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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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张义福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因此公司拟新聘任一位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春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二、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的情况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武恒光(主任委员)、齐萌、徐冯逸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齐萌(主任委员)、刘春玉、徐冯逸如;
提名委员会成员:齐萌(主任委员)、刘春玉、徐军;
战略委员会成员:徐军(主任委员)、李健、齐萌。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