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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选熊泽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熊泽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熊泽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熊泽科先生,1975年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信贷处审查员;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信贷处高新园支行行长;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比优集团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熊泽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泽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熊泽科先生目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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