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