毛利率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属于外部因素,短期内受供需关系影响较大。为此,就关键原料,公司首先考虑与主要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规避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其次,公司针对不同原料的市场信息进行经常性分析,并与供应商、下游客户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产品价格走势进行判断,为公司采购决策提供建议。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在全球及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化工行业周期性调整尚未结束及国际地缘政治不稳定的大背景下,如公司下游所在的主要行业发展出现停滞甚至下滑,则可能加剧市场竞争。精细化工行业属于附加值较高的行业,部分产品毛利率较高,虽然公司的产品在技
术、资金及安全环保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仍可能吸引行业外部潜在竞争者、行业下游企业进入本行业,或吸引本行业竞争者逐步研发、生产公司盈利空间较高的竞品。未来,公司有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为此,公司首先依托研发优势,围绕有机酮酸酯领域和系列化、一体化发展思路,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做到生产一代、建设一代、储备一代,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其次,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使已有产品保持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品牌优势,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1 | www.sse.com.cn | 2024/5/22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恒兴新材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取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202827961054132001R),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公司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公司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办公楼北侧围墙处,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报告期内(2024年1-6月)排放废水1,307.0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8.93mg/L、0.24mg/L、
1.38mg/L、0.0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报告期内(2024年1-6月)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117吨、0.0002吨、0.0017吨、0.0000吨,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3.06吨、0.06吨、0.07吨、0.01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公司有废气排放口二处,工艺废气排气筒位于厂区东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报告期内(2024年1-6月)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2.20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燃烧废气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未检出、35.30mg/m
、2.33mg/m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要求。排污许可证未核定废气排放总量。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1-6月共产生危险废物21.89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2)山东衡兴
山东衡兴于2022年10月25日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70828MA3M65JMXL001P),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4日。山东衡兴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山东衡兴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方向污水处理站处,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2024年1-6月份排放废水7,112.0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79.10mg/L、0.60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报告期内上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6740吨、0.0044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36.43吨、2.30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山东衡兴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5.60mg/m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酮类制备加热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5.02mg/m
、未检出、
18.17mg/m
、3.52mg/m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未检出、34.45mg/m
、
3.63mg/m
,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要求。残液焚烧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6.75mg/m
、41.1mg/m
、3.48mg/m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187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414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2052吨、颗粒物排放量0.3812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9.81吨、氮氧化物42.02吨、二氧化硫10.00吨、颗粒物2.89吨,山东衡兴2024年1-6月废气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山东衡兴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1-6月共产生
危险废物355.98吨,共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9.99吨(含2023年末未处置数量2.65吨),自行处置347.07吨,截至2024年6月末暂未处置数量1.57吨。
(3)连云港中港
连云港中港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20723559256103F001P),有效期至2027年1月26日。连云港中港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连云港中港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东部,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2024年1至6月份排放废水4,007.0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9.30mg/L、2.46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报告期内上述水污染排放总量分别为0.0851吨、0.0092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11.78吨、0.17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连云港中港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炉废气排气筒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西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5.12mg/m?、未检出、
5.00mg/m?、未检出,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车间一废气排气筒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西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8.42mg/m
、12.30mg/m
、未测出、5.08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车间三废气排放口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东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97mg/m
、未检出、未检出、7.56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燃气锅炉排气筒报告期内未使用。连云港中港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8679吨、二氧化硫0.1089吨、氮氧化物0.1521吨、颗粒物0.1031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为:全厂挥发性有机物9.46吨(其中无组织排放许可限值8.09吨)、二氧化硫3.21吨、氮氧化物4.06吨、颗粒物0.40吨,连云港中港2024年半年度废气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连云港中港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报告期共产生危险废物44.81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4)宁夏港兴
宁夏港兴于2023年6月1日取得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640300MA76HANF4E001P),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宁夏港兴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宁夏港兴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报告期内(2024年1-6月)排放废水1,222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7.00mg/L、0.0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报告期内(2024年1-6月)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375吨、0.0002吨,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76吨、氨氮1.24吨,宁夏港兴本报告期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宁夏港兴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蓄热燃烧装置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报告期内(2024年1-6月)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1.05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废液焚烧炉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10.00mg/m
、152.00mg/m
、5.40mg/m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水吸收塔排气筒位于厂区南侧,因未连续生产,排放方式在报告期内为间歇性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3.20mg/m
、9.10mg/m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生物除臭装置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氨(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平均浓度3.42mg/m
、11.60mg/m
、
1.69mg/m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挥发性有机物1.12吨、二氧化硫0.04吨、氮氧化物8.08吨、颗粒物0.21吨,宁夏港兴本报告期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宁夏港兴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1-6月共产生危险废物30.91吨,均利用废液焚烧炉自行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恒兴新材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水膜除尘装置;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报告期内,恒兴新材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山东衡兴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脂肪酮装置加热炉、丙酮-苯乙酮装置加热炉、芳香酮装置加热炉;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③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残液焚烧炉。报告期内,山东衡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连云港中港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水膜除尘装置、直燃式焚烧炉;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报告期内,连云港中港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宁夏港兴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燃烧装置、生物除臭装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吸收装置;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③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残液焚烧炉。报告期内,宁夏港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建设项目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并通过了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审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恒兴新材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2月在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282-2023-516-M。报告期内,恒兴新材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山东衡兴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9月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70828-2021-47-H。报告期内,山东衡兴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连云港中港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4月在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723-2024-013-M。报告期内,连云港中港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宁夏港兴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8月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403022023021。报告期内,宁夏港兴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恒兴新材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恒兴新材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江苏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的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同时恒兴新材按监测要求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指标均合格。
山东衡兴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山东衡兴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地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连云港中港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连云港中港的
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江苏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的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宁夏港兴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宁夏港兴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的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业务绿色化的经营发展战略。除在产品开发方面关注饲料、兽药替抗领域的酸化剂和有机酯产品、绿色环保溶剂以及生物基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外,持续通过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及原材料采购优化,使业务持续向绿色化、可再生化的方向发展。在生产上,公司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效的理念,持续推进节能环保,山东衡兴已评为济宁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工厂。以山东衡兴为例,在生产工艺上,公司选用行业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节能型设备,缩短反应时间,减少动力消耗;对部分泵、风机、电机等采用变频调速技术,确保在性能稳定的同时降低设备运行的耗电量。
在配套设施方面,提高资源及能源的梯级利用,实现废物资源化:(1)充分利用蒸汽冷凝水的余热,与生产过程中的冷物料实现换热、用于储罐区部分物料的保温,通过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吸收高温蒸汽冷凝水的热量制备低温水,节约制冷机用电量的同时补充了厂区内的循环水使用;(2)充分利用精馏塔的蒸汽余水对部分设备、管道伴热,节约蒸汽及用电量;(3)残液焚烧炉配套余热锅炉,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液等收集后通过废液焚烧炉处理,副产蒸汽用于生产项目的同时,也降低了废水处理所需的能源消耗,实现了外购蒸汽量和综合能源消耗的节约;(4)将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回收至热风炉,通过充分回收热空气的热能副产蒸汽;(5)导热油炉配套蒸汽发生器,通过回收导热油的热量副产蒸汽。
此外,公司建设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平台,通过耗电监控点进行智能化监控,达到供电可靠、降低电耗、动态监控的目的。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股东港兴管理、千叶管理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5、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7、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理人员王恒秀、张翼 |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 |
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8、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卢荣群、陈维斌 |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金浦国调基金、苏商投资、陈坚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同时直接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三川投资、单孟川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其他 | 公司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作相应除息、除权调整)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每股净资产值的计算为: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二、公司应在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司将予以公告,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60个交易日内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三)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公司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作相应除息、除权调整)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增持计划。 三、同时,本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暂不发放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如有),且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依照相关稳定股价预案和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作相应除息、除权调整)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每股净资产值的计算为: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增持计划。 三、同时,本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暂不发放或调减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如有),且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依照相关稳定股价预案和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加强投资者回报,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本承诺人将积极支持发行人完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加强投资者回报。 本承诺人不得滥用权利,利用发行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承诺人将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发行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股份,推动发行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并提供支持。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具体措施如下: (1)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生上述情况,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确定,且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①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应及时提出相关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回购。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推动公司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全力支持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担连带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一、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以先行投入,积极调配资源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如违反前述承诺的应对措施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所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一、本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承诺人不会侵占公司合法权益和利益。 三、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四、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本承诺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三、本承诺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开展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承诺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承诺人薪酬或津贴;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
分红 | 公司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9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生效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上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市后将严格按照《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
其他 | 公司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公司将依法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承诺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承诺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承诺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现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制定降压计划,即将通过持续优化采购、生产计划,对公司所生产的丙酸用于下一道产品的生产,不对外销售丙酸;逐年降低丙酸的生产比例以及生产数量,生产数量在2022年的基数上逐年下降10%,最终实现目标为将产量控制在公司全部产量的5%以内;对公司所生产的丙酮用于下一道产品的生产,不对外销售丙酮;逐年降低丙酮的生产比例以及生产数量,生产数量在2022年的基数上逐年下降10%,最终实现目标为将产量控制在公司全部产量的1%以内。 | 2023/4/28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不生产募投项目原计划中的丙酮、丁醇。 |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公司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公司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公司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本承诺人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本承诺人不得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虽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但在提交申请前已依法解除,不存在股权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公司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规范与公司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恒兴科技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9月20日 | 102,920.00 | 90,538.59 | 90,000.00 | 538.59 | 35,538.61 | 161.00 | 39.25 | 29.89 | 3,667.67 | 4.05 | - |
合计 | / | 102,920.00 | 90,538.59 | 90,000.00 | 538.59 | 35,538.61 | 161.00 | 39.25 | 29.89 | 3,667.67 | 4.0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 | 1,983.70 | 3,357.74 | 11.19 | 2025年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 | 1,683.97 | 12,017.99 | 30.04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613.12 | -613.12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0,000 | 20,001.88 | 100.0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538.59 | 16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90,538.59 | 3,667.67 | 35,538.61 | / | / | / | / | / | -613.12 | / | / |
注1: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分一期及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的部分装置已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稳定投产,因产能释放需要过程、报告期内运行时间较短,生产效益尚未充分发挥;二期工程尚在筹建中。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1.8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61.00 | 161.00 | 100.00 | |
尚未明确用途 | 尚未使用 | 377.59 | 不适用 | ||
合计 | 538.59 | 161.0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9月25日 | 51,500.00 | 2023年9月25日 | 2024年9月24日 | 51,700.00 | 否 |
2024年1月12日 | 56,500.00 | 2024年1月12日 | 2024年9月24日 | 51,7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含56,500.00万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1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自5.15亿元提升至5.65亿元,该事项审议前后的现金管理最高余额均未超过授权额度。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986,377 | 76.24 | 36,326,466 | -898,154 | 35,428,312 | 157,414,689 | 75.8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1,986,377 | 76.24 | 36,326,466 | -898,154 | 35,428,312 | 157,414,689 | 75.8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4,557,478 | 59.10 | 28,249,544 | -392,331 | 27,857,213 | 122,414,691 | 58.9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32,932 | 9.14 | 4,384,615 | -17,548 | 4,367,067 | 18,999,999 | 9.15 | ||
其他 | 12,795,967 | 8.00 | 3,692,307 | -488,275 | 3,204,032 | 15,999,999 | 7.7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013,623 | 23.76 | 11,323,031 | 898,154 | 12,221,185 | 50,234,808 | 24.1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013,623 | 23.76 | 11,323,031 | 898,154 | 12,221,185 | 50,234,808 | 24.1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00.00 | 47,649,497 | 47,649,497 | 207,649,49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共计898,154股。
(2)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68,34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权益分派已于6月25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限售股份 | 898,154 | 898,154 |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禁 | 2024/3/25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88,223 | 326,467 | 1,414,690 | 战略配售股份 | 2024/9/25 |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0 | 22,500,000 | 97,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00,000 | 13,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0,768 | 2,769,230 | 11,999,998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张千 | 5,100,000 | 1,530,000 | 6,63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1,500,000 | 6,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陈坚 | 3,076,924 | 923,077 | 4,000,00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76,924 | 923,077 | 4,000,00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76,924 | 923,077 | 4,000,00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王恒秀 | 3,000,000 | 900,000 | 3,9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张翼 | 1,900,000 | 570,000 | 2,47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单孟川 | 1,538,460 | 461,538 | 1,999,998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合计 | 121,986,377 | 898,154 | 36,326,466 | 157,414,689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25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22,500,000 | 97,500,000 | 46.95 | 97,5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 | 13,000,000 | 6.26 | 13,0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9,230 | 11,999,998 | 5.78 | 11,999,998 | 无 | 其他 |
张千 | 1,530,000 | 6,630,000 | 3.19 | 6,63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 | 6,500,000 | 3.13 | 6,5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坚 | 923,077 | 4,000,001 | 1.93 | 4,000,00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23,077 | 4,000,001 | 1.93 | 4,000,00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077 | 4,000,001 | 1.93 | 4,000,001 | 无 | 其他 | ||
王恒秀 | 900,000 | 3,900,000 | 1.88 | 3,9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翼 | 570,000 | 2,470,000 | 1.19 | 2,47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潘剑青 | 859,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736 | |||||
赵成绪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
苗军 | 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 | |||||
丁宝越 | 3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000 | |||||
高良群 | 262,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985 | |||||
高彩霞 | 2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000 | |||||
蒋龙福 | 2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000 | |||||
李树林 | 231,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270 | |||||
李文明 | 225,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680 | |||||
李小虎 | 21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1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31%的股权,是中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15%的股权,是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其100%的股权。 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 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5%的股权。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30%的股权。 7、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层股东中存在董事任职的交叉,具体情况为:吕厚军在金浦国调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厚军在苏商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谦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厚军在苏商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 8、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97,5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99,998 | 2024/9/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4 | 张千 | 6,63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6 | 陈坚 | 4,000,001 | 2024/9/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7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1 | 2024/9/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8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1 | 2024/9/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9 | 王恒秀 | 3,9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10 | 张翼 | 2,47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31%的股权,是中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15%的股权,是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其100%的股权。 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 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5%的股权。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30%的股权。 7、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层股东中存在董事任职的交叉,具体情况为:吕厚军在金浦国调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厚军在苏商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谦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厚军在苏商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 8、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千 | 董事长 | 5,100,000 | 6,630,000 | 1,53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王恒秀 | 董事、总经理 | 3,000,000 | 3,900,000 | 90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张翼 | 副总经理 | 1,900,000 | 2,470,000 | 57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6,808,009.22 | 310,800,959.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97,152,820.71 | 556,522,124.4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9,976,369.61 | 44,301,676.6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预付款项 | 七、8 | 26,871,055.24 | 17,875,740.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900,696.74 | 9,424,875.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64,618,813.00 | 148,225,628.6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935,095.83 | 21,202,260.11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7,147,942.73 | 1,184,946,181.0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84,690,073.81 | 464,610,311.04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257,836.97 | 147,809,260.4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4,880.00 | 93,600.00 |
无形资产 | 七、26 | 71,524,042.77 | 72,330,58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45,911.90 | 368,972.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076,116.52 | 5,704,072.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5,241,840.47 | 4,953,459.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1,210,702.44 | 695,870,262.74 | |
资产总计 | 1,818,358,645.17 | 1,880,816,443.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025,981.81 | 39,912,232.36 |
应付账款 | 七、36 | 21,079,571.34 | 29,318,142.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150,876.79 | 5,080,999.8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291,502.05 | 5,183,475.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5,927,739.13 | 13,563,972.7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6,999.13 | 56,329.1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39,613.98 | 597,550.60 |
流动负债合计 | 53,072,284.23 | 93,712,702.7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7,786,581.61 | 28,104,205.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786,581.61 | 28,104,205.45 | |
负债合计 | 80,858,865.84 | 121,816,908.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7,649,497.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12,796,504.48 | 1,160,490,953.84 |
减:库存股 | 七、56 | 22,599,857.4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2,073,789.58 | 11,534,797.71 |
盈余公积 | 七、59 | 27,547,056.33 | 27,547,056.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00,032,789.43 | 399,426,727.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7,499,779.33 | 1,758,999,535.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7,499,779.33 | 1,758,999,535.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18,358,645.17 | 1,880,816,443.76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013,572.45 | 286,499,301.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7,152,820.71 | 556,522,124.4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7,009,286.87 | 22,011,098.89 |
应收款项融资 | 6,290,410.73 | 13,969,715.17 | |
预付款项 | 11,421,173.04 | 5,653,128.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36,463,546.35 | 181,523,892.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897,438.18 | 36,602,384.5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5,510,488.36 | 6,858,57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9,758,736.69 | 1,109,640,216.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759,831.40 | 23,965,871.48 | |
在建工程 | 136,436.9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274,060.09 | 6,369,023.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9,468.26 | 1,869,371.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5,000.00 | 1,36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1,084,796.69 | 582,205,626.34 | |
资产总计 | 1,590,843,533.38 | 1,691,845,843.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00,000.00 | 17,002,641.69 | |
应付账款 | 27,737,923.90 | 81,895,846.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05,072.87 | 1,832,423.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3,606.83 | 2,245,955.01 | |
应交税费 | 2,333,322.16 | 3,865,811.70 | |
其他应付款 | 56,999.13 | 56,329.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6,659.47 | 175,235.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033,584.36 | 107,074,242.9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40,033,584.36 | 107,074,242.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7,649,497.00 | 1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12,796,504.48 | 1,160,490,953.84 | |
减:库存股 | 22,599,857.4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869,349.30 | 9,810,083.27 | |
盈余公积 | 27,547,056.33 | 27,547,056.33 | |
未分配利润 | 214,547,399.40 | 226,923,506.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0,809,949.02 | 1,584,771,600.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90,843,533.38 | 1,691,845,843.30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6,769,612.82 | 312,580,769.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56,769,612.82 | 312,580,769.1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1,397,869.75 | 258,632,499.5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99,343,280.26 | 230,713,988.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08,012.48 | 2,207,881.18 |
销售费用 | 七、63 | 2,566,224.33 | 2,530,171.2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368,719.69 | 16,229,853.5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062,836.84 | 8,350,653.9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551,203.85 | -1,400,049.00 |
其中:利息费用 | 1,856,029.72 | ||
利息收入 | 2,110,400.57 | 932,833.4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929,163.72 | 1,007,390.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431,416.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630,696.2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08,003.30 | -1,039,815.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2,372.55 | 161,461.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858.4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426,501.90 | 54,077,306.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3,506.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9,237.14 | 64,753.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380,771.06 | 54,012,553.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548,870.24 | 9,769,024.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23,033,281.77 | 124,995,714.4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96,970,466.93 | 88,046,354.55 |
税金及附加 | 231,973.15 | 591,047.11 | |
销售费用 | 2,326,792.75 | 2,058,211.24 | |
管理费用 | 7,554,017.06 | 6,532,719.78 | |
研发费用 | 3,668,356.57 | 3,801,447.46 | |
财务费用 | -2,518,867.54 | -1,505,450.40 | |
其中:利息费用 | 868,982.24 | ||
利息收入 | 2,034,968.50 | 374,269.19 | |
加:其他收益 | 1,909,163.30 | 240,984.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431,416.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30,696.28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97,606.51 | -4,159,738.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1.45 | 134,080.8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58.41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877,669.15 | 21,686,711.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1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00 | 17,493.8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872,670.26 | 21,669,217.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22,938.71 | 2,907,542.8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49,731.55 | 18,761,674.8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49,731.55 | 18,761,674.8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849,731.55 | 18,761,674.8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3,893,536.63 | 296,986,686.6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42,499.06 | 1,843,013.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61,412.84 | 1,179,600.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797,448.53 | 300,009,300.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6,694,857.70 | 239,107,224.5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270,781.89 | 23,109,606.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242,334.77 | 23,563,313.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164,835.43 | 8,499,669.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372,809.79 | 294,279,813.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1,575,361.26 | 5,729,486.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7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22,499.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3,538.3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8,230,397.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577,692.43 | 28,525,925.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797,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26,736.22 | 3,379,101.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3,504,428.65 | 31,905,026.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274,030.86 | -31,905,026.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7,759,182.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759,18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332,812.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225,839.10 | 2,183,332.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649,506.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875,346.09 | 60,516,144.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75,346.09 | -2,756,962.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45,540.11 | 2,231,478.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39,879,198.10 | -26,701,024.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94,976,427.58 | 71,959,153.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55,097,229.48 | 45,258,129.33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618,231.61 | 113,576,244.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32,964.81 | 1,789,573.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3,890.75 | 1,120,100.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895,087.17 | 116,485,918.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5,400,050.78 | 59,323,310.3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366,085.88 | 9,975,404.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6,265.44 | 4,546,993.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5,137.52 | 5,540,821.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397,539.62 | 79,386,530.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02,452.45 | 37,099,388.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22,499.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98.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4,374,858.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74,514.14 | 810,818.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694,680.08 | 31,810,613.7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8,569,194.22 | 32,621,432.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194,335.92 | -32,621,432.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259,182.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59,18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332,812.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225,839.10 | 2,003,398.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49,506.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875,346.09 | 60,336,210.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75,346.09 | -18,077,028.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26,405.31 | 2,181,546.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5,745,729.15 | -11,417,526.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759,162.64 | 43,480,627.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013,433.49 | 32,063,101.67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11,534,797.71 | 27,547,056.33 | 399,426,727.71 | 1,758,999,535.59 | 1,758,999,535.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11,534,797.71 | 27,547,056.33 | 399,426,727.71 | 1,758,999,535.59 | 1,758,999,535.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49,497.00 | -47,694,449.36 | 22,599,857.49 | 538,991.87 | 606,061.72 | -21,499,756.26 | -21,499,756.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831,900.82 | 31,831,900.82 | 31,831,900.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38,991.87 | 538,991.87 | 538,991.87 | ||||||||||||
1.本期提取 | 6,512,717.38 | 6,512,717.38 | 6,512,717.38 | ||||||||||||
2.本期使用 | 5,973,725.51 | 5,973,725.51 | 5,973,725.51 | ||||||||||||
(六)其他 | -44,952.36 | 22,599,857.49 | -22,644,809.85 | -22,644,809.85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649,497.00 | 1,112,796,504.48 | 22,599,857.49 | 12,073,789.58 | 27,547,056.33 | 400,032,789.43 | 1,737,499,779.33 | 1,737,499,779.3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9,552,667.26 | 24,405,269.30 | 324,489,424.15 | 773,552,453.50 | 773,552,453.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9,552,667.26 | 24,405,269.30 | 324,489,424.15 | 773,552,453.50 | 773,552,453.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77,766.54 | 44,243,529.09 | 46,421,295.63 | 46,421,295.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43,529.09 | 44,243,529.09 | 44,243,529.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77,766.54 | 2,177,766.54 | 2,177,766.54 | ||||||||||||
1.本期提取 | 5,261,910.96 | 5,261,910.96 | 5,261,910.96 | ||||||||||||
2.本期使用 | 3,084,144.42 | 3,084,144.42 | 3,084,144.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11,730,433.80 | 24,405,269.30 | 368,732,953.24 | 819,973,749.13 | 819,973,749.13 |
余额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9,810,083.27 | 27,547,056.33 | 226,923,506.95 | 1,584,771,60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9,810,083.27 | 27,547,056.33 | 226,923,506.95 | 1,584,771,600.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49,497.00 | -47,694,449.36 | 22,599,857.49 | 1,059,266.03 | -12,376,107.55 | -33,961,651.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49,731.55 | 18,849,73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59,266.03 | 1,059,266.03 | |||||||||
1.本期提取 | 1,607,675.95 | 1,607,675.95 | |||||||||
2.本期使用 | 548,409.92 | 548,409.92 | |||||||||
(六)其他 | -44,952.36 | 22,599,857.49 | -22,644,809.8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649,497.00 | 1,112,796,504.48 | 22,599,857.49 | 10,869,349.30 | 27,547,056.33 | 214,547,399.40 | 1,550,809,949.0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8,169,052.54 | 24,405,269.30 | 198,647,423.71 | 646,326,838.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8,169,052.54 | 24,405,269.30 | 198,647,423.71 | 646,326,838.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8,860.05 | 18,761,674.89 | 20,110,534.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61,674.89 | 18,761,674.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48,860.05 | 1,348,860.05 | |||||||||
1.本期提取 | 1,932,373.50 | 1,932,373.50 | |||||||||
2.本期使用 | 583,513.45 | 583,513.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9,517,912.59 | 24,405,269.30 | 217,409,098.60 | 666,437,373.28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兴新材)是由原宜兴市恒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取得注册号为9132028279610541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3年7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16,000.00万股,2023年9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恒兴新材”,证券代码“603276”。
2024年6月,以资本公积转增47,649,49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法定代表人王恒秀。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围绕有机酮、有机酯和有机酸产业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公司产品主要有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丁酸乙酯、异丁酸、正戊酸等,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锂电池电解液、香精香料、绿色饲料添加剂及环保涂料等领域。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资产总额的0.5% |
账龄超过1年重要的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和应付款项 | 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资产总额的3%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认为
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仅对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
A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A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3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2至3年 | 30% | 30% |
3至4年 | 50% | 50% |
4至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1)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
无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时点 |
厂房及附属工程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达到预定工程设计和使用要求,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2)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
设备安装工程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2)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满足生产设备的设计及稳定使用要求;(3)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5-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权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
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②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 |
水权交易费 | 使用期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
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境内销售:公司在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在客户自提货物后,取得客户签收凭证时确认收入。
②境外销售:采用CIF或FOB模式,公司产品发出后,货物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解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无 | 0.00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5 |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296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限自2022年至2024年,公司减按15.0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准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7003537,有效期三年,有效期限自2023年至2025年,山东衡兴减按15.0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本公司作为生产型出口企业享受出口产品“免、抵、退”政策,主要出口产品酸、酮、酯类出口退税率为13%。
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衡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0,162.90 | 82,823.71 |
银行存款 | 154,890,030.28 | 294,853,070.27 |
其他货币资金 | 11,757,816.04 | 15,865,065.1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66,808,009.22 | 310,800,959.0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2024年6月末余额中票据保证金11,710,779.74元,除上述情况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其他货币资金2024年6月末余额中支付宝账户资金为47,036.30元,不属于受限资金。
(3)货币资金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下降46.33%,主要系本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增加,发放现金股利及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增加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7,152,820.71 | 556,522,124.43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97,152,820.71 | 556,522,124.43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97,152,820.71 | 556,522,124.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3,114,314.59 | 46,609,293.18 |
1年以内小计 | 63,114,314.59 | 46,609,293.18 |
1至2年 | 25,386.82 | |
2至3年 | 25,386.82 | |
合计 | 63,139,701.41 | 46,634,68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39,701.41 | 100.00 | 3,163,331.80 | 5.01 | 59,976,369.61 | 46,634,680.00 | 100.00 | 2,333,003.34 | 5.00 | 44,301,676.66 |
其中: | ||||||||||
应收客户货款 | 63,139,701.41 | 100.00 | 3,163,331.80 | 5.01 | 59,976,369.61 | 46,634,680.00 | 100.00 | 2,333,003.34 | 5.00 | 44,301,676.66 |
合计 | 63,139,701.41 | / | 3,163,331.80 | / | 59,976,369.61 | 46,634,680.00 | / | 2,333,003.34 | / | 44,301,676.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3,114,314.59 | 3,155,715.75 | 5.00 |
2至3年 | 25,386.82 | 7,616.05 | 30.00 |
合计 | 63,139,701.41 | 3,163,331.80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2,333,003.34 | 830,328.46 | 3,163,331.80 | |||
合计 | 2,333,003.34 | 830,328.46 | 3,163,331.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宙邦*1 | 12,248,606.00 | 12,248,606.00 | 19.40 | 612,430.30 | |
Meghmani Industries LTD | 6,046,020.78 | 6,046,020.78 | 9.58 | 302,301.04 | |
国泰集团*2 | 5,428,944.00 | 5,428,944.00 | 8.60 | 271,447.20 | |
GSP CROP SCIENCE PVT LTD | 4,536,208.20 | 4,536,208.20 | 7.18 | 226,810.41 | |
芬美意*3 | 4,433,067.30 | 4,433,067.30 | 7.02 | 228,000.07 | |
合计 | 32,692,846.28 | 32,692,846.28 | 51.78 | 1,640,989.02 |
注*1:新宙邦包括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和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6家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应收账款合并披露。注*2:国泰集团包括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上述5家公司同受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注*3:芬美意包括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FIRMENICH DEMEXICO S.A DE C.V、FIRMENICH & CIA.Ltda、FIRMEN ICHINCORPORATED、FIRMENICHSA-Meyrin-Satigny PE、FIRMENICH SA-Meyrin-Satigny FL、FIRMENICH S.A、FIRMENICH ASIAPRIVATE LTD、FIRMENICH INDONESIA、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FIRMENICH BELGIUM S.A,上述12家公司同属芬美意集团,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35.38%,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销售规模增加且其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合计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605,453.90 |
合计 | 7,605,453.9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320,281.28 | |
合计 | 20,320,281.2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885,082.38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76,592,916.4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8,885,082.38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76,592,916.44 | ||||||
合计 | 78,885,082.38 | / | / | 78,885,082.38 | 76,592,916.44 | / | / | 76,592,916.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8,885,082.38 | ||
合计 | 78,885,082.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92,916.44 | 2,292,165.94 | 78,885,082.38 |
合计 | 76,592,916.44 | 2,292,165.94 | 78,885,082.38 |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803,896.21 | 99.75 | 17,808,581.58 | 99.63 |
1至2年 | ||||
2至3年 | 61,190.00 | 0.23 | 61,190.00 | 0.34 |
3年以上 | 5,969.03 | 0.02 | 5,969.03 | 0.03 |
合计 | 26,871,055.24 | 100.00 | 17,875,740.6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7,571,090.35 | 28.18 |
鲁西化工*1 | 3,742,181.47 | 13.93 |
陕西天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289,087.85 | 12.24 |
华昌化工*2 | 2,254,543.44 | 8.39 |
BASFInternationalTrading(shanghai)Co.,LTD | 2,135,260.55 | 7.95 |
合计 | 18,992,163.66 | 70.69 |
注*1:鲁西化工包括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二分公司和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同受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预付款项余额合并披露。
注*2:华昌化工包括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二者同受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预付款项余额合并披露。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900,696.74 | 9,424,875.05 |
合计 | 10,900,696.74 | 9,424,875.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85,136.26 | 2,531,639.73 |
1年以内小计 | 4,085,136.26 | 2,531,639.73 |
1至2年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至3年 | 3,599,739.00 | 3,599,739.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20,000.00 | 220,000.00 |
合计 | 12,904,875.26 | 11,351,378.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747,725.22 | 8,819,739.00 |
出口退税款 | 2,383,481.44 | |
其他 | 157,150.04 | 148,158.29 |
合计 | 12,904,875.26 | 11,351,378.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26,503.68 | 1,926,503.6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7,674.84 | 77,674.8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004,178.52 | 2,004,178.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公司对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53%,本期末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第三阶段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926,503.68 | 77,674.84 | 2,004,178.52 | |||
合计 | 1,926,503.68 | 77,674.84 | 2,004,178.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金乡县金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152,075.22 | 94.17 | 保证金 | 1至3年 | 1,663,938.51 |
吴忠市太阳山正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74,400.00 | 2.90 | 保证金 | 2至3年 | 112,320.00 |
连云港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 220,000.00 | 1.70 | 保证金 | 5年以上 | 220,000.00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157,150.04 | 1.22 | 代扣代缴 | 1年以内 | 7,857.51 |
盐池县大诚电器经销部 | 1,250.00 | 0.01 | 押金 | 1年以内 | 62.50 |
合计 | 12,904,875.26 | 100.00 | / | / | 2,004,178.5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812,230.84 | 404,415.21 | 40,407,815.63 | 39,341,558.23 | 404,415.21 | 38,937,143.02 |
在产品 | 15,967,194.96 | 141,719.13 | 15,825,475.83 | 12,904,242.26 | 141,719.13 | 12,762,523.13 |
库存商品 | 104,558,513.49 | 3,130,284.28 | 101,428,229.21 | 97,163,861.33 | 4,126,688.93 | 93,037,172.40 |
半成品 | 5,210,954.86 | 1,188,525.60 | 4,022,429.26 | 4,084,798.95 | 1,156,153.05 | 2,928,645.90 |
发出商品 | 2,934,863.07 | 2,934,863.07 | 560,144.18 | 560,144.18 | ||
合计 | 169,483,757.22 | 4,864,944.22 | 164,618,813.00 | 154,054,604.95 | 5,828,976.32 | 148,225,628.6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04,415.21 | 404,415.21 | ||||
在产品 | 141,719.13 | 141,719.13 | ||||
库存商品 | 4,126,688.93 | 996,404.65 | 3,130,284.28 | |||
半成品 | 1,156,153.05 | 32,372.55 | 1,188,525.60 | |||
合计 | 5,828,976.32 | 32,372.55 | 996,404.65 | 4,864,944.2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本期已实现销售或耗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21,123,872.54 | 20,974,578.11 |
预缴土地使用税 | 796,887.00 | 227,682.00 |
预缴个人所得税 | 14,336.29 | |
合计 | 21,935,095.83 | 21,202,260.1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4,690,073.81 | 464,610,311.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84,690,073.81 | 464,610,311.0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670,958.52 | 459,677,519.91 | 9,204,614.85 | 9,563,653.17 | 678,116,746.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062,313.79 | 90,023,926.67 | 1,574,043.76 | 301,375.64 | 148,961,659.86 |
(1)购置 | 278,230.09 | 1,574,043.76 | 301,375.64 | 2,153,649.4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7,062,313.79 | 89,745,696.58 | 146,808,010.3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56,733,272.31 | 549,701,446.58 | 10,778,658.61 | 9,865,028.81 | 827,078,406.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169,001.48 | 155,931,339.74 | 6,272,367.57 | 6,050,148.73 | 209,422,857.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53,660.12 | 22,469,415.18 | 428,824.61 | 529,997.18 | 28,881,897.09 |
(1)计提 | 5,453,660.12 | 22,469,415.18 | 428,824.61 | 529,997.18 | 28,881,897.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6,622,661.60 | 178,400,754.92 | 6,701,192.18 | 6,580,145.91 | 238,304,754.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499,197.51 | 1,519,628.92 | 64,751.46 | 4,083,577.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499,197.51 | 1,519,628.92 | 64,751.46 | 4,083,577.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611,413.20 | 369,781,062.74 | 4,077,466.43 | 3,220,131.44 | 584,690,073.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002,759.53 | 302,226,551.25 | 2,932,247.28 | 3,448,752.98 | 464,610,311.0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宁夏港兴新建综合楼、仓库、 | 32,654,776.99 | 产权证书正常办理中 |
车间及配套建筑物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199,726.72 | 143,201,296.03 |
工程物资 | 5,058,110.25 | 4,607,964.41 |
合计 | 14,257,836.97 | 147,809,260.44 |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下降90.35%,主要系宁夏港兴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一期的部分车间及装置以及山东衡兴年产27万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的仓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2,193,241.86 | 2,193,241.86 | 129,090,734.97 | 129,090,734.97 | ||
年产27万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 | 1,301,320.74 | 1,301,320.74 | 12,414,242.03 | 12,414,242.03 | ||
产品调整及辅助工程技改项目 | 2,928,628.81 | 2,928,628.81 | ||||
其他零星工程 | 2,776,535.31 | 2,776,535.31 | 1,696,319.03 | 1,696,319.03 | ||
合计 | 9,199,726.72 | 9,199,726.72 | 143,201,296.03 | 143,201,296.0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420,350,000.00 | 129,090,734.97 | 5,982,802.14 | 132,880,295.25 | 0.00 | 2,193,241.86 | 34.18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年产27万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 | 303,440,000.00 | 12,414,242.03 | 1,818,030.85 | 12,930,952.14 | 0.00 | 1,301,320.74 | 4.26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723,790,000.00 | 141,504,977.00 | 7,800,832.99 | 145,811,247.39 | 0.00 | 3,494,562.6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及配件 | 5,058,110.25 | 5,058,110.25 | 4,607,964.41 | 4,607,964.41 | ||
合计 | 5,058,110.25 | 5,058,110.25 | 4,607,964.41 | 4,607,964.4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866.61 | 213,86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3,866.61 | 213,866.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0,266.61 | 120,26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20.00 | 18,720.00 |
(1)计提 | 18,720.00 | 18,72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8,986.61 | 138,986.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880.00 | 74,880.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00.00 | 93,600.0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628,393.87 | 295,631.06 | 483,765.23 | 78,407,790.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7,628,393.87 | 295,631.06 | 483,765.23 | 78,407,790.1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43,098.08 | 48,240.40 | 285,865.81 | 6,077,204.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5,715.08 | 14,781.60 | 26,046.42 | 806,543.10 | |
(1)计提 | 765,715.08 | 14,781.60 | 26,046.42 | 806,543.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08,813.16 | 63,022.00 | 311,912.23 | 6,883,747.3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119,580.71 | 232,609.06 | 171,853.00 | 71,524,042.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885,295.79 | 247,390.66 | 197,899.42 | 72,330,585.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水权交易费 | 368,972.72 | 23,060.82 | 345,911.90 | ||
合计 | 368,972.72 | 23,060.82 | 345,911.90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41,574.74 | 1,063,556.33 | 5,609,202.19 | 1,055,503.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23,102.63 | 69,275.45 | 1,329,238.70 | 220,195.88 |
递延收益 | 27,343,581.61 | 4,121,338.17 | 28,104,205.45 | 4,235,669.75 |
信用减值损失 | 4,978,392.33 | 863,336.05 | 4,145,269.03 | 713,942.81 |
合计 | 38,286,651.31 | 6,117,506.00 | 39,187,915.37 | 6,225,311.7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789,775.91 | 268,466.38 | 1,952,802.84 | 292,920.4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52,820.71 | 772,923.10 | 1,522,124.43 | 228,318.66 |
合计 | 6,942,596.62 | 1,041,389.48 | 3,474,927.27 | 521,239.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1,389.48 | 5,076,116.52 | -521,239.08 | 5,704,072.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1,389.48 | -521,239.0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0,230,899.31 | 3,999,403.06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083,577.89 | 4,083,577.89 |
信用减值损失 | 189,117.99 | 114,237.99 |
合计 | 14,503,595.19 | 8,197,218.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度 | 111,552.26 | 111,552.26 | |
2026年度 | 206,742.87 | 206,742.87 | |
2027年度 | 1,723,885.86 | 1,723,885.86 | |
2028年度 | 1,957,222.07 | 1,957,222.07 | |
2029年度 | 6,231,496.25 | ||
合计 | 10,230,899.31 | 3,999,403.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5,241,840.47 | 15,241,840.47 | 4,953,459.98 | 4,953,459.98 | ||
合计 | 15,241,840.47 | 15,241,840.47 | 4,953,459.98 | 4,953,459.98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207.70%,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710,779.74 | 11,710,779.74 | 其他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 15,824,531.51 | 15,824,531.51 | 其他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
应收款项融资 | 7,605,453.90 | 7,605,453.90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21,595,616.68 | 21,595,616.68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合计 | 19,316,233.64 | 19,316,233.64 | / | / | 37,420,148.19 | 37,420,148.1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025,981.81 | 39,912,232.36 |
合计 | 18,025,981.81 | 39,912,232.3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应付票据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54.84%,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的应付票据减少。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8,459,598.33 | 17,453,700.98 |
应付费用款 | 7,930,276.78 | 8,045,131.82 |
应付材料款 | 4,689,696.23 | 3,819,309.43 |
合计 | 21,079,571.34 | 29,318,142.2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150,876.79 | 5,080,999.87 |
合计 | 4,150,876.79 | 5,080,999.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83,475.80 | 24,352,553.38 | 26,244,527.13 | 3,291,502.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26,254.76 | 2,026,254.7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183,475.80 | 26,378,808.14 | 28,270,781.89 | 3,291,502.0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83,933.50 | 20,454,441.96 | 22,324,342.29 | 2,914,033.17 |
二、职工福利费 | 2,003,070.20 | 2,003,070.2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47,685.07 | 1,147,685.0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37,581.15 | 937,581.15 | ||
工伤保险费 | 150,587.81 | 150,587.81 | ||
生育保险费 | 59,516.11 | 59,516.11 | ||
四、住房公积金 | 396,495.00 | 396,49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9,542.30 | 350,861.15 | 372,934.57 | 377,468.88 |
合计 | 5,183,475.80 | 24,352,553.38 | 26,244,527.13 | 3,291,502.0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58,818.70 | 1,958,818.70 | ||
2、失业保险费 | 67,436.06 | 67,436.06 | ||
合计 | 2,026,254.76 | 2,026,254.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36.50%,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66,148.13 | 2,593,054.23 |
企业所得税 | 4,076,002.59 | 10,032,986.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998.29 | 61,099.70 |
印花税 | 38,409.70 | 286,910.17 |
房产税 | 274,262.00 | 254,448.65 |
土地使用税 | 169,918.35 | 167,528.12 |
教育费附加 | 43,998.29 | 61,099.70 |
其他税金 | 15,001.78 | 106,845.36 |
合计 | 5,927,739.13 | 13,563,972.74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下降56.30%,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6,999.13 | 56,329.12 |
合计 | 56,999.13 | 56,329.12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56,999.13 | 56,329.12 |
合计 | 56,999.13 | 56,329.1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539,613.98 | 597,550.60 |
合计 | 539,613.98 | 597,550.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104,205.45 | 443,000.00 | 760,623.84 | 27,786,581.61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760,623.84 | 27,786,581.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支持资金 | 26,886,216.14 | 758,243.82 | 26,127,972.32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资金 | 1,017,600.00 | 1,017,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连云港灌云临港产业区投资项目补贴 | 200,389.31 | 2,380.02 | 198,009.2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品项目补助 | 443,000.00 | 44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760,623.84 | 27,786,581.61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00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207,649,497.00 |
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25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及股份上市,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160,490,953.84 | 47,694,449.36 | 1,112,796,504.48 | |
合计 | 1,160,490,953.84 | 47,694,449.36 | 1,112,796,504.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25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及股份上市,资本公积金额相应减少。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22,599,857.49 | 22,599,857.49 | ||
合计 | 22,599,857.49 | 22,599,857.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的增加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所致。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详见2024年5月22日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534,797.71 | 6,512,717.38 | 5,973,725.51 | 12,073,789.58 |
合计 | 11,534,797.71 | 6,512,717.38 | 5,973,725.51 | 12,073,789.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547,056.33 | 27,547,056.33 | ||
合计 | 27,547,056.33 | 27,547,056.3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9,426,727.71 | 324,489,424.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9,426,727.71 | 324,489,424.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831,900.82 | 78,079,090.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141,787.0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225,839.1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0,032,789.43 | 399,426,727.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0,392,608.26 | 286,718,182.48 | 301,657,074.88 | 221,750,736.23 |
其他业务 | 16,377,004.56 | 12,625,097.78 | 10,923,694.28 | 8,963,252.38 |
合计 | 356,769,612.82 | 299,343,280.26 | 312,580,769.16 | 230,713,988.6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有机酮 | 98,951,556.35 | 68,698,478.60 |
有机酯 | 138,559,478.99 | 118,376,502.11 |
有机酸 | 71,563,410.78 | 68,621,581.43 |
其他 | 47,695,166.70 | 43,646,718.12 |
合计 | 356,769,612.82 | 299,343,280.2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14,670,717.16 | 267,770,851.98 |
境外 | 42,098,895.66 | 31,572,428.28 |
合计 | 356,769,612.82 | 299,343,280.2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56,769,612.82 | 299,343,280.26 |
合计 | 356,769,612.82 | 299,343,280.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565,128.75 | 755,822.26 |
房产税 | 527,766.33 | 491,952.38 |
印花税 | 256,471.55 | 209,034.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6,504.53 | 408,654.41 |
教育费附加 | 115,318.84 | 335,975.99 |
其他 | 26,822.48 | 6,441.29 |
合计 | 1,608,012.48 | 2,207,881.1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32,359.46 | 998,412.87 |
注册认证费 | 471,466.19 | 485,221.35 |
外销佣金 | 346,245.46 | 700,391.06 |
业务招待费 | 218,350.60 | 88,841.36 |
办公费 | 58,119.90 | 42,911.52 |
其他 | 339,682.72 | 214,393.07 |
合计 | 2,566,224.33 | 2,530,171.2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09,446.69 | 6,826,361.99 |
折旧及摊销 | 5,050,702.07 | 4,549,524.13 |
业务招待费 | 2,955,280.56 | 1,881,561.84 |
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 | 853,607.93 | 394,438.06 |
办公费 | 610,218.91 | 588,970.21 |
差旅费 | 513,075.44 | 225,146.11 |
保险费 | 243,035.31 | 320,321.55 |
车辆费用 | 232,698.85 | 317,483.19 |
其他 | 1,300,653.93 | 1,126,046.48 |
合计 | 19,368,719.69 | 16,229,853.5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5,659,578.59 | 3,803,243.88 |
人工费 | 3,483,518.71 | 3,234,343.31 |
折旧费及摊销 | 507,162.12 | 479,765.50 |
委外技术开发 | 872,524.75 | 525,000.00 |
其他费用 | 540,052.67 | 308,301.26 |
合计 | 11,062,836.84 | 8,350,653.95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2.48%,主要系本期在研发领料金额增加、委外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费用增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856,029.72 | |
减:利息收入 | 2,110,400.57 | 932,833.44 |
利息净支出 | -2,110,400.57 | 923,196.28 |
汇兑损失 | 13,567.62 | 855,936.64 |
减:汇兑收益 | 991,435.13 | 4,504,834.18 |
汇兑净损失 | -977,867.51 | -3,648,897.54 |
银行手续费 | 537,064.23 | 1,325,652.26 |
合计 | -2,551,203.85 | -1,400,049.00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82.22%,主要系本期公司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347,323.84 | 938,723.84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760,623.84 | 760,623.84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586,700.00 | 178,100.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3,581,839.88 | 68,666.97 |
其中:工会经费返还 | 31,360.00 | 54,960.00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6,423.43 | 13,706.97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534,056.45 | |
合计 | 4,929,163.72 | 1,007,390.81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增加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31,416.27 | |
合计 | 4,431,416.27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生收益金额增加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0,696.28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630,696.28 | |
合计 | 3,630,696.28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30,328.46 | -395,899.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7,674.84 | -643,915.7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908,003.30 | -1,039,815.3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2,372.55 | 161,461.58 |
合计 | -32,372.55 | 161,461.58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20.05%,主要系本期存货存在跌价迹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3,858.4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858.41 | |
合计 | 3,85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款 | 18,896.40 | 18,896.40 | |
其他 | 4,609.90 | 4,609.90 | |
合计 | 23,506.30 | 23,506.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收到赔款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 | 3,300.00 | 5,000.00 |
其他 | 64,237.14 | 61,453.49 | 64,237.14 |
合计 | 69,237.14 | 64,753.49 | 69,237.1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920,914.07 | 9,035,318.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27,956.17 | 733,705.47 |
合计 | 5,548,870.24 | 9,769,024.0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7,380,771.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607,115.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5,569.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4,142.4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33,092.0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坏账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659,425.53 |
专项储备 | 78,376.07 |
所得税费用 | 5,548,870.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110,400.57 | 932,833.44 |
政府补助 | 1,029,700.00 | 178,100.00 |
其他 | 121,312.27 | 68,666.97 |
合计 | 3,261,412.84 | 1,179,600.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4年1-6月,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长。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3,173,631.16 | 1,970,403.20 |
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 | 1,709,809.43 | 1,422,834.29 |
办公费 | 668,338.81 | 608,820.91 |
差旅费 | 513,075.44 | 225,146.11 |
手续费 | 477,836.40 | 1,325,652.26 |
注册认证费 | 471,466.19 | 485,221.35 |
保险费 | 243,035.31 | 320,321.55 |
车辆费用 | 232,698.85 | 317,483.19 |
押金、保证金 | 1,250.00 | 510,627.09 |
其他 | 1,673,693.84 | 1,313,159.78 |
合计 | 9,164,835.43 | 8,499,669.7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4年1-6月,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支付的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增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赎回 | 760,000,000.00 | |
合计 | 76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金额增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797,000,000.00 | |
合计 | 797,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支出金额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3,903,538.39 | |
合计 | 3,903,538.3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3,926,736.22 | 3,379,101.17 |
合计 | 3,926,736.22 | 3,379,101.1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份 | 22,599,857.49 | |
转增股本手续费 | 49,649.50 | |
合计 | 22,649,506.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详见2024年5月22日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31,831,900.82 | 44,243,529.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372.55 | -161,461.58 |
信用减值损失 | 908,003.30 | 1,039,815.3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8,881,897.09 | 26,059,691.9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720.00 | 18,72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806,543.10 | 816,566.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060.82 | 23,060.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8.4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30,696.2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51,203.85 | -375,448.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31,416.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7,956.17 | 733,705.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93,184.37 | -26,260,569.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170,830.93 | -17,191,511.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24,625.00 | -23,216,610.6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5,361.26 | 5,729,486.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5,097,229.48 | 45,258,129.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4,976,427.58 | 71,959,153.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9,879,198.10 | -26,701,024.3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5,097,229.48 | 294,976,427.58 |
其中:库存现金 | 160,162.90 | 82,823.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4,890,030.28 | 294,853,070.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036.30 | 40,533.6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097,229.48 | 294,976,427.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710,779.74 | 15,824,531.51 | 使用受限 |
合计 | 11,710,779.74 | 15,824,531.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30,367,555.21 | ||
其中:美元 | 4,261,035.72 | 7.1268 | 30,367,549.39 |
欧元 | 0.76 | 7.6579 | 5.82 |
应收账款 | 21,680,743.31 | ||
其中:美元 | 3,042,142.80 | 7.1268 | 21,680,743.31 |
应付账款 | 1,745,042.59 | ||
其中:美元 | 244,856.40 | 7.1268 | 1,745,042.59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起承租宁夏房屋供员工住宿使用,租赁期5年,租金已一次性支付完毕,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逐年折旧。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5,659,578.59 | 3,803,243.88 |
人工费 | 3,483,518.71 | 3,234,343.31 |
折旧费及摊销 | 507,162.12 | 479,765.50 |
委外技术开发 | 872,524.75 | 525,000.00 |
其他费用 | 540,052.67 | 308,301.26 |
合计 | 11,062,836.84 | 8,350,653.9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062,836.84 | 8,350,653.9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2024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2.48%,主要系本期在研发领料金额增加、委外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费用增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连云港中港 | 江苏 | 60,000,000.00 | 连云港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
山东衡兴 | 山东 | 50,000,000.00 | 济宁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港兴 | 宁夏 | 50,000,000.00 | 吴忠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8,104,205.45 | 443,000.00 | 760,623.84 | 27,786,581.6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760,623.84 | 27,786,581.6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586,700.00 | 178,100.00 |
合计 | 586,700.00 | 178,100.00 |
其他说明:
2024年1-6月,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长229.42%,主要系收到数字经济发展高质量奖励增加所致。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取消信用期、或由公司法务部门发送律师函及提起诉讼,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8,025,981.81 | — | — | — |
应付账款 | 21,079,571.34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6,999.13 | — | — | — |
合计 | 39,162,552.28 | — | — | —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39,912,232.36 | — | — | — |
应付账款 | 29,318,142.23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6,329.12 | — | — | — |
合计 | 69,286,703.71 | — | — | —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相关,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
美元 | 欧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4,261,035.72 | 30,367,549.39 | 0.76 | 5.82 |
应收账款 | 3,042,142.80 | 21,680,743.31 | — | — |
应付账款 | 244,856.40 | 1,745,042.59 | — | —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欧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3,998,093.87 | 28,317,299.45 | 0.76 | 5.97 |
应收账款 | 2,945,804.05 | 20,864,246.34 | — | — |
应付账款 | 149,614.19 | 1,059,672.42 | — | — |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6月30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升值或贬值一百个基点,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利润总额503,032.56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0.00元,因此利率风险对公司无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7,152,820.71 | 597,152,820.71 | ||
理财产品 | 597,152,820.71 | 597,152,820.71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78,885,082.38 | 78,885,082.3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7,152,820.71 | 78,885,082.38 | 676,037,903.0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估算。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账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886号3004-1室 | 投资 | 2,000.00 | 46.95 | 46.9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其他说明:
张剑彬、石红娟夫妻系张千的父母;张千和吴叶系夫妻关系。前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43.26%的股权,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恒秀 | 董事、总经理 |
宜兴市凝翠揽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张千实际控制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宜兴市凝翠揽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费 | 258,444.8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千、吴叶 | 80,000,000.00 | 2019/7/29 | 2026/7/28 | 否 |
山东衡兴、王恒秀、张千 | 67,500,000.00 | 2023/12/18 | 2026/12/17 | 否 |
合计 | 147,5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担保均用于银行授信。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9.18 | 227.3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412,122.21 | 23,145,527.11 |
1年以内小计 | 28,412,122.21 | 23,145,527.11 |
1至2年 | 25,386.82 | |
2至3年 | 25,386.82 | |
合计 | 28,437,509.03 | 23,170,913.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437,509.03 | 100.00 | 1,428,222.16 | 5.02 | 27,009,286.87 | 23,170,913.93 | 100.00 | 1,159,815.04 | 5.01 | 22,011,098.89 |
其中: | ||||||||||
应收客户货款 | 28,437,509.03 | 100.00 | 1,428,222.16 | 5.02 | 27,009,286.87 | 23,170,913.93 | 100.00 | 1,159,815.04 | 5.01 | 22,011,098.89 |
合计 | 28,437,509.03 | / | 1,428,222.16 | / | 27,009,286.87 | 23,170,913.93 | / | 1,159,815.04 | / | 22,011,098.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412,122.21 | 1,420,606.11 | 5.00 |
1至2年 | - | - | 10.00 |
2至3年 | 25,386.82 | 7,616.05 | 30.00 |
合计 | 28,437,509.03 | 1,428,222.16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159,815.04 | 268,407.12 | 1,428,222.16 | |||
合计 | 1,159,815.04 | 268,407.12 | 1,428,222.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Meghmani Industries LTD | 6,046,020.78 | 6,046,020.78 | 21.26 | 302,301.04 | |
GSP CROP SCIENCE PVT LTD | 4,536,208.20 | 4,536,208.20 | 15.95 | 226,810.41 | |
芬美意* | 4,433,067.30 | 4,433,067.30 | 15.59 | 228,000.07 | |
RALLIS INDIA LTD | 4,177,017.48 | 4,177,017.48 | 14.69 | 208,850.87 | |
嘉兴市信嵘工贸有限公司 | 2,485,582.00 | 2,485,582.00 | 8.74 | 124,279.10 | |
合计 | 21,677,895.76 | 21,677,895.76 | 76.23 | 1,090,241.49 |
其他说明
注*:芬美意包括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FIRMENICH DEMEXICO S.A DE C.V、FIRMENICH&CIA.Ltda、FIRMENICH INCORPORATED、FIRMENICHSA-Meyrin-Satigny PE、FIRMENICH SA-Meyrin-Satigny FL、FIRMENICH S.A、FIRMENICH ASIAPRIVATE LTD、FIRMENICH INDONESIA、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FIRMENICH BELGIUM S.A,上述12家公司同属芬美意集团,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6,463,546.35 | 181,523,892.85 |
合计 | 236,463,546.35 | 181,523,892.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30.27%,系其他应收关联方等往来款的金额增长较多。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往来款 | 248,887,005.16 | 183,949,805.78 |
出口退税款 | 2,383,481.44 | |
其他 | 21,991.00 | 21,991.00 |
1年以内小计 | 248,908,996.16 | 186,355,278.22 |
1至2年 | 4,984,865.05 | |
合计 | 248,908,996.16 | 191,340,143.2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48,887,005.16 | 188,934,670.83 |
出口退税款 | 2,383,481.44 | |
其他 | 21,991.00 | 21,991.00 |
合计 | 248,908,996.16 | 191,340,143.2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816,250.42 | 9,816,250.4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29,199.39 | 2,629,199.3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2,445,449.81 | 12,445,449.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本期末,公司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不存在处于第二、第三阶段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9,816,250.42 | 2,629,199.39 | 12,445,449.81 | |||
合计 | 9,816,250.42 | 2,629,199.39 | 12,445,449.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三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宁夏港兴 | 151,218,751.58 | 60.7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7,560,937.58 |
山东衡兴 | 97,668,253.58 | 39.2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4,883,412.68 |
个人住房公积金 | 21,991.00 | 0.01 | 代扣代缴款 | 1年以内 | 1,099.55 |
合计 | 248,908,996.16 | 100.00 | / | / | 12,445,449.8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30.27%,主要系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增加。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连云港中港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山东衡兴 | 440,000,000.00 | 440,000,000.00 | ||||
宁夏港兴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5,289,960.91 | 91,178,685.99 | 119,066,640.15 | 83,391,074.53 |
其他业务 | 7,743,320.86 | 5,791,780.94 | 5,929,074.28 | 4,655,280.02 |
合计 | 123,033,281.77 | 96,970,466.93 | 124,995,714.43 | 88,046,354.5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有机酮 | 60,175,558.09 | 42,106,206.68 |
有机酯 | 27,235,217.20 | 23,695,248.99 |
有机酸 | 26,714,160.28 | 24,198,294.59 |
其他 | 8,908,346.20 | 6,970,716.67 |
合计 | 123,033,281.77 | 96,970,466.9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86,294,635.02 | 68,254,464.38 |
境外 | 36,738,646.75 | 28,716,002.55 |
合计 | 123,033,281.77 | 96,970,466.9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23,033,281.77 | 96,970,466.93 |
合计 | 123,033,281.77 | 96,970,46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31,416.27 | |
合计 | 4,431,416.27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2024年1-6月份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生收益金额增加所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58.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6,7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062,112.55 | 系暂时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30.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783.43 | 工会经费返还及个税手续费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3,309.7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361,413.7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2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 | 0.12 | 0.1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