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2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15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9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51,00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75250188000582290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3)第110ZA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79,4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138.56万元,已由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5310188000324235的人民币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5,129.6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083.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58.3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925.12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60,000.00万元,置换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138.56万元,转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52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2,808.7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38,214.3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7,938.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307.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34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958.30万元)。(附件: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9月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6日、2019年10月25日、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并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75250188000582290 | 募集资金专户 | 1,287.63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75250181000673706 | 定期存单户 | 4,013.50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75250181000673885 | 定期存单户 | 2,006.75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75250181000673624 | 定期存单户 | 4,000.00 |
合 计 | 11,307.88 |
上述存款余额中,募集资金2,349.58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958.30万元(其中:2024年1-6月33.1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在2024年上半年正常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基础上,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20 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307.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实际金额为准),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为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40A015533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4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临2024-024号)。
2024年7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1,363.42万元(含截至资金转出日银行结算利息)转至一般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至此,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附表1: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否41,278.00 41,278.00 41,278.00 2,808.7738,214.38 -3,063.62 92.58 2021年1月 | 实现销售收入5,204.61万元,利润850.05万元。 |
否
否 | ||||||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28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08.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938.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否 | ||||||
否 |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否 34,789.80 34,789.80 34,789.80 34,789.80100.00 不适用不适用否 | ||||||
合计— 150,288.00 150,288.00 150,288.002,808.77 147,938.42 -2,349.58————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本公司将“3-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列为一期工程,将“1-2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列为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2020年6月正式并网运行,二期主体工程于2021年1月竣工,2021年6月完成除尘系统改造。2024年4月前已完成所有的审计工作,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项目资金支付,具备了结项条件。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形成原因及使用情况 | 1、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07.88万元;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1)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取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合理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3、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 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150 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20 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307.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实际金额为准),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40A015533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临2024-024号)。2024年7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1,363.42万元(含截至资金转出日银行结算利息)转至一般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否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不适用否 | |||||||||
否 3,138.56 3,138.56--100.00 不适用不适用否 | |||||||||
— 63,138.56 - 63,138.56----------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19年6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2019年8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8.52万元,均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619.03 万元,2019年4月12日,山西焦化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对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 3,138.5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项目
项目 | ||
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的部分 |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的部分 | ||
合计 | ||
募投项目实际支付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支付募集资金总额 | 63,138.5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3,138.56 | 本期支付募集资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