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徐俊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