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86 公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永
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龙迅股份 | 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还包括其子公司 |
FENG CHEN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中文名陈峰 |
朗田亩 | 指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龙迅 | 指 | 原名Lontium Singapore Pte.Ltd.,2024年8月20日更名为ADVANCED CHIPLET TECHNOLOGY PTE.LTD.,系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赛富创投 | 指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红土创投 | 指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芯财富、员工持股平台 | 指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Lonex | 指 | Lonex Holding Limited,注册于开曼群岛,公司股东 |
合肥中安 | 指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滁州中安 | 指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海恒集团 | 指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华富瑞兴 | 指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Silterra | 指 | SILTERRA MALAYSIA SDN. BHD.,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公司 |
超丰电子 | 指 | 超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Greatek Electronics Inc.),在中国台湾地区注册的公司 |
招股说明书 | 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公司章程》 | 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香港 | 指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中国台湾 | 指 | 中国台湾地区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流片 | 指 | 即Tape Out,是指像流水线一样通过一系列工艺步骤制造芯片,指的是“试生产” |
AEC-Q100 | 指 | AEC-Q100是汽车集成电路的重要应力测试标准,由AIAG汽车组织开发的用于IC的资格认证测试流程 |
AMOLED | 指 | AMOLED全称为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是一种显示屏技术 |
AR | 指 | Augmented Reality,即增强现实,是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 |
Mbps、Gbps | 指 | Mbps与Gbps是衡量交换机总的数据交换能力的单位,1Mbps代表每秒传输1兆位(即1,000,000比特),1Gps传输速度为每秒1000兆位 |
CPU | 指 | Central Processing Unit,即中央处理器,是信息处理、程序运行的最终执行单元 |
DDR、LPDDR | 指 | Double Data Rate Synchronous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即双倍速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储器,LPDDR是DDR SDRAM的一种,主要特点为低功耗 |
DSC | 指 | Display Stream Compression,即视觉无损压缩技术 |
DTS | 指 | Digital Theater System,数字化影院系统 |
HDCP | 指 | High-bandwidth Digital Content Protection,指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是为防止经视频接口传送的内容遭到非法复制而制定的规范 |
HDR | 指 | High-Dynamic Range,指高动态范围成像技术,相比普通的图像,可以提供更多的动态范围和图像细节 |
HZ | 指 | Hertz,即赫兹,是频率的单位,是每秒钟的周期性变动重复次数的计量 |
I2S | 指 | Inter—IC Sound,即集成电路内置音频总线,是用于数字音频设备之间的音频数据传输的一种总线标准 |
I/O | 指 | Input/Output,即输入和输出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即微控制单元 |
MST | 指 | Multi Stream Transport,即多流传输 |
OSD | 指 | On-screen Display,即屏幕菜单式调节方式,是通过显示在屏幕上的功能菜单达到调整各项参数的目的,用于控制屏幕的亮度、对比度、水平和垂直定位等参数 |
PWM | 指 | Pulse Width Modulation,即脉冲宽度调制,是对模拟信号电平进行数字编码的方法 |
SERDES | 指 | SERializer(串行器)/DESerializer(解串器)的简称,是一种点对点的串行通信技术 |
S/PDIF | 指 | Sony-Philips Digital Interconnect Format,索尼与飞利浦公司合作开发的一种数字音频接口协议 |
TTL | 指 | Transistor-Transistor-Logic,指晶体管-晶体管逻辑电路,采用双极型工艺制造,具有高速度高功耗等特点 |
VR | 指 | Vis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是一种可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技术 |
4K,8K | 指 | 一种分辨率,其横向纵向分辨率可高达4096×2160和7680×4320像素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迅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ontium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ontiu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FENG CHEN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0年8月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合肥高新区留学生园1号楼310室”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A座四层”;2019年5月2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A座四层”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601 |
公司网址 | www.lontiumsemi.com |
电子信箱 | yzhao@lontiu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彧 | 何冬琴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 |
电话 | 0551-68114688-8100 | 0551-68114688-8100 |
传真 | 0551-68114699 | 0551-68114699 |
电子信箱 | yzhao@lontium.com | dqhe@lontium.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龙迅股份 | 68848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1,800,764.70 | 133,926,790.12 | 6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104,408.95 | 41,949,780.97 | 48.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588,007.58 | 28,136,449.33 | 72.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098.18 | 53,375,913.54 | -99.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0,991,409.16 | 1,429,466,358.91 | -4.79 |
总资产 | 1,426,355,280.46 | 1,486,536,902.57 | -4.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5 | 3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0 | 6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4.11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7 | 2.76 | 增加0.6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94 | 22.37 | 减少1.43个百分点 |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为保持口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8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展国内外市场,通过不断深化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作,持续扩大产能,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订单较去年大幅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8.04%、72.69%,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9.03%,主要系公司为备货支付晶圆货款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5.56%、60.00%,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08,232.0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272,649.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4,245.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2,028.18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92,262.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516,401.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2、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半导体行业发展情况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半导体行业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推动着各行各业的创新与发展,其动态变化对全球经济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然而,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经历了显著的周期性波动,市场的景气度相对低迷。2024年,随着人工智能、消费电子拉动下游需求回暖,全球半导体销售额逐步触底回升。根据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球半导体产业销售额累计达149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环比增长6.5%。其中,2024年6月单月销售额达500亿美元,实现同比增长22.9%,环比增长1.7%。同时,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预测,2024年全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有望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速达16%,2025年将继续增长12.5%。
(2)中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电动汽车、自动驾驶、AI、大数据、5G等新兴技术应用的不断推进,我国半导体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国内产业保持快速、平稳增长态势。根据美国半导体
产业协会(SIA)的数据,2024年6月中国半导体行业销售额为150亿美元,同比增长21.6%,环比增长0.8%,1-6月累计实现8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3%。同时,在市场需求拉动和政策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自给率也在不断提高,贸易逆差持续收窄。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集成电路出口额达到766.8亿美元,同比增长20%;集成电路进口额1792.7亿美元,同比增长10%。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致力于为高速互通互联、高清多媒体显示提供高性能高速混合信号芯片和系统解决方案。经过长期的技术创新积累,公司已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多款产品在性能、兼容性等方面具备了国际竞争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显示器/商显及配件、AR/VR微显示、安防监控和视频会议等工业及通讯领域的多元化终端场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近年来正持续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已成功进入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与高通、英特尔、三星、安霸等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紧密合作,已将公司产品纳入其部分主芯片应用的参考设计平台中。
2、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专注于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以Fabless模式开展经营。公司完成芯片设计后,委托晶圆生产厂及封装测试厂进行生产与封测,在取得检测合格产品后,直接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出售给下游客户。
芯片设计由公司的研发部和工程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合作、紧密配合,共同推进产品设计和技术研发工作。公司芯片的生产通过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来完成。公司向晶圆生产厂主要采购晶圆生产服务,向封装测试厂主要采购封装测试服务。少部分产品由公司完成最后的测试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晶圆厂和封装测试厂商主要为业内大型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市场知名度较高,能够按照产能和周期安排订单生产。芯片销售环节,由于公司产品为标准化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客户群体相对分散,且部分终端客户采购芯片种类较多,更倾向于通过经销商进行集中采购。因此,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
直销为辅。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模式,与经销商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并为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提供必要的业务及技术培训、售前售后咨询等服务。同时,在终端客户前期认证过程中,公司主要负责挖掘客户需求,并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和质量要求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和技术方案资料,配合终端客户进行方案开发,并视情况对产品进行改进升级。
3、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主要可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用于多种高清视频信号的协议转换与功能处理,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
(1)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是视频信号从显示源到显示终端之间传输的桥梁,主要是对各种高清视频信号进行协议转换及功能处理,使得高清视频信号经桥接及处理后可以满足不同设备的使用需求。随着AI、智能汽车、AR/VR微显示、视频会议、安防监控等下游技术革命带来高清视频显示场景的不断拓展、分辨率要求的不断提升、高清视频信号协议的不断升级,市场对于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的需求也不断上升。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可实现各主流视频信号协议间的转换,同时具有丰富的视频处理功能。公司多款支持不同协议的视频桥接和处理芯片,凭借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已导入车载抬头显示系统和信息娱乐系统等领域,其中有8颗芯片已通过AEC-Q100的测试,进入了多个国内外知名车企,并成功量产;公司研发的4K/8K超高清视频信号桥接芯片开始批量出货,可满足新一轮4K/8K超高清商显设备的升级换代及VR/AR等微显示市场的需求。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根据主要实现功能侧重可分为视频桥接芯片与显示处理芯片。视频桥接芯片主要功能为对各种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进行桥接转换;显示处理芯片主要功能则侧重于显示视频与图像的处理。
①视频桥接芯片
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用于将接收到的高清视频信号按协议格式进行桥接转换,并按指定格式输出至其他设备,实现高清视频信号在不同显示设备或协议间的兼容,可支持处理业内绝大多数当前主流协议的高清视频信号协议。
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系列产品可兼容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技术(DSC)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视频输出支持超高清、3D等内容格式,使用DSC技术最高可支持8K 60Hz分辨率,音频支持S/PDIF、I2S等格式,同时可输出高比特率家庭影院音频格式,如杜比全景声和DTS:X等格式。公司视频桥接芯片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汽车电子、显示器/商显及配件、AR/VR微显示等下游应用场景。
②显示处理芯片
公司显示处理芯片是在视频信号桥接转换的基础上,对显示视频提供进一步处理功能,实现了转换前后显示图像内容的效果改善,提升图像显示效果。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可分为显示器控制芯片与视频处理芯片两类产品子类。显示器控制芯片内嵌MCU、LPDDR4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图像缩放、屏幕菜单式调节方式(OSD),同时支持PWM背光控制、显示驱动等功能。视频处理芯片内嵌DDR3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多种视频格式任意转换与视频分配、切换功能,同时可支持帧率转换、视频旋转、视频分割等功能。同时,公司显示处理芯片系列产品还具有图像旋转、梯形矫正、视频分割、色彩空间处理、亮度处理、高动态范围图像处理(HDR)、3D画面分割、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DSC)
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音频数据接收/发送、声音回传(ARL/eARl)等功能,可支持客户达到优质的视频效果。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汽车电子、显示器/商显及配件等下游应用场景。
(2)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用于信号的有线传输,能实现信号的高速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在信号传输中起桥梁的作用。随着云计算、AI、5G、智能驾驶、HPC等数字新兴产业的涌现与发展,数据传输量呈现指数级上升趋势,各类高速传输协议不断更新升级,进而终端应用对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解决方案的需求也不断攀升。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支持各类视频协议信号及通讯信号的传输和交换,具有低功耗、低延迟、高带宽、高可靠性等特点。公司基于单通道
12.5Gbps SERDES技术研发的通用高速信号延长芯片在5G通信领域已实现国产化应用;针对高端汽车市场对于视频长距离传输和超高清视频显示需求开发的车载SerDes芯片组已成功流片,已进入芯片验证测试阶段;另外,公司正在进行面向AI、HPC的数据传输和处理系列芯片的研发。
根据芯片具体实现功能,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主要分为中继芯片、切换芯片、分配芯片、矩阵交换芯片。
①中继芯片
公司中继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延长传输。高速信号在通过电缆或印刷电路板传输时,因信号转接或长距离传输会出现电磁干扰或信号衰减的情况,导致信号完整性受损并进而出现信号失真甚至信号畸变。公司中继芯片产品可在信号通道传输中对信号进行恢复增强,提高信号传输质量。公司中继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汽车电子、显示器/商显及配件等下游终端应用场景。
②切换芯片
公司切换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用于多路信号输入并根据需要输出其中一路信号,单路信号输出,一般为4进1出或3进1出的规格,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商显及配件等应用场景。
③分配芯片
公司分配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用于单路信号输入、多路信号输出,一般为1进2出或1进4出的规格,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商显及配件等终端应用场景。
④矩阵交换芯片
公司矩阵交换芯片集成切换芯片和分配芯片的功能,可实现多路信号输入和多路信号输出。公司矩阵交换芯片可实现数据流的灵活交换,拥有高效的转发效率,能够实现通常单一总线不能达到的转发效率,满足高数据吞吐量系统的需要,信号传输速度最高为6Gbps,通过串行控制接口可进行独立的通道切换,支持直流耦合/交流耦合模式,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商显及配件等需要多路信号交替使用的应用场景。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深耕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领域,不断发展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技术并进行产品迭代,在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兼容性、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等方面已掌握了多项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不断通过申请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制
定严格的保密程序对技术予以保护。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通过自主创新形成,其中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技术、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技术、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电路技术、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量产测试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已全面应用在各主要产品的设计当中,实现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来源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先进程度 |
1 | 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2 | 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电路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3 | 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4 | 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5 | 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先进 |
6 | 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量产测试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10项,其中发明专利187项,占比89.05%;授权专利151项,其中发明专利129项,占比85.43%。2024年1-6月,公司申请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授权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9 | 187 | 129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23 | 22 |
软件著作权 | 2 | 2 | 127 | 126 |
其他 | 4 | 10 | 215 | 194 |
合计 | 8 | 21 | 552 | 471 |
注:上表中“其他”包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商标权。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55.0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55.0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94 | 22.37 | 减少1.4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4K的高清显示控制器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2,227.00 | 422.40 | 1,056.70 | 芯片设计阶段 | 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视频分辨率最高支持4K@144Hz;支持视觉无损压缩技术(DSC)、3D图像处理、电源管理等功能;支持8-lane eDP输出和4-port LVDS输出。 | 可支持Type-C、DP1.4到eDP屏、LVDS屏、eDPx屏的显示控制器,支持高清4K 144Hz的高刷视频,支持可变刷新率(Adaptve-Sync),可支持4个输入,可应用于多屏显示、AR/VR、超高清显示器、安防监控以及智能终端系统等。 | 可应用于多屏显示、AR/VR、超高清显示器、安防监控以及智能终端系统等。 |
2 | 超高清音视频接口处理和转换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755.00 | 288.18 | 2,319.85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支持MIPI C-PHY协议,单通道最高5.7Gbps速率;支持MIPI D-PHY协议,单通道最高2.5Gbps速率;支持LVDS协议,单通道最高1.2Gbps速率。视频分辨率最高支持4K@144Hz,音频采样率最高支持192KHz。 | 可支持Type-C、DP1.4到eDP屏、LVDS屏、MIPI屏的桥接,支持超高清8K 30Hz的视频和高清4K 144Hz高刷视频,支持可变刷新率(Adaptve-Sync)。可支持Type-C、DP1.4到Type-C、DP1.4的转换,支持超高清8K 30Hz的视频和高清4K 144Hz高刷视频,转换可支持超高清8K60Hz(DSC),支持可变刷新率(Adaptve-Sync),音频最高可支持8声道192KHz 24bit,支持LPCM、DTS、DSD音频格式。可应用于DP1.4/Type-C信号延长、AR/VR、视频桥接等。 | 可应用于DP1.4/Type-C信号延长、AR/VR、视频桥接等。 |
3 | 车载音视频信号延长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420.00 | 380.47 | 1,660.38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I2S音频;支持MIPI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2.5Gbps;支持LVDS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1.2Gbps;支持TTL传输协议,单 | 包含Serializer和Deserializer芯片。自主定义的高低速双向传输协议,高速单通道速率可达8.1Gbps,低速通道 | 可应用于车载环境中的摄像头视频传输,点屏 |
通道速率为74.25Mbps;支持EDP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5.4Gbps。加串器和解串器的正向高速通道可支持8.1Gbps,反向回传通道可支持29.7Mbps。最多可支持16路视频同时传输。 | 速率可达29.7Mbps。可支持音频,视频,GPIO,I2C控制命令远程传输。可支持菊花链传输模式,解串器最多可以完成16路视频数据的融合传输。 | 显示等领域。 | ||||||
4 | 基于DP MST技术的超高清视频拓展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1,297.00 | 248.63 | 1,240.60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最高分辨率支持4K@144Hz;支持USB Type-C协议;支持PD3.1协议;DP时支持HDCP1.3和HDCP2.3;支持DSC协议;音频输出支持最高8通道,192KHz。 | 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4K144Hz,可以同时支持3路音视频数据流,具有视觉无损解压缩功能。支持USB 3.0 Switch,以及Type-C输入接口。支持PD3.1快充协议,可以实现快速充电。 | 可应用于拓展坞等领域。 |
5 | 双通道MIPI DPHY/CPHY转DP1.4/Type-C/eDP/eDPx视频转换及图像处理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157.00 | 156.93 | 958.69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输入支持MIPI DPHY/CPHY Combo-PHY,其中DPHY支持单通道最高4.5Gbps,CPHY单通道最高支持3.5Gsps;输出支持DP1.4,最高分辨率支持4K144Hz,支持HDCP1.4和HDCP2.3;输出还支持8-lane eDP和eDPx,最高分辨率支持4K60Hz;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通道,192KHz。 | 支持MIPI DPHY/CPHY输入以及DP1.4/eDP/eDPx输出,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4K144Hz,支持可变刷新率。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声道192KHz,支持LPCM、DTS、DSD音频格式。 | 可应用于车载中控显示系统、平板、PC及视频会议系统等。 |
6 | 4通道MIPI DPHY/LVDS高清视频转换及图像处理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1,215.00 | 373.50 | 576.16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输入支持MIPI DPHY/LVDS Combo-PHY,其中DPHY支持单通道最高2.5Gbps,LVDS单通道最高支持1.5Gbps;输出支持高清视频信号,最高分辨率支持4K60Hz,支持HDCP1.4和HDCP2.3;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通道,192KHz。 | 支持Dual-Port MIPI DPHY/Quad-Port LVDS输入及高清视频信号输出,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4K60Hz,色深最高可支持12bit,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声道192KHz。 | 可应用于车载中控显示系统、平板、视频会议系统以及安防监控等。 |
7 | eDP转单/双 port MIPI D-PHY视频转换及图像处理芯片 | 1,855.00 | 976.40 | 976.40 | 芯片流片阶段 | 支持eDP输入,单通道最高5.67Gbps;输出支持双port MIPI D-PHY1.2,单通道最高速率1.8Gbps;支持最高输出分辨率 | 能够进行全速和快速链路训练;可以根据输入信号和应用场景实现帧率自动调节;实时监测输入信号进行功耗自动化管理,支持 | 可应用于手机、平板显示控制系统等。 |
的开发和应用 | 2732*2048@60Hz。 | 快速睡眠和唤醒;对输入图像可以进行无级缩放;输出支持DSI视频模式和命令模式。 | ||||||
8 | eDP/DP to MIPI及车载Serdes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2,095.00 | 90.92 | 90.92 | 芯片设计阶段 | 输入支持DP2.1@20Gbps,输出支持MIPI DPHY@6Gbps,CPHY@6Gsps;配合车载芯片组开发的多通道图像处理技术,实现单通道最高12.96Gbps,支持BCC回传。 | 可支持Type-C、DP2.1到MIPI屏的桥接,支持USB 3.0 Switch,以及Type-C输入接口。支持PD3.1快充协议,可以实现快速充电。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8K,支持可变刷新率(Adaptve-Sync),支持DSC Decode。包含车载Serializer组件,自主定义的高低速双向传输协议,高速单通道速率可达12.96Gbps,低速通道速率可达29.7Mbps,可支持多通道传输模式。 | 可应用于AR/VR、视频桥接等,也可应用于车载环境中的点屏显示领域 |
合计 | / | 13,021.00 | 2,937.43 | 8,879.70 | / | / | / | / |
注:上表中所列在研项目为公司预计总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要在研项目。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64 | 12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1.00 | 66.3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371.02 | 2,255.6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56 | 18.8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74 | 45.12 |
本科 | 83 | 50.61 |
专科及以下 | 7 | 4.27 |
合计 | 16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2 | 37.8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5 | 51.8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 | 9.7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61 |
合计 | 16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两大类。公司产品主要实现高清视频信号的桥接、处理、传输等功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通过长期坚定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兼容性、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上述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主流协议覆盖面与兼容性上具备国际竞争力,公司芯片产品线可覆盖市场绝大多数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可支持多个主流高清视频协议的业内最高版本,在其他主要功能上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能力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为保持公司能够持续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公司研发投入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开展研发项目30项,研发费用为4,644.04万元,占营业收入20.94%,同比增长55.01%。公司持
续稳定的加大各产品领域的研发投入,为产品升级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供有利保障,稳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技术和产品创新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创新导向,建立了科学的项目开发和管理体系,制定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人才培养、考核和激励进行了长远规划。这一系列的举措使得公司拥有了良好的持续创新机制,以在技术不断迭代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
2、结构丰富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提供高性能的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通过多年市场耕耘,公司目前已拥有超过140款不同型号的芯片产品,产品性能稳定、可靠。公司多款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不仅支持上述信号协议之间转换,还集成了视频图像的分割、缩放、旋转、存储、压缩、解压、色彩空间转换与增强、显示控制,背光控制等处理功能,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在对各类信号高速传输的过程中,能实现中继、分配、切换和矩阵交换等功能,可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芯片解决方案。公司在高清视频桥接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上结构全面、功能丰富,可以满足下游客户对芯片产品高性能和高集成度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公司基于在相关细分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不断实现产品的高效迭代,并根据对市场需求的深度理解持续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芯片解决方案,并不断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构,以维持并扩大在高清视频桥接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等细分领域的产品竞争优势。
3、优质品牌价值与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来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的持续深耕,已逐步在产业链内形成了优质的品牌声誉。随着公司芯片产品种类和规格的不断丰富、升级和系列化,可支持应用场景的不断多元化,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正不断受到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随着技术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积极与主芯片厂商进行沟通合作,以期更好把握行业前沿的技术趋势和市场机遇。目前,高通、英特尔、三星、安霸等多家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已选择将公司的芯片产品纳入其参考设计平台。
公司高度重视加强规范管理和品质提升,以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公司拥有一支高技术水平、高执行力、高服务能力的现场技术支持团队,该团队对公司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新产品特性等都非常了解,能够及时主动的了解和响应客户的需求和产品使用中的痛点,并积极为市场迭代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帮助公司迅速将产品导入市场。近年来,公司已逐步与众多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
4、管理与研发团队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因此公司高度重视管理与研发团队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公司董事长FENG CHEN博士曾在英特尔公司任职,主要从事高速CPU、I/O等芯片设计工作。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集成电路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获得了“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多项荣誉与资质。
公司研发团队由自公司核心创始研发团队和后期引进的具有丰富集成电路设计经验的研发人员组成,涵盖了丰富经验的系统架构师、电路设计工程师和验证测试师等专业集成电路人员。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164名研发人员,合计占员工总数比例为71.00%。自公司创立以来,在FENG CHEN博士的带领下,公司的研发能力、设计工艺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境内专利109项(其中发明专利为87项),境外专利42
项(全部为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27项,软件著作权126项。公司经验丰富且具有创造力的高素质优秀人才队伍,为公司未来持续技术创新和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5、精益求精的管理体系
公司按照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国际标准建立了严格、完善的品质保障体系,并通过了国际通标认证公司SGS的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为了提升管理水平,公司正在推进Aspice《汽车软件过程改进与能力评定》管理体系和IATF16949车载质量体系的建设工作。公司在产品的设计研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成品管理等各个环节按照相应的质量保障流程和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监督执行到位,以确保产品品质。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的芯片产品普遍具有高集成度、高性能、低能耗的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18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10.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58.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69%。自去年2季度以来,公司持续保持主营业务收入逐季度创历史新高的增长态势。
2024年6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47.13万元。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142,635.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099.14万元。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矩阵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在各产品条线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研发平台硬件设施水平,为产品升级及新品开发提供充分保障,上半年累计投入4,64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0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94%。
公司注重跨应用领域的技术融合和创新思维,通过用户反馈和市场信息采集,在原有的产品品类基础上,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及新品开发,不断提升芯片的性能,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上半年公司陆续推出多个系列的芯片,包括MIPI D-PHY2.1/C-PHY1.2转DP1.4、DP/Type-C Multimedia HUB等系列芯片,最高支持4K@144Hz分辨率,支持多路异显功能等。同时采用先进工艺制程的最高支持8K60Hz分辨率视频的DP2.1接收芯片、支持图像缩放和帧率转换的eDP转单/双port MIPI D-PHY视频转换及图像处理芯片均进入研发阶段。新的产品不仅支持更高的规格,更高的传输速率,还能向下兼容过往的协议版本,提高产品的兼容性,以期为客户带来更加优质和多样化的选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多举措壮大研发团队,优化组织架构,有针对性的围绕高性能计算、汽车电子等业务方向进行人才储备、资源储备。截止到6月底,公司研发总人数164人,占公司总人数71%。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9项及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境内专利109项(其中发明专利为87项),境外专利42项(全部为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27项,软件著作权126项。
(二)汽车电子持续增长,体系建设加速推进
汽车电子作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公司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新品布局。凭借高清视频桥接芯片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公司持续新增汽车用户并扩大车系覆盖率,在车载抬头显示和车载信息娱乐等系统的市场份额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汽车电子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倍,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380.88万元。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Aspice《 汽车软件过程改进与能力评定》管理体系建设,计划本年底通过能力评定。同时,基于IATF16949 车载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进一步完善现有体系,力争提升车载产品管控等级及整体管理水平。公司在原有的8颗高清视频桥接芯片通过AEC-Q100认证的基础上,上半年又启动2个产品的测试认证,已有多个产品被收录于《工信部汽车芯片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和《长三角汽车芯片产品手册》。公司针对高端汽车市场对于视频长距离传输和超高清视频显示需求开发的车载SerDes芯片组,正在客户端进行测试验证,其中电动两轮车仪表盘、工业焊接3D摄像机等领域已进入量产验证环节,这将为在智能汽车、自动驾驶等领域推广提供多方面数据及积累。同时公司对车载SERDES系列芯片的性能和功能也做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以期为车载摄像头到车载显示器、ADAS域控制器、座舱域控制器等的视频信号和实时数据传输,提供性能更为优越、更为可靠的产品。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工艺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系统,完善现有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流程,强化与供应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提升公司质量、交付能力;为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持续建设国内国外代工双循环供应体系;通过对现有供应商的价格谈判和引进新供应商等措施,有效控制采购成本,运输成本。
新工艺方面,公司加大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封装形式的研究与应用。力求通过采用新的半导体技术和先进的制造工艺,有助于开拓更高规格的产品,使得产品在数据传输速度、功耗管理等方面获得更为卓越的表现。
(四)实施股权激励,优化员工考核要求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在年初制定并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亦设定了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也设定了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锚定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等与投资者利益紧密相关的指标,并设定了具有一定挑战性的考核目标绑定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发展目标共同达成,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产品技术的持续迭代是行业的发展重要规律。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细分领域的技术与方案伴随着终端需求的变化也不断推陈出新。公司需要持续不断地推出符合技术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趋势的新产品才能维持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未达到预期,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最新变化,可能会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方向,持续进行现有产品线的升级与新产品的开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并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研发。由于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研发创新方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较大偏离,或相关研发成果短期内无法产业化,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十多年来持续的技术积累,公司储备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如未来因研发人员流失、关键信息泄露、核心技术保管不善等因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业务所处领域整体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而中国大陆企业在该领域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市场竞争格局仍主要由境外公司所主导,公司各类产品目前国产化率尚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相较于海外领先竞争对手,在整体规模、研发实力、营销网络、客户资源、融资渠道等诸多方面仍存在差距。同时,随着中国半导体产业整体设计能力的进步,公司也会面临本土芯片设计公司在细分产品市场的竞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竞争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则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贸易摩擦及贸易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比例较高,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同时,公司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境外采购比例高,主要集中在马拉西亚、中国台湾。未来如果全球贸易摩擦加剧,相关国家或地区采取限制性的贸易政策,境外客户可能会采取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关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禁止向公司供货,上述情况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商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环节主要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进行制造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供应商整体集中度较高;其中,境外晶圆供应商主要有Silterra和联华电子,境外封测供应商主要有超丰电子,境外供应商占比及集中度较高。未来若公司合作的主要供应商因贸易摩擦、排期紧张或者关系恶化等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足量供货,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产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收入波动及未来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受下游需求增长影响较大,若整体宏观经济及半导体行业持续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涉及的安防监控、教育及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等下游应用需求下降,公司未能及时判断下游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产品和技术升级迭代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也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若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售价下降、销售量降低等不利情形,公司存在未来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需求、产品售价、产品结构、原材料及封装测试成本、公司设计能力、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
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应用领域广泛、生产周期较长等因素决定公司需保持较高规模的存货储备。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金额较大,如果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或晶圆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将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给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半导体行业周期性及政策变化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半导体产业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半导体产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了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历史表现来看,如果将“谷-峰-谷”定义为一个周期,那么一轮完整的半导体周期通常为3-5年。虽然从目前的数据来看,2024年前两个季度全球半导体产业发展正朝着上行周期方向发展,但是行业复苏的进度仍需进一步观察。如果未来半导体行业周期出现波动较大的情况或者半导体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销售,并通过美元进行结算。未来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以及未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后以美元计价的销售额和采购额进一步增长,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引起公司利润水平的波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及相关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知识产权被第三方侵犯、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诉讼或纠纷等情形。如果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将为此付出额外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从而导致公司商业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如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并效仿,或者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防范和制止,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产品质量相关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客户及市场对质量控制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与客户发生潜在诉讼或纠纷,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收入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从而在资源整合、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和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2)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企业财产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可靠性的关键制度。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随着业务人员的发展而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或者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影响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不利于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并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3、预测性陈述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2024年半年报中所涉预测性的陈述,例如涉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讨论。尽管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相信,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和合理的,但亦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测性陈述仍有较大不确定性。鉴于该等预测与讨论均有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本报告载明的任何预测性及前瞻性陈述,不应被视为本公司的承诺与声明。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投资者情绪、国外经济社会波动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而背离其投资值,直接或间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8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0.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1,800,764.70 | 133,926,790.12 | 65.61 |
营业成本 | 100,573,402.17 | 62,629,025.12 | 60.59 |
销售费用 | 5,228,597.32 | 4,412,076.65 | 18.51 |
管理费用 | 13,133,392.57 | 13,096,938.29 | 0.28 |
财务费用 | -1,453,779.83 | -3,230,764.6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5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098.18 | 53,375,913.54 | -99.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583,822.37 | -741,004,153.6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22,152.20 | 1,008,826,319.40 | -113.4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积极扩展国内外市场,订单量大幅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与营业收入相匹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备货,采购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募集资金到账、本期回购股份及现金分红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40,564,185.90 | 44.91 | 112,332,812.34 | 7.56 | 470.24 | 主要系减少理财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823,637.30 | 34.76 | 1,158,181,196.10 | 77.91 | -57.19 | |
应收账款 | 28,127,141.05 | 1.97 | 5,249,949.07 | 0.35 | 435.76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69,758.81 | 0.01 | 121,357.87 | 0.01 | 39.88 | 主要系其他代扣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119,036,891.12 | 8.35 | 73,085,997.12 | 4.92 | 62.87 | 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备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7,292.97 | 0.07 | 6,642,851.57 | 0.45 | -84.84 | 主要系税金重分类所致 |
在建工程 | 622,614.16 | 0.04 | 5,735,115.34 | 0.39 | -89.14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13,241,786.05 | 0.93 | 7,369,055.71 | 0.50 | 79.69 | 主要系本期购买软件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79,907.70 | 0.15 | 不适用 | 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及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02,776.48 | 0.17 | 610,147.90 | 0.04 | 293.80 | 主要系支付员工安家费所致 |
应付账款 | 21,319,907.64 | 1.49 | 15,448,722.58 | 1.04 | 38.00 | 主要系购买长期资产所致 |
应交税费 | 3,075,395.80 | 0.22 | 1,469,091.96 | 0.10 | 109.34 | 主要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267,488.31 | 0.58 | 9,149.26 | 90,262.37 | 主要系收取代理商保证金所致 | |
租赁负债 | 265,987.50 | 0.02 | 545,433.89 | 0.04 | -51.23 | 主要系租赁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1,755.23 | 0.02 | -100.00 | 主要系冲销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9,141,537.9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15,818.12 | 82.36 | 149,500.00 | 214,100.00 | -1,718.12 | 49,582.36 | ||
合计 | 115,818.12 | 82.36 | 149,500.00 | 214,100.00 | -1,718.12 | 49,582.3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2024年6月30日 | 2024年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朗田亩 |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 | 100% | 1,000万元人民币 | 6,306.85 | 3,322.66 | 440.20 |
新加坡龙迅 | 电子产品的研究及开发(医学除外):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和应用程序的开发(游戏和网络安全除外):软件和应用程序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100% | 100万美元 | 1.50 | 1.50 |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3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以下7项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议案》;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上述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龙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龙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文件。 |
2024年1月23日,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出具了说明及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6)。 |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月29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合计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123.6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3.07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龙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龙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0.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6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的IC设计公司,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主要通过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完成,公司从事的芯片研发和销售环节,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不涉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产品方面,公司制定并贯彻执行了绿色产品实施方针和策略,产品符合ROHS、REACH、无卤等国际环保要求。
日常经营中,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倡导员工节约用电和用水;提倡双面打印,节约用纸;充分利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提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在原ERP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又上线了OA办公系统,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办公效率,减少纸张消耗。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与环保相关的处罚或诉讼。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是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的IC设计公司,日常经营中消耗的资源主要为办公用电、用水等,这些能源由住所地市政公司正常供应。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日常运营中,积极倡导员工节约用电和用水,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节约用纸;充分利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提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 | 详见注1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 | 详见注2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3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和王平 | 详见注4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永跃和苏进 | 详见注5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 | 详见注6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7 | 2022年4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8 | 2022年4月 | 否 | 自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9 | 2022年4月 | 否 | 自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0 | 2022年4月 | 否 | 自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1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2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3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4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5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6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7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8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9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0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21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2 | 2022年4月 | 是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3 | 2022年4月 | 是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24 | 2022年4月 | 是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
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
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
帆、高云云和周大锋
详见注25 | 2022年4月 | 是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26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7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28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 | 详见注29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 | 详见注30 | 2022年4月 | 否 |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31 | 2024年1月 | 是 | 自2024年1月至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详见注32 | 2024年1月 | 是 | 自2024年1月至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系实际控制人的母亲)承诺:
(1)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FENG CHEN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FENG CHEN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FENG CHEN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FENG CHEN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注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5)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注3: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份,减持价格、每年减持数量及减持程序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出售所持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注4: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和王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3)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注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永跃和苏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锁定期将在第1条所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8)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注6: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3)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注7: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会秘书赵彧、财务负责人韦永祥、监事高云云、职工代表监事周大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第1条所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8)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注8: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将极力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预案》做出的相应承诺;
(4)若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9: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FENG CHEN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时,对该事项议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0: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和刘启斌以及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在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时,对该事项议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1: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
(1)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依法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公司承诺将依法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4)若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FENG CHEN承诺:
(1)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公司依法购回或由本人依法购回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包括回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至购回股票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4)若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3: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承诺:
(1)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购回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购回时,公司将同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公司在本承诺项下的其他承诺。
注14: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购回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购回时,本人将同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项下的其他承诺。
注15:公司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公司上市之后生效的《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5)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如有),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注16: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6)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时(如有),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公司全体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以及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时(如有),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8: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公司承诺: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分红机制,增强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性及可操作性,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权利,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若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9: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注20: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购回或由本人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注21: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做出以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22: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未持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权益,未在该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
(2)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各自除公司以外的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及活动,将不以任何形式持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权益,将不会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且促使与本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及本人委派的董事,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若未来本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会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业务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6)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本人承诺,本人将遵守《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8)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3: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4: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企业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企业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5: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中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所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注26: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已做出的承诺事项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3)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4)自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并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注27: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事项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公司及其他股东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则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以及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28: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做成的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2)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企业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3)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29: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人做出的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公司及其他股东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如有),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则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以及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30: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自违约之日后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注31:公司在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32:激励对象在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承诺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解除限售/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申请人李高峰于2014年10月20日到朗田亩工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市。2020年7月30日经申请人李高峰与朗田亩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023年4月11日,申请人李高峰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享有龙迅股份10万股的期权;并要求龙迅股份以现金折算为10,560,000元的方式兑现申请人的股份期权。公司与朗田亩均为被申请人。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李高峰的申请并于2023年4月26日向被申请人发出《开庭应诉通知书》(深劳人仲案【2023】7529号)、《举证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深劳人仲案【2023】7529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及对上述事项的认定,驳回申请人李高峰的全部仲裁请求。 申请人李高峰不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提起诉讼。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12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龙迅股份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龙迅股份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4)粤0305民诉前调3387号)、《举证通知书》《先行调解告知书》及李高峰的《民事起诉状》。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112,130.10 | 103,028.10 | 95,795.07 | 7,233.03 | 14,858.21 | 2,150.00 | 14.42 | 29.72 | 3,101.57 | 3.01 | |
合计 | / | 112,130.10 | 103,028.10 | 95,795.07 | 7,233.03 | 14,858.21 | 2,150.00 | / | / | 3,101.57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5,745.06 | 2,233.25 | 8,772.81 | 34.08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6,502.32 | 554.96 | 2,215.34 | 13.42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3,547.69 | 313.36 | 1,720.06 | 5.13 | 2026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研发 | 是 | 否 | 20,0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95,795.07 | 3,101.57 | 12,708.21 | 13.27 | / | / | / | / | / | / |
1、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150.00 | 2,150.00 | 100.00 |
其他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5,080.03 | ||
合计 | / | 7,233.03 | 2,150.00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3月9日 | 90,000.00 | 2023年3月9日 | 2024年3月8日 | 77,000.00 | 否 |
2024年3月8日 | 90,00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5年3月7日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银行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00 | 2023/10/16-2024/2/16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00 | 2023/10/19-2024/1/19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00 | 2023/10/19- | 是 |
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2024/1/1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0 | 2023/3/22-2024/3/21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5,000.00 | 2023/5/5-2024/5/8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4/1/29-2024/4/29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00 | 2024/2/26-2024/5/28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00 | 2024/2/6-2024/5/6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5,000.00 | 2024/3/21-2025/3/21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 | 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4/4/30-2027/4/30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 | 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4/4/30-2027/4/30 | 否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24/5/30-2024/8/30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5,000.00 | 2024/5/30-2025/6/3 | 否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00 | 2024/5/9-2024/5/31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00 | 2024/6/3-2024/6/28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 | 2024/6/5-2024/9/5 | 否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份方案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从2024年6月3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的0.47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75.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8,427.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540,715 | 77.31 | 6,000 | 15,038,283 | -22,216,959 | -7,172,676 | 46,368,039 | 45.3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584,663 | 3.73 | 332,442 | -1,892,075 | -1,559,633 | 1,025,030 | 1.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629,544 | 32.68 | 6,000 | 2,250,857 | -17,946,260 | -15,689,403 | 6,940,141 | 6.7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7,734,231 | 25.61 | 1,101,050 | -15,440,378 | -14,339,328 | 3,394,903 | 3.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95,313 | 7.07 | 6,000 | 1,149,807 | -2,505,882 | -1,350,075 | 3,545,238 | 3.47 | |
4、外资持股 | 28,326,508 | 40.90 | 12,454,984 | -2,378,624 | 10,076,360 | 38,402,868 | 37.5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378,624 | 3.43 | -2,378,624 | -2,378,62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25,947,884 | 37.47 | 12,454,984 | 12,454,984 | 38,402,868 | 37.5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718,147 | 22.69 | 17,977,445 | 22,216,959 | 40,194,404 | 55,912,551 | 54.6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718,147 | 22.69 | 17,977,445 | 22,216,959 | 40,194,404 | 55,912,551 | 54.6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9,258,862 | 100.00 | 6,000 | 33,015,728 | 33,021,728 | 102,280,59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6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共计22,341,959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当时股本总数的32.258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年6月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2,095股后剩余股份总数68,782,7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471,269.86元(含税),转增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2,280,5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公司配售股票692,588股,报告期内,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转融通归还125,000股,截至报告期末,其出借股份为0股,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025,03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FENG CHEN | 25,947,884 | 0 | 12,454,984 | 38,402,86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2月21日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285,824 | 5,285,82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23,904 | 3,523,90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3,318 | 2,493,31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邱成英 | 2,389,431 | 0 | 1,146,927 | 3,536,35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2月21日 |
Lonex | 2,378,624 | 2,378,62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 | 2024年2月 |
Holding Limited | 份解除限售 | 21日 |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 2,293,853 | 0 | 1,101,050 | 3,394,903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2月21日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77,765 | 2,077,76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7,075 | 2,017,07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0,586 | 1,030,58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汪瑾宏 | 475,725 | 475,72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王从水 | 475,725 | 475,72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左建军 | 475,725 | 475,72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王平 | 380,576 | 380,57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刘永跃 | 249,331 | 249,331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苏进 | 224,400 | 224,400 | 8,880 | 8,88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股权激励授予有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224,400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 2,664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2月6日;2,664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6年2月6日;3,552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7年2月6日 |
夏洪锋 | 224,400 | 224,4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692,588 | 0 | 332,442 | 1,025,030 | IPO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21日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5号龙迅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28,981 | 1,028,981 | 0 | 0 | IPO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计 | 53,665,715 | 22,341,959 | 15,044,283 | 46,368,039 | / | / |
注:解除限售日期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1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FENG CHEN | 12,454,984 | 38,402,868 | 37.55 | 38,402,868 | 38,402,868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37,196 | 7,823,020 | 7.6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91,474 | 5,215,378 | 5.1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8,935 | 3,652,253 | 3.5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邱成英 | 1,146,927 | 3,536,358 | 3.46 | 3,536,358 | 3,536,35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 1,101,050 | 3,394,903 | 3.32 | 3,394,903 | 3,394,903 | 无 | 0 | 其他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68,196 | 2,985,271 | 2.92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67,713 | 2,945,478 | 2.88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59,999 | 2,417,827 | 2.3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882,808 | 2,413,659 | 2.3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823,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3,020 |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15,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5,378 |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52,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2,253 |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85,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5,271 |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45,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5,47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17,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7,82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413,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3,659 | |||||||
Lonex Holding Limited | 2,250,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954 |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5,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5,74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根据FENG CHEN与邱成英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成英所持公司股份之股东表决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FENG CHEN。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FENG CHEN持有芯财富1.18%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安徽云松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恒集团持有赛富创投19.96%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同时,海恒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肥中安26.5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FENG CHEN | 38,402,868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邱成英 | 3,536,358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 3,394,903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1,025,030 | 2025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5 | 苏进 | 2,664 | 2025年2月6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
2,664 | 2026年2月6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 ||
3,552 | 2027年2月6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FENG CHEN持有芯财富1.18%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芯财富、邱成英系FENG CHEN一致行动人。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FENG CHEN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5,947,884 | 38,402,868 | 12,454,98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刘永跃 | 董事、副总经理 | 249,331 | 369,010 | 119,679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苏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24,400 | 340,992 | 116,592 | 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夏洪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224,400 | 309,912 | 85,512 | 二级市场卖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苏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 | 0 | 8,880 | 8,880 |
合计 | / | 0 | 6,000 | 0 | 8,880 | 8,880 |
注: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2,095股后的68,782,7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上表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期末持有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赵彧 | 董事会秘书 | 0 | 10,000 | 0 | 0 | 14,800 |
韦永祥 | 财务负责人 | 0 | 10,000 | 0 | 0 | 14,800 |
夏洪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 | 0 | 0 | 8,880 |
合计 | / | 0 | 26,000 | 0 | 0 | 38,480 |
注: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2,095股后的68,782,7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上表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期末已获授予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40,564,185.90 | 112,332,812.3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823,637.30 | 1,158,181,196.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127,141.05 | 5,249,949.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552,113.19 | 17,754,350.6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9,758.81 | 121,357.8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9,036,891.12 | 73,085,997.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7,292.97 | 6,642,851.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3,281,020.34 | 1,373,368,514.7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3,977,002.78 | 98,449,246.72 | |
在建工程 | 622,614.16 | 5,735,115.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50,172.95 | 1,004,822.20 | |
无形资产 | 13,241,786.05 | 7,369,055.7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79,907.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02,776.48 | 610,147.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3,074,260.12 | 113,168,387.87 | |
资产总计 | 1,426,355,280.46 | 1,486,536,902.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319,907.64 | 15,448,722.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444,911.96 | 7,673,599.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74,172.55 | 20,879,565.99 | |
应交税费 | 3,075,395.80 | 1,469,091.96 | |
其他应付款 | 8,267,488.31 | 9,149.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799.53 | 492,900.7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402.07 | 435,352.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511,077.86 | 46,408,382.4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5,987.50 | 545,433.8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586,805.94 | 9,874,972.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1,755.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52,793.44 | 10,662,161.19 | |
负债合计 | 65,363,871.30 | 57,070,543.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2,280,590.00 | 69,258,86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48,318,203.92 | 1,075,009,528.11 | |
减:库存股 | 40,438,492.17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059,751.00 | 34,059,751.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6,771,352.40 | 251,138,217.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0,991,409.16 | 1,429,466,358.9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0,991,409.16 | 1,429,466,358.9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6,355,280.46 | 1,486,536,902.57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0,569,201.35 | 86,495,544.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0,808,926.88 | 1,158,181,196.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8,486,145.65 | 3,104,891.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588,805.65 | 17,719,254.90 | |
其他应收款 | 74,765.00 | 24,464.0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6,961,885.02 | 71,121,513.1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7,292.97 | 6,642,851.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5,497,022.52 | 1,343,289,715.8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119,800.29 | 11,450,467.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1,913,179.64 | 95,691,288.25 | |
在建工程 | 622,614.16 | 5,735,115.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241,786.05 | 7,369,055.7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97,822.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24,999.02 | 565,703.7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2,420,201.60 | 120,811,630.57 | |
资产总计 | 1,397,917,224.12 | 1,464,101,346.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319,907.64 | 15,343,104.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374,635.96 | 7,623,676.2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163,493.59 | 17,612,984.59 | |
应交税费 | 2,661,939.01 | 1,141,478.22 | |
其他应付款 | 6,267,488.31 | 1,023.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0,266.19 | 428,861.99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207,730.70 | 42,151,129.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901,091.70 | 8,960,686.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1,878.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01,091.70 | 9,202,564.66 | |
负债合计 | 59,108,822.40 | 51,353,694.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2,280,590.00 | 69,258,86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48,318,203.92 | 1,075,009,528.11 | |
减:库存股 | 40,438,492.1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059,751.00 | 34,059,751.00 | |
未分配利润 | 194,588,348.97 | 234,419,51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8,808,401.72 | 1,412,747,652.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97,917,224.12 | 1,464,101,346.44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1,800,764.70 | 133,926,790.12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1,800,764.70 | 133,926,790.1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6,313,377.85 | 107,967,608.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00,573,402.17 | 62,629,025.1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391,319.20 | 1,100,248.65 | |
销售费用 | 5,228,597.32 | 4,412,076.65 | |
管理费用 | 13,133,392.57 | 13,096,938.29 | |
研发费用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
财务费用 | -1,453,779.83 | -3,230,764.6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519.74 | 34,190.77 |
利息收入 | 3,852,346.49 | 2,790,720.85 | |
加:其他收益 | 4,772,664.82 | 4,395,030.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75,678.65 | 3,177,150.1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3,637.30 | 5,489,1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6,452.27 | -896,668.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36,795.08 | 1,472,977.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616,120.27 | 39,596,821.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70,229.65 | 3,711,054.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2,475.17 | 5,164.4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483,874.75 | 43,302,711.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4,379,465.80 | 1,352,930.9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104,408.95 | 41,949,780.9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104,408.95 | 41,949,780.9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104,408.95 | 41,949,780.9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2,104,412.96 | 41,949,780.9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2,104,412.96 | 41,949,780.9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 |
注:本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加了报告期内股份数量,为保持口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8,267,864.76 | 124,882,358.52 | |
减:营业成本 | 100,299,704.02 | 62,684,987.41 | |
税金及附加 | 2,259,401.40 | 1,010,018.31 | |
销售费用 | 3,041,441.29 | 2,557,606.71 | |
管理费用 | 10,768,543.32 | 10,622,173.31 | |
研发费用 | 42,080,048.94 | 27,131,900.56 | |
财务费用 | -1,503,431.18 | -3,128,859.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830,680.46 | 2,678,793.92 | |
加:其他收益 | 3,801,327.47 | 3,384,158.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75,678.65 | 3,177,150.1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8,926.88 | 5,489,1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64,660.79 | -535,479.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09,653.57 | 1,371,607.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033,775.61 | 36,891,119.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70,229.65 | 3,611,046.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2,465.21 | 2,221.7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901,540.05 | 40,499,943.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61,428.02 | 1,345,010.4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640,112.03 | 39,154,933.1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640,112.03 | 39,154,933.1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640,112.03 | 39,154,933.1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5,725,969.36 | 125,287,171.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644,309.72 | 5,775,972.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72,261.96 | 17,877,902.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242,541.04 | 148,941,045.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8,541,907.95 | 51,902,326.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741,319.97 | 34,012,508.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56,405.80 | 4,350,373.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3,809.14 | 5,299,923.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723,442.86 | 95,565,131.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098.18 | 53,375,913.5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1,000,000.00 | 8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758,382.79 | 4,304,183.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7,758,382.79 | 884,304,558.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25,425.14 | 25,308,712.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5,249,135.28 | 1,6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6,174,560.42 | 1,625,308,712.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583,822.37 | -741,004,153.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 | 1,052,244,404.3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0,000.00 | 1,052,244,404.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136,144.73 | 20,777,658.6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06,007.47 | 22,640,426.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442,152.20 | 43,418,084.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22,152.20 | 1,008,826,319.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855.20 | 436,936.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6,109,623.55 | 321,635,015.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332,312.34 | 62,804,945.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8,441,935.89 | 384,439,961.78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5,500,672.27 | 122,363,637.1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644,309.72 | 5,757,316.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87,604.38 | 14,754,090.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4,232,586.37 | 142,875,043.6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226,429.36 | 51,344,154.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649,304.83 | 28,610,188.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01,900.89 | 3,143,379.3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77,889.31 | 4,868,200.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3,155,524.39 | 87,965,922.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22,938.02 | 54,909,121.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1,000,000.00 | 8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758,382.79 | 4,304,183.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7,758,382.79 | 884,304,558.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05,613.14 | 25,266,052.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70,264,089.92 | 1,6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1,169,703.06 | 1,625,266,052.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6,588,679.73 | -740,961,493.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 | 1,052,244,404.3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0,000.00 | 1,052,244,404.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136,144.73 | 20,777,658.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27,007.47 | 22,361,426.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63,152.20 | 43,139,084.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743,152.20 | 1,009,105,319.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817.33 | 436,936.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1,951,406.84 | 323,489,883.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495,544.50 | 33,898,631.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8,446,951.34 | 357,388,515.18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5,009,528.11 | 34,059,751.00 | 251,138,217.80 | 1,429,466,358.91 | 1,429,466,358.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58,862.00 | 1,075,009,528.11 | 34,059,751.00 | 251,138,217.80 | 1,429,466,358.91 | 1,429,466,358.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21,728.00 | -26,691,324.19 | 40,438,492.17 | 4.01 | -34,366,865.40 | -68,474,949.75 | -68,474,949.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1 | 62,104,408.95 | 62,104,412.96 | 62,104,412.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 | 6,324,403.81 | 40,438,492.17 | -34,108,088.36 | -34,108,088.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 | 414,000.00 | 411,584.70 | 8,415.30 | 8,415.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910,403.81 | 5,910,403.81 | 5,910,403.81 | ||||||||||||
4.其他 | 40,026,907.47 | -40,026,907.47 | -40,026,907.47 |
(三)利润分配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3,015,728.00 | -33,015,72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3,015,728.00 | -33,015,72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280,590.00 | 1,048,318,203.92 | 40,438,492.17 | 4.01 | 34,059,751.00 | 216,771,352.40 | 1,360,991,409.16 | 1,360,991,409.1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79,201,769.55 | 316,162,198.27 | 316,162,19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79,201,769.55 | 316,162,198.27 | 316,162,19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21,172,122.37 | 1,052,124,133.93 | 1,052,124,133.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9,780.97 | 41,949,780.97 | 41,949,780.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030,952,011.56 | 1,030,952,011.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314,716.00 | 1,012,966,271.25 | 1,030,280,987.25 | 1,030,280,987.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1,024.31 | 671,024.31 | 671,024.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4,575,114.83 | 24,078,463.45 | 200,373,891.92 | 1,368,286,332.20 | 1,368,286,332.20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5,009,528.11 | 34,059,751.00 | 234,419,511.29 | 1,412,747,652.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58,862.00 | 1,075,009,528.11 | 34,059,751.00 | 234,419,511.29 | 1,412,747,652.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21,728.00 | -26,691,324.19 | 40,438,492.17 | -39,831,162.32 | -73,939,250.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640,112.03 | 56,640,112.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 | 6,324,403.81 | 40,438,492.17 | -34,108,088.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 | 414,000.00 | 411,584.70 | 8,415.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910,403.81 | 5,910,403.81 | |||||||||
4.其他 | 40,026,907.47 | -40,026,907.47 | |||||||||
(三)利润分配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3,015,728.00 | -33,015,728.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3,015,728.00 | -33,015,72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280,590.00 | 1,048,318,203.92 | 40,438,492.17 | 34,059,751.00 | 194,588,348.97 | 1,338,808,401.7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65,365,581.99 | 302,326,010.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65,365,581.99 | 302,326,010.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8,377,274.58 | 1,049,329,286.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54,933.18 | 39,154,933.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030,952,011.5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314,716.00 | 1,012,966,271.25 | 1,030,280,987.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1,024.31 | 671,024.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4,575,114.83 | 24,078,463.45 | 183,742,856.57 | 1,351,655,296.85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情况及注册地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龙迅半导体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7950924118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2,280,590.00元,法定代表人:FENG CHEN。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公司完成公开发行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高速数据传输与高清视频桥接、处理和显示驱动等系列芯片及IP的研发设计,为高速互通互联、高清多媒体显示及显示驱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人民币3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人民币30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②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③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④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 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①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a.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b.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④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1:应收客户款 应收账款账龄作为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c.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超过5年以上、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⑤.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描述考虑的因素,具体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中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需要考虑的15项因素。
a.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1:保证金、押金 应收取的保证金、押金
组合2:关联方款项 本公司关联方
组合3:代垫款项等 员工代垫的社保款等
b.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应收款项的说明。
c.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应收款项的说明。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
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 合同约定未到期质保金 |
组合2:其他 | 除合同约定未到期质保金外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无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掩膜、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掩膜(Mask) | 年限平均法 | 3 | - | 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使用权 | 直线法 |
软件及软件使用权 | 3-5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 | 直线法 |
特许权使用费 | 3-5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下原则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②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本公司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③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本公司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本公司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芯片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境内销售: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物流公司进行承运,公司在销售合同(订单)签订后,根据客户发货通知将相关产品交付物流公司,在客户签收后视为商品控制权随之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因此公司在客户签收产品时确认收入。
②出口业务:公司采用FOB结算模式,在完成产品清关手续,取得产品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③转口销售:公司转口销售是指由公司境外供应商直接向境外客户发货,公司根据客户的发货通知将相关产品由供应商交付物流公司。在客户签收后视为商品控制权随之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因此公司在客户签收产品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00%、境外子公司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税收法规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LONTIUM SINGAPORE PTE.LTD. | 17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审批,本公司被认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7290,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逐项对照了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请条件评估标准与公司情况,符合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标准,因此本报告期已参照1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审批,子公司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田亩)被认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44201670,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朗田亩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0.00 | 10,000.00 |
银行存款 | 640,531,442.15 | 112,303,067.52 |
其他货币资金 | 32,623.75 | 19,744.82 |
合计 | 640,564,185.90 | 112,332,812.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992.51 | 14,992.51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减少理财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5,823,637.30 | 1,158,181,196.10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95,823,637.30 | 1,158,181,196.1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95,823,637.30 | 1,158,181,196.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减少理财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607,516.90 | 5,526,262.18 |
1年以内小计 | 29,607,516.90 | 5,526,262.1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607,516.90 | 5,526,262.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07,516.90 | 100.00 | 1,480,375.85 | 5.00 | 28,127,141.05 | 5,526,262.18 | 100.00 | 276,313.11 | 5.00 | 5,249,949.07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 | 29,607,516.90 | 100.00 | 1,480,375.85 | 5.00 | 28,127,141.05 | 5,526,262.18 | 100.00 | 276,313.11 | 5.00 | 5,249,949.07 |
合计 | 29,607,516.90 | / | 1,480,375.85 | / | 28,127,141.05 | 5,526,262.18 | / | 276,313.11 | / | 5,249,949.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607,516.90 | 1,480,375.85 | 5.00 |
合计 | 29,607,516.90 | 1,480,375.85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276,313.11 | 1,204,062.74 | 1,480,375.85 | |||
合计 | 276,313.11 | 1,204,062.74 | 1,480,375.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6,767,026.00 | 6,767,026.00 | 22.86 | 338,351.30 | |
客户2 | 3,257,787.98 | 3,257,787.98 | 11.00 | 162,889.40 | |
客户3 | 2,639,295.95 | 2,639,295.95 | 8.91 | 131,964.80 | |
客户4 | 3,048,984.28 | 3,048,984.28 | 10.30 | 152,449.21 | |
客户5 | 2,157,116.59 | 2,157,116.59 | 7.29 | 107,855.83 | |
合计 | 17,870,210.80 | 17,870,210.80 | 60.36 | 893,510.5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552,113.19 | 100.00 | 17,719,926.96 | 99.81 |
1至2年 | 34,423.67 | 0.1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552,113.19 | 100.00 | 17,754,350.6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18,091,911.70 | 97.52 |
供应商2 | 101,873.67 | 0.55 |
供应商3 | 92,820.00 | 0.50 |
供应商4 | 90,529.49 | 0.49 |
供应商5 | 43,458.39 | 0.23 |
合计 | 18,420,593.25 | 99.29 |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9,758.81 | 121,357.87 |
合计 | 169,758.81 | 121,357.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192.11 | 107,395.12 |
1年以内小计 | 56,192.11 | 107,395.12 |
1至2年 | 103,993.48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8,350.00 | 20,350.00 |
合计 | 178,535.59 | 127,745.1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2,343.48 | 124,343.48 |
代扣款项 | 36,192.11 | 3,401.64 |
合计 | 178,535.59 | 127,745.1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387.25 | 6,387.2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387.25 | 6,387.25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89.53 | 2,389.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8,776.78 | 8,776.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6,387.25 | 2,389.53 | 8,776.78 | |||
合计 | 6,387.25 | 2,389.53 | 8,776.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93,000.00 | 52.09 | 押金及保证金 | 1至2年 | 4,650.00 |
单位2 | 20,000.00 | 11.20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 |
单位3 | 18,350.00 | 10.28 | 押金及保证金 | 5年以上 | 917.50 |
单位4 | 6,993.48 | 3.92 | 押金及保证金 | 1至2年 | 349.67 |
单位5 | 6,252.60 | 3.50 | 代扣款项 | 1年以内 | 312.63 |
合计 | 144,596.08 | 80.99 | / | / | 7,229.8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805,655.64 | 5,440,021.50 | 41,365,634.14 | 31,729,953.90 | 2,970,070.15 | 28,759,883.75 |
库存商品 | 42,643,792.37 | 3,816,708.25 | 38,827,084.12 | 30,407,289.21 | 4,010,238.22 | 26,397,050.99 |
半成品 | 1,133,204.97 | 1,133,204.97 | 425,152.98 | 425,152.98 | ||
委托加工物资 | 37,984,902.68 | 277,252.25 | 37,707,650.43 | 17,503,909.40 | 17,503,909.40 | |
发出商品 | 3,317.46 | 3,317.46 | ||||
合计 | 128,570,873.12 | 9,533,982.00 | 119,036,891.12 | 80,066,305.49 | 6,980,308.37 | 73,085,997.1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970,070.15 | 2,535,538.90 | 65,587.55 | 5,440,021.50 | ||
库存商品 | 4,010,238.22 | 24,003.93 | 217,533.90 | 3,816,708.25 | ||
半成品 |
委托加工物资 | 277,252.25 | 277,252.25 |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6,980,308.37 | 2,836,795.08 | 283,121.45 | 9,533,982.0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已将部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税费 | 1,007,292.97 | 6,642,851.57 |
合计 | 1,007,292.97 | 6,642,851.5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3,976,401.01 | 98,449,246.72 |
固定资产清理 | 601.77 | |
合计 | 103,977,002.78 | 98,449,246.7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掩膜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等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1,313,067.89 | 43,038,204.03 | 36,260,587.81 | 884,200.00 | 7,389,641.72 | 158,885,701.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9,319.33 | 5,864,079.36 | 211,141.59 | 253,164.40 | 13,027,704.68 | |
(1)购置 | 1,204,353.98 | 5,864,079.36 | 211,141.59 | 231,659.97 | 7,511,234.9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494,965.35 | 21,504.43 | 5,516,469.7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35.40 | 12,035.40 | ||||
(1)处置或报废 | 12,035.40 | 12,035.40 | ||||
4.期末余额 | 71,313,067.89 | 49,737,523.36 | 42,124,667.17 | 1,095,341.59 | 7,630,770.72 | 171,901,370.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57,816.40 | 25,405,639.70 | 24,160,140.61 | 839,990.00 | 5,572,868.02 | 60,436,454.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9,124.70 | 2,753,418.72 | 3,152,389.24 | 20,894.20 | 444,121.76 | 7,499,948.62 |
(1)计提 | 1,129,124.70 | 2,753,418.72 | 3,152,389.24 | 20,894.20 | 444,121.76 | 7,499,948.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433.63 | 11,433.63 | ||||
(1)处置或报废 | 11,433.63 | 11,433.63 | ||||
4.期末余额 | 5,586,941.10 | 28,159,058.42 | 27,312,529.85 | 860,884.20 | 6,005,556.15 | 67,924,969.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726,126.79 | 21,578,464.94 | 14,812,137.32 | 234,457.39 | 1,625,214.57 | 103,976,401.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855,251.49 | 17,632,564.33 | 12,100,447.20 | 44,210.00 | 1,816,773.70 | 98,449,246.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子设备 | 601.77 | |
合计 | 601.77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2,614.16 | 5,735,115.3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22,614.16 | 5,735,115.34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无尘室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无尘室改造 | 256,532.73 | 256,532.73 | 5,653,499.04 | 5,653,499.04 | ||
OA系统 | 183,636.67 | 183,636.67 | 81,616.30 | 81,616.30 | ||
研发设备 | 182,444.76 | 182,444.76 |
合计 | 622,614.16 | 622,614.16 | 5,735,115.34 | 5,735,115.3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无尘室改造 | 7,000,000.00 | 5,653,499.04 | 119,503.47 | 5,516,469.78 | 256,532.73 | 82.47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000,000.00 | 5,653,499.04 | 119,503.47 | 5,516,469.78 | 256,532.73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07,233.28 | 1,507,233.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新增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91.61 | 4,591.61 |
(1)终止确认 | 4,591.61 | 4,591.61 |
4.期末余额 | 1,502,641.67 | 1,502,641.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2,411.08 | 502,411.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057.64 | 250,057.64 |
(1)计提 | 250,057.64 | 250,057.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终止确认 | ||
4.期末余额 | 752,468.72 | 752,468.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0,172.95 | 750,17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4,822.20 | 1,004,822.2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及软件使用权 | 特许权使用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99,538.67 | 7,921,891.51 | 15,421,430.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32,268.00 | 8,032,268.00 | |
(1)购置 | 8,032,268.00 | 8,032,268.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32,786.00 | 6,532,786.00 | |
(1)处置 | 6,532,786.00 | 6,532,786.00 | |
4.期末余额 | 8,999,020.67 | 7,921,891.51 | 16,920,912.1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864,090.73 | 1,188,283.74 | 8,052,374.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7,348.51 | 792,189.15 | 2,159,537.66 |
(1)计提 | 1,367,348.51 | 792,189.15 | 2,159,537.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32,786.00 | 6,532,786.00 | |
(1)处置 | 6,532,786.00 | 6,532,786.00 | |
4.期末余额 | 1,698,653.24 | 1,980,472.89 | 3,679,126.13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00,367.43 | 5,941,418.62 | 13,241,786.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5,447.94 | 6,733,607.77 | 7,369,055.7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839,091.27 | 883,909.12 | 5,801,726.98 | 580,172.70 |
递延收益 | 7,901,091.70 | 790,109.17 | 8,960,686.39 | 896,068.6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3.86 | 19.39 | 1,230.36 | 123.04 |
租赁负债 | 765,787.03 | 114,868.05 | 1,004,822.20 | 150,723.33 |
股份支付 | 4,867,627.09 | 486,762.71 | ||
合计 | 22,373,790.95 | 2,275,668.44 | 15,768,465.93 | 1,627,087.7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08,926.88 | 80,892.69 | 17,181,196.10 | 1,718,119.61 |
使用权资产 | 765,787.03 | 114,868.05 | 1,004,822.20 | 150,723.33 |
合计 | 1,574,713.91 | 195,760.74 | 18,186,018.30 | 1,868,842.9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5,760.74 | 2,079,907.70 | 1,627,087.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760.74 | 1,627,087.71 | 241,755.2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09,804.25 | 2,409,079.87 |
可抵扣亏损 | 5,485,642.33 | 7,111,972.62 |
合计 | 5,995,446.58 | 9,521,052.4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 | 597,066.81 | 2,223,397.10 | |
2029年 | 2,125,076.04 | 2,125,076.04 | |
2033年 | 2,763,499.48 | 2,763,499.48 | |
合计 | 5,485,642.33 | 7,111,972.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529,073.00 | 529,073.00 | 122,000.00 | 122,000.00 | ||
预付员工安家费 | 1,873,703.48 | 1,873,703.48 | 488,147.90 | 488,147.90 |
合计 | 2,402,776.48 | 2,402,776.48 | 610,147.90 | 610,147.90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00.00 | 500.00 | 其他 | 淘宝消费者保证金,不可随时支取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500.00 | 5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319,907.64 | 15,448,722.58 |
合计 | 21,319,907.64 | 15,448,722.5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7,444,911.96 | 7,673,599.87 |
合计 | 7,444,911.96 | 7,673,599.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879,565.99 | 44,341,620.10 | 49,747,013.54 | 15,474,172.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51,454.12 | 1,251,454.12 | ||
三、辞退福利 | 20,000.00 | 20,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879,565.99 | 45,613,074.22 | 51,018,467.66 | 15,474,172.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879,565.99 | 40,807,688.73 | 46,213,082.17 | 15,474,172.55 |
二、职工福利费 | 849,101.78 | 849,101.78 | ||
三、社会保险费 | 488,693.59 | 488,693.5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0,216.53 | 450,216.53 | ||
工伤保险费 | 23,845.16 | 23,845.16 | ||
生育保险费 | 14,631.90 | 14,631.90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94,096.00 | 2,194,09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40.00 | 2,040.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0,879,565.99 | 44,341,620.10 | 49,747,013.54 | 15,474,172.5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04,288.32 | 1,204,288.32 | ||
2、失业保险费 | 47,165.80 | 47,165.8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51,454.12 | 1,251,454.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8,413.96 | 581,737.28 |
企业所得税 | 1,749,073.50 | |
个人所得税 | 704,233.49 | 561,913.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880.51 | 71,485.91 |
房产税 | 149,757.62 | 149,757.62 |
教育费附加 | 25,748.79 | 30,636.8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165.86 | 20,424.55 |
印花税 | 54,015.42 | 42,755.73 |
土地使用税 | 4,533.58 | 4,533.58 |
水利基金 | 7,573.07 | 5,846.48 |
合计 | 3,075,395.80 | 1,469,091.9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267,488.31 | 9,149.26 |
合计 | 8,267,488.31 | 9,149.2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780,426.34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11,584.70 | |
其他往来款 | 75,477.27 | 9,149.26 |
合计 | 8,267,488.31 | 9,149.2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99,799.53 | 492,900.75 |
合计 | 499,799.53 | 492,900.7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29,402.07 | 435,352.06 |
合计 | 429,402.07 | 435,352.0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 793,486.26 | 1,089,428.62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699.23 | -51,093.98 |
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99,799.53 | -492,900.75 |
合计 | 265,987.50 | 545,433.8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874,972.07 | 244,668.46 | 1,532,834.59 | 8,586,805.94 | 收到政府拨款 |
合计 | 9,874,972.07 | 244,668.46 | 1,532,834.59 | 8,586,805.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面向超清视频超距传输应用的图像无损压缩芯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92,307.73 | 69,230.76 | 23,076.97 | 与资产相关 | |||
8K超高清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31,698.30 | 173,773.56 | 57,924.74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设备补贴 | 362,971.52 | 156,984.42 | 205,987.10 | 与资产相关 | |||
8K超高清视频解码及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与成果工程化项目 | 964,285.71 | 214,285.74 | 74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393,732.73 | 218,930.16 | 1,174,802.57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流片补贴 | 466,345.72 | 304,332.84 | 162,012.88 | 与资产相关 |
2023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流片补贴 | 449,344.68 | 244,668.46 | 166,725.67 | 527,287.47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AMOLED屏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驱动芯片关键技术的研发 | 914,285.68 | 228,571.44 | 685,714.2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874,972.07 | 244,668.46 | 1,532,834.59 | 8,586,805.9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9,258,862.00 | 6,000.00 | 33,015,728.00 | 33,021,728.00 | 102,280,590.00 |
其他说明:
(1)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29日,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60万股。本次授予的0.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9,258,862股变更为69,264,8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相应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70,895,151.63 | 414,000.00 | 33,015,728.00 | 1,038,293,423.63 |
其他资本公积 | 4,114,376.48 | 5,910,403.81 | 10,024,780.29 | |
合计 | 1,075,009,528.11 | 6,324,403.81 | 33,015,728.00 | 1,048,318,203.9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①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总额33,015,728股,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本溢价增加414,000.00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
(2)其他资本公积系股权激励影响:根据本期末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持股情况变化,对等待期预计可行权数据重新计算,扣除员工离职减少的已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后,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5,910,403.8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库存股 | 40,026,907.47 | 40,026,907.47 | ||
限制性股票 | 420,000.00 | 8,415.30 | 411,584.70 | |
合计 | 40,446,907.47 | 8,415.30 | 40,438,492.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回购库存股:根据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事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的0.471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26,907.47元(包含税费和手续费)。
(2)限制性股票增加: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苏进授予的0.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合计为42万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公司将42万元确认为回购义务,同时确认为库存股。本期减少的8,415.30元为向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的可撤销的现金分红。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1 | 4.01 | 4.0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1 | 4.01 | 4.0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1 | 4.01 | 4.0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059,751.00 | 34,059,751.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4,059,751.00 | 34,059,751.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1,138,217.80 | 179,201,769.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1,138,217.80 | 179,201,769.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2,104,408.95 | 102,695,394.4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981,287.5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6,471,274.35 | 20,777,658.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6,771,352.40 | 251,138,217.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1,800,764.70 | 100,573,402.17 | 133,926,790.12 | 62,629,025.12 |
合计 | 221,800,764.70 | 100,573,402.17 | 133,926,790.12 | 62,629,025.1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 206,094,583.79 | 94,037,052.80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14,853,390.41 | 6,494,451.24 |
其他 | 852,790.50 | 41,898.1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25,178,418.04 | 56,635,430.96 |
境外 | 96,622,346.66 | 43,937,971.2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21,800,764.70 | 100,573,402.1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219,458,051.89 | 99,687,383.58 |
直销 | 2,342,712.81 | 886,018.59 |
合计 | 221,800,764.70 | 100,573,402.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9,510.96 | 426,427.34 |
教育费附加 | 484,073.97 | 182,754.57 |
地方教育附加 | 322,715.97 | 121,836.36 |
房产税 | 299,515.24 | 299,515.24 |
土地使用税 | 9,067.16 | 9,067.16 |
车船使用税 | 660.00 | 660.00 |
印花税 | 100,337.48 | 59,987.98 |
水利基金 | 45,438.42 | |
合计 | 2,391,319.20 | 1,100,248.6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43,651.87 | 3,911,220.32 |
股份支付费用 | 656,817.81 | 79,056.65 |
办公费 | 87,242.72 | 25,771.64 |
差旅招待费 | 73,719.79 | 48,563.00 |
业务宣传费 | 37,998.19 | 36,772.02 |
维修费 | 0.00 | 3,330.10 |
其他 | 129,166.94 | 307,362.92 |
合计 | 5,228,597.32 | 4,412,076.6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50,294.55 | 5,861,297.60 |
折旧与摊销 | 2,917,707.37 | 3,679,284.52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486,755.20 | 429,975.95 |
中介机构费 | 836,707.36 | 571,957.00 |
办公费 | 612,412.41 | 1,966,769.35 |
股份支付费用 | 673,934.65 | 127,935.55 |
差旅招待费 | 173,912.03 | 203,646.66 |
其他费用 | 581,669.00 | 256,071.66 |
合计 | 13,133,392.57 | 13,096,938.2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710,216.92 | 22,556,055.59 |
折旧与摊销 | 5,140,319.87 | 4,333,174.22 |
试验试制费用 | 1,883,657.05 | 754,023.23 |
股份支付费用 | 4,434,334.56 | 464,032.11 |
材料费 | 863,903.98 | 503,004.63 |
知识产权申请及软件费用 | 161,739.22 | 1,265,386.07 |
其他 | 246,274.82 | 84,408.39 |
合计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1,519.74 | 34,190.77 |
减:利息收入 | 3,852,346.49 | 2,790,720.85 |
汇兑损失 | 2,557,230.75 | 930,638.43 |
减:汇兑收益 | 219,435.31 | 1,430,163.09 |
手续费支出 | 39,251.48 | 25,290.12 |
合计 | -1,453,779.83 | -3,230,764.6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216,725.81 | 4,291,081.20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32,834.59 | 2,076,806.80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683,891.22 | 2,214,274.4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555,939.01 | 103,949.13 |
其中:增值税加计扣除 | 473,910.83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2,028.18 | 103,949.13 |
合计 | 4,772,664.82 | 4,395,030.3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75,678.65 | 3,177,150.1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575,678.65 | 3,177,150.1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3,637.30 | 5,489,15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823,637.30 | 5,489,15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04,062.74 | -904,088.4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89.53 | 7,420.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06,452.27 | -896,668.1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36,795.08 | 1,472,977.5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836,795.08 | 1,472,977.5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2,000.00 | 3,590,472.06 | 22,000.00 |
其他 | 48,229.65 | 120,582.60 | 48,229.65 |
合计 | 70,229.65 | 3,711,054.66 | 70,229.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532.8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202,475.17 | 1,631.55 | 202,475.17 |
合计 | 202,475.17 | 5,164.42 | 202,475.1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701,128.73 | 494,075.4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21,662.93 | 858,855.44 |
合计 | 4,379,465.80 | 1,352,930.9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6,483,874.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648,387.4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8,600.6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32,486.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4,385.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3,949.5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470.6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336,915.37 |
所得税费用 | 4,379,465.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14,865.91 | 4,385,672.06 |
保证金押金 | 8,301,562.42 | 10,595,225.98 |
往来款及其他 | 1,055,833.63 | 2,897,003.98 |
合计 | 10,872,261.96 | 17,877,902.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6,962,955.68 | 5,191,361.77 |
往来款及其他 | 2,720,853.46 | 108,561.75 |
合计 | 9,683,809.14 | 5,299,923.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投资 | 2,141,000,000.00 | 880,000,000.00 |
理财投资利息收入 | 26,758,382.79 | 4,304,183.43 |
合计 | 2,167,758,382.79 | 884,304,183.43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 | 1,495,249,135.28 | 1,600,000,000.00 |
合计 | 1,495,249,135.28 | 1,6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22,361,426.38 | |
回购股票成本 | 40,027,007.47 |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279,000.00 | 279,000.00 |
合计 | 40,306,007.47 | 22,640,426.3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96,471,274.35 | 96,471,274.3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38,334.64 | 21,519.74 | 255,963.30 | 38,104.05 | 765,787.03 | |
合计 | 1,038,334.64 | 96,492,794.09 | 96,727,237.65 | 38,104.05 | 765,787.0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
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2,104,408.95 | 41,949,780.9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36,795.08 | -1,472,977.57 |
信用减值损失 | 1,206,452.27 | 896,668.1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499,948.62 | 6,666,877.7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0,057.64 | 251,205.54 |
无形资产摊销 | 2,159,537.66 | 1,576,640.8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7,295.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32.8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3,637.30 | -5,489,15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59,681.95 | -402,745.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75,678.65 | -3,177,150.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9,907.70 | 858,85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1,755.2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504,567.63 | 20,988,290.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735,018.17 | -23,245,742.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71,740.78 | 12,733,507.30 |
其他 | 5,910,403.81 | 671,02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098.18 | 53,375,913.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38,441,935.89 | 384,439,961.7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2,332,312.34 | 62,804,945.9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6,109,623.55 | 321,635,015.8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021.20 |
现金 | 15,021.2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021.2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38,441,935.89 | 112,332,312.34 |
其中:库存现金 | 120.00 | 10,00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38,409,192.14 | 112,303,067.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2,623.75 | 19,244.8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8,441,935.89 | 112,332,312.3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 | 143,194,016.30 | 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143,194,016.30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2,122,250.01 | 应收大额存单利息 |
合计 | 2,122,250.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115,383.55 | ||
其中:美元 | 296,820.95 | 7.1268 | 2,115,383.55 |
应收账款 | 13,693,807.89 | ||
其中:美元 | 1,921,452.53 | 7.1268 | 13,693,807.89 |
应付账款 | 6,245,614.65 | ||
其中:美元 | 876,356.10 | 7.1268 | 6,245,614.6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LONTIUM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主要结算币种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79,0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710,216.92 | 22,556,055.59 |
折旧与摊销 | 5,140,319.87 | 4,333,174.22 |
试验试制费用 | 1,883,657.05 | 754,023.23 |
股份支付费用 | 4,434,334.56 | 464,032.11 |
材料费 | 863,903.98 | 503,004.63 |
知识产权申请及软件费用 | 161,739.22 | 1,265,386.07 |
其他 | 246,274.82 | 84,408.39 |
合计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6,440,446.42 | 29,960,084.2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00.00 | 深圳 | 集成电路设计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LONTIUM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1,000,000.00美元 | 新加坡 | 电子产品的研究及开发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874,972.07 | 244,668.46 | 1,532,834.59 | 8,586,805.9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874,972.07 | 244,668.46 | 1,532,834.59 | 8,586,805.9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261,830.23 | 2,508,695.59 |
其他 | 3,400,000.00 | |
合计 | 3,261,830.23 | 5,908,695.5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风险敞口信息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和9、其他应收款。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21,319,907.64 | |||
其他应付款 | 8,267,48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799.53 | |||
租赁负债 | 265,987.50 | |||
合计 | 30,087,195.48 | 265,987.50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15,448,722.58 | |||
其他应付款 | 9,149.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2,900.75 | |||
租赁负债 | 545,433.89 | |||
合计 | 15,950,772.59 | 545,433.89 |
3.市场风险
本公司市场风险主要系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新加坡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截至报告基准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本报告基准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将减少或增加21.15万元。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823,637.30 | 495,823,637.3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5,823,637.30 | 495,823,637.3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495,823,637.30 | 495,823,637.3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95,823,637.30 | 495,823,637.3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购买的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成本及投资期间合同约定的参考预期收益率,采用累加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
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及水电费 | 282,056.75 | 否 | 341,150.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16,528.00 | 2,634,941.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代收代付房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员工公寓相关费用 | 81,635.51 | 60,660.11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350.00 | 917.50 | 18,350.00 | 917.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451.07 | 582.5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研发人员 | 1,402,827 | 18,539,088.00 | 17,513 | 382,512.32 | 46,472 | 663,980.01 | ||
生产人员 | 41,346 | 547,176.00 | ||||||
销售人员 | 169,816 | 2,247,330.00 | 17,686 | 259,172.18 | ||||
管理人员 | 212,196 | 2,808,185.40 | 2,919 | 63,752.18 | ||||
合计 | 1,826,185 | 24,141,779.40 | 20,432 | 446,264.50 | 64,158 | 923,152.1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研发人员 | 3.29元/股、5.23元/股、46.46元/股 | 1-49月 | ||
生产人员 | 3.29元/股、5.23元/股、46.46元/股 | 1-49月 | ||
销售人员 | 3.29元/股、5.23元/股、46.46元/股 | 1-49月 | ||
管理人员 | 3.29元/股、5.23元/股、46.46元/股 | 1-49月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评估机构的估值为参考依据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723,082.5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910,403.81 |
其他说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月29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合计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123.6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3.07万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对象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因已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即未来行权价格)由70元/股调整为46.46元/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限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在各考核年度的毛利率均满足不低于40%的前提下,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A、毛利率为B,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 | 毛利率(B)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4年 | 50% | 15%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5年 | 150% | 75% | 40% |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6年 | 275% | 162% | 40%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 |
满足毛利率(Bm)考核前提下,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的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A-An)/(Am-An)*50%+50%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 | 毛利率(B)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150% | 75% | 48%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275% | 162% | 48%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
满足毛利率(Bm)考核前提下,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的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A-An)/(Am-An)*50%+50%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考核评级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 100% | 100% | 5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研发人员 | 4,434,334.56 | |
生产人员 | 145,316.79 | |
销售人员 | 656,817.81 | |
管理人员 | 673,934.65 | |
合计 | 5,910,403.81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2023年4月11日,申请人李高峰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李高峰的申请并于2023年4月26日向被申请人发出《开庭应诉通知书》(深劳人仲案【2023】7529号)、《举证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深劳人仲案【2023】7529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之规定及对上述事项的认定,驳回申请人李高峰的全部仲裁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申请人李高峰不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提起诉讼。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4)粤0305民诉前调3387号)、《举证通知书》《先行调解告知书》及李高峰的《民事起诉状》,申请人李高峰要求享有龙迅股份10万股的期权,并要求龙迅股份支付期权利益损失以现金折算(暂计算为10,560,000元)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公司不认可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不同意进行调解,已聘请律师在积极应诉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由于诉讼事项未开庭,结果尚不明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因此,公司认为上述诉讼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以及内部报告制度将公司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40,511,732.26 | 3,268,306.98 |
1年以内小计 | 40,511,732.26 | 3,268,306.9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511,732.26 | 3,268,306.9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511,732.26 | 100.00 | 2,025,586.61 | 5.00 | 38,486,145.65 | 3,268,306.98 | 100.00 | 163,415.35 | 5.00 | 3,104,891.63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 | 40,511,732.26 | 100.00 | 2,025,586.61 | 5.00 | 38,486,145.65 | 3,268,306.98 | 100.00 | 163,415.35 | 5.00 | 3,104,891.63 |
合计 | 40,511,732.26 | / | 2,025,586.61 | / | 38,486,145.65 | 3,268,306.98 | / | 163,415.35 | / | 3,104,891.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511,732.26 | 2,025,586.61 | 5.00 |
合计 | 40,511,732.26 | 2,025,586.6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63,415.35 | 1,862,171.26 | 2,025,586.61 | |||
合计 | 163,415.35 | 1,862,171.26 | 2,025,586.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3,586,825.29 | 23,586,825.29 | 58.22 | 1,179,341.26 | |
客户2 | 6,486,737.10 | 6,486,737.10 | 16.01 | 324,336.86 | |
客户3 | 3,123,627.98 | 3,123,627.98 | 7.71 | 156,181.40 | |
客户4 | 2,157,116.59 | 2,157,116.59 | 5.32 | 107,855.83 | |
客户5 | 1,457,290.20 | 1,457,290.20 | 3.60 | 72,864.51 | |
合计 | 36,811,597.16 | 36,811,597.16 | 90.87 | 1,840,579.8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4,765.00 | 24,464.06 |
合计 | 74,765.00 | 24,464.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192.11 | 7,401.64 |
1年以内小计 | 56,192.11 | 7,401.64 |
1至2年 | 4,000.00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8,350.00 | 18,350.00 |
合计 | 78,542.11 | 25,751.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2,350.00 | 22,350.00 |
代扣款项 | 36,192.11 | 3,401.64 |
合计 | 78,542.11 | 25,751.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87.58 | 1,287.5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287.58 | 1,287.5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89.53 | 2,489.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777.11 | 3,777.1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287.58 | 2,489.53 | 3,777.11 | |||
合计 | 1,287.58 | 2,489.53 | 3,777.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20,000.00 | 25.4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 |
单位2 | 18,350.00 | 23.36 | 押金及保证金 | 5年以上 | 917.50 |
单位3 | 6,252.60 | 7.96 | 代扣款项 | 1年以内 | 312.63 |
单位4 | 5,615.96 | 7.15 | 代扣款项 | 1年以内 | 280.80 |
单位5 | 5,531.28 | 7.04 | 代扣款项 | 1年以内 | 276.56 |
合计 | 55,749.84 | 70.97 | / | / | 2,787.4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119,800.29 | 12,119,800.29 | 11,450,467.57 | 11,450,467.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2,119,800.29 | 12,119,800.29 | 11,450,467.57 | 11,450,467.5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朗田亩 | 11,450,467.57 | 654,311.52 | 12,104,779.09 |
新加坡龙迅 | 15,021.20 | 15,021.20 | ||||
合计 | 11,450,467.57 | 669,332.72 | 12,119,800.2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8,267,864.76 | 100,299,704.02 | 124,882,358.52 | 62,684,987.41 |
合计 | 208,267,864.76 | 100,299,704.02 | 124,882,358.52 | 62,684,987.4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 194,217,525.90 | 94,426,643.10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13,231,184.67 | 5,778,471.02 |
其他 | 819,154.19 | 94,589.9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11,645,518.10 | 56,229,954.77 |
境外 | 96,622,346.66 | 44,069,749.2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08,267,864.76 | 100,299,704.02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收入 | 208,267,864.76 | 100,299,704.02 |
合计 | 208,267,864.76 | 100,299,704.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75,678.65 | 3,177,150.10 |
合计 | 9,575,678.65 | 3,177,150.1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08,232.0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272,649.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4,245.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2,028.18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92,262.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516,401.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1 | 0.61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7 | 0.48 | 0.4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FENG CHEN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