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赛力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58,556,088.13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第2-0006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 | 474,795.00 | 431,000.00 |
2 | 工厂智能化升级与电驱产线建设项目 | 63,320.00 | 61,000.00 |
3 | 用户中心建设项目 | 22,660.00 | 21,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760,775.00 | 713,000.00 |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
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