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88元/股。
(一)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33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0,750,266.7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10.88-0.493305/10=10.831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