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