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孔祥华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报告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