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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兴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公司对《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9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整改,整改工作符合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610,596股,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865,700股。按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额暂为262,521,775.23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需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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