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职位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李宁 | 项目合伙人 | 2004年 | 1998年 | 2011年12月 | - | 超过 10 家 |
刘琼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03年 | 1999年 | 2012年4月 | - | 4家 |
宋龙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3年 | 2014年 | 2013年7月 | - | 1家 |
李会英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4年 | 2003年 | 2017年1月 | - | 超过10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的选聘结果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执行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标准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较上期共减少30万元,降低25%,下降的原因系市场环境及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案。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7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中汇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并已允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后任注册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完成接受委托前的沟通,后续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审计委员会同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