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