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1. 目的
a) 本政策旨在列载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达致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2. 一般政策
a)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素质裨益良多。
b)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适当的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c) 本公司致力于选择最佳人选作为董事会成员。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除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外亦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种族。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服务任期)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3. 监察及汇报
a)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
4. 可计量目标
a) 甄别董事人选将会根据本公司的提名政策进行,并同时会考虑本政策。最终决定将会根据相关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当中会考虑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
b) 董事会将会借着甄别及推举适当董事人选时的机会逐步提高女性董事的比例。董事会将因应持份者的期望及参考国际和本地的建议最佳常规以确保董事会男女成员组合取得适当平衡,并以董事会迈向性别均等为最终目标。董事会亦力求董事组合中有适当比例的成员具备本集团核心市场的直接经验、不同种族背景,以及反映本集团的策略。
5. 检讨本政策
a) 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
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6. 本政策的披露
a) 本政策将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用作公开信息。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7. 附则
a) 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自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b) 本政策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