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苏陟、胡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苏陟、胡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苏陟、胡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